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3 栏目:教育新闻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下简称“铸牢”教育)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铸牢”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卓越的“铸牢”教育领军人物,打造我省“铸牢”教育工作品牌,推进我省“铸牢”教育师资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加快实现“铸牢”教育“从有形到有感,从有感到有效”的系统性跃升。

二、组织实施

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由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共同指导,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评选、审定三个步骤开展。名师工作室纳入全省中小学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统一建设。首批建设不超过3个(不含培育单位)。建设期间,每年通过省级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安排每个名师工作室10万元建设补助经费,连续安排3年。

(一)申报

申报人对照《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梳理总结工作基础、特色做法等,统筹谋划未来3年建设周期工作内容,填写《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认真审核把关后报送教育厅。

(二)评选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教育厅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择优提出拟入选对象名单,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审定

公示无异议或有关异议核查处理后不影响入选的,由教育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审定,联合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荐。各地要加强统筹,准确把握建设目标和申报条件,规范推荐程序,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专业关,切实把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教师团队推荐出来。

(二)落实建设保障。建设期间,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落实配套经费、工作场地和办公设备等保障条件,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加强过程指导和任务落实。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经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教育厅。

(三)加强考核激励。教育厅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建设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后续补助经费安排、工作室动态管理相衔接。对建设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将适时予以表扬。

请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将审核后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教育厅民族教育处515办公室。联系人:刘超,电话:028-86110577;张儒冰,电话:028-86111183。

附件:1.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2.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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