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篇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二)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二)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八)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九)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十)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三)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五)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加强应急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四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靠信息技术和安全科技,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涉及到各级政府、各专业部门和各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机构,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和分级管理,以大、中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实现业务系统和技术支撑系统的有机结合。
2.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机构,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本着节约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注重高效实用,防止重复建设。整合自身应急平台所需资源,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为主体进行建设,同时考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部门业务系统的利用,采用接口转换等技术手段,实现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以及其它相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3.注重内容,讲求实效。既要重视应急平台硬件和软件建设,更要重视应用开发和信息源建设,保证应急平台的实用性;既要立足应急响应,又要满足平时应用,防止重建设、轻应用,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的作用。
4.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要依靠科技,注重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和先进性,采用符合当前发展趋势的先进技术,并充分考虑技术的成熟性。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应用,建立安全防护和容灾备份机制,保障应急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要以需求为导向,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既要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又要适应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技术应用水平。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总体建设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构架下,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为主体,同时考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利用,搭建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为中心,以11个国家专业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32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8个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333个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平台为支撑,以23个部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20个部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1个部级矿山排水基地、1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18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16个部级危险化学品医疗救护基地、各专业部门及中央企业下属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为终端节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
整合现有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依托国家安全生产现有通信资源及信息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的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主要功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务院应急办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应急管理的需要。
各省(区、市)、市(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向下延伸的节点范围和数量,由各省(区、市)、市(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决定。
(二)基础支撑系统
省(区、市)、市(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平台的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应急指挥厅和值班室等应急指挥场所,建设(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视频会议系统,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视频会议系统、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通,实现能够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视频会议和接收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信息;实现能够全天候、全方位接收和显示来自事故现场、救援队伍、社会公众各渠道的信息并对各种信息进行全面监控管理;实现能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救援资源协调和管理;实现能够值守应急,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进行救援资源调度、异地会商和决策指挥等,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应急指挥厅和值班室要配备:DLP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辅助显示系统、专业摄像系统、多媒体录音录像设备、多媒体接口设备、智能中央控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手机屏蔽设备、终端显示管理软件、UPS电源保障系统、专业操控台及桌面显示系统、多通道广播扩声系统和电控玻璃幕墙及常用办公设备等。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主机系统与即将建设的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共用主机房、共用专网和外网网站信息系统、共用数据中心的软件测试平台和软件维护平台、共用安全系统。
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央企业及各市(地)应急平台要配备局域网交换机、小型机服务器、视频会议终端、系统支撑平台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及其附属设备。关键设备要双机备份。各救援基地和救护中心节点平台应考虑联入应急平台系统所需配备的局域网交换机、路由器及其附属和维护更新本节点信息所需的设备。
2.国家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已经建立,国务院办公厅与各省(区、市)、各部门的网络已经开通运行,各省级政府与市(地)、县的网络建设也在加快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专网建设将覆盖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即将建设联结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的计算机专网系统,将全国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基地联入专网,并建设能保障实时救灾指挥的电话通信、无线接入通信和应急指挥卫星通信的通信信息基础平台。各省(区、市)、市(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和资源,配备专用的网络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等必要设备,适当补充平台设备和租用线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的通信网络环境,满足图像传输、视频会议和指挥调度等功能要求,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和其他相关应急平台、终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采取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实现与政务外网上的应用系统整合。
3.以有线通信系统作为值守应急的基本通信手段,配备专用保密通信设备,以及电话调度、多路传真和数字录音等系统,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各地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之间联络畅通。利用卫星、蜂窝移动或集群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事故现场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省(区、市)、市(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应急平台间的视频、语音和数据等信息传输。
4.租用卫星信道,建立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卫星综合通信系统,卫星主站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机房,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对整个卫星通信系统的运行、管理、控制和维护。各省(区、市)、市(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建立固定卫星站,配备车载式卫星小站的应急救援通信指挥车,便携式移动卫星小站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建设移动应急平台,装备便携式信息采集和现场监测等设备,满足卫星通信、无线微波摄像、无线数据、IP电话以及视频会议等功能要求,在实现现场各种通信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基础上,保证救援现场与异地应急平台间能够进行数据、语音(包括IP电话)和视频的实时、双向通信,除供现场应急指挥和处置决策时使用外,实现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和其他相关应急平台的连接,实现并强化救援工作现场与应急平台的视频会商和协调指挥功能。
(三)综合应用系统
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GIS、GPS等高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通过整合全国各级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构建一个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基地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通信信息基础平台,充分利用即将建设的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主要应用系统,通过开发形成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应急管理需要的综合应用系统。
系统能够采集、分析和处理应急救援信息,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系统能够满足全天候、快速反应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处理和抢险救灾调度指挥的需要,使其具备事故快报功能,并以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为平台,以数据库为核心,快速进行事故受理,与救灾资源和社会救助联动,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救灾调度指挥。
省(区、市)、市(地)、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平台的综合应用系统应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如下:
1.应急值守管理子系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接收、屏幕显示、跟踪反馈、专家视频会商、图像传输控制、电子地图GIS管理和情况综合等应急值守业务管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监测网络,掌握重大危险源空间分布和运行状况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风险隐患,对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进行预测预警。
通过应急平台在事发3小时内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事故现场音视频信息。市(地)级应急值守管理子系统要增加辅助接警功能,与当地公安、消防、交警、急救形成的统一接警平台相连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接报信息。
2.应急救援决策支持子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通过汇总分析相关地区和部门的预测结果,结合事故进展情况,对事故影响范围、影响方式、持续时间和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在应急救援决策和行动中,能够针对当前灾情,采集相应的资源数据、地理信息、历史处置方案,通过调用专家知识库,对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评估,研究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和措施,对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实现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子系统:遵循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有关应急预案,利用生产安全事故的研判结果,通过应急平台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安全规程规范、救援技术要求以及处理类似事故的案例等进行智能检索和分析,并咨询专家意见,提供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根据应急救援过程不同阶段处置效果的反馈,在应急平台上实现对应急救援方案的动态调整和优化。
4.应急救援资源和调度子系统:在建立集通信、信息、指挥和调度于一体的应急资源和资产数据库的基础上,实施对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储备物资、救援装备、通信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应急资源的动态管理。在突发重大事件时,应急指挥人员通过应急平台,迅速调集救援资源进行有效的救援,为应急指挥调度提供保障。与此同时,自动记录事故的救援过程,根据有关评价指标,对救援过程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5.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子系统及其应具有的功能:事故模拟和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合理组织应急资源的调派(包括人力和设备等);协调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关系;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提高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明确救援人员各自的岗位和职责;提高各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6.应急救援统计与分析子系统:实现快速完成复杂的报表设计和报表格式的调整。对数据库中的数据可任意查询、统计分析,如叠加汇总、选择汇总、分类汇总、多维分析、多年(月)数据对比分析、统计图展示等,可以将各种分析结果打印输出,也可将分析结果到互联网上,为各级应急救援单位的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7.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评估子系统:准确判断本区域(或领域)内,某一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了解某一区域内某专业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为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以及应急救援资源调度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8.基础数据库和专用数据库: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即将建成的基础数据库,建设满足应急救援和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综合共用基础数据库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应用系统的专用数据库,收集存储和管理管辖范围内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有关的信息和静态、动态数据,可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和其他相关应急平台远程运用,数据库建设要遵循组织合理、结构清晰、冗余度低、便于操作、易于维护、安全可靠、扩充性好的原则,并建立数据库系统实时更新以及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平台间的数据共享机制。
数据库包括存贮安全生产事故接报信息、预测预警信息、监测监控信息以及应急指挥过程信息等内容的应急信息数据库;存贮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预案数据库;存贮应急资源信息(包括指挥机构及救援队伍的人员、设施、装备、物资以及专家等)、危险源、人口、自然资源等内容的应急资源和资产数据库;存贮数字地图、遥感影像、主要路网管网、避难场所分布图和救援资源分布图等内容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存贮各类事故趋势预测与影响后果分析模型、衍生与次生灾害预警模型和人群疏散避难策略模型等内容的决策支持模型库;存贮有关法律法规、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规范、专家经验等内容的知识管理数据库;存贮国内外特别是本地区或本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的事故救援案例数据库;存储应急救援人员或队伍评估情况的应急资质评估数据库;存储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和演练方案等信息的演练方案数据库;存储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数据统计分析信息的统计分析数据库。
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基地和相关部门应急平台的指标体系、数据结构、业务流程、系统平台等技术基础和功能协调一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避免多单位同时重复开发应用系统,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利用现有资源,并与已有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应用系统有机结合,对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综合应用系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
(四)技术标准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规范和统一标准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条件。要遵循通信、网络、数据交换等方面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网络互联、视频会议和图像接入等建设工作,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社会经济信息、自然资源信息、基础空间地理信息等数据标准规范,按照电子政务建设和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地方兼容中央、下级兼容上级的模式,形成全国应急平台在功能规范、业务流程、数据定义与编码、数据交换上的统一标准化体系,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技术标准一致。
(五)平台安全保障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利用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用专用加密设备等技术手段,严格用户权限控制,确保信息传输、交换、存储和处理安全。加强应急平台的供配电、空调、防火、防灾等安全防护,对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机房等进行安全检测和关键系统及数据的容灾备份,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安全管理机制。
三、建设与运行管理
(一)建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同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平台向下延伸工作。
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应急平台的省(区、市)、市(地)、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要充分利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技成果,不断完善应急平台各项功能。
(二)运行管理
为规范应急平台建设,做好衔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要将应急平台建设方案报送上级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承担并加强本单位应急平台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应急平台的安全测评、系统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作,配备必要的技术管理人员,理顺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保密、运行维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通信平台、网络平台、计算机和服务器系统平台、应用平台、系统安全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高效安全运行。
2007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要点
应指综合[2007]9号二七年三月一日
2007年是总局提出的“落实年”、“攻坚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有所作为,要狠抓落实建体系、攻坚克难打基础、提升能力重效果,为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做出贡献。
2007年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抓紧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体系建设;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抓好“一案三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立足实战,着力提升救援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强化事故预防和现场救援,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努力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为实现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做出贡献。
2007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事故救援方面,要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动应急资源,提高协调指导和救助能力,依靠专家和专业队伍,进一步提高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效果,力争比2006年提高3%;应急预案方面,要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组织体系方面,力争实现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立70%以上,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立50%以上;救援体系建设方面,矿山、危险化学品部级区域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力争取得较好进展,整体装备水平和区域作战能力有所提高;法制建设方面,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2007年要突出抓好以下九方面重点工作:
一、强化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1.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灵敏反映、快速响应,做好重特大事故现场救援指导、协调工作。
要切实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2.各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起应急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资源,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积极协调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参加事故救援,指导、协助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救援方案,搞好救援组织工作,科学救援、有序救援、有力救援,确保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生还率提高3%,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援效果。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要及时对典型事故和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积累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日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1.补充、完善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007年建立起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规范和加强预案编制、备案、演练、修订等工作,切实提高预案质量,解决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等问题,在完善预案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发挥预案的作用。
3.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中央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训练、演练,不断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实战能力。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工作计划,加强对演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要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及时交流预案编制工作经验,加强预案的教育培训等工作。要分行业分类别解析地方、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范本,以指导预案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编制工作水平。
三、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编制和落实省、市(地)两级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地要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尽快建立起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各级救援队伍。
2.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省、市(地)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当作今年应急管理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根据充实力量、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机构的整合,加快应急指挥机构的组建,确保体制顺畅,机构健全又不重复设置。要按照总局确定的总体目标要求提出省、市(地)级机构建设名单,做到机构建设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见实效。要加强协调促进,逐一落实,确保到年底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全面按照总体目标建立起来,投入运转。
3.全力推进已列入各级规划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和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平台等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组织力量,搞好各类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现有资源现状的摸底调查工作,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各类基地和骨干队伍的不同功能要求,提出建设内容,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4.制定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建设条件,加快各类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建设步伐,提高区域作战能力。重点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部级区域救援基地重点装备的投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加强地方、本行业和单位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管理和专兼职救援队伍,或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未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企业与专职救援队伍服务协议签订率要达到100%。
5.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步伐。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方案,明确节点范围和投资估算,尽快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建设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平台。力争年底基本形成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1.完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与相关部委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机制,建立与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机制,以及与中央重点企业总部的工作机制。
2.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机构之间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格局。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
4.探索建立部级区域救援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机制,以其为核心,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为纽带,形成大区救援协作联防机制,推动区域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队伍建立区域救援协作网。指导各类救援队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建立工作机制。
五、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制定的相关工作和颁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建设。
2.《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并做好宣贯工作。
3.各级、各有关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规章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执法和监管工作。
六、组织救援队伍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1.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推动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2.组织指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对服务范围内企业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引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申报、监控等工作。
3.组织部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服务等工作,对中小企业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指导,发挥部级区域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的辐射带动作用。
4.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认真开展好服务范围内企业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宣教工作
1.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有关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大纲和教材,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工作。
2.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4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和4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培训。
3.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安全监管总局7项部门应急预案培训和宣贯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5.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技术竞赛,参加有关国际救援演练。
八、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1.按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对矿山救护进行资质认可,推进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全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
2.建立和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开发和建立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和事故救援案例等数据库。分类逐级组建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确保事故救援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及时做好事故救援总结及其备案管理工作,搞好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总结事故救援典型案例,开展救援案例分析。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广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政治素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安全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篇2
1、编织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篇3
一、指导思想[文秘站网文章-文秘站网帮您找文章]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有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县监察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监察局局长左荣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张云兰和纪委办公室主任徐宏同志担任,成员由纪委各室主任及邓光荣同志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林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宏华同志兼任。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及时救援。
三、事故的范围和处置
根据我局的实际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主要负责搞好单位内部安全及参加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县监察局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及全体干部职工。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单位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积极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盆等。
(4)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侵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二)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局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及全体干部职工。
2、报警程序:
(1)发现被盗时应及时报警。
(2)根据案情报告单位领导。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人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三)按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参加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安全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篇4
关键词:山区桥梁;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应急预案
1前言
桥梁建设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施工难度大,施工环境差,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等特点,这些都加重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限制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山区高速公路桥梁,相对于平原区的桥梁,受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难度更大,现场安全隐患更多。尽管在实践中已经开始重视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对策和措施,但是施工安全事故仍然频繁发生,施工安全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问题日益突出[1]。
针对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分析事故致因,从多种致因理论中找出适合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事故分析的理论,对应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工序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伤害类型,研究得到山区施工中发生几率最大的事故类型。应用系统科学的方法研究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中主要事故类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2]。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得到,施工中风险级别较高、发生几率大的事故分别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应用了事故树分析的原理建立了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树,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分析识别了引起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系统、有序地从施工中涉及的人、物、管理、环境等四个方面,结合山区桥梁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找出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控制的技术方法。
2相关知识简介
“应急管理”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研究只是近年来的事。但是,学者们对于应急管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较为久远的时间,尽管当时可能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应急管理概念。国内学者陈安教授认为,出于对应急管理的层次性特征的考虑,按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和危害程度来分,风险的表现可以是三种情形干扰情形、危机状态和突发事件。与此相对应的应有三个层次的管理概念,这就是干扰管理、危机管理、应急管理[3]。可以认为,干扰管理是应急管理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预防危机管理则是应急管理的中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阻止危机发生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高级阶段,主要任务是危机己经发生,进行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指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名“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最早是化工生产企业为预防、预测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置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目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从化工行业扩展到其它各行各业,从针对化学事故的对策发展到多种事故和灾害的预防和救援,主要涉及火灾、爆炸、中毒毒物泄漏、工伤事故、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恐怖活动等[4-5]。所涉及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它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等都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特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3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
3.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和不足
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应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特殊气候影响等。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内容。
(3)准备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
(4)定期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2)现有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不足
首先,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应急指挥职能交叉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灾害特点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应急体系,这些应急救援力量在指挥和协调上,基本上仅局限于各自领域没有完全建立相互协调与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其次,应急管理薄弱,应急反应迟缓;另外,应急装备数量不足和落后,救援能力差;还有,应急法制基础不健全;最后,应急预案操作性差,应急难以有序进行。
3.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原则
1)落实组织机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预案中应当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强调统一指挥,明确施工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分工、配合、协调。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般由公司总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两级构成。
2)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
结合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程序简单,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
3.3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步骤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需要应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城市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区或县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2)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危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最大可能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4)应急预案的评审与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
5)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6]。
4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和响应
有了应急预案并不能使个人、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有效地对实际发生的事故做出响应。经验表明,如果应急响应人员不能充分理解每项职责和步骤,在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时,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为了执行应急行动预案,施工单位还必须就预案的整个理念、他们在其中的职责以及执行程序进行培训。培训要确保帮助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应急人员充分理解预案。具有事故应急预案而不理解和不明白,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就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应急救援行动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即发生火灾、爆炸和坍塌等重大事故时,为及时营救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减缓事故后果和控制灾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援助行动。
各应急机构应在事故应急的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决策,指挥和控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应急行动,从实践中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检验各应急机构之间协调能力和应急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发现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程序、应急资源推备中的缺陷和不足,以便修订、更新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程序。
应急训练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或继续。它是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得以实施和贯彻。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5贵州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分析
针对贵州省山区的基本特征,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5.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其中下设主要有: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部、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各个部门、组协调运行,实施自己智能。
5.2预防与预警
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5.3应急响应
主要包括: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坍塌事故应急处置、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5.4应急物资及装备
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灭火剂水、泡沫、、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灭火器干粉、泡沫、、气体灭火器等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5.5预案管理
1)培训
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6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6结束语
本文重点介绍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方法,对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山区桥梁施工现有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预案的不足进行阐述,详细说明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过程,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与响应工作的进行流程,并对山区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举例。
参考文献:
[1]宋晓东.山区桥梁的抗震概念设计[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2004,24(1)
[2]杨沪湘.高烈度地震山区桥梁抗震设计研究[J].公路,2009,""(8)
[3]王航.山区桥梁基础的设计与研究[J].中外公路,2008,28(6)
[4]田炜.西部山区桥梁深水基础钻孔平台施工[A].第十八届全国桥梁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8.
安全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篇5
一、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相结合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适用本预案。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指导制定应对事故的紧急办法和特别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当公共突发性事件超出我局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6、分析、总结年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内,作为日常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办公室应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平台。
主要职责:1、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2、执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3、收集、分析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报告的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报送县级机关;
4、定期组织修订我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安全事故时,为领导小组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6、组织协调有关应对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局党委、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人,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三)应急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即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科室、各中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集人员和车辆、物资、器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3、针对台风季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
1)加强巡逻及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及时通知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户外广告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及时切断户外广告电源,必要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
4)设置安全警戒线,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五)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安全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篇6
*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立足事故预防、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而努力。
*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事故救援方面: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现场指导和资源协调调度,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整体效果。应急预案方面:进一步健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强化预案演练,提高预案质量,发挥预案作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省、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实现所有省(区、市)建立应急指挥机构、70%的市(地)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际协调应急机制,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体系建设方面:矿山、危险化学品部级基地项目立项,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项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启动建设。法制建设方面: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共47项):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制定推进方案,交流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年实现所有省(区、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设有专门机构。
2.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间以及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与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国家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间的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传递和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有效。
3.理顺和建立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责权统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挥、有利施救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地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培训演练等功能,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区域协调联动能力;制定国家投入形成的矿山、危化品基地资产管理办法,以资产管理为纽带,强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对有关部门之间应急协调配合的内容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协调功能,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合作,增强合力,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同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海洋、地震等相关部门协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援机制;加强值守应急,及时掌握重特大险情信息和情况,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与矿山等专业中心的工作机制。
7.加强医疗救护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矿山事故、化学事故医疗救护网络,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医疗救护体系。
二、加强预案管理,提升预案质量,完善预案体系
1.通过落实责任、逐级推动、典型引路和示范指导等措施,进一步健全针对各类事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推广预案管理典型经验,深化预案管理。
2.加强预案的报备、审查和协调工作,贯彻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衔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评审标准,规范预案管理程序,完善预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提高预案管理水平。
4.加强预案宣传、培训,编制预案简明手册和预案管理教程,使各级应急管理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真正了解预案、掌握预案。努力推进预案常态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点、不求大求全,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修订预案。切实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减少因盲目施救扩大事故。
三、落实“*”规划,推动科技进步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明确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抓紧部级矿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项和建设工作;组织对57个部级基地进行中期评估;组织编制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同时,各地及基地所在企业要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区域作战能力。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与速度,实现建设目标。
2.各地及骨干救援队伍所在的企业,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制定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标准,按照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骨干队伍规划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加快步伐、早日达标。
3.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组织编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重点解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问题。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针对煤矿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特点,选择部级救援基地,制定建设标准,启动两个方面救援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
四、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预防工作
1.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响应、早出动,强化组织指挥,依靠专家决策,科学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尽力减少损失。要加强事故救援指导协调工作,对较大以上事故要跟踪了解救援情况,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调动资源和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和特殊作用,积极投入到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当中,除参加本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到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参与排查治理隐患。
3.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职责;选择重点区域,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基础上,实现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互联互通,在监测监控基础上建立预警体系。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安委办[*]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5.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赋予其职责,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制度,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重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6.积极参与各类安全检查和督查,在检查督查中注意发现总结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在调查中了解有关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中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普及,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
2.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出台的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和促进;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体现应急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着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标准》、《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投入的应急救援资产管理办法》等与条例相配套的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管理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通过检查督查,促进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着手调研制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员劳动保障制度、政府应急准备金制度、企业救援队伍提供社会服务、预防性检查等相关工作经济补偿办法和企业、社会物资用于应急救援的补偿办法等应急管理有关经济政策,为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6.贯彻落实《突出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请建立应急救援奖励基金,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激励机制。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整体水平
1.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监督,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推进。
2.掌握社会应急资源,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各种应急资源数据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救援案例库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业务建设,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3.建立事故救援正反两方面案例的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及时对参与救援的每起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定期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对矿山、危化、海上搜救、隧道施工等事故救援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分析和评估,找出规律和特点,注重用经验指导工作,用教训推动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总结评估和事故趋势分析工作。
4.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资质管理,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通过资质认定,促进素质提高;出台和完善标准,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各类救援队伍尤其是中小队伍的标准化水平。
5.推动矿山和危化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按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地在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地区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与部级基地和骨干队伍共同形成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与没有专职队伍的危化品企业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都有救援保障。
6.努力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落实基层乡(镇)、村和中小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有人管,又会管、管得好。
7.办好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选拔优秀救援队伍参加第六届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形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办好应急指挥中心网站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刊、专版、专栏和摄制专题节目,编印知识读本、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
2.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各种媒体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分层次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研讨班、讲座会。
3.认真搜集总结和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路和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指挥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骨干力量赴发达国家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内涵,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易发期”我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特点,认真探寻和把握规律,强化理论创新,指导工作实践,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为统领,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和政治思想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业务素质。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
5.搞好评优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救援队伍及其指战员的选树、表彰工作,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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