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论文(收集3篇)

时间:2024-08-25 来源:

非物质文化论文范文篇1

儿童是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得以传承的基础,一个民族或族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承意识的培养,应该从这个民族或族群的娃娃开始抓起,这是人类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必然道路。我们对儿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和培养,并不是要求他们所有的人都成为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技能的传承人,而是要让他们通过非物质文化的启蒙教育,使他们产生对民族、对国家、对家乡的眷恋和热爱之情,使他们成为富有文化自尊和民族自信的人。这一过程,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表述相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有制度、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来保护和传承的。幼儿教育阶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奠基的重要阶段,一个人的许多重要能力、品质、意识都是由此开始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应该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5]因此,一个人非物质文化相关意识的培养,幼儿时期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学前阶段是幼儿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让幼儿从小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启蒙教育,将为幼儿一生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传播优秀文化培养了传承者。”[26]儿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的多少,将决定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传承。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姜昆说:“传统蒙学教育,将对全面提升我国民族道德水准和青少年文化素养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27]在蒙学教育中,《弟子规》《三字经》《论语》等传统经典文化可以给儿童们带来一些理性的感受,但是民间故事、民间音乐、民间艺术、民间技艺中所包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更能使儿童们在实践行动中得到熏陶。儿童要健康而快乐地成长就必须要学习。“所有的儿童需要被喂养,需要接受生活技能的训练,需要学习劳动本领。”[28]儿童的这些学习,最早就是从自己的生活环境开始的。无论是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包含了神话、故事、歌谣、谜语等口头传统,表演、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皮影、木偶等表演艺术,以及剪纸、蜡染、刺绣、编织、雕刻等传统技艺等内容和样式,都是其所处生活环境的产物,用现代学科范式来讲,他们大多属于某种艺术的形式,这些非常适合在儿童时期进行启蒙教育。通过艺术教育传承的方式来培养幼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爱好是符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在儿童时期,具体的形象思维能力远胜于抽象的理性思维能力,“感受和创造民族艺术是幼儿的认知和审美能力可及的”[29]。虽然全球化的影响会使儿童嗅到来自本土文化以外的气息,虽然新媒体的发展会使儿童看到本土以外的世界,但儿童对出生和生活地区的地方性知识的学习和领会,仍然是自己幼年时主要的学习内容和行为。儿童对于本土知识和传统的学习,通过所在的文化生态环境的耳濡目染来感知,通过不断地尝试来理解和掌握。这个过程,是一个“习得”过程,“这是一种获取知识经验从个体成为社会成员的过程”[30]。用文化人类学的话语来说,这也是一个“濡化”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成长过程中的个体获得本民族文化模式的过程”[31]。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和样式来说,更是儿童不会过多地需要前人的抽象解释和复杂的技术分解,就可以通过自己对环境的体验、对材料的尝试、对技艺的感悟来理解和把握的。为什么我国壮族、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等被我们称之为能歌善舞的民族,就在于这些民族的幼儿从小就在自己生活的环境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民族歌舞文化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把它作为一种生活和生存的技能接受了下来。在传统社会中,儿童对非物质文化知识和技能的认知,是在自己所生活的族群或地方,通过本民族的父老乡亲的传授而获得。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教育制度的完善,幼儿教育得到普及,儿童知识的获取更多地是通过教育来完成的。因此,儿童的非物质文化认知的形成,会更加依赖于正规的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在当下的幼儿到小学的教育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是严重短缺的,在一股股“唯美、唯欧、唯日、唯韩”的潮流中,在盲目的“国际化”“时代化”的口号声中,把一些并不适合本民族的文化内容和样式引入了儿童教育之中,而适合幼儿美育教育、技能教育、品德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却受到了冷落。特别是一些家长以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从小就让孩子参与到“西式传统”的教育之中,“西洋美术”“西洋音乐”等各种各样的培训班由此也在各地“茁壮成长”,社会组织的各种幼儿“西洋美术”“西洋音乐”比赛也“蓬勃展开”,而各种新闻媒体还在此基础上“推波助澜”。如此种种,使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中国非物质文化,如美术、音乐等内容和样式的生存机会和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在我们民族的幼儿教育中失去了应有的保护和传承的空间。今年教师节,主席针对在中小学课本中去掉古典诗词和散文的问题说:“我很不希望把古代经典的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加入一堆什么西方的东西,我觉得‘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的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32]因此,儿童教育实践中,如何丰富和完善本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是一个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重要问题。其实,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了幼儿时期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丰富幼儿的情感,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25]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大纲》中还提出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族美术教育,更明确地指出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爱国主义情感和良好的品德、意志”,在教学要求中,还根据学生不同阶段接受知识的能力进行了具体分解。在小学低年级主要是“引导学生初步认识和表现生活周围的美好事物”,从而“感受祖国的可爱和生活的幸福”;在小学中年级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接触、了解优秀美术作品”,从而“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艺术的情感”;在小学高年级主要是“让学生了解祖国历史悠久的美术传统”,从而“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33]。《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22]这其中包括“知道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了解家乡的生活习俗……初步了解传统礼仪……初步感受经典的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

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具体要求是:“知道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家乡生活习俗变迁,感受各民族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培养学生对传统体育活动的兴趣爱好”等,以达到“热爱祖国河山、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的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内容和样式,都是与其产生地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紧密相关的,包含着一个民族或族群深刻、悠久的文化记忆,是当地人生活的重要部分。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是儿童最早接触的生活体验,对儿童的思想、品格、行为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儿童时期学习最直接的是从自己所处的环境中获得。“如果儿童脱离了体验,失去一定的情境的依托,儿童很难理解那些显然是抽象的、与他原有的日常经验有区别的各种各样的科学概念、原理。”[30]因此,在幼儿教育中,加强对适合儿童心理和生理接受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资源的挖掘、整理和运用,选择那些既代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又适合幼儿审美和技能培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这样做可以使我们民族的下一代,以主动、积极的方式来获得对传统艺术和传统文化的认知,感知和体验本土传统的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母体文化”熏陶和浸染。通过这种地方性知识所代表的“小传统”的教育,可以把民族文化传统根植于儿童的思维中,逐渐培育他们“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亲近自然的情感”[22],并逐渐使他们发展到对“大传统”的热爱,对民族国家的热爱。

二、少年的认知教育:培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者

传统社会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主要是通过“家教”或“族教”来完成的。“儿童学会手工艺并获得独立生活能力的正是家庭。”[35]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人重要的生产和生活技能,是作为当地社会地方性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而必须传承的。这种家庭教育或家族教育是人类得以世代延续的根本保证。“正是这种生命世界普遍存在的先辈对后代的生命之爱,才使家庭教育获得生命意义上的重要性。”[36]例如,过去许多地方或族群的女孩从小就会师从母亲或师傅学习织布、刺绣、挑花、蜡染等技艺,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关系到她是否能够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传统之中,而且关系到他们未来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过程也逐渐使她们产生了对自己文化的认知,对自己文化的热爱,使他们成人后成为自己文化的保护者和传承者。“传统上没有学校,也没有我们所谓的‘青少年’,他们只是男孩和女孩,男人和女人。”[37]而在当下,由于社会生态的不断变迁,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学校教育越来越完善,因此,“学校是作为一种弥合儿童与成人之间日益加剧的差距的正规机构出现的”[37]。

传统社会中“由家庭及族群所从事的‘全揽式’文化传承活动也部分让位于学校教育,那些知识、技能型的内容更多地转交至学校”[13]。而且由于学校教育能够“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选择教育教学方法,保证在一定的时空内对每位入学者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并获得最佳效果”[13],所以,通过完善的中小学教育制度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通过“加强中小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达到提高“青少年的文化自觉意识”[38]的要求,是完全可行的。在中小学教育中,把非物质文化的相关内容和样式作为一种文化素质教育的内容传授给学生,由此来增强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已成为一种共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就提出了“应体现民族特点,充分发扬我国民族、民间优秀的艺术传统”,从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33]的要求。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热兴起之后,对于传统美术的重视更是在美术教育的纲要中得到了体现。《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中华民族传统美术是世界美术的一部分,“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美术共同构成世界美术的多元化”,“美术课程具有传承文化艺术的功能”,高中美术课的重要性质之一就是“传承文化艺术,弘扬人文精神”,要使学生在“深入地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增强对中国优秀文化的认同”[39]。《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22]具体要求是:“欣赏传统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作品”,“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培养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22]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文化进入中小学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存在一些问题,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现行升学制度的引导下,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很难落实到具体的基础教育之中。

在“高考”指挥棒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被排除在高考内容之外。在这样的功利性目的引导下,普通中小学的老师和学生不得不走入音乐学习以“西音”为主或侧重于“西音”,美术学习以“西画”为主或侧重于“西画”,体育学习以“西体”为主或侧重于“西体”的误区。这就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的教育目的很难得到实现。例如,在《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术教育进行了比较好的设计,不仅专门设置了本属于非物质文化的“书法•篆刻”学习模块,还在原来以西学为主的学习模块中采用中西结合的方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融入到学习模块中。例如,在“绘画•雕塑”学习模块中,融入了中国画的内容,在“设计•工艺”学习模块中,融入了传统工艺美术的内容。但是,这种融入更多地体现在理念的层面,因为这些课程模块在具体实施中是由学生和学校“自主选择”,而在高考中却并没有涉及“书法”“篆刻”“传统工艺”等内容,所以在实际的选择中,为了学校的“升学率”,学校一般不会选择,学生自己一般也不会选择。作为多民族国家,所属成员对自己民族的文化认同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美国学者Carla指出:“民族国家的认同是指个体对本民族的信念、态度以及对自己所属民族文化的承认。”[40]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梁启超在100多年前(1900年,《少年中国说》)就提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因此,在中小学开展承载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能使我们的青少年从中华民族丰富而又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内容和样式中,亲切地体验和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精髓,从而在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环境下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以达到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学生成长中对民族文化、语言的认同是一种根的认同。”“民族文化的根只有在一代人的心中扎根壮大,才有绵延发展的生命力。”[10]所以,只有借助于我国已基本完善的中小学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教育中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才能使我国的青少年能够在中小学阶段,普遍地接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教育,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环境,使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代代相传。

三、青年的能力教育:培养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

文化物质和文化遗产就是各民族或族群的人在当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表现为一个族群特殊的生产、生活本领和技能,而且在不断发展中成了某一地区的重要产业和行业,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生产者、表演者和创作者。大中专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在这一教育环节中,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也要学习技能,大中专学校应该成为文化传承、文化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平台。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植入这一阶段的教育中,不仅会使大中专学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者,更有可能使其中的部分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当下,在年轻一代中,普遍存在着对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对自己传统不够自信,以致传承意识淡薄的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钱穆先生曾说:“唯有复兴中国民族文化的自信,然后可以复兴中国之民族。”[41]这一点,我们的邻国日本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传统文化教育,第59届首相池田勇说:“教育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培养热爱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土、自己的文化,具有良知和高尚的人格,在国际上受信任和尊敬的国民,培养担负新时代建设任务的青少年是当前日本应该最重视的紧要任务。”[42]2011年,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提出了高等院校“必须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43]的要求。大学应该是“文化精神的启蒙与传承者、创新与引领者、担当与坚守者”[44]。

“高校应既注重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又要注意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45]因此,把非物质文化传承纳入大学教育之中,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和民族文化复兴的重大现实问题,是当代高校必须承担和完成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在传统社会中,非物质文化的知识和技能传授,是通过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师徒制和无血缘的民间师徒制来完成的,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方式,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丰富和壮大的最直接推动力。但是,在当下,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师徒传承方式受到了巨大挑战。传统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要是集中在一个较固定区域或族群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和完成的,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已经被打破,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社会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已经接受工业文明教育和受到影响的新一代年轻人,已难以接受传统的传承方式。他们“丧失对民间工艺的兴趣,导致祖传的民间工艺技能衰败”[46]。这种状况造成的结果是随着一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逐渐衰老和离去,而新一代年轻人又不能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会出现断层,面临着加速消亡的命运。虽然,《非遗法》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应当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20]的义务,但传承人仅仅是中华各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的少数代表,他们仅是“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20]的人物,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培养一部分传承人,但是,仅仅通过他们来培养传承人是远远不够的,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为普遍的保护和传承,还需要我国已有的基本完善的大中专教育来完成。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当时还没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但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还是把大量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工艺纳入了正规的大中专教育体系之中,进行了把传统文化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有益探索,而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培养出一大批传统音乐、美术、舞蹈、技艺的大师。以传统工艺和美术为例,1956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以传统工艺美术教育为主的中国最高学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把许多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纳入了高等教育的殿堂,在其他的以西方美术为基础建立的专门美术学院(中央美院、四川美院等)都开设了涉及传统工艺美术的版画、染织、漆艺、工艺美术等系科、专业,同时,在全国各地还成立了一大批工艺美术的中专和技校。这些大中专学校的设立,为保护和传承传统艺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改革开放后,新一轮的“西方美术”浪潮不断地冲击着原有的美术教育体系,随着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影视设计等西方新兴艺术学科和专业的传入,传统工艺美术不断地受到挤压,现在基本上是挤出了大中专教育的范围。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在全球化的影响下,不少人以西方艺术价值来评判中国传统艺术的价值,“缺乏在全球化视野下对本土文化资源的认同和重视”[47]。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深入的今天,这一现象应该得到纠正。从人类艺术本身来讲,中华民族艺术是人类艺术知识的一部分,没有中华民族的民间艺术,世界艺术就不完整,没有中国民间艺术的美术教育,也是不完整的。中国传统的民间美术“独特的造型手法中蕴含了丰富的寓意内涵,既有抽象的民族文化的视觉符号,又有人民群众特有的丰富色彩观,体现了质朴、夸张、和谐之美”[48]。因此,将中国民间美术纳入当代美术教育体系之中,是完全必要的。在大中专学校,不仅要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艺术学、考古学、历史学等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课程,更为重要的是要开设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音乐、工艺等实践和技能教育课程,进而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专业,这是大中专学校应有的使命和责任。“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中,不仅需要专业的研究和探索,更需要大量的支持者和参与者,而学校教育正是参与式传承者的主要培育场所。”[49]前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说:“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事业中,发挥大学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信息职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创新作用。”[50]

对于大中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来说,我们要使学生不仅成为非物质遗产的欣赏者、认同者和传播者,更需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创作者,成为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创造能力的专门人才。如果我们能够培养出一大批既懂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专业和技能,又精通市场法则、国际惯例、现代意识、创新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者和传承人,无疑将会提高我国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质量和水平,会使非物质文化的内容和样式得到创新和发展,这才是从本质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民族传统体育而论,学校体育在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经过学校教育和培养的学生“走向社会的同时将民族传统体育以高起点带入社会”,会让“民族体育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51]。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11],民族文化传统“必须要被从上一代继承文化遗产的每一新生代加以再创造”[52]。“文化传统的再生不是原初语境的简单再现,而是新的现代重写和‘创造性转化’。”[53]在新的历史环境条件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改革和创新,是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而这些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共同努力。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论文范文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性;精英性;大众性;内卷化

中图分类号:G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6-0038-04

国内有的学者根据目前中国综合发展形势,将中国当代审美文化大致分为了三个部分:主流文化(或主导文化、官方文化、正统文化等)、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少数人文化、小圈子文化等)和大众文化(或文化产业、流行文化、通俗文化),这种划分也基本得到了文化界的认可。但按照此种划分,我们回过头来检视目前国内研究如火如荼的非物质文化时,就会陷入一种无家可归的尴尬境地,非物质文化似乎并不能根据上述三种文化的任何一种来进行归属认定。那么,非物质文化与所谓的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有何种区别和联系呢?它的文化属性究竟是什么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主流、精英及大众

近年来,确切地说是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飞速发展的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并非偶然,有其产生的多重背景与多重动因,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20世纪末世界各国应对全球性、全球化发展问题的一种策略是显而易见的。

(一)非物质文化与主流文化

既然是全世界范围内对应全球化与全球性的一种策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然要有政府的参与。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从2004年开始至今几乎每年都有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条文,比如2004年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并于2011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与保护写入了正式的法律条文。此外,国家还大力投入资金在全国高校等研究部门专门成立各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策略。而且还把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以节日的形式来举行各种民间艺术展演和宣传。

如此,非物质文化不可避免地要染上“官方”的色彩。但是,着染了官方的色彩,并不代表非物质文化就是主流文化。中国的主流文化更多意义上指称的是主旋律文化,而所谓主旋律大致是指体现官方意识形态导向的文化,应“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与理想主义,以歌颂改革时代正面的人物与光明的事件为主,积极向上、格调健康”。根据国内学者的考察,中国的主流文化在20世纪80年代末直至90年生了一些变化:“90年代的主流文化是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出现的,这个转型的核心之一,就是有条件地从改革开放以前高度政治文化的政治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变……使得80年代至90年代的主流文化表现出了与以前的主流文化不同的许多特点,其核心则是与市民文化的共处、互渗以及对市民文化的一些价值取向与操作方式的吸收。”换句话说,主流文化开始有意识地关注与吸收市民文化等各种非主流文化的一些有益的东西,以便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更有力的阐释空间,所以主流文化对非物质文化的关注与保护也同样有此深意。故而,非物质文化尽管有官方的认可与保护,但并不可就此简单归置为主流文化。

(二)非物质文化与精英文化

在主流、精英、大众三者之间,非物质文化恐怕离精英文化最远。我们一谈到精英、精英性、精英文化便不免联想到洁身自爱、虚空高蹈、品性高雅、曲高和寡等表述词语,即所谓的少数人的文化、小圈子的文化。中国传统的精英文化是由士大夫们来履行和完成的,直到以来的近代才转由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来接手。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精英文化就是“知识分子阶层中的人文知识分子创造、传播、分享的文化……在精神上与传统的士大夫文化一脉相承,承担着社会教化使命,发挥着价值范导功能,它得以如此的前提是在全社会确立一种普遍的信念:真理和道义尽在其中”。实际上,精英文化一直和主流文化有着最为深层亲密的关系,传统的士大夫阶层本身大多数就置身官场,而近代以来形成的知识分子阶层也大多不过是“统治阶层的被统治者”,均与官方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在面对非物质文化这样滋生、流传于民间的文化时,精英文化所代表的高雅文化一般采取的态度则要么是居高临下的指手画脚,要么是不屑一顾的置若罔闻。然而,这种居高临下抑或是不屑一顾在法国社会学、思想家布尔迪厄看来不过是一种“区隔”心态在作祟。布尔迪厄通过对文化审美趣味概念的历史考察发现,审美趣味自身可以被当做一种划分阶层类属的工具,就连康德所提出的“审美无功利性”命题也不过是“康德想要将他本人所隶属的阶层习性普遍化的产物”。即是说所谓高雅文化的形成过程不过是那些占有较多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乃至于政治资本的少数人自我封谥,从而对其他阶层强加审美趣味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合法性理应受到质疑。故而,非物质文化在精英文化面前并不见得就是低俗文化、落后文化的代名词。而且,如要一味高扬精英文化、贬低非物质文化,也不利于文化的多元性与丰富性,更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与发展。

(三)非物质文化与大众文化

无论是名称抑或是一般心理感觉,非物质文化似乎都与大众文化更具亲密性,因为它们似乎均源自于下层阶级,受众范围都比较广范。但如果我们真正了解大众文化的内涵,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相当明显的。尽管目前世界范围内对大众文化的认识以及接受态度并不十分一致,甚至于对大众文化的基本概念界定都意见不一、互相抵牾,但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特征描述上来了解大众文化:首先,大众文化不是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存在,而是伴随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而出现的新的文化形态;其次,它多是以大众传媒为手段,并遵循市场原则运作的;再次,它紧跟时代而动,与普通市民大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融。

尽管大众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有其重要的意义,比如加快了文化传播速度、丰富了文化的传播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破文化区隔与文化壁垒从而建立真正的文化民主等优点。但其实大众文化在西方一经产生,便变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F·R·利维斯、阿诺德、D·麦克唐纳等思想家先后对大众文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尤其是稍后兴起的法兰克福学派更是对大众文化形成了围剿之势,大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决心。现在总结起来,大众文化批判理论对大众文化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大众文化有刻意炮制以博取民众欢心的媚俗之嫌,大众文化以市场为其基本导向,故而更多考虑的是文化产品的销售与盈利。其次,大众文化以大众传媒为其主要生产、传播手段,故而传媒在大众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很容易导致民众经验的“类型化”,容易轻松误导民众的审美倾向与审美趣味。再次,大众文化不要深度只求感性,不要思想只求娱乐,不要公共民主关注只求抓人眼球的追求,容易遮蔽大众对民主、社会以及真正美好生活的关注与思考。此外,大众文化容易被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所引导,并与其形成合流。大众文化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中国兴起之时,社会对之都是口诛笔伐。实际情况是,直到目前所谓的精英阶层们对待大众文化仍然是嗤之以鼻的。然而,中国与西方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出发点有所不同:“西方热衷把大众文化看做一种政治参与姿态,国内更多关注的还是大众文化的道德内涵……大众文化如果不说是粗俗、平庸、浅薄,至少也与精致、高雅、深刻相去甚远,它是文化的堕落、艺术的堕落、人的品位的堕落。”然而,中国社会目前对待大众文化的态度让人颇感吊诡:一方面对其在道德内涵上大加鞭挞,另一方面却在经济上大加支持。大众文化的同义词“文化产业”当属中国近年提的最多的关键词之一,而且专门写进了相关文件要求在经济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并希冀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新的经济支柱产业。此种矛盾也足可见出大众文化在国内所处的尴尬地位。

如此看来,尽管非物质文化和大众文化均是“大众”的文化,但“大众”一词所指涉的群体却相去甚远。非物质文化中所指涉的大众更多指的是农耕文明背景下的乡土民众,而大众文化的大众更多指的是工业文明背景下的那些城市民众;非物质文化更多关心的是民间文艺,如剪纸、陶艺、民歌、祭祀仪式等,而大众文化关注的更多是时尚和“小资”品位,如酒吧文化、咖啡馆文化、电影艺术等;非物质文化更多关注的是有着远古历史与积淀的民间经验,大众文化则与工业、后工业时代相连,不断追求新的文娱形式。所以,不论在受众、艺术形式、艺术内容与经验等各方面讲,非物质文化都与大众文化有着显著的差别,并不能浮皮潦草地将其归入大众文化的范围。那么,既不属于官方文化,又不能简单归于为精英、大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的文化属性究竟在哪里呢?

二、非物质文化的民间乡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2004年在国内成为热门话题以来,对它的研究和阐述可谓多种多样、不一而足。就近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国家公布的保护名录来看,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这尽管体现了世界范围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和决心,但问题在于“无所不是便可能毫无所是”,在内容上、特性上没有深层次的认识和把握,也就基本上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指被各种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这个定义中有几个关键词值得我们注意:首先是“世代相传”,这就界定了非物质文化不是国家规定的官方主旋律,也不是精英文化的曲高和寡,更不是大众文化的稍纵即逝,而是扎根于乡土世代相传的东西。其次是“认同感”,而且是社区和群体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基于社区群体的,是带有乡土自觉性和积淀性的。再次是“文化多样性”,这便说明了“应当注意到传统文化的不同类型,即具有大一统色彩的主流文化与具有多样性的社区、民类、群落文化之间的差异”。

另外,根据上述定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还大致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包含范围: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其中的口头传统、节庆活动、传统手工艺等也无不是民间乡土文化的基本构成。中国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0大类518项,其中带有乡土特色的占绝大部分,比如民间文学31项、民间音乐72项、民间舞蹈41项、民间美术51项、传统戏剧92项、传统手工技艺89项、民俗70项等。这也足见非物质文化的民间乡土特征。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在其名为《乡民社会与文化》中打破了以前对复杂文明社会文化进行高级文化和低级文化简单区分的传统,代之以大传统文化和小传统文化。所谓大传统文化即是指那些精英上层的主流文化传统,而小传统文化即是指民间乡土文化。这些小传统文化主要是以口传、民间习俗、民间活动等非物质性延续和流传的。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内涵的界定,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正可用乡土文化来概括,换句话说,非物质文化具有独特的乡土性。认清这一点,对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义重大。选择“乡土性”一词来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主要是考虑该词的非贬低性和包容性,以往不论是“乡民”抑或是“乡间”等词总感觉有罗伯特·雷德菲尔德所说的低级文化的贬低之义。其实在文化发展过程中,并无所谓高低之分,它只是不同社区、群落所形成的不同特色而已。而且,我们所讨论的乡土性基本遵照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的涵义:即是考察那些以“土地”(更多指农业、林业而非游牧业)为基本生活依靠,以“乡村”群居为基本群落,以朴素原始礼法观念为纽带的区域的文化形式与文化状况。那么,非物质文化的这种乡土性具体有哪些特点呢?它又具有哪些重要性呢?结合国内外目前的一些研究成果,我们大致可以将这种乡土性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内卷化、本土性、群众性、活态性。

第一,非物质文化在宏观上具有内卷性特征。“内卷化”一词最早被社会学家运用于研究农业社会、经济问题,其英文单词是involution,“它源于拉丁语involuturn,原意是‘转或卷起来’”。通过词义我们也可辨析出来,它在英语世界相对的是“进化”(evolution)一词,指的是非扩张性、内部精细化、内部复杂化的一种模态,运用到文化领域则是指称“只进行维持生存的劳作而没有扩张发展的文化”。非物质文化正具有这样的特性,它在自然环境中牢固于“土地”之上,在文化环境中从不进行扩张而自觉世代流传于乡间(更多是口耳相传)。这种文化按照目前通行的文化进化论观点肯定被视做落后的文化、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文化,因此应当是被主动抛弃的文化。但我们只要静下心回过头看看我们在进化论指导下的文化现象,就会发现一味地追求进化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文化工业的商品拜物教、通俗文化的道德价值失衡甚至于低俗文化的趁虚而入。广大乡土农民不断“被城市化”,进入了城市却流浪无居,就算居住在城市也无身份的确认,到头来还可能遗弃了家园同时也被家园遗弃。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禁要问,如何保证普通大众的原样文化生活?如何使普通大众共同“诗意栖居”?问题的答案便是要首先确认与保障非物质文化的这种“内卷性”,充分认识到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到“进化”和“内卷化”二元共存的生态时代、文化时代,偏废其一便可能对生态文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造成伤害。

第二,非物质文化具有本土性特征。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开篇就指出了:“从基层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此种乡土是与“土”紧密相连的,这也就难怪有些人嫌民间乡土艺术“土”。然而,“岂不知正是这种‘土’才使它具有了个性和价值。‘土’是不同地区艺术风格和特征的具体显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提出的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正是要保护这些“土”的个性。中国有56个民族,分散居住在辽阔的祖国大地,很难想象可以用一种文化模式来满足如此众多民众的审美需求,保护文化多样性、保护民众审美趣味的多元性也正是现在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多元共生,用中国的古话来讲即是“和而不同”。

第三,非物质文化具有群众性特征。乡间流传的文化,其主要表演群体不是少数的精英,而正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拿河南豫剧来说,尽管并不是每个乡土民众都可以登台演出,但大多数生于乡土的民众都可以哼上几句,作为田间劳作、茶余饭后的一种娱乐。但凡去过乡间并在乡间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都会被那些扛着锄头、推着板车还哼着豫剧小调的“诗意”生活所感动。这就是他们基本的文娱形式,甚至可以说是他们本真的生活状态。然而,片面的文化进化论已经开始使这些诗意生活变得有些面目全非,走出乡土、走向城市的这一代人已经逐渐忘记了这些本真的诗性生活,“土”已经开始不是原来的“土”,“乡”也不再是他们想要衣锦而归的地方。念及这些状况,都不禁让人扼腕叹息于民众在现代性、城市化的进程中逐渐忘记了自己真正“存在”的悲哀。

非物质文化论文范文篇3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育内容,对于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培养团队意识和创造性思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现。艺术教育能够加强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因此,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是其他任何学科都不能替代的一门重要学科。为了促进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实施,我国教育部先后颁布实行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意识课程指导方案》等条例,加快了公共艺术教育的制度化与规范化进程,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在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取得成绩感到欣喜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整体情况来看,基本上都设置了相关课程,但是得到的重视程度却比较低,甚至没有配备专业的老师,存在其他学科教师兼职的情况。另外,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体系不够合理,教学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落后,只是机械地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忽视了实践的环节,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上课的目的主要是凑学分或者是单纯地觉得好玩,很难达到艺术教育原本的教学效果。

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以一个悠久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从古代中国到现在经济、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很强大的现代化的中国,积淀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化没有中断的国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社会礼仪、节日、风俗等方面,与艺术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国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人们普遍热衷于追求快节奏、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少,如果任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可能无法体会到优秀非物质文化带来的民族自豪感。保护与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加深人们对非物质文化的了解,也有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国文化之魂在世界上长盛不衰。

三、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引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民族荣誉感和自豪感,还能发挥艺术的熏陶作用,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开展,应当实现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让文化的魅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艺术教育的效果。

(一)树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理念

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比较强,主要引用的是一些正统的文化和艺术,忽视了对本土非物质文化的引用,还没有正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课程体系中,因而造成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脱节现象。高校公共艺术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逐渐养成“文化自觉的思想,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挥出现代价值,不断丰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内容,实现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

(二)构建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

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劳动人民生活与劳动的积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针对性,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和提炼,挖掘其中的艺术内容和教育价值,并融入到高效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中,可以建立一套科学的课程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继续发扬光大。高效公共艺术教育要实现与民间音乐、舞蹈、工艺美术、杂技等的融合,不断拓展其题材和内容,吸引更多学生的眼球。

(三)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师队伍

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师资力量来看,他们大都毕业于正规的艺术院校,正朝着年轻化的方向发展,他们掌握了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较少,很难实现文化传承与艺术教育的融合。针对这样一种情况,高校要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鼓励他们深入研究与文化遗产有关的课题,不断提升教学素养和能力,为艺术教育效果的提高打下基础。

(四)实现课堂教学与参观实践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其艺术载体展现出来,如果单纯依靠老师的讲解或者是欣赏图片、观看影响的形式,则不能收到较好的艺术效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走出课堂的限制,让学生近距离与文化艺术进行交流,在辅助以必要的讲解,把遗产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和艺术思想传达给学生,教会学生一些欣赏艺术作品的方法,引导学生提出新颖的看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笔者于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融合的实际教学中总结出如下一些经验。

1.将公共艺术教育当作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平台,并将其纳入专业课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个教学平台必须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让学生知道,知识应该更新换代,并不等于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遭到抛弃,与之相反,对其传承与发扬理念应当贯穿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始终。

2.在教学中抓住校内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践基地作为教学的基础元素,积极践行设计实践、采风实践以及假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并且带率领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这样可以将民间工艺美术在校内外得到广泛传承和发扬。

3.使用多媒体以及校内刊物作为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术交流和专业教学的平台,配合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窗口和栏目,征集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价值的观点和论文,以便辅助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从而提高设计的教学效果,达到设计的教学目的。

4.老师可以利用假期或周末,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博物馆,或者拜访一些民间艺人,让学生记下心得体会,鼓励学生发掘更多的本地文化遗产。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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