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6篇)

时间:2024-08-12 来源:

保健食品管理篇1

中国保健协会在建立产业诚信及信用体系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协会初步建立并形成以企业向社会做“信誉保证”承诺、消费者“公信力产品及品牌的推选”、政府及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建立了“公信力产品及品牌的监督管理平台”,实施了动态管理和常态管理,对规范市场,扬优抑劣,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表示,讲诚信是保健食品产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讲诚信是每个企业必须要分担的社会责任。当前我国保健产业处于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保健的要求和投入越来越大,给产业带来了新的巨大的活力;另一方面大家关注的《保健食品监督条例》即将出台,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违规保健食品严重影响整个行业形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协会积极倡导倡议推行诚信体系建设。诚信体系是企业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标志,也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志,更是关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诚信体系的建立将为整个保健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童敏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政府对于保健食品监管的最新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从加强许可管理,加强生产环节管理,加强流通环节管理,加强标签标识和广告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抽检制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抓紧制定修行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文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几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胡瑞连总裁代表企业宣读了《中国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宣言》。近300位参会企业代表均在会前签署了《中国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宣言》并在会上递交。

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公布了保健食品产业2010年度销售榜(自报超亿元人民币)前42名企业名单,并由协会相关领导为企业进行授牌。

同时,此次大会是保健食品产业的一次年度盘点,会上第一次了保健食品公益广告,第一次保健食品产业报告《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第一次公布保健食品产业2010年度销售榜。

《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是第一部全面反映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状况的报告,详细介绍了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状况,指出保健食品产业正在开始由“发展中规范”向“规范中发展”,并对保健食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由中国保健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共同完成,报告的调研与编写历史一年,期间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机构和企业界的帮助和支持

蓝皮书首次全面反映了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状况,从产业组织、科技进步、法制建设、监管构建、产品与市场、安全保证、消费认知与评价等多方面、多角度反映报告期内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全貌;客观分析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中的障碍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目前保健食品市场总体情况,名牌保健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在稳步上升。国内市场中,大约20%的品牌占据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

链接

《中国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宣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切实保障全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广大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中国保健协会动员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会员积极组织学习《通知》,并向全行业发出《中国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宣言》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保健食品的生产

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三、抓好原材料筛选关。生产企业加大对原料采购、委托生产等重点环节,产品保证源头质量。

四、为消费者生产优质的产品,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加强自检,做好真实、完整和连续的自检记录。

五、产品的宣传内容科学、真实,不隐瞒缺陷。不夸大功能和效用,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保证宣传内容翔实、实用、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

保健食品的经营

六、经营企业坚持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

七、要求生产企业提供内容合乎规范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

八、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规范销售,不搞虚假促销。

保健食品的售后服务

九、建立有效的消费者利益保障机制,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十、主动开展科普教育,扩大行业整体需求,提高健康消费意识。

十一、倡导理性科学消费,培育成熟消费市场,传播养生保健文化。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供保健知识水平和服务意识。

十二、完善沟通渠道,热情解答消费者有关健康的咨询。

十三、合理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建立严格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隐私。

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

十四、公平竞争、平等交易,正当获利,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诋毁同行,破坏市场秩序。

十五、对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进行证据搜集和举报,协助监管部门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保健食品管理篇2

保健品市场是监管重点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蒋国华副调研员介绍,闸北现有保健食品批发市场1户——维韩保健品市场,市场内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9户。该市场共有4个楼层,商铺主要经营保健食品和一些食药同源类中药材。长期以来,维韩保健品市场一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市场内所有销售食品的商铺都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要求经营户将许可证照、告知承诺书和营业执照等张贴在店铺的醒目位置,供消费者查阅。

为了能更好地管理保健品市场,从2012年5月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在维韩保健品市场长期派驻监管工作组,由3名业务骨干组成,在市场内常设办公室,开展日常监管、指导服务、稽查办案、业务咨询等管理工作。今年5月以来,集中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违法行为。

市场内提供免费快速检测

蒋国华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一些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等问题,如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药物,危害人体健康。食药监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技术在保健食品日常监管中的快速筛查作用,针对减肥、降压、降糖、抗疲劳、提高免疫力类等保健食品,开展“西布曲明”、“酚酞”、“他达那非”、“西地那非”等项目的快速检测,10分钟内便知结果,大大提高了处置效率。

早在2011年,闸北分局就在维韩保健品市场一楼设立了保健食品快速检测服务台,每月10日对消费者开放。消费者在维韩保健品市场购买保健食品时,如对买到的保健食品不放心,可进行免费快速检测。自2012年5月派驻工作组进驻市场后,消费者随时都可以向监管人员提出对购买的保健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的要求。

加强信息公开

为了让消费者和经营户能及时了解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信息,市场内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告栏,定期公布违法产品、违法行为、监管动态等信息。公告栏下方还有一个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展示台,消费者可以一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真容”,在购买时提高警惕和鉴别力。

保健食品管理篇3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中心产品部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中心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需冷藏的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中心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中心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心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中心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中心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

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中心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中心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中心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一、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对中心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中心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负责建立,健全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中心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

负责签发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

负责对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中心购进的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

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中心内部的贯彻实施。

6

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中心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

每年负责安排中心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

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的质量。

5

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中心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中心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

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食品逐件验收。

3

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保健食品管理篇4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注册和备案的含义

保健食品注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管理部门职责如何划分

《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监管工作有哪些重要调整

与以往的注册管理制度相比,《办法》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对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首次进口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总局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办法》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新的规定开展审评工作,对现有已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采取分期分批、依法合规、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清理换证工作。

注册程序的重要调整

《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机构承担。以受理为注册审批起点,将生产现场核查和复核检验调整至技术审评环节,并对审评内容、审评程序、总体时限和判定依据等提出具体严格的限定和要求。

技术审评按申请材料核查、现场核查、动态抽样、复核检验等程序开展,任一环节不符合要求,审评机构均可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建议。

注册申请人的资质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产厂商。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由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者由其委托中国境内的机构办理。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所载明内容变更的,应当由保健食品注册人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注册申请人申请变更。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应当是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并提供人群食用情况分析报告以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报告等。

备案管理的重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成备案信息的存档备查工作,并发放备案号。

对备案的保健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

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注册人申请变更注册,或者期满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按照备案程序办理。

保健食品的命名

《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商标名,是指保健食品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者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的商标名称,用以表明其产品是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通用名,是指表明产品主要原料等特性的名称;属性名,是指表明产品剂型或者食品分类属性等的名称。

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以及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的词语、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等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早在2015年已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并要求已批准注册的相关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产品名称。

保健食品管理篇5

[关键词]保健食品问题对策

当前大多数人对保健食品与保健品还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它们就是一会事。什么叫做保健品,就是食品、用品、器械和化妆品对人体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和调节作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和特殊化妆品,它们统称保健品。

保健食品是保健品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按照科学的说法,将来可能随着发展就应该说得更确切一点,应该是叫做功能食品,既然是功能食品就区别于普通食品。普通食品只是对我们日常的生活,包括解决饥饿问题、一般身体营养所需要的。而保健食品是针对特定人群的机体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和调节作用。

保健食品姓“食”,主体是食品,而不姓“药”。从药品来讲,它是对人的疾病有治疗作用,而保健食品它是对已经失去健康,还没有疾病的人群起一个辅助调节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亚健康状态。保健食品、保健品就是针对这样的人群。

一、存在问题:

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未经批准上市销售。很多保健食品出身于制药企业,一些小制药企业没有实力进行临床试验通不过国家的检验,取不到“国药准字”证书,只能以保健食品的名义进行生产销售,而以前的保健食品审批权在各省卫生厅或卫生部,其产品说明书和包装上标示有省级卫生部门或卫生部的批准文号。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伪造的批准文号大部分是抗疲劳类性保健食品,如标示为卫食健字(20__)第0372号“阿根挺”虫草胶囊就是伪造由承德菩达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为“蓝力宝牌几丁胺糖胶囊”,生产这种保健食品的单位并不存在。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的现象在市场上也很普遍,如某药业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的“螺旋藻胶囊”,它的卫生许可证号(×卫食字[20__]第GA0004号)和执行标准(Q/140000TS017—20__)的批文属于普通食品类型,但食品是不允许被制成胶囊的,更不能使用药品包装。

(二)夸大宣传效果。以非药品宣传为药品,称其有治疗作用,以药品宣传为非药品,欺骗消费者。如近几年在电视、广告、药店坐堂医生宣传的治癌灵药“康仕佰”,宣称是最新抗癌生物治剂,可以治疗各种癌症,并请“托”以患者的身份现身说法,而在药品包装上赫然打着“卫食健字(1999)第0263号”的批准文号,全称为“康仕佰健蜂灵胶囊”,是一种并不具备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青春常驻是每个女性的梦想和追求,可一些生产延缓衰老功能的保健食品企业为了达到促销目的,肆意夸大产品延缓衰老的功能,竟然宣称服用后可多活30年,可以改善睡眠,预防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提高性生活质量。众所周知,人体衰老是不可抗拒的,保健食品只是对人体衰老稍有改善作用,如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在20__年8、9月间通报涉嫌违法食品广告中提到的郑州爱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德惠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丽素牌大豆异黄酮营养胶囊[1],不属于保健食品,但在广告中宣传保健功能,并称该产品“能使女性青春常驻”,“有很强的补充治疗作用”,而大豆异黄酮是一种植物性雌激素,可延缓容颜衰老,短期并适量服用是安全的,但长期并大量服用雌激素容易引发宫颈癌、乳腺癌等妇科癌症,这样的宣传隐蔽性非法强,消费者易上当受骗。

(三)非法添加药物。一些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能效果,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品,如辽宁省健康伟业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苦乐康胶囊”[2](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__)第0588号)批号标识为20__1201(非卖品)、20__0902、20__1201样品胶囊壳里含有化学药物格列本脲;北京济世堂中医药保健研究所研发的“济世慈航绿蜂胶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__0384的胶囊内容物中添加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按照有关规定,食品中不得擅自添加药品,而添加的“苯乙双胍”“格列本脲”属于降糖类药物成分。这些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四)销售形式失控。借义诊为名高价推销保健食品或者普通食品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保健食品推销中的新现象,花几千元买一盒牛初乳,花几百元买回一瓶无用的“水”,花样各异,目的只有一个:骗钱。现在有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促销,用高额的费用在电视电台做广告宣传,有的甚至在网站上滚动播放小广告,有的企业为了省去高额的广告费用,便派业务员以义诊、疾病普查、召开推广会等形式在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然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通过发放传单资料,免费试用,雇“托”夸大其词等形式,在地区内流动销售。

二、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要有一个长效机制来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必须协同合作来共同完成,才能达到既监管好市场又让老百姓满意的“双赢”局面。

(一)审批的权限和审批结果要透明可查。20__年6月前,保健食品的审批权限在卫生部,审批的结果可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从20__年10月10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受理保健

食品的申报,也就是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统一审批保健食品,而通过审批的保健食品已公布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随时随地接受老百姓的查阅。加强食品药品部门的监管职责,要不断完善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程序,不断强化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及时发现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行政部门审批的配方和工艺生产保健食品,要加大处罚力度,(二)加强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现在各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今年7月份已承担起保健食品广告审批职能,要做到“审批与监管”并重,克服保健食品广告管理中的“只审批不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我认为须做到以下几点:1、对保健食品广告主进行《广告法》、《食品广告暂行规定》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告之违法广告的具体情形,教育广告主在过程中不得有违法行为;2、要求广告主在申请广告时递交保证书,保证在广告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规;3、对已登记备案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全面监控,特别是对租用场地进行宣传活动的广告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不定期地进行暗访,发现违法宣传立即责令停止。保健食品广告是食品监管的一个方面,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各地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支持下,与当地的新闻单位签订拒绝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责任书,新闻单位的一把手负总责,所有的保健食品广告在播放和出版前,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方可有效。再有就是对散发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主实施严厉的行业驱逐政策,如果一旦查出有此恶劣行为,要在新闻单位公示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在几年内,不再播放或出版该厂家的所有产品广告,这是标本兼治之计,不妨值得一试。

(三)多部门监管不利,应由一部门协调监督,责任分明。“群龙治水”,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保健食品的审批权限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对保健食品的执法权却在卫生部门,这样的多头监管也造成了目前保健品市场迟迟得不到规范。由于各个环节的执法衔接不畅,以致出现执法成本高但执法效率不高等现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和卫生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大检查,对保健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一管到底,各方的事情要协商解决。以达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之目的。建议政府整合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统一协调机构,使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一个系统工程。以职责分工明确的行政机构来实施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战略,协调各方力量加强统一监管,发挥多个部门的执法合力,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建立标准和法规,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监管信息通报和督察督办制度,达到长效监管效果。

(四)提高老百姓对保健食品的认识。我认为目前大部分消费者对“国药准字”、“卫食健字”、“卫食消字”、“卫特食健字”等概念分辨不清,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各种宣传机会,如3·15消费者维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走上街头,以散发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让群众真正认识保健食品与药品及其它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

(五)强化监管,抑劣更要扬优。我认为国家应该首先保护国内的著名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家,以振兴民族工业,再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行业要加大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的倾斜,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保健食品生产厂家严格要求,要按照GMP要求组织厂家生产,同时国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要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低水平重复建设,而要通过资源整合,占领国内的高端市场,甚至是国际市场,要创建几个响当当的名牌产品和著名企业。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和谐是这个社会的主题,我们要让保健食品行业不健康不和谐的因素在政府主导、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变得健康与和谐,为和谐社会增添一些优美的旋律。

保健食品管理篇6

关键词:保健食品;监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0-0175-03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中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品是介于普通食品和药品之间的具有一定功能的食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防未病”的意识逐渐增强;此外,长期的快节奏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亚健康以及老龄化加剧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保健意识,促使我国保健品市场迅速发展,但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生产和监管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保健食品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1我国保健食品的现状与问题

20世纪80年代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开始兴起,当时配套的专门针对保健食品行业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无异,并未被区别对待。直到199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首次确立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随后,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出台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之后的十多年里,卫生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使中国的保健食品逐步走上了一条规范发展的道路。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够很好地规范保健食品行业,现阶段我国的保健食品行业仍然很多问题,保健食品行业的乱象一直被诟病。

1.1企业“多、小、弱”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截止2013年底,国内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616家。我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数量经历了“两增、一降”,20世纪初年保健食品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开始大约有3000多家生产企业;1995年至1997年国家对保健食品行业进行整顿,企业数量下降到1000多家;随着《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出台,保健食品行业逐渐步入正轨,同时由于改革开放,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行业又迎来了发展机遇,企业数量又开始逐步增加。虽然我国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比较多,但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到2013年我国保健食品企业规模在5千万元到5亿元区间数量最多。相比国外发达国家的保健食品企业,我国的保健食品行业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的规模小,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目前,国际上保健食品主要有三代,我国的保健食主要集中在第一代和第二代,第三代产品很少。研发能力弱、创新不足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

1.2产品同质化严重

从1996年到2014年底卫生部和CFDA批准的保健食品数量近15000个,其中国产保健食品14000多个,进口保健食品700多个。图1为1996年至2014年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数量。从2007年之后,获批的保健食品数量持续增加。图2为我国保健食品功能分布情况,目前申报批准的保健食品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增强免疫力、营养补充剂、辅助降血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通便这六大类,其中增强免疫力的保健食品约占20%,营养补充剂类约占15.5%,六大类保健食品占批准产品的60%以上。目前,我国拥有巨大的保健食品市场需求,但是市场上现有的保健食品并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现有产品的功能过于集中,仅补钙产品就有1400多种,产品同质化严重。

1.3类保健食品无人监管

类保健品食品是指具有一定保健功能但未取得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的普通食品。这些产品有两大类:一类是将已被证实的并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物品作为主要原料,加工制得的类保健品。这种类保健食品大多以中药材为原料,可能会保持药材原有形态,也可能以片剂胶囊等剂型呈现。另一类是在普通食品中辅助添加维生素矿物质以及具有一定功效的物品的类保健品。如维生素饮料,养生酒等产品。这些类保健食品因含有已知对人体机能有特别功效的原料成分并且这些成分的功效已经被科学认证和广泛认可,这些产品未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加之企业不主动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因而这些产品游离在保健食品监管范围之外,也很容易被不法商家利用,使得类保健食品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1.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严重

根据CFDA统计,2013年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共计28903件,可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现象仍然普遍。保健食品企业为牟取暴利,夸大功效,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常见的形式有:(1)擅自捏造的批准文号,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销售,不法商家将根本没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或者类保健食品的包装上擅自印刷“蓝帽子”和虚假的批准文号,将产品宣传为保健食品;(2)虚假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具有预防治疗某种疾病,暗示消费者该产品能够替代药品,无副作用;(3)擅自修改说明书和标签,擅自扩大保健食品的功效,扩大适用人群,例如具有抗氧化作用的葡萄籽胶囊,不适宜人群有少年儿童、孕产妇、乳母以及慢性腹泻患者,但市场上的一些该类产品并没有明确表明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行业虚假宣传的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

1.5非法生产经营

保健食品是具有一定功效的食品,但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不能代替药品。关于保健品的功效的效果到底应该有多大,并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因而这个功效也是因人而异的。但是,现实中的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效,违法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物,如在减肥类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在抗疲劳产品中非法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等;在辅助降血糖产品中非法添加苯乙双胍、格列本脲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此外,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并没有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除了生产环节,保健食品的经营环节也存在问题。由于老年人是保健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之一,不法商家通过“免费义诊”、“免费赠送”、“专家坐诊”等形式骗取信任,从而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2保健食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淘汰和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

造成保健食品企业“多、小、弱”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国内巨大的保健食品的市场需求,促使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但是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处罚力度过小,对于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只是做下架、停止销售、罚款处理,对违法广告也仅仅是做停播、停止刊登宣传、罚款处理,违法成本低,不足以威慑不法分子,无法淘汰落后的企业。第二,缺乏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保健食品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保健食品的开发需要及时地响应市场的最新需求,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研发新功能产品。研发新功能产品可能面临失败,没有健全的创新激励政策和补偿机制,企业面对新的市场只能望而却步;如果新功能产品研发成功,但是在注册审批时由于缺少对新功能的评价标准,这些新功能产品也很难获得批准。由于创新机制不健全,不能够激励企业研发创新,企业往往选择生产风险小、收益快的产品从而导致了保健食品同质化严重。

2.2监管法规体系不完善

首先,保健食品的概念界定不够清晰。长期以来,药食同源和食疗养生的观念深入人心,保健食品作为介于普通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产品,相比药品,保健食品的原料来源更加多样化。保健食品的定义仅仅局限在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对于同样具有保健功效但未申请的批准文号的类保健食品未在监管范围,使得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对于类保健食品的监管,当类保健食品以保健食品的名义宣传销售时,就构成了违法。法律法规中对假药、劣药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假保健食品”“劣保健食品”却没有说明,由于这些类保健食品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不属于保健食品,不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范围内,导致无法可依,纵容了违法行为。其次,保健食品行业缺乏完整的法律体系。从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产品召回、上市后再评价等各环节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自从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之前与保健食品相关的政策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经失效。现有的关于保健食品的政策大多都是试行政策,如2005年的《保健品注册管理条例(试行)》。现有的法律规范对保健食品的新功能、新原料、上市后评价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较多环节的法律法规的空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2.3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职业道德

在保健品行业,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夸大宣传,欺诈消费者等现象屡见不鲜。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生产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无视法律法规,挑战道德底线,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缺乏职业道德,不但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反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添加违禁的化学药物,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破坏了整个市场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生产企业缺乏职业道德,没有树立起社会责任感,仍然知法犯法,钻法律漏洞,那么就无法从源头保障保健食品的安全。保健食品的销售单位或个人在缺乏职业道德的情况下过度推销产品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2.4多头监管,职责不明确

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严重,这是很多消费者一直反映的问题,监管部门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并没有通过执法降低违法广告的数量,虚假广告仍然层出不穷。保健食品企业广告首先要经过省级药监部门的审批,获得保健食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后,广告食品的监管和违法广告的查处则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负责,这种多头监管导致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工作衔接存在障碍,难以形成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机制。此外,一些地方媒体,追求眼前利益,擅自播放刊登没有取得药监部门批准的广告,这无疑助长了违法商家的嚣张气焰。

3对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建议

3.1建立健全的淘汰和创新机制

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保健食品企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责令其召回不合格的,并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公示警告,情节严重的应该吊销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淘汰落后违法的企业,整顿行业秩序,净化行业环境。同时,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保健食品的创新。资金方面,应该对企业的研发经费给予税收减免,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建立保健食品行业的风险基金,为提升我国保健食品的研发技术水平提供基础;技术方面,建立保健食品技术信息平台,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对原料、研发技术、检验方法、安全性评价指标、审批标准、人体试食试验等方面加强沟通,不断优化标准和程序;法规方面,应该鼓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针对新功能或新原料的保健食品采取特殊的注册审批制度,在产品研发期间企业可与监管审批部门进行技术交流,加快新功能产品的上市。

3.2加快完善和出台保健食品政策

现有的关于保健食品的政策大多都是试行政策,仅仅依靠这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可见我国的保健食品的监管政策还亟需完善。需要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将类保健食品纳入到监管范畴;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细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快保健食品召回制度的出台,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加强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对于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避免陷入无法可依,无人监管的尴尬局面;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优化审批制度,可以借鉴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经验,对我国的营养补充剂采用备案制管理。对于保健食品还可以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和技术水平,对于安全等级高,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产品实施备案制管理,提高审批效率。

3.3建立一体化的网络监督平台

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针对现阶段的各种乱象,需要全员参与各环节的监管,建议建立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覆盖全国,涵盖从行政许可到市场监督高效联动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才能保障保健食品行业有序发展。目前,保健食品在注册审评环节已经依托互联网建立了高效、公开、便民的信息化系统。但“重审批”的这种模式还不能有效监管整个保健食品市场,亟需建立覆盖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原料采购、生产、流通、销售、产品召回、上市后再评价、监督管理、营养健康教育和群众监督举报等各环节的一体化网络监督平台,这样有利于增加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也能够充分调动群众监督力量,提升监管力度和效率,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行为,促进保健食品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3.4加强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教育

保健食品是不能够替代药品的,但不乏消费者缺乏保健食品的常识,误以为保健食品是绝对安全的,可以替代药品。建议监管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维权知识,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有国家批准文号,注意用法用量、适宜人群、禁忌,要到正规的地方购买,并索要发票,作为维权的凭证。消费者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看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否获得国家批准,一旦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存在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赵洪静,徐琨,白鸿.中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概况[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7,(05).

[2]刘跃红,徐艳钢,张文学.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J].食品与发酵科技,2013,(02).

【保健食品管理(6篇) 】相关文章:

售后客服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 2024-08-02

小学学校工作总结范文(整理5篇) 2024-06-19

季度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篇) 2024-06-11

转正工作总结范文(整理10篇) 2024-05-21

数学教研组教学总结范文(整理10篇) 2024-05-20

幼儿园大班的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篇 2024-05-15

班主任家访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篇) 2024-05-15

保健方法(6篇) 2024-08-12

保健食品管理(6篇) 2024-08-12

社会政策的目标(6篇) 202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