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6篇)

时间:2024-08-03 来源:

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篇1

关键词:绿色建筑可持续性发展发展机遇发展问题

一、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

在世界人口持续膨胀,不可再生能源需求增加、环境污染恶化的年代,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题。可持续的意义是一种平衡的概念,即在满足当今人类的需求下,不减弱自然系统的健康发展和生产能力的提高。美国建筑师学会将可持续定义为:“将这个系统赖以运转的重要资源持续不断地运用至将来的一种社会能力。”

我国能源相对匮乏,能源利用效率又比较低,能源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如果仍然依照传统的高消耗,低效率建筑模式发展,资源和环境将会不堪重负,因此在可持续性发展的主题下,生态、环保、舒适、高效的绿色建筑模式势在必行。

我国第一部有关绿色建筑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提出了绿色建筑的定义: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将绿色建筑的定义可以解分为四个方面,这四方面均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1)、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建筑过程从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开始,经过施工建设,运行使用管理直至建筑拆除。其过程并不局限于以上阶段,还包括更深意义上的延伸,比如建筑材料生产及运用,建筑拆除后废弃建筑材料的可循环处理等问题。因此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概念就是建筑在时间上的一种可持续性积极表现,其应该在建筑的整个过程中得到足够的重视。

2)、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近1/3,且建筑材料和建筑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也在日益加重。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体现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这一政策。因此绿色建筑对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改善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3)、满足建筑功能:健康、适用、高效的空间也体现可持续性的原则。传统建筑仅能满足最基本的使用功能,绿色建筑则要求建筑具有一定的灵活可变性,能满足人们在不同时间段的不同需求;并且在不损失人的舒适度的前提下节约能源,提高建筑功能、使用上的效率。

4)、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建筑模式必将被适应现代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绿色建筑模式所代替。绿色建筑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人、自然、建筑的互融共享、和谐共生。

二、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机遇

回顾世界建筑的发展历程,可归纳如下:第一个阶段是工业化阶段,以解决人的住房问题为主要目标;第二个阶段是关注性能和质量的阶段,在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情况下,丰富建筑的使用性能、提高建筑的工程质量;第三个阶段是关注整个建筑与全人类环境之间的阶段,这一阶段体现了对建筑的节能、生态、环保的要求。

我国目前跨过了第一个阶段,进入第二个阶段,而在发展第二阶段的同时,并入了第三阶段的要求。目前的绿色建筑就是第三阶段的体现,是建筑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绿色建筑的发展潜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绿色建筑的发展条件已经成熟:①节能建筑的发展为绿色建筑提供了优厚的基础支撑,到2010年设计阶段的节能执行率达到了99.5%,施工阶段达到了95.4%,新建建筑基本上满足节能50%―65%的节能规范标准;②“十二五”计划保障房建造达3600万户,比“十一五”增长2500万户,如此大的建设规模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③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推广和应用研究,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真正体现了绿色建筑在能源利用方面的可持续性策略;④目前我国近1/5的城市开始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发展地位日益凸显;⑤绿色建筑发展开始转向地域性,生态型技术策略,扭转了高技术、新设备投资的发展方向,降低了建造成本。

2)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支持日益完善:①“十二五”规划期间,国家要求每年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达300-500个,建议把强制性政策要求转化为自愿性积极投入;②生态城市建设国家政策要求:既有城市的生态城改造工程要求50%―60%的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建生态城要求80%以上新建建筑为绿色建筑;既有社区改造生态社区要求50%以上建筑需改为绿色建筑,8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③依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与示范城市对绿色建筑进行强制性推广,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要求30%新建建筑应为绿色建筑,20%的既有建筑改造为绿色建筑;④依托绿色小城镇推广农村绿色建筑,鼓励绿色小城镇或者生态小城镇的建设,30%以上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小城镇,国家给予一千万到两千万的补助,并设立乡土绿色建筑创新奖;⑤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以奖代补”的经济激励政策,例如减半或减少对绿色建筑的物业税征收、容积率返还、购房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

3)绿色建筑的关键技术和评定标准研究进程加快:①近几年设立了20个国家及工程技术中心和绿色建筑产业化基地,构建了产、学、研、政、企联盟,与产业化推广平台;②借助“中美能源合作项目”等国内外科技创新项目,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开展顺利;③评价标准相继出台,我国学者结合国外评定标准和我国实际国情,于2001年9月编制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6年3月7日联合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并与2006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

无论是发展背景条件、政策的激励还是绿色技术的支撑,都体现了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绿色建筑是建筑业转型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

三、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绿色建筑运动在我国如火如荼地进行时,其间也随之带来一些问题:

①部分建设项目为了评定绿色建筑标识而建造,前期投入相对完善,而在后期运行阶段缺乏有效地管理和维护,丧失了建筑设计中的节能和高效的性能;

②人们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存在片面化。前期的绿色建筑多数是一些新型设备的堆砌,并且在设备投入阶段不做可行性研究,致使投资成本高,运行维护费用高,利益收回周期长。前期的主动技术策略让人们认为绿色建筑就是昂贵的投资建设。而真正的绿色建筑其实还包括很多被动的、地域性技术策略,其并不是“高造价”的代名词;

③全寿命周期设计过程不够完善。目前在设计过程中更多得是注重建筑单体的设计,且多数只涉及到围护结构保温层面,对前期的规划分析不够深入,后期的建筑使用效率及设备运行状况没有完整的跟踪记录。并且建筑设计中各个环节独立作业,相互配合程度较低,不能真正体现建筑系统性的周期性作用;

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篇2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今年6月,上海了由市建设管理委会上海地区绿色建筑发展与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副会长张载养同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针对上海地区在绿色建筑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进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对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三年行动计划》有三大特点:一是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对上海市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的改造和新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明确的目标。要求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有效推进建筑绿色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实现从建筑节能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并将上海绿色建筑三年发展任务分解成93项具体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二是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三年行动计划》以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绿色施工、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适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作为四大重点任务,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各项工作。同时,在土地利用、金融财税等关键环节加强政策引导,在规划、设计、审图、施工、运行等关键节点加强全过程监管。三是措施实在,保障有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市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从强化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考核、强化政府激励、强化管理导向、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等各方面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开展四项工作

1,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一是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通过比照国际先进标准,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市绿色建筑地方标准,加快建立覆盖不同建筑类型,贯穿规划、设计、建造、运营、改造、拆除等全寿命周期的绿建标准体系,要求各类新建建筑必须达到一星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二是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管。在建筑工程项目出让、立项审查、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等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在审批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建设指标。三是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探索以开发区或功能区、低碳发展实践区为单位的绿色建筑,组织编制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导则。四是提高农房绿色建设水平。

2,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绿色施工一是完善土地供应项目落地机制。二是完善建筑工业化技术和标准。三是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加快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四是大力推进绿色施工。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强化施工现场节电、节水和污水管理,加强动态监管。

3,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是加快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二是优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三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力争至2016年,三年累计完成7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其中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一是加快配套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二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三是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四是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研究。

三、落实六项配套服务

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除了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外,还需要绿色建筑产业链的相关企业、协会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在这个过程中,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配合政府部门,为企业搭建平台,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宣贯培训,普及绿色建筑理念。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增强社会对绿色建筑相关技术、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各类形式和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普及绿色建筑新标准,提高绿色建筑从业人员水平。

二是举办不同形式的绿色建筑推广会、博览会。向社会各界推广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展示上海地区绿色建筑特色及新成果,为绿色建筑各行业、企业的交流提供平台,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绿色建筑,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良好氛围。今年10月,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与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浙江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行业协会、江苏省绿色建筑委员会共同举办了“2014上海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科技周”活动,以“绿色建筑区域发展和建筑工业化发展”为主题;同期还举办了GBC2014上海绿色建筑与节能国际展览会,以及第七届上海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国际论坛及十余场专业分论坛。在规模、层次、内容上都较往年有所提升,并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蒋卓庆副市长和黄融副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导。

三是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工作。标准完善与否决定着绿色建筑的质量与品质,并在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各个环节中起到了约束和引导的作用,协会将依托上海市绿色建筑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制定适宜上海地区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并将继续做好上海市建筑产品企业应用标准(图集)相关工作,更好的推进“四新技术”在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的推广与应用。

四是开展绿色建筑运行评估与管理工作,关注绿色建筑运营实效。加强对上海市绿色建筑一、二、三星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工作,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基础上,加快评审效率,同时鼓励企业关注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申报。目前,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分为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取得设计标识,只是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的认证,而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在运营阶段才能真正的体现,因此绿色建筑的后期运营实效对于切实提升绿色建筑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关注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运营标识的认证。

五是开展行业调研,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加强对优秀项目的推介和先进技术的总结,通过协会网站平台加以宣传。同时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出行业中对推动绿色建筑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示范性绿色建筑项目,在今年的“科技周”活动中,协会对评选出的25家单位,11个项目以及9位在绿色建筑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个人,颁发了“上海绿色建筑贡献奖”,以此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工作,引导上海市绿色建筑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篇3

以强制标准推动建筑节能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于10月出台建筑节能的强制标准,并将其作为国务院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一件配套实施措施,同时绿色建筑评价方案也将于近期出台。

按照“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末期,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51.5%。专家指出,按照“十一五”期间城镇每年新建建筑面积推算,“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累计新建建筑面积将达到40亿至50亿平方米。数据显示,2011~2013年,我国每年建筑节能市场规模可达5000亿~5600亿元。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我国建筑节能的市场规模非常大,而且由于建筑节能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泛,2022年前,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将至少达到1.5万亿元。

这一具体的强制标准,可以视为2013年年初,国务院一号文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下称《方案》)的进一步发展。当时《方案》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并提出到2022年,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作为《方案》保障措施之一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方案》对其十分重视,并提出要加快制(修)订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将通过对住宅、办公楼、商场、宾馆、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进行全面评价,且基于实际用能状况,覆盖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额。

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规划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并严格落实绿色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规划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未通过审查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对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项目立项时要标明绿色星级标准,建设单位应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

以财政补贴推广绿色建筑

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鼓励绿色建筑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如部级的《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级的《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流程》等,而正在制定中的相关政策更多,预计2014年地方补贴政策将会集中出炉。

由此可见,国家对于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的推广决心是坚定的,不过也要明晰的一点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之间并非是等同的关系,节能建筑的执行标准是强制性的,而绿色建筑目前仍然处于推广和引导阶段,违反节能建筑的后果是面临行政处罚,但是绿色建筑并没有如此的强制性要求。

有专家认为,加大激励政策,刺激开发商更加关注和更有信心去投资绿色地产,消费者也会进一步了解绿色建筑的好处。购房者终端市场的认可和实际需求提升,才能真正拉动绿色建筑的更快增长。

而即便是补贴也是因地方而异,并非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地方补贴政策,即便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如东三省地区目前也尚无省级绿色建筑补贴计划。而作为直辖市而言,天津也仅有一个滨海新区有补贴政策。

在绿色建筑蓬勃发展的今天,“绿色建筑”应该成为整个房地产业进入转型的关键词。绿色地产只有在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才可以摆脱“知名度”、“补贴”的烙印。这之后企业的决心和持续力才是有保障的,这也才是绿色建筑真正存在的核心所在。

明确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的区别

目前很多开发商故意混淆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相较于节能建筑的要求,绿色建筑的评价更为严格,除去共同的符合建筑节能标准之外,想成为绿色建筑还须符合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其他要求。

与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相匹配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资质审核与评价上更为苛刻和严格,作为国家重点推广的项目,绿色建筑带来的是对社会、对环境的长期利益,而对于注重短期利益的开发商而言,想要达到绿色建筑的标准,显然会增加其开发成本,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目前中国的绿色建筑主要为商业或地标建筑,常规住宅等仍然难觅绿色建筑的身影。

对于绿色建筑可能出现的成本增量一直存在着相关误区,这种误区在客观上也阻碍了绿色建筑在非公共建筑上的应用。同时,目前尚无明确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计算方法。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的数据不够专业,尤其是在计算“增量成本”时没有减去“标准值”,即标准建筑中采用相应技术的成本。

例如,一些申报单位将地源热泵的成本直接算为增量成本而没有减去如果不采用地源热泵而用常规暖通技术的成本,由此造成计算成本过高,结果误导了开发企业,以为绿色建筑是高成本建筑,从而对绿色建筑的望而却步。

相关数据已经表明,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根据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相关专家的介绍,实际上采用绿色建筑技术不会导致成本大幅度攀升,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有些人混淆了增量成本与总成本的概念,导致绿色建筑一定会大幅度增加成本的错误认识;

2、绿色建筑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可以使同一评价等级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产生较大差异,高星级不一定高成本才能达到。个别绿色建筑有绿色建筑技术堆砌的现象,过度“绿色”而造成不经济,不低碳;

3、绿色建筑零增量成本、低增量成本技术运用的越来越多,高增量成本的技术使用相对较少,使得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呈不断下降趋势;

4、国家及地方政府资金补贴,抵消了绿色建筑大部分的增量成本。

根据对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2年评审的148个项目进行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统计,居住项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分别为23.9元/平方米、70.9元/平方米、131.8元/平方米,公建项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分别为29.9元/平方米、87.3元/平方米、216.4元/平方米,整体低于先前行业内统计的数据。

通过绿色建筑经济性分析得知,除极个别绿色建筑项目外,一般绿色建筑项目在5~10年内均能收回绿色技术所带的成本增量,经济效益明显。

部级主要补贴政策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4月9日,财政部以财建【2012】148号文印发《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出,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河南省、宁波市、厦门市等地区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办法规定,补助资金将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改造内容、改造实施进度、节能及改善热舒适性效果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考虑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等情况逐年进行调整。

其中,2012年补助标准具体计算公式为:

某地区应分配补助资金额=所在地区补助基准×∑(单项改造内容面积×对应的单项改造权重)。

地区补助基准按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划分:东部地区15元/平方米,中部地区20元/平方米,西部地区25元/平方米。

单项改造内容指建筑外门窗改造、建筑外遮阳节能改造及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30%、40%,30%。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2年4月27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财建【2012】167文号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将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力争到2022年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超过30%。

意见提出,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意见规定,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

地方级补贴政策(部分)

北京

北京市拟在“十二五”时期建成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产业化施工的住宅达到当年建筑量的30%以上。北京市未来的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是将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海淀北部新区等组织绿色建筑园区的试点示范。绿色建筑由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扩展,重要功能园区和政府投资项目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政府财政支付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北京市政府拟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在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上(财建[2012]167号)的50%。

上海

上海市针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发展已推出《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万平米绿色建筑建设目标。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二星级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最高可补贴60元,单个项目最高可补贴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明确2012年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建造,并鼓励设计制造高星级保障性住房。同时,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

重庆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建设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

天津

天津市目前尚未出台市级规范,仅有区级:滨海新区《关于鼓励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办法》,对按照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建筑项目,获得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江苏

江苏省政府依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要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开工项目中,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其中50%的绿色建筑至少达到二星级。2011年度有11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政府补贴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为15、25、35元/平米。

内蒙古

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费(150元/平米)的30%、70%、100%。

山东

山东省《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流程》、《关于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每个区市每年应有3个以上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对于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与10-20万元的补助。2012年目标完成50个标识项目。2013年,由山东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32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共可获得省级补贴资金1.06亿元。

陕西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达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除享受国家奖励资金补助外,省财政给予配套奖励。对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经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实施量、工程量、实际性能效果进行评价,符合标准的,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2012年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省财政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

青海

《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建立配套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的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规范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的使用。各级财政视财力状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省财政从太阳能利用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考虑。对取得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城市配套费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即对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7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5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30%。

广州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等四类由政府建设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同时,12层以下(含12层)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等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深圳

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深圳地区设立绿色建筑奖励专项资金,对于获得较高等级绿色认证的项目,在招标政策、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府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社会工程50%达到,保障型住宅全面推行绿色建筑。

青岛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规定,对于绿色建筑项目的奖励标准: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80万元;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60万元;获得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40万元。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奖励金额的30%,待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可获得其他70%的奖励资金。两年内完成项目将增加10%的奖励资金。2011年9月29日青岛市建委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

武汉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相关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支持新能源和能源服务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绿色建筑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绿色建筑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三星级证书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奖励。

西安

西安市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实行配套补助,补助标准为,一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二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10元、三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20元。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获得“绿色建筑”,补助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商品房住宅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补助奖励资金的30%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70%兑付给购房者,开发建设单位要在“购房合同补充约定”中载明具体补助奖励标准、面积和补助奖励资金数额,抵扣购房款项。该补助奖励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兑付给业主,待建设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审并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据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按照财政属地管理区域,由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审核后,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此外,还推行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凡区域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绿色生态区,除享受中央财政5000万元、省级财政100万元补助奖励外,本市再给予每个绿色生态城区50万元补助奖励。

湘潭

《湘潭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新建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按平均35元/平方米标准补助;新建太阳能光热应用工程项目,按平均18元/平方米补助。对浅层地能热泵和太阳能光热综合应用项目以及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洛阳

自2014年起,全市新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一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委将根据国家政策,给予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45元补助,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80元补助。同时省、市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宜昌

该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业、单位和市民参与建筑节能改造,对屋顶、阳台或墙面壁挂式等太阳能应用项目,按集热面积每平方米分别奖励400元;对土壤、水源等热泵应用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扶持50元和40元;对太阳能采暖空调应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5元。

国外相关经验

美国

美国2005年起对建筑面积超过465平方米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居住建筑,在水电及垃圾处理费用上给予折扣;2006年起对使用节能窗户和热水器等节能措施并达到联邦规定标准的建筑,提供每户1000美元的税收补贴;新泽西州对购买绿色经济适用房给予补贴,最高可达7500美元。

英国

英国对积极使用绿色技术的建设项目给予审批上的优先权和一定的经济资助,包括减免土地增值税和发放低息贷款等;英国2006年出台了《可持续住宅规范》,从2016年起新建住宅达到6星级;英国从2019年起所有新建非住宅建筑须为零碳建筑。

欧盟

欧盟2002年出台《建筑能效指令》,2003年成为强制性法律文件;

欧洲投资银行提供1200亿欧元贷款,保证欧盟绿色建筑行业的增长和就业;

法国对新建节能住宅的业主实行零利率贷款。

新加坡

GreenMark由高到低分为四个评级标准:白金级、超金级、黄金(1691.20,-4.70,-0.28%)级和认证级,对建筑节能的要求从35%至15%不等。针对私人开发商,新加坡政府推出“绿色标志建筑面积奖励计划”,超金级绿色建筑可以获得最多1%、不超过2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奖励,而白金级绿色建筑可获得最多2%、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奖励。

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篇4

关键词:绿色建筑、节材设计、体型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绿色建筑的特点

1.1生态性

绿色建筑的生态性是指建筑从最初的设计到施工再到最终的使用过程中尊重生态规律,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地制宜,能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等地域条件,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既提高住户的舒适度又能减少能耗;建材选取时将环保材料和循环利用材料作为首选,以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并减少加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

1.2安全舒适性

绿色建筑在选址上应注意避免周边洪涝灾害、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建筑场地应远离电磁辐射污染源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选择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绿色建筑在设计与施工的过程中不应只关注建筑本身,还应重视建筑周围人文环境、视觉环境及景观环境的建设,将建筑与环境融为一体,拉近人与自然的距离,增进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力,实现人与建筑、自然的和谐共处。

1.3先进性

绿色建筑的先进性是指采用电子通讯和自动化技术,建造智能化大楼,将建筑的“智能”和“绿色”融为一体。绿色智能化不是某一种技术,而是多种技术的有机组合,一个完整的绿色智能化建筑由安防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及网络系统构成。目前我国部分发达城市的公共建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绿色智能化”,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监测建筑能耗,根据室内温度、热湿环境、风力大小、空气质量等情况,由环境智能优化系统自动调节“智能壳体”的开闭和空调系统的运行参数,保证建筑中的生产、生活状态处于最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活舒适度,并减轻建筑能耗,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绿色建筑的现状及评价标准

随着全社会对建筑舒适度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建筑也越来越多地吸引着开发商和设计师的目光。虽然从前文叙述中可以看出绿色建筑具有显而易见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效益,但这毕竟是长远来说的。而事实情况却是碍于绿色建筑前期投入较大,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回收成本等不足,降低了很多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绿色建筑识别技术尚不完善,致使很多人对绿色建筑的概念存在误解,以为绿色建筑就是先进的、智能的、高成本的建筑,从而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鉴于这种情况,十分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绿色建筑本身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评价,过程复杂,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沿用外的评价标准,很多时候都显得差强人意。2006年6月1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正式颁布实施。2007年11月,由建设部组织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建立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基础上,是我国目前唯一受到官方认可的评价标识工作,填补了中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空白。国外评价标准无法适合我国国情的情况已成为历史。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现行和在编的关于绿色建筑评价的标准有十余本,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标准的执行流于形式,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扶持和相关的激励措施,使得开发商在选择节能形式时顾虑重重,利益双方不能就节能效益的评价达成共识,使得上述评价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起到有效的调控作用。

3绿色建筑的设计

3.1绿色建筑的节地设计

建筑选址和布局要满足与环境“融为一体,统一协调”的原则,应该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建设地段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等条件合理布置建筑物,以利于获得充足的日照,并避开风口,既提高住户的舒适度又能减少能耗;在此基础上还应再仔细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筑所在地的民居资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服务对象,提出最优化的居住模式。

3.2绿色建筑的节能节材设计

建筑行业是耗能重要产业,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比重大,并呈逐渐上升趋势。若不解决建筑耗能高的缺点,绿色建筑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做好建筑的节能节材设计,不光必要,而且必须。具体可参考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3.2.1体型设计

建筑形体与建筑节能紧密相关。如果将建筑的体型系数定义为建筑物表面积与体积的比值,则小的建筑体型系数意味着建筑比较规整,可以减少制冷制热时消耗在外表面上的能量;反之,若建筑体型系数大,则其外表面积相对较大,会增加空调制冷制热时的能耗。因此,对建筑体形系数设计的合理与否将决定着建筑节能设计的优劣。显而易见,当建筑具有相同的体积时,集中布局模式要比分散布局模式消耗更少的热量,故从节能的角度,经过比选后宜优先选择高层和中高层建筑,使建筑布局更加集中。

3.2.2围护结构的设计

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可以通过提高和改善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来实现,例如通过真空玻璃等导热系数小的高效隔热材料或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夹心保温和外墙自保温等形式提高建筑外墙的热工性能;根据不同屋面形式选用不同传热系数的保温材料;外遮阳作为最有效的遮阳设施,可显著降低空调负载,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室内居住舒适性,应根据太阳辐射强度随地点、日期、时间变化的特点选择最优的遮阳方案设计。外遮阳的形式通常可分为水平式、垂直式、综合式和挡板式4种,一个好的外遮阳设计必定既能满足建筑夏季的遮阳要求,又不影响采光及冬季的日照要求。除此之外,还应从建筑楼地面的热工性能考虑,设计良好的楼地面构造。可以说,如何通过设计来有效地做好建筑采暖和隔热工作,并利用建筑构件调节采光方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建筑环境是值得设计人员探讨的问题。

3.2.3绿色能源的利用

绿色建筑应优先考虑使用无污染、可再生,取材范围广的清洁能源。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分布广泛,而且几乎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是绿色建筑能源的最佳选择。若能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不仅可以减少能耗,降低污染物排放,从而保护环境,还能避免过度开发不可再生能源。目前国内外经常采用的被动式采暖、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PV系统等都是对这种绿色能源充分利用的形式。通过采取建筑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土壤蓄热蓄冷等措施都能有效地减少建筑制冷、采暖和照明的能耗量。

3.2.4绿色建材的选用

传统建材工业的生产加工过程需要消费大量资源能源,并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一现象是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悖的,所以建筑的“绿色”程度很大程度上是由选用的建筑材料决定的。绿色建筑对建材行业的要求就是要大力推进建材生产和加工的绿色化进程,即所谓的“绿色建材”。应选择高效经济的建筑结构和材料,如用钢结构,高强预应力混凝土体系,尽量减少使用不可再生能源和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污染的材料,积极开发可再生的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无污染能源。尽量采用可循环、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优先采用高性能绿色建筑材料,如利用工业废渣研制出来的高性能水泥便是一项性能优良的备选材料。此外废橡胶加工而成的橡胶混凝土也是一种新型的绿色建材,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应拓宽思路,灵活采用这些新型绿色建材。

3.3绿色建筑的节水设计

绿色建筑的节水首先表现在应该大力倡导使用节水型器具;除此之外还可采取以下措施:设置合理、完善的室内给水系统;合理利用市政管网余压;按照使用用途分别设置水表,并提高水表计量的准确;合理设计热水和开水供应系统;设置分质供水系统,开发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园林绿地节水灌溉设施等。

4结语

绿色建筑顺应了当今时展潮流和社会民生的需求,与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发展观相符合,因此很有发展前景,值得大力推广。但鉴于我国目前很少有设计师具备这方面的综合能力,开发商也缺乏良好的融资环境和政策扶持,加之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评估体系还有待完善,绿色建筑的普及和推广还需进一步加强。但是通过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加强建筑节能方面的政府职能,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实践的积累,绿色建筑一定会得到广阔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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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飞云。关于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的探讨[J]。四川建材,2011(6)。

[3]蒋健健。绿色建筑设计问题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1(17)。

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篇5

1形象展示工程多,普通民居建筑少

一些地方政府为响应国家号召,提升城市形象,也建造了一些绿色建筑,希望通过项目展示引导开发商的投资方向,并起到宣传作用。但是由于绿色建筑技术先进,造价相对传统建筑较高,加上激励政策相对滞后,各地的绿色建筑大多集中在城市的公共建筑和高档商业建筑领域,普通民居建筑应用较少,绿色建筑走向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取得设计标识的多,获得运营标志的少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标识分为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设计标识是在建筑物设计完成后,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检验建筑物的设计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而授予的标识;运营标识是指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并实际运行满1年之后,现场审核实际运行效果达标而授予的标识。一个建设项目可能在设计阶段达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但由于设计变更、施工质量不高,已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建筑不一定能够实现“四节一环保”的预期效果,有的实际运行效果甚至违背了绿色建筑的初衷。截至2012年12月,全国共评出742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其中设计项目有694项,占总数的93.5%,建筑面积7066万m2,运营项目仅有48项,占总数的6.5%,建筑面积只有515万m2。

2采用主动技术的多,采用被动技术的少

主动技术是指通过附加的建筑部品达到绿色效果的技术,比如:活动式遮阳、导光筒、温湿度独立空调、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风力发电、保温材料、节能灯具等。被动技术是指通过建筑本身的形态和结构设计,实现节能环保,达到绿色效果的技术,比如:建筑体型系数适合节能、朝向适合通风、阳光房设计、卵石墙蓄能、固定式遮阳、太阳能拔风井、自然采光等。我国制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倡导被动技术优先,主动技术优化,使用的被动式技术多于主动式技术的绿色建筑可以简称为被动式绿色建筑。目前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多采用主动技术,靠技术的堆砌来实现,成本较高。

传统建筑产业资金投入多,绿色建筑相关产业投入少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的产业链相同,包含设计、材料、施工、管理、销售等环节,目前绿色建筑相关产业获得的资金投入较少,基础还很薄弱,具体表现在为以下方面。(1)绿色建筑设计行业缺乏资金扶持,缺少激励措施,造成从事绿色建筑设计的人员较少,这是因为传统的设计取费办法一般是以工程总造价为基数计算设计费,采用绿色设计方案将减少能耗、降低设备总造价,同时也会造成设计人员收入减少,设计人员积极性不高。(2)绿色建筑材料发展滞后。绿色建筑材料是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达到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其生产工艺和能源选用都与传统方式不同。因此,发展绿色建筑材料就要淘汰落后产能,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没有资金扶持和激励政策,绿色建筑材料很难形成规模生产。(3)绿色施工难以开展。绿色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我国虽然已经《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但由于缺乏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定额,施工企业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所以绿色施工很难得到推广。

3我国现行的激励政策及其意义

为了解决现阶段绿色建筑面临的问题,推动绿色建筑发展,2012年4月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对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中央财政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m2(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m2。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在中央财政激励政策引导下,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性的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激励力度。如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根据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同,上海市政府将给予60~250元/m2不等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可补贴600万元,而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获1000万元的补贴;陕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规定市民在购买具有“绿色建筑”标识的住宅时,同样享受财政补贴,省财政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政府奖励可直接抵房款。各级政府的激励政策,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意义重大。

3.1经济激励作用

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主任李丛笑对2012年评价的148个项目进行的统计,一、二、三星级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分别是23元、70元和131元,低于先前行业内统计的数据,这是因为之前增量成本的计算方法不统一,申报单位提出的数据不够专业。另外经过近几年的摸索与实践,绿色建筑零增量成本、低增量成本技术运用得越来越多,使得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呈下降不断趋势。以二星级绿色建筑为例,中央财政奖励占到了增量成本的64%,大大降低了开发成本,如果再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绿色建筑的成本基本与传统建筑持平,因此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项目申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国一共评出389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面积达到了4000万m2。这些项目的数量和面积,超过了前几年评出的所有的绿色建筑的总和,激励政策的推动效果显著。

3.2指引方向作用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标准规范的建设、评价体系的完善、奖励资金的使用、绿色建筑规模化、绿色建筑科技进步等方面对绿色建筑进行了引导,指出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1)针对目前绿色建筑的工程建设标准大多集中在评价方面,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的技术标准与评价标准配套性不强,缺乏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等问题,提出要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及造价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建设。(2)明确提出了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的奖励标准,并提出要研究制定使购房者受益的奖励制度,为激励政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3)指出了绿色建筑优先发展的对象,引导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优先发展绿色建筑,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4)对绿色建筑的技术进步提出目标,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住宅产业化。

4国外激励政策研究

国外发达国家关于绿色建筑的研究起步较早,且不乏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参与,这些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来推动绿色建筑的研究和革新,并采取一些经济激励政策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通过对发达国家经济激励政策的研究,我们发现了其共有的一些特点。

4.1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

欧盟从2003年1月起,就颁布了建筑能效指令EPBD/91/EC(ENERGYPerformanceOfBuildingsDirective)作为强制性法律文件执行,并在2006年1月过渡为各个成员国的强制性文件,EPBD确定了建筑能耗的计算方法,规定了建筑最小能耗要求,建立了建筑能耗证书制度,建立了锅炉和空调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和独立的专家制度,现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建筑节能措施基本都在EPBD的框架下进行。除欧盟外,英国的《建筑法规2000》(BuildingRegulation2000)已经于2006年4月正式生效。美国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案》成为现阶段美国实施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的法律依据之一,该法案提倡能源节约和提高能源效率、能源供应多样化、开发替代能源等;2007年美国《能源独立安全草案(EISA)》,提升电器、器材、照明的能源标准及其照明能效标准。

4.2全面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

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涉及绿色建筑设计、建造、运营、维护、拆除的各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关系到绿色建筑是否成功。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探索,并建立起全面的标准和规范。德国从2009年10月执行新的建筑节能规范ENEV2009,其核心思想是从控制单项建筑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转化为对建筑物真正能量消耗量的控制,从而达到严格有效的能耗控制,可操作行极强。美国于2011年10月31日通过了《国际绿色建筑标准》(NationalGreenBuildingStandard),该标准是美国国内首个适用于全国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其适用对象为所有高度超过2层的新建及翻新的商业建筑及民用建筑。与LEED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相比,该标准具有一定强制性,它规定了建筑设计及施工中所有环节的强制性最低环保标准如建筑材料、土地利用率、能源及水资源利用率、室内空气质量等。

4.3多样化、灵活的经济激励手段

合理、多样的经济激励手段可以有效地促进绿色建筑的推广和普及。经济激励可以降低绿色建筑的开发成本,调动绿色建筑建造者和消费者的积极性,扩大市场需求。加拿大实施了商业建筑激励计划CBIP(CommercialBuildingsIncentiveProgram),规定建筑中有25%的设备满足建筑能源法示范的要求,那么该计划将提供由此节约的能源费用的2倍作为奖励。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等都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措施对开发绿色建筑以及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激励,这些财政税收激励措施主要有节能基金、现金补贴(主要有贴息补助与直接补贴两种形式)、税收抵免、抵押贷款、加速折旧制度、低收入家庭节能计划等,如:2009年康涅狄格州宣布了一项针对绿色建筑的税制:从2010年1月1日起,申请LEED金奖认证的新建或大规模改造的商业建筑将得到8%的免税额度,科罗拉多州朗蒙特市规定,新建或扩建的商业建筑,如果采用高于城市的建筑标准或申请LEED认证,可申请最高30%的各种税费减免,这些经济激励政策不仅在法律法规中,而且也体现在能源之星、LEED等自愿性的评估认证体系中。除此之外,美国还通过组织措施激励市场,组织激励就是对实施绿色建筑的开发商给予额外的建筑密度、高度的奖励或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申请程序的奖励,如旧金山市于2006年9月28日宣布,将给予申请LEED金奖认证的新建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优先审批,据称可将原需18个月的手续缩短到1~2个星期。激励政策对美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目前为止,联邦政府有3535个项目申请LEED认证,通过310项;州政府有2006个项目申请,通过487项;地方政府有3208个项目申请,通过732项。

4.4权威的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制度

澳大利亚绿色建筑委员会2002年推出绿色星级认证体系(GreenStar),实施以来,已有超过500座建筑通过绿星认证,总建筑面积超过800万m2。在澳大利亚,超过200m2的任何建筑的销售和交易都必需先拿到“绿星”认证。根据澳大利亚官方统计,获得绿星绿色建筑评级的写字楼其租赁价格要比一般写字楼高5%,销售价格高12%,这意味着如果物业拥有绿星建筑评估,将可以收到更大的经济效益,闲置率也可得到改善。新加坡于2005年1月开始推行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计划(GreenMark),根据评分高低分为认证级(合格)、金奖、超金奖、白金奖4个等级。新加坡政府规定2007年4月起,所有新建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必需进行强制认证,2008年所有新建建筑,建筑面积超过25000m2的,必需进行强制认证,2010年前既有公共建筑,建筑面积超过25000m2的,必需进行强制认证。美国联邦政府很多部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均对所属的新建建筑和较大规模的既有建筑改造,以及租用建筑提出LEED认证要求,各部门要求的建筑规模以及达到的LEED认证的级别各有不同,如美国能源部于2008年2月29日由其部长SamuelBodman签发一项备忘录,要求所有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建筑都要通过LEED金奖,同时要求新租的办公用场所也必需为LEED金奖。

5国内外激励政策比较与启示

5.1发达国家激励政策的优势

5.1.1发达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发达国家绿色建筑的标准规范、激励措施等均有强制性的法律保障,不同的法律之间互相补充、互相配合,并根据绿色建筑发展的不同阶段做出调整和补充,使得绿色建筑按照政府预期的目标发展。

5.1.2激励手段灵活,可操作性强发达国家的政府根据绿色建筑所涉及的利益主体,综合采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低息贷款、建立基金、增加容积率等综合措施进行激励,涵盖绿色建筑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不断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注入动力,而我国的激励政策还只局限于财政手段,过于单一。

5.1.3重视消费端的经济激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的需求是带动行业发展的最终动力。发达国家的政府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消费需求,制定了大量针对消费者的经济激励措施,如绿色建筑及节能产品的经济补贴和低息贷款等。我国的激励政策目前还只是集中在生产端,难以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5.2发达国家经验带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应该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调控绿色建筑的发展。首先,应该制定土地开发、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绿色施工等方面的强制性政策,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简化程序等一系列措施降低绿色建筑成本,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要重视鼓励消费需求,扩大激励范围,唤起消费者的热情,提升消费需求。最后,还应该效仿发达国家,完善各种标准,提高可操作性。

6我国绿色建筑研究激励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6.1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

对现有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在我国的建筑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中统筹考虑绿色建筑的有关规定,为其他较低层次的法律提供上位法依据

。对经济激励措施以法律形式予以确立,保证激励政策的执行效率,限制性政策与激励政策结合使用,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6.2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及时修订现有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使之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配套;补充工程标准缺项,尤其是尽快编制和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定额标准,使之具备可操作性。

6.3改进经济激励措施

国家应设立绿色建筑专项基金,对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的研发提供资金支持,并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风险投资;国家应加大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扶持,使绿色建筑成为设计方案的主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行政等多种手段,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规划设计、绿色信贷、市场销售、运行维护等方面制定全方位的激励政策,鼓励开发商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热情。6.4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制度绿色建筑标识的认证应由专门组织机构独立进行,接受第三方监控。政府应设立行业准入制度,对于在评价中的舞弊行为,要坚决取缔其评价资格,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每三年应复查一次,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

7结语

既有建筑绿色评价标准篇6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据2009年《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统计,建筑业、建造业的能源消耗已占我国商品能耗总量的20%-30%,而我国城乡建筑运行能耗约占我国商品能耗总量的25.5%。环境总体污染中与建筑有关的污染所占比例约为34%,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电磁污染等。而随着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建设规模逐年递增,占社会总建设规模的比例也相当大,与民用建筑相比,工业建筑具有体量大、跨度大、面积大等特点,其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耗能多、排废大、污染重。因此在建筑业中提倡节能减耗、减少污染,不应忽略工业建筑这个耗能和污染“大户”。然而我国目前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针对住宅和公共建筑,还没有专门的针对于工业厂房的绿色建筑评价,因此有必要进行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研究,进而指导工业厂房绿色建筑实践,同时也为工业建筑市场提供有效的规范和制约,引导工业建筑向节能、环保、绿色、健康的轨道发展。

1国内建筑评价现状

据悉,2010年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适用于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估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现巳开展了编制工作。该导则的目的是指导现阶段我国绿色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为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提供依据,也可为今后编制各个行业评价标准提供参考。

2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选取

2.1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对工业厂房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时,必须针对工业厂房的特点,如跨度大、需满足不同工艺的不同要求等,综合运用建筑生命周期理论、系统工程的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建立一套适用于我国工业建筑的行之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选取具体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的指标应该全面反映工业厂房涉及的各类绿色环保措施,不但考核其_身的节能、减耗、减排等效益,还要充分评价其对周边的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要覆盖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设计、施工、运营到最终拆除和废旧建材的处置。②科学性原则。建立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必须有机配合,形成体系,相互之间既不重复,又无矛盾,同时,指标的计算和评价方法必须科学,有一定的依据可循。整个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充实提高,最后通过一定形式,形成正式文件。既要防止随意更改,造成指标体系的随意性;又要满足市场适用性,不断地进行动态更新。③针对性原则。工业厂房不同于民用建筑,其必须满足生产的各种工艺要求,因此对其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时必须具有针对性,不同的评级对象和评级目的,各类指标体系的权重应有所不同,要针对各类工业类型特点而定。④客观性原则。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选取,要符合客观事实,能正确反映评价对象绿色等级的真实面貌,指标体系在具体运用时不能倾向于评级对象或工业建筑市场的任何一方,评级标准的拟定和评级方法必须客观、精确。⑤可操作性原则。工业厂房绿色建筑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具有实用性,便于实际应用于操作。既要符合我国工业建筑发展特点,能够对我国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进行客观、公正、权威性的评价,又要参照国际惯例,考虑曰后与国际接轨。

2.2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的关键指标选取指标时,结合现行各类评价体系的理论思想和我国目前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秉承可持续发展、统筹全局的思想,试图寻求建筑与工业工艺的统一。经过对CASBEE、BREEAM、LEED和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综合分析,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应该包括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利用、材料利用、环境、生产管理和经济指标七大方面。

2.2.1土地资源土地资源主要指工业厂房在场地利用、设计,空间开发和高效利用方面的措施,在具体衡量时可以从厂房的建筑用地选择、场地设计、废弃场地利用和地下空间开发四个方面着手。

①建筑用地的选择。此项指标参考了绿色奥运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中规划设计阶段的‘‘场地选址”一项,它对工业厂房的项目选址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选址安全性、场地周围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等要求。②场地设计。项目的前期,场地的合理设计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它包含建筑总平面设计,场地绿化设计,在物流设计上充分利用地形,充分利用了现有存量的土地资源,确保物流便捷顺畅,使整个工艺生产过程集约化,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约运力成本。③废弃场地利用。在国家节地的政策号召下,鼓励建设项目利用荒地、劣地,通过项目建设提高所在场地的生态价值,而不是‘‘建设性的破坏”。工业厂房征地面积较大,选址较为偏僻,荒地、劣地比例也相应增多,故对废弃场地的利用成为评价工业厂房绿色建筑的重要指标之_。④地下空间开发。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节约土地资源的重要有效途径,工业厂房尤为如此,例如工业厂房的管道体系庞大,可设置地下管廊,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提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因此,应充分考核被评价工业厂房的地下空间开发是否禾4学合理。

2.2.2能源工业厂房的能源消耗十分巨大,提倡其绿色环保,必须在可再生能源利用、废热利用及其对城市能源供应体系的冲击等方面提出可观的节能措施,这也是考核其绿色性能的重要方面。

①可再生能源利用。解决能源问题首先需要节约能源问题,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其次是能源结构问题、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问题。工业厂房是一个庞大的能源消耗系统,在设计中需要体现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故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②废热利用措施。绿色建筑概括起来就是“资源有效利用、对环境影响小”的建筑,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工业建筑的建筑节能具有较大潜力,是一个亟待开拓的建筑节能新领域。废热利用措施包括制定可行的废热利用计划,引进废热利用设备,因此从长久的视角可以降低生产运作成本,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③对城市能源供应体系的冲击。工业建筑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体,它是城市这个系统中的一部分•,其生产运营影响城市能源供应体系的动荡和变化,故值得考虑。

2.2.3水资源利用工业厂房用水量大,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可以节约水的消耗,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在评价时可以从工业厂房的用水定额、设备节水和循环用水措施三个方面考核。

①用水定额。合理确定用水定额,直接影响到调节水池(水箱)容积的确定和二次供水泵的选择。在给排水设计中,不但需要小时用水量,同时也需要机台用水的秒流量以及设备同时用水的分布情况,以确定厂房的供水设计秒流量,进而为生产配套提供经济、合理的給水系统。②设备节水。在工业生产中,水泵、冷却塔、离心式冷水机组等应均选用高效率、性能耐靠的产品,以减少跑、冒、滴、漏造成的损失。③循环用水。工业厂房可以采用一定的措施循环利用各种废水’合理循环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需求压力。此外,污水处理站的建立是循环用水的一个体现,在工业厂房运营中起到很大作用,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

然而,工业厂房的绿色建筑评价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还需要有符合我国国情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和可靠的评价方法。因此,实现工业厂房绿色建筑评价,使评价结果切实有效的指导工业厂房的建设和运营,从而促进业主建设绿色工业建筑的积极性,使社会各界对推行绿色建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认识,还需要不断的摸索和推广。

参考文献:

LEED评估指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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