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履职报告篇1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xx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xx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每一份建议,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视,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五、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负的职责。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提高履职的实效。同时还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才能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学会虚心求教,积累资料,丰富自己。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善于总结。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村人大代表XX年述职报告二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XX年4月由洪池乡刘湛选区选为平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我担任人大代表以来的工作学习及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我支部按照乡党委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组的安排,制定了党员学习日程安排、学习制度,实施方案,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每一阶段都能认真完成规定动作,扎实开展创新动作,多次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向村民宣传科学发展观的意义和内涵。
2、培养新型农民,为增加农民收入奠基
作为一名农村支部书记,一个村的领班人,最主要的就是要带领全体村民,增加科技投入,尽快迈入小康的道路。所以我先后从运城、县城以及邻村聘请苹果、红枣、生猪养殖专家到村里现场传授,手把手教给最新的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全村听课受益人达六千多人次。现在全村有近三百名会经营、能管理、懂技术的新型农民,平均每两户中就有一个。全村建立农科咨询连锁店3个。
2、发挥水利优势,为增加农民收入作保证
心系农民、情系农民,村民再小的事对于我来说都是大事。今年我村投入26万余元修复老井3眼,新打井一眼,扩浇地160多亩。铺设浇地管道600多米,全村11条浇地管道实现了并网。今年前期大旱,全村13眼机井24小时不停机,苹果及其它农作物不受任何影响。不到一个月,全村的果园及主要农作物可以普浇一遍。今年我村仅苹果一项收入在近8万元的有成十户,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户很平常。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今年,村两委班子下大力气,采用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等形式对全村所有大小巷道的猪圈、羊圈、柴堆、石子、杂草等全部进行了清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投入6万余元建立农村文化大院;新建篮球场一个;新建图书室一个,配套图书柜一个,图书500册;建立了农民技术学校,有桌凳16套,有专人负责管理;光缆进村,有线入户,目前已经安装200余户。
4、严格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以保障村民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每月25日准时记帐,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政务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多年来,我从不巧立名目吃请,挥霍浪费村里的经济,从不挪用公款,不搞个人经商行为,始终坚持做到集体财产为集体所用。
5、廉政建设从我做起
平时积极参加乡组织的从政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对自己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凡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重大事情决策坚持在村两委”班子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定。今年的救灾面粉发放人员、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等的确定都要经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二、履职情况
村两委履职报告篇2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职数根据村的规模大小确定。
村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若干自然村联合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当兼顾村落分布状况。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选民应当推选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热心为村民服务、胜任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利。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选举所需经费由本村承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指导、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拟订具体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依法履行职责;
(五)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六)监督选票的印制、保管工作;
(七)统计、汇总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
(八)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三至九人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十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第十一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三)拟订具体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四)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五)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六)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
(七)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
(八)负责选票的印制、保管工作;
(九)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
(十)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一)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两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后,按第九条规定重新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三章选民登记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第十三条选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本村具体选举办法确定,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
第十四条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十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在选举日五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第十六条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职数。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
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按下列方式产生:
(一)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的,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选民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第十八条正式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第五章选举程序
第十九条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
选举时,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先选举主任,再选举副主任,最后选举委员。
第二十条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选民应当按照本村应选职位直接投票选举。
第二十一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以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并回答村民的询问。
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
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
第二十三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场所设立秘密写票处。
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难以进行集中投票的,村的选举办法可以规定设立流动票箱上门接受投票。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负责。所有流动票箱集中统一进行开箱、计票。
第二十四条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文盲和病残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写作。
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写作人、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第二十五条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的选票,并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选票,作出记录,经监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无效。
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二十八条当选不足三人或者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实行有候选人选举的,应当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应当在选举投票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投票日后的三十日内举行。
第二十九条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第三十条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可以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已选出的成员资格有效,并由其负责村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三十二条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移交工作应当予以指导、监督。
第六章罢免、辞职和补选
第三十三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写明罢免理由,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联名罢免的村民人数及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村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不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期满后的六十日内指导、帮助召集村民会议,并确定会议主持人进行投票表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予以指导。
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应当推选代表到会说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提出申辩意见。罢免理由已经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的,可以在村民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三十五条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罢免结果应当及时公告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会议未召开之前,被罢免者提出辞职并被接受的,罢免程序终止。
第三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三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服刑期间停止其履行职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三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于被罢免、终止职务、辞职、外迁、死亡等原因出缺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补选由村民委员会主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举报。在选举期间,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在接到举报或者情况发生之日起负责组织调查并依法处理;不在选举期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举报之日起负责组织调查并依法处理: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
(二)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的;
(三)对检举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或者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调查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宣布其当选无效。
选举结果全部无效的,应当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部分无效造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的,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成员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指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
(二)指定、委派、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三)未依法履行指导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八章附则
村两委履职报告篇3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职员述职报告资料,欢迎参阅。
报告一
Xxx镇党委、政府:
20XX年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干部共同帮助下,积极配合村两委会开展工作,认真学习会计、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履行会计工作职责。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与支部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己。
二、严谨、细致地搞好会计工作。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并认真领会和学习新的会计法,以会计法做为工作的准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如下工作:
1、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会计报表是行政单位在日常会计核算基础上定期编制的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及时完成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确保村上报表工作万无一失。
2、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我村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所以非常重要。每月的会计凭证,我都分类整理,按顺序、日期逐个编号装订成册,使我村会计资料完整无缺,妥善保管,有序存放。
3、预算外资金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所开票据填列完整,字迹清晰,不乱开,虚开发票。收取的资金不截留挪用及时上缴乡经管站专户并有据可查。
4、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收缴工作,其中收缴养老保险496人,农村合作医疗808人。同时按照村两委会的安排填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所涉及的87户村民的详细情况。
三、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认真履行好会计职责,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我们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全村财务统一实行村帐乡管,村组一本帐,对我村每一笔支出严格把关。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后我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更加严谨、细致,讲效率,讲质量,积极努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报告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为一名村会计,在工作岗位上率先垂范、求真务实、刻苦钻研、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时时处处以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其他党员做好榜样。下面就20XX年所作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服从安排,积极搞好干群关系
在工作上始终服从党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群策群力,坚持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的工作原则;在物资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搞好干群关系,我积极主动与村两委成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协助其他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村帐镇管”的有关要求,做到制度上墙,管理规范。
按时进行财务公开,定期进行民主理财,搞好各社财务收支帐目。对管理混乱的帐目进行监督整改,使各社收支规范化,财务公开,化解了许多因财务不透明所引起的各类矛盾。
三、当好管家婆,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
今年,会计工作比较繁重,各种往来帐目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每月、每季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余额、各项报表,新建村委会相关资料、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社道路修建等等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村共有4个社,全村农业人口xx人,其中农业人口xx人。今年12月份,通过村社成员的共同努力,使我村的新农合参合率达98%以上,参合资金如数上缴。
2、一事一议”工作:为给村民办事实、办好事,切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两委的组织下,在村民们的积极筹资筹劳配合下,此项工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公示均无异议。为搞好项目的申报、编制,认真按实填写各项表册并及时上报工作,我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议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建设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确保了我村社会和谐稳定。
3、文书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村两委文书工作。认真学习和及时传达党的方针、政策。
4、村务公开工作:我们设置了政策宣传栏、信息栏、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每个季度及时公开一次。
5、创先争优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认真制定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努力扩大参与面,充分认识到创先争优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继续、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能够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争创公仆意识的需要。
6、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进行了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清理工作,盘清家底,规范村务工作。
三、努力做好基本工作,积极为村民办实事
村会计这项工作,任务重、强度大、是村里最苦最累的差事,白天参加村里的各项工作,晚上还要清理各项资料。在工作中,我虚心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业务水平。在多年的工作中,我所参与或负责的工作,从未出现任何纰漏,没有出现过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本着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对村民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能办到的立即着手办理,不能办到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努力使村民理解并满意。如:为村民办理户口登记和户口迁移、为村民办理小额农业贷款、开具各种证明等等。只要是村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我都尽力去办理,竭诚为村民服务。
总之,自己所做的这些努力,离上级和村民的要求还相差很多,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努力工作、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以上述职报告,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加以批评指正!谢谢!
报告三
一、服从安排,积极搞好干群关系
在工作上始终服从党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群策群力,坚持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的工作原则;在物资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搞好干群关系,我积极主动与村两委成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协助其他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村帐镇管”的有关要求,做到制度上墙,管理规范。按时进行财务公开,定期进行民主理财,搞好各社财务收支帐目。对管理混乱的帐目进行监督整改,使各社收支规范化,财务公开,化解了许多因财务不透明所引起的各类矛盾。
三、当好管家婆,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
今年,会计工作比较繁重,各种往来帐目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每月、每季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余额、各项报表,新建村委会相关资料、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社道路修建等等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村共有7个小组,全村农业人口2239人。今年12月份,通过村社成员的共同努力,使我村的新农合参合率达98%以上,参合资金如数上缴。
2、一事一议”工作:为给村民办事实、办好事,切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两委的组织下,在村民们的积极筹资筹劳配合下,此项工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公示均无异议。为搞好项目的申报、编制,认真按实填写各项表册并及时上报工作,我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议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建设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确保了我村社会和谐稳定。
3、文书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村两委文书工作。认真学习和及时传达党的方针、政策。
4、村务公开工作:我们设置了政策宣传栏、信息栏、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每个季度及时公开一次。
5、创先争优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认真制定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努力扩大参与面,充分认识到创先争优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继续、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能够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争创公仆意识的需要。
6、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进行了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清理工作,盘清家底,规范村务工作。
四、努力做好基本工作,积极为村民办实事
村会计这项工作,任务重、强度大、是村里最苦最累的差事,白天参加村里的各项工作,晚上还要清理各项资料。在工作中,我虚心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业务水平。在多年的工作中,我所参与或负责的工作,从未出现任何纰漏,没有出现过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本着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对村民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能办到的立即着手办理,不能办到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努力使村民理解并满意。如:为村民办理户口登记和户口迁移、为村民办理小额农业贷款、开具各种证明等等。只要是村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我都尽力去办理,竭诚为村民服务。
总之,自己所做的这些努力,离上级和村民的要求还相差很多,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努力工作、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报告四
20XX年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干部共同帮助下,积极配合村两委会开展工作,认真学习会计、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履行会计工作职责。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与支部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己。
二、严谨、细致地搞好会计工作。
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并认真领会和学习新的会计法,以会计法做为工作的准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如下工作:
1、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会计报表是行政单位在日常会计核算基础上定期编制的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及时完成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确保村上报表工作万无一失。
2、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我村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所以非常重要。每月的会计凭证,我都分类整理,按顺序、日期逐个编号装订成册,使我村会计资料完整无缺,妥善保管,有序存放。
3、预算外资金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所开票据填列完整,字迹清晰,不乱开,虚开发票。收取的资金不截留挪用及时上缴乡经管站专户并有据可查。
4、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收缴工作,其中收缴养老保险496人,农村合作医疗808人。同时按照村两委会的安排填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所涉及的87户村民的详细情况。
三、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
认真履行好会计职责,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我们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全村财务统一实行村帐乡管,村组一本帐,对我村每一笔支出严格把关。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后我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更加严谨、细致,讲效率,讲质量,积极努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报告五
20xx年在我不断学习、探索、进步和成长中过去了,这一年来,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亲切关怀下,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自觉服从组织各项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做到不辜负领导的支持和信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人一年来所做工作及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本人自今年三月份担任会计以来,能认真学习会计、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履行会计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市镇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及会议。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坚定了自已的政治立场,那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本职。同时督促自已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已,不拿原则作交易。
二、严谨细致地做好会计工作
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能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及时结帐,做到帐目清晰、明了。我村每一笔支出都严格按照上级的财务制度和纪委的廉政制度执行。认真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
三、认真做好村里的各项事务
农家书屋是项惠民工程,作为农家书屋管理员,我认真将两千多册书登记、整理好,分类存放,以便老百姓查找阅读。利用好远程教育管理员”这个特殊身份,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的路线、文化知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作为一名档案管理员,认真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将近几年来的文件等重要信息归类整理好,以便保存和查找。
三、自身不足
村两委履职报告篇4
一、充分认识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和实行镇(乡)、街道(工)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管党职责,真正将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保证基层党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乡)、街道党(工)委是关键,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的有效载体。镇(乡)、街道党(工)委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新社区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许多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镇(乡)、街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着力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明确以下六项工作职责: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镇(乡)街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坚持经常排查和整建“问题”班子,确保及时转化;抓好“公选”干部管理,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积极做好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开展以“三双”、“四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大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以基层党支部活动正常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农村、社区其它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科学发展、管好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镇(乡)、街道党(工)委。
三、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与考核
区委每年七、八月份对镇(乡)、街道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认真自查总结。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深入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述职变成“一揽子”工作总结。
(二)搞好述职评议。召开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范围:本镇(乡)、街道党建联系点的区委常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辖区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全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书记、主管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更好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必要时,区委在下半年召开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大系统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并进行测评。
(三)开展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书记、主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基层单位全面了解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情况和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综合评定格次。在镇(乡)、街道党(工)委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党建工作格次,考核结果报区委审定,作为评价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政绩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形式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反馈。
党建工作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辖区稳定;基本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较好,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辖区基本稳定;不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镇(乡)、街道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整改。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群体,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
(二)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具体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为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问题”班子,镇(乡)、街道党(工)委应如实向区委报告,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业绩突出的党(工)委党委书记,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社区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员队伍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班子问题比例较大的;
2.管理教育不严,村、社区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对宗族派性及黑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居)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问题不力的;
4.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三双”、“四双”活动承诺兑现率达不到90%以上,受到有关方面通报批评的;
5.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6.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的;
村两委履职报告篇5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
村两委履职报告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发挥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帮助派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
1.驻村干部主要从市直机关干部中选派,每个行政村驻村干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包保的,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其中多级部门单位包保的,从层级最高的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同级多个部门共同包保的,明确牵头单位,由其选派第一书记。
3.驻村干部坚持因村因需精准选派,派出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按照标准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驻村干部人员,报请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通过后履行任免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二)管理
1.驻村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扶贫办协管。乡镇街党(工)委和派驻部门单位共同担负直接管理和日常管理责任。
2.驻村干部必须全脱钩常驻村,不得轮流驻村或阶段性驻村,党员驻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派驻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00天,外出开会、培训、协调资金项目等公务活动纳入驻村工作时间。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包括周六周日)都要有驻村干部驻村工作。
4.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对驻村干部考勤负主要责任。乡镇街党(工)委负责驻村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查,并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凭证。乡镇街、派出部门单位和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离村必须向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紧急情况需请假的,可委托其他驻村干部代办请假手续,也可先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连续请假10天以下,由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派出部门单位一把手签批,再报市委组织部签批;由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单位视情况研究调换。
6.驻村干部每年对每户贫困户至少走访4次,对贫困户情况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收入情况清、脱贫方向清、困难问题清),记好驻村工作日志。
7.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乡镇街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部门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8.驻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在派驻村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饮酒,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礼金礼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派出部门单位
(三)考核
1.驻村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严格履行考核程序,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和调换召回、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4.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对特别优秀并有志于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可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
(四)调换和召回
1.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调换: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家庭负担较重的;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化不再适合驻村工作的;派出部门单位根据帮扶工作需要提出调换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换的。
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召回: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且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的;违反廉洁自律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扶贫资金,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3.需要作出调换和召回的驻村干部,由派出部门单位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换或召回决定,同步确定替换人选。以正式书面请示,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履行任免手续。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自召回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五)问责
1.对乡镇街党(工)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驻村干部不在岗、不住村、不脱钩的;
二是对驻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开展帮扶工作的;
四是对驻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五是对驻村干部安排大量与扶贫无关事务性工作,导致驻村干部无法集中精力驻村帮扶的;
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2.对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选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对选派人选不研究、把关不严,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被召回的;
二是安排驻村干部从事与扶贫无关的其他工作,导致驻村干部不脱钩、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
四是长期不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对驻村干部支持保障不力的;
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情节较轻的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驻村干部管理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驻村干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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