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6篇)

时间:2024-05-25 来源: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篇1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内部审计的机构、定位、职责

1、机构。IMF审计局现有16名职员,包括审计师、经济学家、人力资源方面的专家和工作流程检查设计方面的专家。这些职员都拥有专业资格的认证,其中注册内部审计师7名;注册信息审计师3名;注册会计师4名。每个审计师平均审计的IMF财产约为180亿美元。

2、定位。IMF审计局的审计工作定位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审准则相一致。其审计定位为:“是为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机构运作水平,独立的、客观的保证活动和顾问咨询活动。它采用系统的、专业的方法进行评估、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从而帮助组织机构完成其目标。”

3、职责。IMF审计局职责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独立检查和评估IMF业务运行的控制过程和运作的效果和效率,为决策者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分析和建议;二是帮助确认IMF的工作流程以有效和高效的方式构建和运作,能够很好地完成IMF的目标;三是帮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对项目建议、运转、执行等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该项目按照董事会的意志进行。

二、IMF内审主要业务

1、业务审计。业务审计是评估组织机构在管理控制下业务运作的效果、效率和经济性,并将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提交给适合对象的系统化过程。业务审计目标:一是进行评估,二是提出改进建议。业务审计是现代审计中具有代表性的3E(Effectiveness有效性、效果;Efficiency效率;Economy经济性)审计。

业务审计着重于管理计划和控制系统,要求衡量实际的工作和标准之间是否达成一致,达到一致的程度;对管理计划和控制系统的充足性以及既定政策和程序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

IMF审计局的业务审计主要涵盖以下八方面:人力资源;安全;技术支持;信息管理;基建;服务体系;差旅预算过程;退休计划投资管理。

IMF审计局进行的业务审计具有四个特征:一是审计目标导向的未来性。业务审计关心的是提高未来的工作绩效,着眼于管理政策、计划和控制系统以及决策形成过程,通过对管理系统的各个方面加以确认,提出改进的建议,帮助各个层次的管理者改进计划和控制;二是审计方面的系统性。包括对审计环境的深刻理解、建立目标、决定哪些事实来满足这些目标、收集和评估事实、作出结论、向管理层汇报、审计报告、后续审计等一系列的方法和步骤;三是审计标准的主客观双重性。业务审计标准开始通常是管理层建立的工作标准或一些外部类似机构的标准,但主观判断不能绝对避免;四是审计报告和建议的创造性。成功的业务审计不仅在于确切地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而且更在于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

2、信息技术审计。信息技术审计是对计算机化的系统进行的审计,它不仅包括现有信息系统的控制和程序,而且包括对系统建立过程、计算机设备管理的控制、安全等方面。信息技术审计要求信息技术审计师能够在信息系统仍然安全运行的时候,发现信息系统中潜在的风险。

3、工作流程检查设计。工作流程检查设计是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业务流程以期在成本、质量、服务、速度等方面采用当代的工作方法,取得根本性的改进。工作流程检查设计,是一个新兴起的、管理咨询范畴内的工作。工作流程检查设计已经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接受、吸收,成为不少大型组织机构内部审计的一项工作,具有管理咨询的性质。

流程设计围绕四个基本问题进行:做什么;为什么做;能否做得更有效率;能否做得更有效。流程检查设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现在的流程”;二是“设计的流程”;三是“效益分析”;四是“怎么实行”。涉及到:流程、人员、技术、组织体系等四方面的资源。IMF认为,流程检查设计就是要使:合适的人用合适的工具,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工作。

4、风险导向的审计。审计师要对风险进行评估,以便在审计过程中,将审计资源最大限度地用在最重要的领域。审计不仅对组织机构内部的业务进行风险分类,而且在每一个具体的审计项目中,同样要进行风险评估。

审计局结合IMF的具体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设立了标准,对IMF涉及业务的风险进行衡量和排序。将业务分为高风险业务、中风险业务和低风险业务。对于处于高、中风险的业务流程或项目,进一步划分为更具体的业务流程或业务活动,进一步采取附加的标准,找出风险点,将其包含进审计计划中,作为审计重点。

审计局参考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长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IMF审计局的长期审计计划是3年一个周期,每3年基本对所有的业务领域和风险因素进行一次彻底的审计。年度审计计

划是长期审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代表当年审计局的资源在特定的目标、特定的审计意向、审计项目上的分配。年度审计计划确保80%的工作根据对审计领域的风险评估来确定。

三、借鉴IMF审计经验,加强审计监督

1、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为管理服务。IMF审计局的工作受到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审计局是总裁直管的三个部门之一(其他两个为:投资办公室,职员退休计划、预算和计划办公室)。IMF审计局的职能现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职能逐步加强。IMF管理层制定的目标是否达到,IMF如何管理组织,效率如何,员工是否满意,管理层必须透过审计来了解。审计是管理层特别是最高管理者了解IMF运行情况的“窗口”。

2、IMF审计工作有一部分具有管理咨询的性质。这一点在业务审计中和工作流程检查设计方面体现更多。如:对IMF人事管理的审计,总的来看,并不是一个检查,更类似于一个调研、分析。再如:对IMF欧洲部、非洲部的审计,包括:管理和组织、员工情况、工作负担、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是对一个部门全面的审计,在取得事实、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对比、评估。IMF审计开展此项业务,对IMF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审计工作高度专业化。IMF审计没有自己独立的审计标准,审计标准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界定完全接轨,内审业务全部遵循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审操作规程,因此IMF审计工作及结果能够得到外部的认可。IMF的审计师既高度专业化,又一专多能。每个审计师都有自己最擅长和主要从事的审计业务,有的侧重财务审计,有的侧重业务审计,有的是人事管理方面的专家。但每个审计师同时还具备其他技能,可以从事其他方面的审计。这使得审计局容易进行业务安排,审计师的业务能力也可以得到全面发展,并减少审计师工作的枯燥性。

4、审计计划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有效、周密。IMF审计局有建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内部审计的长期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在对每一项业务进行审计时,审计师首先要对业务环节进行审计,争取最大限度上合理分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使审计切实起到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作用。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篇2

一、内部审计在现代国有企业中的作用

在国有企业当中,内部审计在开始的时候只是简单的作为一种经济活动而存在,主要就是负责审查企业的会计以及财务的实际情况。但是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已经开始涉及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管理当中。在现代国有企业当中内部审计的主要作用就包括了下面这几个方面。首先能够让国有资金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现在很多的国有企业在实际的管理和监督过程当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管理的不善以及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时候力度还不足,这样就导致了在国有企业内部有很多的经济活动以及行为都是不规范的,这样就会对国有资金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其次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设计的时候,能够让企业的领导对企业的资产情况有一个更好的了解,这样在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使用的时候,效率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让企业的资产能够得到增值以及保值,让国有资产不会出现流失的现象。第三,通过内部审计能够让国有企业的资产利用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现在很多的国有企业在对财政资金进行利用的时候普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能够有效的发现资金在使用过程当中的一些问题,从而才能够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比较合理的措施,从而在对企业资金进行管理的时候力度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最后企业通过内部审计还能够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在国有企业当中内部控制制度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样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就不能够有效的发挥出来,企业的内部审计能够有效的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对内部控制制度当中一些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能够及时的发现,这样才能够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有针对性和比较合理的措施,从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二、当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独立性还比较的差

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相关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有企业的员工组成,他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和企业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不仅只是简单的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建设和发展,这样他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就可能会陷入到一个两难的境地。而且现在很多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不是很重视,在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甚至还可能会出现阻扰和抵触的现象,这样内部审计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独立性比较的差,而且对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采用的方法以及观念还比较的落后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对于内部审计的投入不是很足,这样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还是采用的传统的方法和措施,工作的效率就比较低。

3.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

很多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基本上都是由会计人员组成的,这些人员没有能够及时的对市场经济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自身的知识结构也比较的落后,专业知识的水平也不高,这样在实际的审计工作当中可能就会存在很多的漏洞。

三、加强内部审计的途径

1.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加强企业的管理与控制,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定发展,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因为离开了独立性,审计的结果将没有意义。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要在企业组织机构的隶属关系独立,而且需要单位领导负责人在其职权上给予独立的行使权。只有内部审计具有独立地位后,才能保证内部审计具有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才能够得到改进与改正,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如国外的一些先进企业单位基本上都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定内部审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强化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我国可以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在企业内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其领导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企业的管理与控制。如果不能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可以任命企业最高领导者领导内部审计部门,提高该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以促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2.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市场经济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也应该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实际变化情况来对自身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对于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队员建设,企业应该要不断的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对他们的知识结构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这样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职业素质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这样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才能够比较顺利的进行。

四、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也开始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企业的管理层应该要高度的重视,积极的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能够在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有效的发挥出来。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篇3

一、我国企业内部监督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监督形式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监事会、内部风险管控等,对于占我国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还存在内部监察、内部纪检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监督形式。然而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企业内部监督仍然不健全、不完善。

(一)监督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由于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立缺乏内在动力,对企业内部监督的性质、作用与职能认识不到位,致使部分企业根本不设置内部审计、监事会等监督部门;许多设置内部监督机构的企业,监督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无法满足企业发展中的监督需求;部分企业内部审计、内部监事等监督职能配置多以兼职为主,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在2008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出具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中,据对723家企业的调查,有289家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有89家认为其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占12.31%;有310家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占42.88%;有45家领导重视不够,占6.22%。

(二)监督权限受到限制,独立性难以保证监督效果取决于监督是否具备独立性。内部监督的独立性不仅表现在其机构的隶属关系上,而且表现在其职权的授予行使上,同时表现在监督的客观性上。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是使内部审计具有客观性、权威性及公正性的必要条件。尽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内设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但从我国的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对951家企业的调查中,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的有397家、隶属于董事会的有199家、隶属于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的有187家、隶属于监事会的有33家、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有135家。内审的监督权限直接受内部人控制的制约。而对于监事会来说,由于监事会人员组成自股东和职工代表,前者一般来自于在董事会中拥有控制权的控股股东,后者则是企业内部员工,处于公司董事长和经理的领导之下。实践中监事会成员的选任依赖于董事,得不到董事支持的人员很难当选监事,既缺乏权威性又无独立性可言。

(三)缺少统一的法规约束,缺乏质量控制机制目前我国内部监督普遍缺少统一的规范,也没有具有法律效率的约束。例如在内部审计方面,我国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已颁布两部,外部审计有《注册会计师法》作为依据,国家审计有《审计法》作为依据,而内部审计的法规只有审计署颁发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并未上升到法律高度,也没有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权力。再如我国的监事会的监督权同样受到限制。由于我国《公司法》并未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监事对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请求纠正外并无其他措施,监事会也并没有任命、罢免董事的权利,对公司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也不具有提讼权。也就是说,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监督,没有足够的司法保障。另一方面,内部监督工作质量的高低也影响到为企业增加价值作用的发挥,因此对内部监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十分重要。目前保障企业内部监督质量的措施还不到位,缺乏对内部监督质量进行评估的机制,严重影响和制约内部监督规范化建设。

(四)定位存在偏差,监督内容单一我国现阶段有不少企业的内部监督仅局限于对企业财务会计管控方面的审查,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在企业所有人即股东和企业管理层的委托关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层对建立约束自己的内部监督制度积极性并不高,内部监督的成本是由企业自己直接承担的,而其收益却是隐蔽的,这导致了企业内部监督的定位受到局限。很多企业的内部监督在内部稽查、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监督的内容局限在财务会计管控,大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监事会等内部监督还很薄弱,急需加强。

二、内部控制规范对企业内部监督的要求

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框架下的企业内部监督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内部监督,是指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改进的过程。与COSO《内部控制框架》对内部监督范畴的界定不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了监事会也是内部监督的一部分。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同时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当根据以下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

(一)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内部监督制度是企业指导进行内部监督的规范,也是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依据。

(二)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是对企业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全面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内部监督体系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覆盖日常监督的常规持续监督范畴和专项监督的风险导向监督范围,各司其职,全面覆盖。

(三)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及报告企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时,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四)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企业应当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监督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中的作用

(一)内部监督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控制环境是指对企业采取的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任何企业的内部控制都是在特定的控制环境中实施的,控制环境不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还直接决定内部控制实施的效果。通过内部监督,可以提供纠正错弊、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督促企业营造诚实守信和合乎道德的文化,影响管理当局的经营理念、管理思想和对经营风险的认识,协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促成良好控制环境的建立,进而有效的促进组织的控制目标实现。

(二)内部监督是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手段风险评价机制是指风险识别、评估及采取措施管理风险产生的各种事项或情形的过程和方式。2001年,IIA将内部监督的重要力量――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企业面临风险会对其实现既定目标产生影响,内部监督可以全面、经常、及时地向企业各部门及人员了解具体情况,从全局、长远、系统、独立的视角,发现企业整体及各部分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风险分析,提请管理层与治理层注意风险管理和控制,有助于企业健全风险评价机制。

(三)内部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内部控制失效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特殊要素,建立和完善现代组织中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可以强化内部控制的基本功能,能够有效防止内部控制失效。内部控制系统实质上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曾经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可能会变得无效,因此在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组织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不同程度与方式的监控措施,将内部监督行为扩展到组织运营的具体业务中。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结合内部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专项监察等方式。在不同层次实施内部监控措施,不仅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而且对防范和消解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

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内部监督建设

内部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系统性的规划,循序渐进。为使企业内部控制更有成效,内部监督建设需要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都承担着对内监督的作用,但是二者的功能定位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企业应该设立建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在我国大中型企业目前的公司治理机制下,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相结合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缺陷。理论上,两者监督的侧重点是不同的,监事会侧重于检查企业的经营活动,控制经营风险,并且是针对人进行检查,其层次高于审计委员会,主要是为股东服务。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代表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监督,侧重于加强监督和控制经理层提供的财务报告,同时通过监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部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建立起一个控制和监督的职能机制。由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率、效果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进行的监督,是公司内部的一种过程监督,包括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个时间段的监督,弥补监事会只能提供事后监督的不足。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享有决策权,一项决策的做出,从前期策划、中期控制到后期执行均有其参与,因而能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的有机结合可以构成较为严密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

(二)制定并规范内部监督制度与办法在强化内部监控、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时,重要的是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包括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责任与监督奖惩等内容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办法,达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使企业内部监督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使企业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达到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监督的要求。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质量评价机制为了保证内部监督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就必须对内部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该工作应由制定某一内部监督部门牵头并结合其他相关部门来定期执行,开展对内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测评工作。明确监督责任,建立监督责任制。各监督岗位对于自己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的监督,完全负责。凡是应当由监事会或内部审计负责检查的经济事项,监督人员均应签字。出现问题,应及时揭露。如果决策层和管理层有重大问题未被发现或未揭露者,监督机构负责人和有关监督人员应负失职责任。对于能严格按照内部监督制度执行的,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进而有效增强内部监督执行的有效性。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篇4

关键词:高校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发展

一、前言

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同属于经济监督体系,是高校经济监督的两个重要手段。近年来,高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自增强、招生规模扩大、财政投入加大等新形势下,高校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也随之增加,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等,必须从源头抓起,即加强和完善高校的监督职能,强调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内在作用。笔者认为,首先得明确两者内涵及职权,理清各自的关系,双重监管,才能共同保证高校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内涵与关系

会计监督包含广义的和狭义的。广义的会计监督,一般是指对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行为结果的监督,属于外部监督,监督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物价部门、税务部门、社会群体等。狭义的会计监督,一般指的是本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等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控制,主要审核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使其达到预期目标,这是客观存在于单位内部的自我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主体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及政策为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会计核算等资料的真实、有效、合理性进行检查及评价,是带有强制性的监督。它是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种较高层次的综合经济监督。

会计监督是贯穿于事件前后的全过程监督,是其他监督开展的基础,严格的会计监督可以促使单位把握政策方向,合理规避风险,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审计监督一般在会计监督之后,是对会计监督行为的强化,可以有针对性地发现会计监督中的疏漏,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两者密切结合、协调互补、缺一不可。

三、目前高校内部监督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会计监督体系的现状分析

1、体系不完善、内控制度不严

对高校来说,会计监督的基础保障依赖于健全的内控制度。但据调查,大部分高校的内控制度还不健全,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监管不严,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有的高校虽有内控制度但不执行或落实,致使监督形同虚设。如:隐瞒开发创收收入,不上缴财政私自留用;有的非税收入如办班等不开收据,不上缴财政,私设“小金库”;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下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挂账额偏大,容易形成坏账,财务风险增大;缺乏对资产的监管意识,一些通用设备重复采购,资源不共享;或对物资采购保管等职责不清不明,甚至不设专人保管;对实物也不定期清查盘点,造成资产账实不符,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等等。

2、职责行使易被外界职权干扰

《会计法》中规定了会计人员监督职责,但在职责履行时,经常会受到外界高层行政权力的干扰。会计人员职务、岗位相对较低不被重视,甚至被嘲讽为“小会计”,一些超职权的行政干预行为的存在,会计人员也很难做,一般只能服从,弱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也就谈不上对上级领导的财务决策进行会计监督了。

3、重要性易被忽视

高校长期以来受教育管理理念的影响,只重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工作,认为教育质量、科研水平提高了,就业率上升了,学校整体水平就提高了。高校管理层缺乏内部会计监督的管理理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对会计监督职责不太重视,认为学校已经有审计监督而忽视了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有的会计人员就会淡化自己的监督意识,认为会计就是做账,重核算,轻监督,难以发现隐藏的问题,过程中监督不力,等到后期审计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若有经济损失已无法挽回。

4、会计人员综合能力不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高校经济业务量的增加,对会计人员技术含金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会计人员编制较少,财务部(处)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现象也很普遍,整体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方面业务能力不高、不精不研;另一方面政治修养较差,工作不上心不负责任。

(二)审计监督体系的现状分析

1、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监督执行不力

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管理较为薄弱、缺乏审计制度或制度不健全。审计主体不健全,总体素质偏低。未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监督执行不力。多数被审部门对审计结果或意见不太重视,后期没有主动积极整改,加之审计部门任务较多,工作忙,缺少对审计结果的督促和落实,还容易存在少得罪人的想法,只要领导不追问,对审计处理或意见的落实就搁置了,没有进行后续结果的跟踪监督。

2、对审计的定位落后、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高校领导对内审的职能作用认识发生了错位;再有的高校将内部审计基本上定位于经济监督,认为审计人员就是“经济警察”,内部审计是政府审计的补充力量,失去了高校内部审计自身的特点。【3】内部审计也多数是对财务收支的审计,对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审计、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预决算审计或财政专项经费的审计,开展的还不够到位。对审计定位落后、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等,已经不能适应新常态下内审工作的要求,极易埋下风险隐患。

3、缺少绩效审计

现在高校已经越来越重视教育经费的投入与产出比,许多高校都在规范指南以及评价指标等方面积极探求效益的评价方式。但是,多数高校在制定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的规章制度时一般只提到“绩效评价”,由财务、审计、学科管理职能部门等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估,只强调经费的使用效益,没有从审计或是绩效审计的角度进行考虑,如《河南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第六条规定:“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采取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的办法。学校先期划拨各学科建设经费指标的70%;建设周期内,研究生院负责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跟踪问效,学校将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划拨剩余的30%建设经费。对绩效评价整体较好、资金使用效益较高的单位,学校在经费划拨时给予倾斜。”可见目前大多数高校在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评价上,没有考虑到绩效审计。

(三)外部监督不到位、信息化建设较落后

高校内部自我监督做得再好,没有社会监督等外部的监督也难于发现问题,外部监督应发挥作用,依靠财政、审计机关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高校的各类经济活动等开展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确保高校的经费健康有效地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五章“评价与监督”中第六十四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但实践中,部分监管机关也是在接受委托的情形下对高校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方式也是抽查,较难全面开展。

除此之外,各级监督检查机关人员编制少,经费有限,监督的手段落后,缺少交流平台,信息化建设水平低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外部监督的执行和落实。

四、促进高校内部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发展的思路

(一)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监督”中第七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笔者认为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单位管理水平。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内容上,应当重点突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这个环节,以会计环节为基础,再延伸到审计等其他环节,逐步完善成内部会计、审计控制结构网,如图1所示。在机制上,积极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检查力度,依章而循,违章必究,真正体现制度的严肃与权威。

(2)合理设置、科学定位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出:“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积极拓展审计领域,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多向专项经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间接推动领导人员履职尽责;坚持服务与监督共存的理念,监督是手段,是制度设计;服务则是根本,是价值的体现。监督中提供服务,服务寓于监督,两者并驾齐驱,为高校发展保驾护航;推行信息化审计。审计信息化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必不可少的手段,是为适应高校发展的必然产物,借助信息化审计平台,从源头抓起,贯穿事件发展的始终,不再单一的事后审计,进而提升内部审计监督的实效。

(3)重视绩效审计。通过对高校经济活动的效率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和评估,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帮助提供改进意见或措施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以促进高校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效益化。(如图1所示)

(4)加强信息公开。说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高校来说各项经费也必须在阳光下公开运行,接受来自内外部的多维度监督。高校应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并推进管理与服务公开、决策与结果公开。

(5)加强外部审计。外部审计主要靠政府部门及受政府委托的审计事务所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是主导,具有强制性、权威性。近几年来,政府部门也开始重视高校的一些财政专项经费,对高校应经常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对资产进行定期评估,对办学定位的审查等,保障高校各项经费有效使用,规章制度规范实施。

(二)提升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重视程度

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高校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重视行为主体即“人”的因素,一是单位领导,二是单位会计、审计机构和人员,三是校内教职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作为单位负责人保障会计监督落到实处;为审计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保障审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会计人员当好家、管好账,主动承担起会计监督的责任;审计人员为领导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教职工自觉依章办事,也可对会计审计人员进行反监督。

(三)注重队伍专业化建设

提升队伍的专业化,一是学历的提升,二是职称的提升,三是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培训,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加强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对于会计、审计制度的认识,熟悉制度才能按规定办事,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坚持“持证上岗”,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举办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理论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实行轮岗制度,会计要求岗位轮换,审计也应如此,通过人员轮岗可以及时查漏补缺,促管理,提效益;完善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激励和督促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五、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高校要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必须依靠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职能,无论是在改善管理、提高整体竞争实力还是在保障学校资金及资产安全、维护经济秩序、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发展的新趋势,并为强化两个监督创造条件,使其真正成为高校的“360安全卫士”,保证监督体系有效运作,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新华.高校会计监督职能探析[N].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7(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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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乔春华.高校内部控制研究[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4:137

[5]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Z].财教[2012]488号

[6]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Z].教财[2015]2号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篇5

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的专门授权,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行政机构的运作情况、财政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核算处理的行为。审计监督的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内资金使用情况和决策,以及所占有的国有资产的运作和管理情况;

二是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服务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中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捍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作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是制约与支持、手段和目的、过程与目标、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二、监督和服务的辩证关系

审计监督是国家宪法和规定的专门职权监督,《宪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机构和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因此,审计监督从性质上看是《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法定监督;从体系上来看是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职权监督;从监督的主体上看是国家审计机关;从监督的客体上看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从审计监督的上看是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监督的服务内涵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关系是一种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服务,没有服务就没有监督,是同一职能的两面性。

三、服务在审计活动中的体现

(一)财务收支审计中的监督与服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主要是检查、评判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中有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达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检查、审核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执行的督促执行,执行不到位的催促执行到位,执行错了的纠正过来,通过这些监督,为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方面客观公正地看待预算执行,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服务;通过对财政、税务、金库以及有预算分配权和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单位部门、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预算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效益进行跟踪问效,监督就是服务,通过审计监督不仅要给党委、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提供是什么、怎么样、财政收支家底的准确情况,还要为党委、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搞清楚为什么、怎么办,为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加强领导,决策,加快发展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执行,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服务。特别是对那些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全面性、政策性的,通过审计监督,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综合,解剖麻雀,追根溯源,找准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据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促面上工作,为大局服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监督与服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了加强对党政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审计机关一项新的监督服务职责,它把传统的针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引伸为对单位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服务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个人既是经济责任的监督,又是对其工作业绩的客观评价和鉴证,其实质量是对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制约和监督,并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促进廉政建设服务。监督他不能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全面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廉洁自律。防范以权谋私行为;开拓创新,顽强拼搏艰苦创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为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服务的,又是为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服务的,审计机关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审计机关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而且审计中大量都是根据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定量检查的,得出的结论也是靠数据、靠事实说话,给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了被审计人员的准确、清晰的经济责任信息,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合理地推荐、考察、管理、使用干部提供了合法的、详实的、客观公正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又是为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服务的,通过审计可以帮助单位和领导干部彻底摸清家底,反映出这个单位和主要领导的思想素质、廉洁勤政状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以及政策水平、管理水平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具体、真实、全面地反映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分清是非功过。因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的监督,又为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供了经济责任鉴证和评价的服务。

(三)投资审计中的监督与服务

固定资产技资审计是对固定资产技资项目的活动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经济有效进行的审计监督,并通过这种监督,综合审计资料,对宏观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提出建议,为严肃财经纪律,减少损失浪费,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的宏观控制和管理,提高技资效益服务。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就是通过监督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为促进基本建设技资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决策水平服务;通过审查部门、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预算支出以及信贷计划的执行情况,为维护国家计划的严肃性,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促进宏观经济总量平衡服务;通过监督建设单位认真执行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或技术改造计划,审查建设资金来源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有效性,制止建设计划外工程,纠正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为国家建设项目专款专用服务;检查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为确保建设工期、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优化设计、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和防止高估冒算服务;监督有关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法纪,揭露贪污舞弊,损失浪费以及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服务;对审计发现投资中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有关部门服务。

〈四)行政事业审计中的监督与服务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财政资金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有的行政机关还有收费、罚款和没收财务的权力。所以,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审计监督,有助防止出现各种执法犯法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就是形成一种外部制约机制,有效地抑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已出现问题的处理,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为有效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制止各种名目的乱罚款,乱收费,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有利于防止和查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不仅要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预算,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而且还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克服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铺张浪费,只要钱花钱,而不问花钱后的效果问题,为行政事业单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服务。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不仅是单纯检查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是否落实,而且要通过审计,发现、评估、反映这些政策本身是否完善合理有效,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客观地反映给有关部门,以帮助他们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制度。通过审计,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形成综合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为促进国家各项宏观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服务。

(五)企业审计中的监督与服务

建立了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政府主要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对企业实行间接管理,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政府承担着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的双重职能,既要关心资本安全和资本收益,又要发挥有效的宏观调控作用,这就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政企关系。对企业实施审计监督,实际上就是为建立这种新型关系提供了一种现实选择,它可以较直观地发现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提供真实的财务和信息,从而为政府转变职能服务。企业审计的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基础管理、资产运营、债务状况、经营风险、长期发展能力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审计监督,可以帮助企业全面系统地剖析企业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诸方面因素,全方位地判断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为企业确立正确的经营导向服务。随着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企业的审计监督,可以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从而为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服务。

(六)强化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与服务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篇6

摘要高校内部审计与监察工作密切配合,对于创新体制、完善制度、拓展源头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监督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廉政建设作用

一、内部审计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定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项目绩效及合规性等进行监督、评价,并发挥为单位领导加强管理和进行经济决策,以及为单位加强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职能。

二、内部审计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机理

(一)查错纠弊,维护高校秩序。审计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揭露单位经济运行中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揭露问题、打击,有助于维护高校法治建设,保护单位利益,推进廉政建设。随着高校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领域的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手段层出不穷,而内部审计在经济领域探究真实性方面的专业性优势,更易于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同时,内部审计通过对内部控制运行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发现其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如管理不善、违规决策等等,并加以纠正,有助于权力更好地运行。

(二)真实反映经济现象,为高校治理提供依据。高校权力的合理运行必须建立在对内部经济信息的真实掌握之上。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实施的监督机构,为本单位组织服务。高校内部审计通过独立性开展工作,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运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客观真实反映单位经济现象,对责任履行和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情况进行合理分析,为决策者提供信息、制定政策,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依据。

(三)客观评价经济现象,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伴随着高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内部审计的职能由过去的重点审计经济行为的真实、合法逐渐向效益转变。近年来,各高校通过推进绩效审计,改变以少数几个经济指标评价高校发展的标准,同时更多地关注社会效益和科学、人文效益,为高校权力运行的成果提供可靠的评价依据。高校内部审计服务于本组织的总体目标,是整个管理体系中不缺的特殊环节。其基本职能是审查高校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运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分析和评价责任履行和权力运行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评价决策层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分析基础层存在的不足,促进决策层与基础层的协调统一,从而推动高校治理框架、决策和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

三、发挥内部审计功能,与纪检监察形成整体合力

(一)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从职能和职责上看,都是为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维纪护法,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两个重要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从工作方法上看,纪检监察主要是通过教育、监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通过制度的建立、落实,程序的规范、到位来加以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工作主要通过监督检查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维护国家的财经法规,并通过检查账簿、凭证等财务资料来监督检查,二者在具体的工作中可相互支持相互依存。从工作效果上看,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在对单位实行有效监督检查的责任时,纪检监察主要是对干部党员是否廉政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单位的经济事项、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合法进行监督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审计部门主要是从业务的角度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而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手段缺乏刚性;与之相反,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有关问题时,有一定处理职权,但又不可能经常深入到具体的审计业务中去。如果两个部门有机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可利用审计工作的优势,将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直接延伸到具体的经济工作中,审计工作可借助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重点审计,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规范财务工作。

(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审计监督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监督职能不仅仅指对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遵循情况进行审计,还包括对本单位内部制订的政策、规章、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反馈、跟踪等等。从完善单位内部治理结构、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及面临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都要求单位不得不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在确保财务真实性、治理结构健全性、内部控制有效性、风险防范预警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日常工作中,内部审计通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事前监督,防患未然的作用。

(三)创新纪检监察手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总体思路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专门就此问题联合发文《关于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2003年8月26日),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作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的建设。如:利用内部审计监督,开展效能监察,规范权力运行;利用内部审计专业性监督优势,抓案件线索,严查经济案件。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通过对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丰富纪检监察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推动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促进高校经济改革发展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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