关于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直属学校: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繁荣我市教育科研事业,根据《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教学研究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教科研〔2024〕4号)关于“课题研究成果评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行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活动。现将申报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
1.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或课题研究组等均可申报。
2.申报人的研究成果应与其工作性质、内容相关。
二、成果要求
1.申报的课题必须是两年内结题,且未参加过往届省市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浙江省教研课题、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凡参加过往届省市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都不能参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署名在前、是否为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2)已取得教育部奖、省人民政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省年度科研优秀成果奖、湖州市教学成果奖的。
(3)申报成果与各类历年获奖成果库的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所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师进修机构、区(县)教育局及其科(室)成果申报的初审单位;各市属学校由学校教科室负责初审,市教育局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
2.5月31日前,各课题组将通过初审的课题研究主报告和附件材料上传到湖州市课题管理平台(主报告和附件不需要提交纸质稿)。各初审单位须于6月8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稿(寄、送)到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前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能参加评选。
3.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评审结果将在湖州教育网公示,设置为期一周的成果争议期,公示期后公布结果。
四、申报名额分配
各区(县)及市属学校申报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在当年结题课题数量基础上,结合省级课题结题和获奖情况,综合确定如下:吴兴区70个,南浔区53个,德清县55个,长兴县61个,安吉县43个。市直属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4。
五、材料报送
1.《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稿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市教科规划办,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6人(需与结题证书一致)。
2.《主报告》(附件2)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研究成果、研究成效等内容,省级课题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其他课题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含目录和参考文献),图表数量不超过10幅。报告中不能出现有关地区、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图片出现人像须打上马赛克,违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附件材料包括:①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课题主报告相似性检测自查报告(查重报告),总相似比(包括AI生成式内容)超过30%的课题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②承诺书;③佐证材料。附件须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到湖州市课题管理平台。
4.《汇总表》以区(县)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后发送到湖州市教科规划办邮箱。
六、其他
1.湖州市课题管理平台网址:http://ktsb.dzbfsj.com。
2.湖州市教科规划办邮箱:huzhoujiaoke@163.com。
3.材料寄送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所前街77号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304办公室,湖州市教科规划办收,联系电话0572-2052672。
4.本次评审将按照15%、25%、35%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5.市直属级课题将单列评奖,评审时间、评审所须提交的材料类型、纸质材料寄送方式等均与市级课题相同,但电子材料(主报告和附件)由各校教科室汇总单独打包发送到市规划办邮箱,不需要在平台提交。
6.请各区(县)教科规划办、各市属学校教科室严格按分配名额,认真做好课题成果的选拔和初审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所在区(县)教科规划办或所在市属学校教科室联系,也可与我办直接联系。
7.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附件:
1.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主报告封面
3.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汇总表
4.市直属学校(单位)申报2024年度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分配数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湖教科规办〔2025〕5号关于湖州市202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