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安全应急预案篇1
1.2本预案适用于XXXX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涉及有限空间工作的现场作业人员应熟知本预案。
1.3本预案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1.4编制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令[20xx]第70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2.危险源(点)分析
2.1危险源(点)种类
本单位涉及的有限空间主要为泡菜的发酵池(罐)。
2.2危险源(点)特性
2.2.1发酵池(罐)在使用过程中,人员有阶段性进入工作,池(罐)内氧气不充分或池(罐)内泡菜的发酵时产生的有害气体,易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
2.2.2作业人员进出及要维护清洗过程中,易受到中毒、窒息的危险。
3.应急救援
3.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1.1应急救援小组
公司为有效进行应急救援,特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其人员为:
组长:张三(职务:)电话:
第一副组长:李四(职务:)电话:
第二副组长:王五(职务:)电话:
小组成员:XXX、XXX、XXX、XXX、XXX
3.1.2人员职责
组长职责:1、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掌握现场事故情况和人员安全情况,确定现场抢救决策,并迅速通知相关的员到达现场开展应急抢险行动;2、在非工作日时间,接受抢险信息,立即按预案指令;监守岗位做好抢险过程信息沟通工作。
第一副组长职责:1、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工作;2、组织技术人员积极落实抢险工作;3、负责为抢险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和防护物质支持,并对现场实施安全监督。4、在组长未在岗时立即接手组长工作。
第二副组长职责:1、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任务,根据决策部署事故现场抢险及救护任务,并检查落实,保证事故现场抢险任务完成和救护人员的安全撤离;2、在组长及第一副组长不在岗时接手其工作。
小组成员职责:积极协助现场抢险工作,服从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派遣和安排。
有限空间事故发生区域现场目击者职责: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召集附近人员参加抢险救护,并利用现场配备的呼吸设备、保险绳等应急救援器材迅速开展现场抢险救护行动;2、对伤员进行迅速转移;3、迅速利用现场配备的通风换气设备增加发酵池(罐)内通风排气。
3.2应急救援器材(本单位配备的救援器材具体型号、数量、防爆要求、保管、定期检验、维护等情况)
呼吸防护用品:(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
应急照明设备:
安全绳:
救生索:
安全梯:
3.3应急处理程序
(1)初步分析
现场应急指挥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首先对事故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根据观察到的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
(2)快速检测
使用检测仪器对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气的含量进行检测。无检测仪器可以使用动物检测法或蜡烛法进行检测。
动物检测法:在进入有限空间前,先往有限空间内放入鸡、鸭、鸽子等动物,观察一段时间其情况,若生命体态正常则证明有限空间空气没有问题,反之则有问题,需继续进行通风换气。然后再次检测。
蜡烛法:在有限空间内点燃一支蜡烛,观察一段时间,看其火焰是否熄灭,熄灭则表示空气质量不佳,需继续通风换气。然后再次检测。反之则证明空气质量良好。
(3)强制通风
根据测定结果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等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自身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绳等),系好安全带,以防止受到伤害。
(5)应急照明
在有限空间内救援照明灯应使用12V以下安全行灯,照明电源的导线要使用绝缘性能好的软导线。
(6)脱离危险区域
发现有限空间有受伤人员,用安全带系好被抢救者两腿根部及上体妥善提升使患者脱离危险区域,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7)保持通讯
救援过程中,有限空间内救援人员与外面监护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确定好联络信号,在救援人员撤离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8)紧急救护
救出伤员对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并及时将伤员转送医院。
4.紧急救护原则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救护。
(3)呼叫“120”急救服务,在急救医生到来之前,坚持做心肺复苏。
5.事故报告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有关班组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XXX董事长,XXX总经理,安全员XXX。
初中安全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把整合人力物力等资源,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办公区域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发生在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及所属区域内的火灾事故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应急领导小组在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交通厅机关事务中心副厅长担任,厅办公室主任、事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各楼层负责人,厅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综合科、物业科科长,保卫室负责人,水电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事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担任,负责日常预防工作和发生火灾后的指挥、调度、信息通报及善后工作,厅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专项组。
2.1.1灭火行动组:由中心保安室和物业水电室四人组成,负责人为中心保安室负责人担任消防队队长,职责为及时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
2.1.2疏散引导组由各楼层负责人组成,负责人为中心综合科长,职责为引导办公人员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
2.1.3安全防护组由中心物业科保安人员组成,职责为守卫办公大楼各个出口,防止不明人员再次进入大楼,救护受伤人员,负责人为物业科长。
2.1.4后勤保障组由物业科水电值班人员组成,职责为提供灭火器材和灭火用水,及时断电等,负责人为中心物业科长。
3预警预防
3.1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3.1.1电话报告:发生突发火灾事故后,由发生火情的楼层负责人在3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3.1.2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生火灾事故楼层负责人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3.1.3报告内容: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
3.2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中心值班警卫人员和水、电人员随时收集和掌握预警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和措施
4.1.1应急领导小组人员集合,发生火情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中心监控室集合,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4.1.2调集灭火组控制火点,防止火势蔓延。
4.1.3下达疏散人员指令,根据现场火情,利用广播或电话通知疏导组到现场疏导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4.1.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4.1.5调集物业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根据火情及时报告“119”和封楼。
4.1.6灭火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4.1.7灭火楼层的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由于火灾初期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温度低,应迅速尽最大努力在初起火时将火灾扑灭。
4.1.8保安人员和物业地下室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灭火。
4.1.9灭火区域相邻楼层(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到安全地点,以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1.10中心监控室根据火场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如未能在初起火时扑灭,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保持头脑清晰,讲清如下内容:
A厅办公大楼所在区,街道和门牌号码。
B起火部位,着火物品,火势大小和是否有被困人员等情况。
C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于联系。报警后,要立即到大门口或路口迎候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
4.2疏散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4.2.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楼层负责人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
4.2.2其他楼层负责人要协助着火楼层疏散人员并做好本楼层的疏散准备,按照指挥部统一安排疏散本楼层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其他意外伤亡事故。
4.2.3各楼层负责人和义务消防人在疏散引导人员疏散的同时,检查各办公室有无滞留人员。
4.2.4中心监控室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指挥领导小组的指导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4.3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应急程序和措施
4.3.1发生火灾后,发现人员立即向中心监控室或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警。
4.3.2通知相应负责人和消防员迅速到火灾地点查看确认火情。
4.3.3如确定火灾发生,首先确定火情大小,中心监控室应将镜头定在火灾楼层密切监视。
4.3.4监控室在确定火情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4.3.5如火情能够控制和扑救,应注意保护现场。
4.3.6如火灾难以控制,应立即报告“119”,请求消防部门灭火。
4.3.7请示领导小组后,应开启火灾应急疏散广播系统。
4.3.8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楼层负责人将联系电话留在监控室,以便于及时联系。
4.4安全防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4.4.1办公楼发生火灾后,安全防护组组长带领4至6人立即到楼门进行警戒,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4.4.2帮助撤出人员远离大楼,并对伤员进行抢救和安置。必要时求助“120”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4.4.3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4.4.4通知司机将停靠大楼车辆开离,以免损坏。
4.5后勤保障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4.5.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及时向灭火人员提供湿毛巾。
4.5.2及时排除消火设施故障,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5注意事项
5.1驻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职责和任务。
5.2在火灾发生时,立即投入灭火,并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启动预案。
6附则
消防应急广播词
紧急通知:大楼×层发生火情,情况不严重,有关人员正在处理中,但为了您的安全,请关闭本室电源后,携带随身物品,在物业人员的统一引导下撤离到安全地点。在撤离过程中,请不要乘坐电梯,从安全通道撤离,谢谢!
7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初中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为提高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本预案,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做好全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和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菏泽市建筑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东明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供大家参考。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东明县域内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发生重大火灾。
(三)适用于因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五)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六)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七)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建委、县城管局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负责建设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以人为本,明确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东明县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县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工程综合治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定;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县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具体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县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县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县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支援预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预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其它事项
(一)县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把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初中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是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形成。周至地域广阔,特别是黑河是西安市重要的水源地,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县情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周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应急抢险的组织机构与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信息管理,保障措施,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在应急抢险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分别交由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完成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等专项应急处置预案20余个。县政府编制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县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应急硬件设施。同时,重点加强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施工建筑物倒塌事故、防汛抢险等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应对动物疫病的模拟演习,有效地提高了应急实战能力,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修订和进一步完善,在全县初步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配套科学的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是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我们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及时充实调整了周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应急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按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工,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能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市驻周单位、部队的沟通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局面。
三是积极实施、不断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卫生、农业等部门加强监测,严防重特大传染病的传入和发生。在防治禽流感等重大疫情中,我县迅速启动预案,及时应对和果断处置,确保了疫情零发生。在处置事故灾害方面,制定下发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了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明确和细化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为我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在预防社会安全事故方面,尤其是在一些重大活动中,公安等部门都制订了相关预案,加强安全保障,确保了这些活动的顺利、安全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2次培训活动,同时,结合苗交会、科技宣传月等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能力和自救能力。积极整合资源,组建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小分队、治安联防队等应急队伍,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中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树立明确的安全目标,精心部署安全工作。
1、年初制订了年度学校工作计划,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2、学校行政例会时都有安全工作议题,安全处不定期召开各种安全专门会议,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进一步修订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按上级文件要求,我们学年初对安全工作的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安全指引内容,强化了责任意识,并将纸质文件上交安监股。
2、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我校在开学初与每一位教职工都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里明确了每一位教职工的安全目标及职责,学初由于见习实习人员的不确定,学校后续又与实习见习人员签订了岗位责任书。
3、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对于明确的安全职责,学校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检查考核小组全权负责督导检查工作。
4、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年初签订的《承德县第四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了目标考核内容等具体事项。
5、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学校原有11个安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又完善了部分安全应急预案,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防盗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楼道拥挤、踩踏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集体外出活动意外伤亡事件应急预案》《地震逃生应急预案》《校外人员、车辆闯入校园,对师生进行威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内斗殴、跑动造成伤害事件应急预案》《上下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6、学校的工作要点里,强调了安全的工作目标是落实责任、严防死守、注重细节、确保稳定。
7、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上级相关的文件,必由校长签批,认真落实,最后由主管副校长签字。
学校要求值周教师按时到岗,要负责所分管区域的学生秩序,学校德育处和带周领导、督导室进行检查,对于不按时到岗,到岗不尽责的在教师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向安全课要质量
坚持每周一第一节课的安全教育课。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安全教育主题,推门听课,将安全课落实到实处。
2、国旗下讲话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并利用平时全体师生集会,渗透布置安全教育工作。
3、节假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每逢节假日,安全处都会提前安排,利用广播或者集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安排巡视人员,切实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4、致家长一封信。学校在每个月都会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对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强调,要求家长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本学期下发的有《教育部关于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预防传染病致家长一封信》《端午节致家长一封信》《暑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坚持做到每个节假日前必有专题安全教育,必有致家长的一封信。对于下发的一封信,一式两份,一份家长留存,一份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同时回执的回收情况学校做好记录,班主任签字。
5、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培训。
6、积极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消防、食品安全等系列专项活动。
四、加大检查整改力度,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1、制定安全包保责任制,坚持“一卡一单”制度,形成安全网格化管理,确定各处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和人员,明确了每个安全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各部门自行对相关督查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隐患回执单的形式报告安全处,形成台账,及时整改销号。
2、安全处每天早上对学校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记录。联合督导室、服务处不定期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联查,问题及时反馈。
五、规范安全常规管理,形成常态。
1、切实加强每天的晨午检、通风消毒、携带物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常规工作。
2、坚持每周听一节安全教育课,做到定人员,定班级,有教案,每个年级每周上交一份安全教案,存档。
3、认真做好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4、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安全疏散演练,做好预案、记录、图片的存档工作。
5、严格落实门禁制度,每周对门卫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外来人员入校记录、学生教师出校记录、做好门禁工作。
6、不断规范小餐桌的管理工作,学期初对小餐桌情况进行摸排,每月对小餐桌进行检查指导;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做好乘车学生的交接,检查情况上报安监股。
7、坚持做好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秩序的管理,每天放学到校门口辅助带周领导疏导学生。
初中安全应急预案篇6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县甚至全市、全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
第四条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五条在事件应急处置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第六条成立XX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
卫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和处理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和督促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和修订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各乡镇、部门做好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有关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事件的,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环保局和县安监局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肇事者及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救援,组织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县发改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家投资安排与事件后基础设施的恢复,负责重大项目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管理,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投入总体水平。
县公安局负责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组织加强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等工作,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运行经费,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县市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等领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垃圾等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事件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件造成的农业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件造成的林业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执行命令、工作效能等情况,及时查处和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气象局负责事件发生地气象条件与动态变化的实时监测,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第八条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县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和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县级机构相对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条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县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但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第十一条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的联系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
第十二条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红色预警):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二)Ⅱ级(重大、橙色预警):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Ⅲ级(较大、黄色预警):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Ⅳ级(一般、蓝色预警):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第十三条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第十四条事件已经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预警公告;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预警公告;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预警公告;达到Ⅰ级预警标准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预警公告。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请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启动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
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向社会信息须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织。新闻单位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第十六条应急响应程序
县应急指挥部得到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的分级,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报市应急指挥机构;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经贸、住建、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三)处置措施
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自治区环保局制定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物物种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其他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大规模的处置,按《XX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规模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四)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和方向,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六)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第十七条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市应急指挥机构。
第十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或在其上级专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第十九条发生事件后,对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预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以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和物资等重要资源的保障能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物资和装备,由县应急指挥部指令有关部门负责调集和征用。
第二十一条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事件的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第二十二条为保障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事件的实战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对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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