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建议(收集3篇)

时间:2024-10-03 来源:

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篇1

2009年5月20日上午。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魏野花园。

是时,艳阳高照,彩球飘扬,鞭炮齐鸣,一片喜庆,魏野花园公寓楼奠基仪式隆重举行。

这标志着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式拉开大幕。

魏野花园公寓楼是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第一批安置房工程,位于虢国路北、甘棠路西,占地面积18亩,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拟建两栋17层商住两用房,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除商业用房外,尚有住房360套作为城中村改造时被拆迁户安置房。

该工程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可大大改善三里桥村村民的居住条件,同时为村民增加了就业和经商机会,为推动全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中村改造,不仅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融为一体,更重要的是从精神上把被现代化建设“裹挟”而来的大批农民带到城市生活中来。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后,不仅会彻底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而且会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市区面貌,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将成为城市的新亮点。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已经看到了崭新的明天。

不让群众吃亏

镜头之一:

2008年12月23日,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组织向阳村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组成60人的队伍,乘坐大巴风尘仆仆地赶往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取经”,学习城中村改造的经验和做法。

西何家村的成功经验,使开发区前往考察人员大开眼界,深受启发。一路看,一路思,一路议,不少人拿起相机拍照,掏出笔记本记录。“看看人家想想咱,有什么思想疙瘩解不开?”向阳村群众代表告诉记者:“城中村改造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有了开发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对城中村改造充满信心。”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北超明确表态:城中村改造首先要打消群众顾虑,不为难群众,不让群众吃亏,让群众吃透政策、得到实惠。

镜头之二:

2009年3月2日,雪花飘飞,三门峡开发区领导张北超、贺崇阁、董项虎、田书勤等带领管委会办公室相关人员来到三里桥村。

“临时安置住房找到了没有?拆迁安置补助费拿到手没有?家中还有什么问题和困难需要帮助解决……”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北超在城中村改造拆迁现场深情地握着60多岁的三里桥村村民董国成的手,认真地倾听董国成对城中村改造的建议和意见,耐心地解答这位老人的疑惑。

张北超走进被拆迁户家中,详细了解被拆迁户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认真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和建议。张北超告诫在场负责人员,城中村改造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要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兑现政策,解决困难,取得群众的支持参与。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群众舍弃祖祖辈辈居住的家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次革命,他们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是对政府工作最大的支持,我们应该感谢他们,充分理解他们。

“改造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决不能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失,争取把好事办好、办实。通过改造,使村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就业得到保障,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城市景观环境得到改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北超如是说。

打造新家园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范围涉及向阳、三里桥、后川、南关、韩庄等5个行政村。为尽快解决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村政管理松散、村民生活质量提速慢和就业、就医、就学难度大以及居住环境、生活质量、集体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差距等问题,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找准突破口,采取试点先行,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2008年初,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随后,开发区认真按照省、市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精神部署,积极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实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突破。一是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外地考察城中村改造经验,研究制定了《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宣传提纲》;二是编制了开发区向阳村、三里桥村改造控制性规划,并经市政府审核通过,完成了向阳村概念性设计,对规划布局定位进行调研,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和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三是制订了《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确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关键点、基本方针、原则、方式、方法,采取以三里桥村为突破口,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改造;四是开发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导精神是在改造中充分体现出“自我开发、自我安置、自我发展”的原则,使改造过程真正实现“自我开发、自我收益、全民参与”。

2009年2月1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进一步细化《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2月5日,三里桥村以村委名义发出了《三里桥村民委员会致全体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及《禁止私搭乱建公告》,召开全村村组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三里桥村一期拆迁户等100余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动员,对村民进行政策宣传工作。

2月6日,房产管理局、建设土地局、财政局、城市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开发区公安局组成的5个工作组,对确定三里桥村一期改造的34户村民,1家工业企业(京峡化工厂)房屋、地面附着物丈量进行汇总、复核、认定。

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篇2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范文一: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者有其居的德政措施,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黄平县审计局对11个乡镇政府开展了2014年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此项工作提出若干建议和对策,以供参考。

一、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现状

2014年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00户,其中:五保户一级危房12户,低保户共900户(一级100户、二级420户、三级380户),困难户共3,564户(一级400户、二级796户、三级2,368户),一般户24户。

由于黄平历史、地理等原因致使黄平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且位置较为分散,危改对象经济实力薄弱,危房改造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成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农村人居条件。农村危旧房数量逐步消减,困难群体人居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三是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通过长期的持续努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初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进度不按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进度发放(兑现),存在资金缺口。中央及州级财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欠到位资金共计106.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应为1,145.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4.09万元,尚欠61.87万元(未兑现给危改户);州级补助资金应为4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4.96万元,尚欠45.04万元。

2.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全县11个乡镇仅发放(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11.52万元,截止2015年3月25日发放(兑现)3,266.80万元,为拨给全县11个乡镇危改资金3,334.09万元的97.98%。

3.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二是危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建设部门掌握的数据实际数有偏差。

4.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

5.存在建房就补盲目攀比现象。在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借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群众盲目攀比,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超出标准,易出现因建返贫的现象。如:重安镇有2户农户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而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按困难户一级、困难户二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但其危房改建新房的造价分别为40.00万元、60.00万元。

三、关于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政策调整、政策引导。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建议改变资金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根据经济实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拨付模式由分类分次拨付变更为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救助对象。

2.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应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规划建设部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宣传、规范操作。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讲政策、讲规划、算造价,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消除依赖心理。务求评审制度公开透明,采取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上级备案的程序,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保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使危改工作得到群众公认。对危改资金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于在危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纪检等部门通报,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乡村两级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和挪用危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范文二:

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切实实现危房改造解决困难住有所居的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本着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困难群众住房破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决心,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村两委亲自抓的工作方法,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土房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2015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中共重建45户,修缮27户,发放改造资金共58.5万元;2015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中共重建97户,修缮21户,发放改造资金共118万元;2015年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危房改造中共重建60户,修缮65户,发放改造资金共92.5万元;2015年卢阳镇危房改造中重建281户,修缮139户,发放改造资金共336万元。自2015年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镇累积实施危房改造756户,其中重建483户,修缮273户,累积发放改造资金605万元。

二、具体工作举措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既是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状况的一项安居工程,也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工程。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卢阳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袁辉茂同志任组长,镇工会主席曹海波同志任副组长,民政办人员和各驻村干部以及村主干为成员,共同做好危房改造工作。镇里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村主干会、镇干部职工会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研究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卢阳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危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一是核实到位。按照调查摸底情况,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将危房改造工程任务进行细化,确定人员后,XX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办同志逐户走访,最后敲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由于工作过细,公示结果均无异议。二是责任到位。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之后,我们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建房户包落实。由镇政府与村签定责任状,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专门各村危房改造工作。与危房改造户签定《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重建的标准,并要求按照标准建设。三是督促到位。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督促各村抓紧抓落实。四是资金到位。为确保危改工作顺利进行,镇危改领导小组及时提供各建房户粮补存折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补偿到位。

3.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在推进改造过程中,我们按照卢阳镇危土房改造总体规划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划、高质量建设。一是组织调查摸底。认真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贫困原因等情况做到清清楚楚。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水库移民搬迁、火灾户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行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旅游大镇计划及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镇村干部积极主动,帮忙联系工程队、建筑材料、搞工程预算等。同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动亲戚朋友出钱出力,亲帮亲、邻帮邻,共同帮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通过镇村的共同努力,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众满意率达100%,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拥护。

4.严明制度,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镇危改办在镇政务公开栏上再公示7天未收到任何反映后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以政府补助为辅,农户自筹为主的方针,深入到各村,掌握实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改造工程任务。加强施工监督,保证施工质量,与施工方签订协议,明确责任,按照工期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改造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在改造工作中,改造对象分布在34个村(居)社区,截止11月15日,今年所分配的420户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完工,预计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其中加固完工的有139户(入住139户),重建完成主体的281户(入住200户),下一步镇危房改造办将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截止目前统建户一卡通已将收集完毕,一户一档全部建立,现正在检查和完善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危改对象部分是低保、贫困、残疾户,经济实力薄弱,自筹资金困难很大,无能力建房。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2.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3.按照全县的总体规划,在城区23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居民不得建房,旧房拆除后不得重建。我镇合并后大多数村都在规划区内,在这些村里还有不少的群众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土坯房中,存在安全隐患;

4.由于我镇是由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合并,因此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镇级财政配套压力大;

四、建议和意见

根据近几年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下年度下达指标时下达危房改造资金总数额,不下达户数;

2.建议上级部门多分配资金,让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等无能力建房的农户能够修建新房;

3.建议整合部门资金支持危房改造。凡涉及农村危房或其它危房改造的各类部门补助资金应进行捆绑使用,切实提高各相关部门补助资金的效益。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帮助经济基层差,筹资能力弱的农户修建新房,推进危改速度。

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篇3

划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的审核与管理职责,集中负责全区村(居)民自建房屋建设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城中村改造的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按照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计划,编制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拟订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负责组织管理全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核申报城中村改造计划和改造工作方案。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考评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方案中有关规划、土地、建设、房屋等事项的审查、上报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中村的建设改造、拆迁安置、农户转居户以及村(居)委会的撤、建工作。

(五)负责全区村(居)民自建房屋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城中村改造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内设5个事业科室:

(一)行政事务科

负责文电、档案、保密、接待、劳资内勤、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承办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财务及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前期的策划、包装、宣传,以及招商项目的文字、资料、图片准备工作,负责项目招商会议的筹备。

(二)规划土地科

负责辖区城中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改造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改造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批工作;负责改造村拆迁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改造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报批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挂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区各改造村《拆迁安置方案》的审定;负责实施旧村拆除过程中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评估、动迁、拆迁企业的招投标管理,以及评估、动迁、拆迁企业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安置楼建设,村(居)民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投资主体准入资格的审查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和承发包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筹备拆迁预备会;负责申领拆迁批复和拆迁公告、拆迁通告;负责协调配套费的减免事宜等。

(四)综合管理科

负责城中村村民农转居的指导督促工作;负责城中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城中村撤村建社区工作;负责已改造村村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工作;负责城中村无形改造政策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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