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收集3篇)

时间:2024-09-12 来源: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范文篇1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00-02

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一标准,我国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截至2011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6%以上;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25%。可见,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增多,与之相伴而生的问题就是老龄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一、三种养老方式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为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家庭成员的照料、关心、支持和帮助,来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各种问题,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适应于传统的农耕生产生活和家庭大规模的结构。但是,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日益增加,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功能日益脆弱,无法应对社会发展新形势。家庭养老的弊端之一是法制基础的缺失。家庭养老模式只是中国社会代系相传中因循的道德规范。它没有法律的明确制约,主要依赖子女的孝顺。但并非所有的子女都孝敬老人,老人被虐待之事时有发生,显性弃老和隐性弃老使老年人受到精神上和生理上的伤害。机构养老是指在专门为老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对老人实施的照顾。人口老龄化使庞大的老年人群对社会化养老机构需求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但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很多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缺乏明确的功能定位,缺少特色经营,而且养老机构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配备少、工资低、人员流失大、队伍不稳定等都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单一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都不是最理想的养老模式。养老模式必须多元化。家庭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主要本着积极调动社区的现有资源,在完善养老制度的同时丰富和发展社区文化。社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为发展核心,其着眼点是为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创造良好的条件,社区更是老人居住和生活的主要空间。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也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比较,居家养老具有投资小、收益大,节约社会资源,营造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提供专业服务和减轻老年人子女的负担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养老方式发展的新趋势。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也应该成为目前破解我国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根据中国国情,尊重民族传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因素分析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很快,但社区居家养老保障仍处于起步阶段。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虽较之以前有了新的发展,但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说明我国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1.政府责任不清,定位不明

表现在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从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招募培训社区照护员,到设立具体的服务项目与制定服务规范,承担了很多本应该由家庭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和事务性工作,很多方面宏观没放开,微观没搞活,导致居家养老资金投入不足、政策制度不完善、发展规划滞后等问题的出现,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2.投入不足,社会化程度不高

在我国,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政府资助和集体统筹,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不足、不能支撑起基本运作与相关设施购置的尴尬局面,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增大的养老需求。由于资金缺乏,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无力扩充相关的设施和服务,社区养老福利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仍由政府、集体包办,部门直管直办的做法没有改变。投入不足造成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发展的“瓶颈”,急需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多类筹资渠道,建立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3.服务队伍职业化程度弱,专业人才缺乏

无论何种为老服务,都需要相当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但由于这一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因此现在居家养老面临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多由社区居委主任或书记兼任,服务人员主要是城市下岗工人和一般受聘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范文篇2

【关键词】社区资源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从199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问题就不断加剧,再加上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单位福利的弱化,养老开始呈现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不再局限于基本生活方面,娱乐文化和自我发展等精神层面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使得养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养老资源匮乏,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的需要,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使得养老资源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优化和整合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资源,完善城市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要就变得尤为迫切。

社区与社区养老服务资源

社区。所谓社区是指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的地域生活共同体。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社区已成为城市构成的基本单元,社区服务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运行载体,在养老社会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大的责任。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的社区服务还远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能,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社区资源的调动不充分,直接制约着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效用的发挥。

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本文对社区资源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主要指的是由社区为在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权益维护等养老服务。这些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是政府和社会力量。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主要有四类: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组织资源。人力资源主要指从事或者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可以是社区工作者也可以是志愿者。财力资源主要指社区中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包括服务项目供给、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运行和管理等方面需要的资金资源,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资源的物质基础。物力资源主要指养老服务的载体,是社区服务需要的有形的设施资源。组织资源指能够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总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横跨社区党群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三大组织系列。

为了更好地研究社区资源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将以唐山市为例,探讨如何通过整合社区资源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唐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唐山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重工业城市,地处环渤海湾地区中心地带,北依燕山,南临渤海,毗邻京津,素有“京东宝地”之称,现辖2市6县6区和4个开发区、1个管理区,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总人口714万。2009年的人口统计结果显示,唐山包括各县市区在内,60岁以上老年人共有92万,约占唐山市总人口数的13%,每年还将以3%的幅度递增。其中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是路北区,老龄人口已经占到了全区人口的17%,远高于河北省11%的平均水平,更远远超出国际上整理的老龄化标准(即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可见唐山市不仅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问题还在不断加剧,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百万人的养老问题已迫在眉睫。

唐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当前唐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模式,初步形成了县、乡、社区和民办养老机构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唐山市通过积极探索,整合各项社区资源发展出五种典型的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一是整合医疗资源的“医养结合”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路北区东大里社区,其主要做法为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资源,“以医助养”。其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床位按功能分为三类:临时性床位,供白天在服务站活动老人午间休息使用;住宿性床位,配备床、柜、桌、椅、电视、电话、空调等设施,提供报刊、拐杖、眼镜等生活用品,供老人阶段性居住使用;医护性床位,供老人紧急救护、日常治疗和其他居民看病问诊使用,从而实现社区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的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有效而及时的服务。二是依托市(村)民中心的日托式养老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路北区龙东社区、迁安市石梯子沟村、滦县吴庄子村。其主要做法为:依托社区市民中心,充分利用一键通和电子保姆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卫生保健、精神慰藉和心理咨询于一体的日托照料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和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三是新建社区配备养老服务设施的养生社区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开平区东港龙城社区。其主要做法有: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设置集养生保健、体能康复、慢性病治疗、健康培训为一体的养生护理院;设立体检中心;配备护理呼叫系统;成立日间照料服务站。四是利用专业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到社区(村)的连锁经营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路北区缸窑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主要做法有:依托社区内的专业养老机构,开设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休闲、娱乐、就餐,以及送餐上门服务;专业养老机构通过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派驻专业服务人员,或帮其培训服务人员,或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加盟连锁、联营。五是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滦县榛子镇麻湾坨村老年住宅区。其主要做法为:集体兴建老年住宅区,统一规划,统一施工,采取独门独院建筑构型,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老人享有居住权,日常生活以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衣食、取暖和医疗费用由老人及其子女承担,水电及街道清扫费用由村集体承担。集体出资建设露天休闲娱乐广场,阅览室和娱乐室,定期组织比赛。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人力资源来看,服务人手不足,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目前唐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主要由社区居委会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承担。从社区居委会来看,各居委会工作人员并不会太多,多者十多人,少者几人,但是却需要负责包括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城管、残联、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多项工作,人员本就严重不足,因此并不会有专人负责老年人服务工作。为了弥补人手不足的问题,社区通常会采用招募志愿者的方式,但是这些志愿者流动性较大,难以保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更重要的是这些志愿者缺少适当的培训,只能提供一些技能性较低的服务,如家政服务、陪聊等,而如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服务则难以提供,服务水平和质量还处于较低的层面。而社会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虽然能提供较为专业的服务,但是整个唐山市总共只有70家养老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自身还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导致覆盖面较窄,难以满足整个唐山市老年人口的服务需求。

从财力资源来看,资金来源单一,资金缺口较大。当前唐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2010年至2012年9月,唐山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总额达49223.6万元,其中公办养老机构资金投入39243.77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投入7707万元,高龄补贴投入966.83万元,养老服务补贴投入1306万元,虽然投入很大,但相较于庞大的老年人口数,仍有所不足。且社会资金大多集中于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方面,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资金的不足导致社区难以提供高质量、内容丰富的社区养老服务,虽然唐山市已有五种典型模式,但资金的限制使得这些模式难以广泛推广。

从物力资源来看,注重硬件设施建设,但利用率有待提高。唐山市政府一贯重视社会养老服务的硬件设施建设。2011年5月,全市启动了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在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截至2012年全市共建成日间照料机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343个,床位总数12130张,覆盖65%的社区、村,但是这些硬件设施的利用率却并不高。以唐山市福乐园社区为例,该小区建有活动广场和市民活动中心,但是深入调察就会发现这些设施并没有物尽其用。小区设有“夕阳红”舞蹈队、“老年人合唱团”、“社区太极拳队”、“评剧团”等。老年艺术团在社区舞蹈室、老年大学教室练习并定期进行演出,但是舞蹈室也只有在有节目演出时利用率才会比较高。其他的像室、书法活动室、体育健身俱乐部、老年大学、英语沙龙、美术室等,利用率就非常低。学习类的活动多因缺乏专业指导人员以及组织者而难以开展,至于心理咨询室中只有简单的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加之服务水平较低,因此到心理咨询室的人却少之又少

从组织资源来看,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社会化程度不够。为了保证为老服务的质量,唐山市部分社区力推实现服务社会化。如路北区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实体,整合全区范围内的保洁、配送、维修、礼仪等为老服务提供商200多家,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质量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考评,同时引导境内养老机构将服务工作向居家养老服务延伸。但是从整体上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其中政府不仅需要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市民政局),还要负责具体的养老服务的提供工作(街道和社区),这虽然能保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进行,但是建设什么项目,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由谁提供则都是由政府决定,这样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难以满足居住在不同区域老人的差异化需求,同时也无法有效调动老年人参与、使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积极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很多老人并不了解社区养老,也不知道如何享受其中的服务。至于本来应该承担起实际层面操作责任的民间组织则由于政策的滞后而身份尴尬,加之缺乏相应的挑选机制而显得良莠不齐,这使得社会养老的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模式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整合社区资源,打造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整合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一方面注重培育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让更多的服务企业加盟居家养老服务系统或序列,实现社会化专业服务队伍和服务覆盖面的扩大,以及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以居家养老系统为平台,依托社区助老服务站,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载体和技术支持。既可以鼓励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社会各界人士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长期或短期并以不同方式提供服务;也可以让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低龄老人补充,这部分老人身体较健康,又能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和心理需要,能成为养老服务机构重要的人力资源。对于参与志愿服务的老人,可以采用“时间储蓄”的方式予以回报,等到他们需要进入养老机构时,可以在养老机构中享受同样时间的免费照料。此外政府还应为社会养老服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免费培训,采取有效政策吸引受过如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咨询等相关专业教育的大中专学生进入,打造一支水平高、专业化的服务人员队伍。

整合财力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提升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首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可以通过政策引导、财力支持、工作指导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个人承包等形式,开办养老福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半护理、护理等多层次服务,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新格局,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主动捐款捐物,资助老年人机构的建设、老年人活动的举办等,以成为政府资金的重要辅助力量。其次,政府应在不断增加资金投入的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由政府承担起主要责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可采用设立老年人服务专项资金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投向服务的开发和购买,配套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补助和贷款贴息,同时注重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老年人最关心、最突出、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问题,按照特殊人群优先、以“空巢老人”为重点的原则对生活困难老人实行优先照顾。这种照顾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城市孤老,由政府负责托养到社会福利机构;二是对部分失能的城市“三无”老人、困难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困难劳模、子女无力照顾的低保老人以及空巢困难老人,由政府提供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整合物力资源,合理制定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的发展,对福利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以及资金、用地等统筹安排,统一规划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福利设施建设,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通过公益性和市场动作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发展老年活动场所,同时要整合和利用社区内的企业、机关、学校的文化、娱乐设施及场地以及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项目和设施等现有资源,为老人提供生活、娱乐、学习等方面的方便。对于已有的硬件设施,一方面政府应根据社区内服务人数和服务需求的变化,进行进一步的改善升级,同时配套专业人才,以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增强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培育非营利性社区社会组织,运用社会化管理模式的方式,保证已有的福利设施和公益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和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养老服务的功能。

整合组织资源,扶持民间养老服务组织,继续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政府应该逐渐从具体的操作层面退出,将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上,而具体的执行工作则交由专业组织尤其是民间组织负责。民间组织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这一关键性的角色,它可以参与多种服务类型,具备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养老服务成本等多种服务优势,承担多种服务角色,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民间组织,促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首先,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购买服务、减免税收、提供免费培训等资金或非资金性政策对民间组织进行扶持;其次,通过加强民政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投诉受理职能,逐步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的方式,优化对民间组织的管理监督;另一方面民间组织自身应该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和公开制度、建立资格认证和等级评定制度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公信力,充分发挥自身在社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范文篇3

面对急剧老龄化的背景形势,铜陵市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妥善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铜陵市积极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新进程。

(一)完善政策,从制度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铜陵市于2007—2010年先后制定下发了《为市区生活困难的孤独残疾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暂行办法》《完善为市区生活困难的独居高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政府为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实施方案》《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为推动居家养老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2010年12月,铜陵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2012年又制定了《铜陵市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和《铜陵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形成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立足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从2007年起,铜陵市全面推动政府为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将此项制度列入市政府的民生工程。目前,对70周岁以上、被政府列入“低保”的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提供每人每天1小时15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十二五”以来,全市1000余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此项服务,政府出资近1000万元,提供服务150余万小时。2013年,又将社区高龄空巢老人的“主动关爱”试点项目纳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服务,实现购买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服务内容由传统注重生活照料向注重精神关爱延伸。

(三)以社区养老托老机构建设为抓手,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2009年,铜陵市将社区养老托老机构建设列为民生工程,按照每增加一个床位,市、区两级财政补助1万元的标准,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托老机构建设。新建的朝阳老年服务中心、铜庄老年公寓、天井湖老年会馆和石城爱心老龄公寓等4个民办公助社区养老托老机构开始投入使用,2009年社区新增老年床位200张,2010年新增200张床位。这些社区养老托老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有效推进了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2013年,铜陵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促进了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的发展。至2013年底,全市基层老年协会有158个,占全市社区(村)总数的82%,老年文艺团队90个,老年体协21个,老年体育团队64个,老年社会组织发展迅速。

(四)在社区养老方面,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铜陵市开始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民生工程,四年建设9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23%。当前,作为主城区的铜官山区正着手运营改革,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的方式,将日间照料中心交由社会组织运营,以提高服务水平。2012年铜陵市加大推进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建成农村社区老年活动室77所,城市社区老年活动室6所、居民活动场所7个,并配备了文体娱乐和健身活动器材。同时出台政策规定新建小区配备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最低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部分小区要达到500平方米。2014年继续在城市社区和美好乡村建设中配建老年人活动室,城乡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

(五)强化保障功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

2010年铜陵市启动了社会福利基地建设,并着手实施老年公寓改扩建项目,拟增加床位1000张。2014年实施了省级敬老院建设民生工程,新增床位50张。积极实施敬老院改造计划,为社会老人提供“代养”等服务,逐步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当前已完成6所。2013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推进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2014年制定了《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享受0.8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享受100元/月•人的运营补助,取得ISO服务质量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此外,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贷款贴息补助,鼓励其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实现风险分担。近几年来,铜陵市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当前,全市共拥有养老床位3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5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9所,床位900张。

二、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铜陵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服务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可以为老人提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提升了养老服务业的整体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但在持续性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府未能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受到冲击,发生了根本变化。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四二一”家庭结构的比例逐年上升。家庭需要照顾的老人相对增多,老年人口的抚养比增大,极大地加重了青壮年经济上的负担和压力,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弱化。大部分青年人自立意识增强,更多人到外地寻找发展机会,导致“空巢”老人日渐增多,家庭结构变得松散,家庭关系发生松弛,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面对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现象,政府因为繁杂的事务功能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缺位,没有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好主导作用。

(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困难重重

一是社区养老场所数量不足。当前,铜陵市很多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缺少场地。特别是一些老的社区没有规划养老用地,没有足够的场地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全面、内容单一。铜陵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面向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老人,面向全市老人的购买服务因为资金限制没有开展。同时,提供服务的项目有限,内容单一,不能满足众多老年人个性化、多层次的服务需要。三是财源不足。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和持续深入的发展。四是社区组织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改善。需要建立一种更高层次的组织体系和监管模式,才能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展。这些问题给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带来了重重困难。

(三)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

在经济社会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层次也在提高。据问卷调查,目前有5.2%的老人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按照这个比例推算,铜陵市机构养老的需求共有6463人。在愿意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中,除自我保障能力较弱的老人外,大多数老人不仅要求养老机构能满足基本的日常生活,而且要求满足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铜陵市现有的大部分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三无”“五保户”老人的基本生活照顾,在配套设施以及服务质量方面与老年人不断提高的需求层次有较大差距,使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出现了结构性矛盾。在市区,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办养老机构往往是“一床难求”,而农村养老机构床位的空置率却高达30%左右。

(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存在制度

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是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才刚刚起步,还未到成熟的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定位不准确,一些机构处于“四没有”状态,即没有法人资格、工作人员没有明确身份及待遇、没有在金融机构设立独立账户的资格、没有管理经费的保障。由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及时登记,不是一级法人组织,给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和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政府虽然对民办养老机构在税收的减免、土地和水电的使用、建设和运营的补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没有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使优惠政策的落实大打折扣,影响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步伐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在铜陵市现有的养老机构中,真正属于民办民营的比例不高,许多机构在经营中亏损严重。

(五)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铜陵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一般只接受了简单培训,大部分人是在岗位上边干边学,综合素质偏低。与同是服务性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和家政服务相比,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工作时间长、强度大、收入低,工作强度与劳动报酬之间的失衡会导致养老机构服务队伍的不稳定,造成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短缺。因为服务人员数量局限和综合素质偏低,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难以提供身体康复、保健护理和精神抚慰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是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重点,没有技术能力和过多精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专业化、高层次服务。

三、加快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路径

铜陵市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城乡一体、适度普惠的原则,使各类养老机构具备良好的机制、有力的管理、规范的服务和到位的监督,继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是社会化养老保障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在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应该起主导性作用,既要制定长远的、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又要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从经济和法律层面为社会养老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一是在投入上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开拓资金来源渠道。政府要协调财政部门,增加公共财政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设备和运营补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聚集社会资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公共财政通过政策倾斜,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二是要制定扶持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优惠政策,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民政、税务等职能部门要在审批项目、建设用地、配套设施、减免税收、资金补贴、登记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社会资本对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的投资建设。

(二)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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