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政府监测
县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政府报告。
2、群众报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长或主管副县长汇报,县政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政府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4、报警电话
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逐步确立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与有关联的县(市)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人民政府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政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县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人民政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武警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政府专项资金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直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篇2
关键词:陕西;专项应急预案;规范化;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D631.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973(2012)02-0029-05
AnAnalysisofStandardizationandScientificConstructionofShaanxiSpecialEmergencyPlan
ShaanxiAcademyofGovernanceResearchGroup
(ShaanxiAcademyofGovernance,Xi’an710068,China)
Abstract:Inrecentyears,Shaanxispecialemergencyplansystemhasachievedgreatdevelopment,thespecialemergencyplanorganizationmanagementsystemhasbeenestablished,specialemergencyplanrealizedthesystematization,andspecialemergencyplanofemergencypracticevaluehasbeenrevealed,butspecialemergencyplansystemisimperfect,specialemergencyplanisstilllackofstandardizedstandards,atthesametime,thespecialemergencyplanimplementationalsohassomeprominentproblems.Therefore,topromoteShaanxispecialemergencyplanstandardizedscientificconstruction,weshouldgraspspecialemergencyplanstructure.
Keywords:Shaanxi;specialemergencyplan;standardization;scientific
一、陕西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西省是西部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境内除汉民族外,还杂居、散居着42个少数民族。在公共安全方面,陕西既有与全国类似的问题,也有特殊情况。主要表现在自然灾害多,贫困面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在拉大,国企改革滞后等等。这些情况给做好公共安全工作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也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增加了难度。长期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05年10月成立了陕西省应急委员会,2005年12月成立了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随后,应急管理的地方工作机构也相继成立,应急组织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展开。2006年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颁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28号),并连续五年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政府编制并实施了《陕西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同时,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2004年省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构架指南》(陕政办函〔2004〕1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陕政办函〔2004〕121号)两个指导性文件,全省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迅速推开。2005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此后相继编制了26个省级专项预案和95个省级部门预案。2009年8月省政府又印发了《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9〕125号),旨在进一步促进预案的规范化管理。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编制各类预案12万件,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与此同时,全省共组织了100多次较大规模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锻炼了队伍,完善了机制,提高了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陕西省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一)陕西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现状
1.专项应急预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经建立。陕西省级应急管理机构从无到有,组织体系不断健全。省级各部门应急机构已经成立,而且大部分已有独立编制(其余正在申请办理中),机构与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办公设施逐渐完善。应急管理人员经过多次培训、演练以及应急参与,应急专业知识逐渐丰富。省级应急专家库建立,专家已参与组织建设、预案制定、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等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省上提出并制定了“四进五有”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标准,通过省带市、市带县,总共建立了180个示范点,构建了覆盖全省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见表1)。
专项应急工作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其组织实施有赖于主管部门的积极、有效、科学的工作。由于省政府的积极工作,应急组织体系很快建立并有效运行。各主管部门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对9个主管厅局的调研中我们切实感受到部门领导对应急工作的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专业人员的高度敬业精神,这是促成应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重要因素。
2.专项应急预案实现系统化。目前,陕西省颁布四大类共26件专项应急预案(见表2)。
3.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实践价值已经显现。陕西专项应急预案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修订,此前的预案有一部分被实际应用,其中一种情况是间接应用,比如省卫生厅参与玉树地震救援、舟曲泥石流救援;另一种情况是独立应对的省内应急救援,比如陕南洪灾应急救援、商洛“10·20”液化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应急预案的价值在这些救援活动中的已有所体现,一方面,预案对事件处置发挥了指导性作用,实践证明预案不仅是必需的,而且要不断完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预案修订的诸多想法都来源于这些活动,比如救援者自身保障问题、专项储备问题、群众自救和参与救援问题等。
(二)陕西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现有的26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以及对环保厅、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9个厅局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得出陕西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专项应急预案体系还不够完备。(1)某些预案目前还存在一些未具体规定预警标准及响应措施的特殊事件,现实操作中缺乏预案依据,亟待修订补充。(2)虽然专项应急预案体系中基本类别的预案已经颁布或修订,但由于某些危险源具有多样性特点,制定细化的专项应急预案就存在必要,如防洪专项应急预案中关于局部山洪泥石流、各支流的防汛规定还是空白。
2.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还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目前,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是参照《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结构和内容,还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标准化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首先在于为今后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一个较为规范化的标准。
3.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中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性内容不够。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其结果是导致预案在应急实践中难以发挥更好的作用。同时,预案中文字性表述过多且语言还不够通俗,不利于具体操作人员学习、领会和掌握预案。
4.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应急预案实施效果与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等应急工作的所有内容相联系。针对专项应急预案的特点,其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两个:(1)应急组织体系中组织机构职责还不够明确,尤其是层级指挥不清晰,多头指挥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2)有关联动机制在操作中的有效协调存在一定问题。在调研中,多个部门提出了部门(各机构)协调问题,如有些部门(机构)间协调能力欠缺,既往对协调能力的培养不够;有些部门认为部门间职责交叉,责任主体是谁不明确。
5.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化。应严格落实2009年8月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9〕125号),使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修订、培训、演练、、备案等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以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标准化为抓手推动陕西专项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
预案是应急管理的“龙头”。专项应急管理的所有其他工作都可以看作专项应急预案的实践。因此,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并不仅仅是一个制定应急工作计划这样一个静态的文案设计,而是蕴含着动态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实践的一个动态的设计过程,故应以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标准化为抓手,推动陕西专项应急预案及其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化
如前所述,目前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够强,使得预案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功能,直接影响应急处置的效果。本课题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分析解构专项预案各关键要素,制定应急预案结构标准,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为了提升专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首先要求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和程序必须规范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和程序的规范化是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的基础和前提。具体讲应注重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成立科学合理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因此,预案编制小组成员应包括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所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应吸收相关专家参与。特别要明确牵头编制的主责部门。
2.有针对性地进行详细科学的风险分析。任何预案的可操作性都是建立在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析的基础之上。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突发事件的处置一般都是特别重大和重大事件,因此,有针对性地进行详细科学的风险分析就更加重要。为此,编制预案前应由省应急办公室牵头,相关厅局参与,全面分析突发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危害类型及危害程度,按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有针对性地排查危害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在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因素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陕西的危险源、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和后果,进行危害风险分析,并指出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危害。同时,对陕西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估,在风险分析评估和应急能力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边演练边制定预案,边完善预案。如前所述,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因此,预案的编制往往是以目前可能的“确定性”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为了使风险分析基础上提出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具有有效性,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同时,提高各参与处置部门的协调性和联动性,提升应急处置效果,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就需要边演练边制定预案,边完善预案,而不是在预案编制完成之后再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结构的标准化
1.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标准化的含义、原则、目标。
(1)含义:即以实现专项应急预案应具备的功能和作用为宗旨,通过分析抽取专项预案各关键要素,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标准化结构,为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提供规范统一的标准。
(2)原则:该课题研究的具体目的在于分析解构专项预案各关键要素,制定应急预案结构标准,为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标准范式;通过专项应急预案结构的标准化促进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化、管理的规范化并优化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同时,通过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标准化的研究为专项应急预案智能化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为应急平台辅助决策系统和应急预案库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结构的确定应坚持以科学性、兼容性(普遍适用性)、可操作性以及便于数字化为原则。
(3)目标:该课题的研究一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专项应急预案的功能和作用,二是为了达到《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标准化研究》的具体目的,即分析解构专项预案各关键要素,制定应急预案结构标准,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为应急平台辅助决策系统和应急预案库建设奠定基础。为此,确定的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结构应该具有指导功能、查询功能、管理功能、前数字化功能。具体讲即确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的标准化结构应具有: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作用、促进专项应急预案的规范化管理作用、专项应急预案的便于查询及宣传作用、为应急决策提供支持的作用以及便于数字化应用的作用。上述应具备的几个功能或应起到的作用,正是该课题研究所要达到的目标。
2.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结构的确定。
(1)确定的依据。虽然专项应急预案涉及的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事件的起因、处置的方式等有很强的特殊性,但是作为突发事件又具有一些普遍性和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即从四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来看,都分为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在各个阶段要完成的应急任务和处置流程是相同的。从应急预案应发挥的作用或应具有的功能来看,应该能够清楚地回答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应急工作“做什么”、“由谁来做”、“如何做”、“用什么资源做”。为此,我们以应急任务为驱动、以应急流程为导向来确定专项应急预案标准结构。具体讲,根据突发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应急工作应完成的任务和应急预案应具有的功能和应发挥的作用,抽取关键要素为预防准备、监测与预警、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后期处置(恢复与重建)和资源保障。然后对要素进行层层分解。
(2)确定的步骤。第一步: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通,则即专项应急预案规范化、标准化文本结构;第二步:从标准化文本结构中抽取专项应急预案各关键要素;第三步:把专项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表格化或模板化,即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由标准化文本结构向标准结构模板的转化。
(3)标准化结构。为了体现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在对现有陕西省专项应急预案研究及其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结构包括三个大的部分即总则部分、功能部分和附则部分。对于专项应急预案的功能部分(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结构的核心部分)我们以应急任务为驱动、以应急流程为导向确定并抽取了6个一级要素,22个二级要素,64个三级要素,105个四级要素。
在标准结构设计中我们重点考虑的问题:由于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涉及的突发事件需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因此,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中有两个突出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在应急处置中多部门权限、职责划分及其联动的问题。为此,在标准结构关键要素的抽取中我们试图对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机构进行准确定位和分类,抽取了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协同参与单位作为指挥协调机构的二级要素,以此为准确划分各参与处置机构权限、职责确立前提。同时,为了使各个参与应急处置的机构和部门尽可能“联动起来”,增强专项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要素的抽取中突出了协调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协调机构主体、协调情形和协调事项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资源保障的问题。资源保障是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关键要素之一,也是专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但是在突发事件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应急保障的重点和要求不同。为此,我们抽取了应急准备保障、预警支持保障和应急处置保障作为资源保障的二级要素,并对这三个二级要素又进行了进一步详细分解。
(三)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中需进一步探索的标准化(规范化)问题
1.应急指挥机构规范化问题。现有的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中相关机构的组成及其名称还不够规范。在预案编制、实施及应急处置的实践中需要不断探索,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促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的职责、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为宗旨,逐步使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设立及其名称和职责规范化。
2.应急处置程序规范化问题。一是在预案编制、实施及应急处置的实践中需要不断探索,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操作规程,使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规范化;二是逐步明确应急处置的各环节各处置机构的职责、失责情形及应承担的结果,探索应急处置的问责程序并逐步使之规范化。
3.应急资源分类标准化问题。在应急资源储备和应急资源数据平台建设中,逐步探索应急资源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逐步探索实行条形码制度,以促进应急资源储备和管理的规范化,从而提高应急资源的调用效率,提高应急处置的效果。
4.应急标识规范化问题。逐步探索应急机构、应急人员(指挥人员、救援人员、专家人员等)标识的规范化,在应急处置中使用的灾情地图、灾情统计表、汇报工作表、下达命令表以及应急处置各个环节工作记录等的规范化。以利于事后查清责任、总结教训并为应急培训提供真实鲜活的教材。
三、进一步促进陕西专项应急预案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纵观国内外应急预案建设经验,结合陕西专项应急预案建设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陕西专项应急预案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预案结构上,注重省级应急预案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与美国类似,在我国,突发公共事件省级应急预案也是以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为指导编制的,而且是国家应急预案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借鉴美国经验,必须首先确保陕西省省级应急预案在基本结构上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的内在统一性和相容性,然后再加强省内各级应急预案与省级应急预案结构上的统一性,以保证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协调兼容,促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流程的规范化。
(二)预案适用上,保证省级预案标准结构模板适用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省内应急预案体系构建过程中,应不断加强省级预案结构的科学化、标准化,促进其地区内的指导性和整理性。可以借鉴美国经验,以比较粗线条的基本结构设计为基础,以特色化的各类功能支持附件为支撑。这样,既确保了预案标准结构模板适用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预案内容上的可调整性和灵活性。
(三)预案内容上,突出不同层级预案功能及操作标准的差异性,注重危险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预案结构的标准化有利于促进预案建设的规范化,同时,在标准结构下,突出不同层级预案内容在实现功能及相应操作标准上的差异性,由高向低,渐次细化功能和措施内容,逐步实现最低层预案措施直接、对象简单、目标明确的操作效果。这样一来,将会大大提升预案的可行性,使预案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另外,借鉴美国经验,陕西在应急预案建设中务必重视危险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内容。科学细致的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是确保预案具有实用功能的根本前提。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来做分析评估,还要有当地经济、社会、政治等基本情况的具体数据资料库作为分析依据,同时,务必有既往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资料库作为重要分析参考。
(四)预案的制定与修改上,强调预案生成的合作推演过程
从美国经验来看,预案的演练是检验预案实用性及对预案进一步丰富完善的极佳手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陕西应在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改中强调演练环节,通过合作演练,预案涉及的相关协同单位既熟悉了预案,又加强了彼此的合作默契,还能在实践中检测出预案与现实操作不相融合的内容,以及时对预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预案的技术处理上,加强支持附件的丰富与更新
预案标准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才能确保预案体系的逐步规范化,同时,预案支持附件的定期丰富与更新,才能保证预案内容在使用中能不断顺应内外环境的变化,使其更加灵活与合理。当应急机构及人员出现调整、应急措施及方法出现创新、应急法规出现新颁或修订等种种新情况时,要在技术处理上确保预案支持附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更新与丰富。
(六)预案的配套落实上,重视各类资源、专业队伍和相关应急能力技术建设
从国外众多国家应急预案建设的经验来看,预案建设都是同现实应急管理水平提升紧密联系起来的。不抓好各类资源的储备与管理,不搞好各种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不加大应急能力技术平台的建设,再完美的预案设计都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为使陕西应急预案建设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就必须狠抓预案的配套落实,把各类资源、专业队伍、相关应急能力技术建设真正带动起来。
(七)预案的机制构建上,强化统一领导下的属地管理应急反应机制
不论是美国,还是加拿大、澳大利亚,都特别注重加强属地管理的应急反应机制。事实上,这种机制更有利于确保应急反应的速度,同时,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也使得属地管理更能“因地制宜”而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借鉴该经验,陕西应急预案的建设,最终应积极促成建立一套统一领导下的属地管理应急反应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当地应急反应组织的指挥实施作用,另一方面大力加强上级领导组织在资源调度上的配合保障作用。这种统一领导、就近指挥、有效保障的应急管理模式,必将使陕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课题组成员:王孝琪,吴琼华,王高社)
参考文献:
[1]赵正永.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陕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J].中国应急管理,2010,(5).
[2]程卫帅,黄薇,刘丹.中美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比较分析[J].人民长江,2009,(8).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篇3
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通报
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通报8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近日,为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摸清当前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市政府办联合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四个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进行了专题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情况(一)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部门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县(区)均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和专题研究,召开了本辖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市环保局会后立即召开了各县(区)环保分局负责人会议,对全市水源地保护和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教育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均根据各自职责,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进行了细致地部署安排。(二)成立了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按照要求成立了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了应急管理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基本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各县(区)均成立了县(区)长任主任、副县(区)长和县(区)武装部部长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和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为成员的应急委员会,下设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四个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明确了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人员和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明确了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三)全面编制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各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目前,市级应急预案有95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9个、部门应急预案50个、其他应急预案15个。各县(区)总体应急预案5个、专项应急预案86个、部门应急预案76个。市水务局聘请有关专家正在积极编制《宿迁市饮用水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均已编制了县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沭阳县以县长交办单的形式对预案体系编制等工作进行了交办,明确了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及相关要求,已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5个、部门应急预案9个;泗阳县专门成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全县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专项应急预案22个、部门应急预案18个;泗洪县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7个、部门应急预案28个;宿豫区完成专项应急预案22个、部门应急预案21个;宿城区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0个。(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限期整改,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宿豫区排查出重大危险源27处,在6家涉危单位建立了法人资料信息库、管理人员资料信息库、危险物品出入库资料信息库等数据库,并实行备案制度;对需要重点保护的涉危部位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建立危险物品出入库登记台帐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对已投产20家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关各项目生产线,需停的则停、能换的则换,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市环保局建立和完善了“日查日测和“部门协调机制,即与淮委沂沭泗骆马湖管理局、省属骆运管理处、市县区水务局建立联防协调机制,一旦上游来水,相关部门跟踪监测,随时掌握水质水情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同时,对沭阳县、泗阳县和市银控自来水公司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内的一些问题进行整改。(五)加强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多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应急预案汇编进行了学习,加强了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开展多形式应急知识教育。泗洪县组织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全体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应急预案汇编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广大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市民政局对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次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培训,加强避灾、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市安监局组织对全市各级安监工作人员和重点工业企业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今年以来累计培训4000多人次。市公安局通过定期开展“110宣传周活动、“新闻发言人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规定和报警求助
方式方法。同时,精选15名具备特殊技能的民警充实到市局防暴大队,加强训练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精干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六)积极做好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意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并提请当地政府解决分流工作所需的人员及经费等问题,力争在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110紧急报警与122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市四个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公安局、安监局、民政局、卫生局,作为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应成立专门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牵头做好部门协调、信息汇总等相关工作,但部分单位未充分认识到作为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职责任务,依然停留在原有的部门职责上,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协调、联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二)基层单位对应急管理重视不够。乡镇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意识和工作措施亟待加强,部分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还没正式开展,一些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应急管理工作不知情,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知识了解甚少,对辖区安全状况掌握不透,很难适应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三)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各县(区)、各部门都提出当前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的现状,已成为制约我市开展应急处置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起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运输、调动等快速反应体系,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需要的重要设备、物资等无法及时调动或根本没有,基本处于“赤手空拳、赤膊上阵的状态,难以实现有效处置。(四)救援队伍和应急演练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比较薄弱,目前主要依靠力量是公安、消防队伍,一些职责部门到现场后只是“旁边站、看人干,不能真正投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虽然一些地区、单位进行了相关应急演练,但演练的次数和类型较少,大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仅停留在预案制订阶段,部门联动机制和协同作战能力不强。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今年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确保到位,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同时,加强社区、村居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基层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二)加强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继续加快应急预案编制进度,推动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今年年底前各乡镇要完成区域范围内总体应急预案文本编制工作,并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计划。对当前各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梳理,简明预案的应急处置流程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通过联合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检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对全市现有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详细记录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各类、各行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和调用机制,以备突发事件急用。特别是加大对常见、易发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应急处置设备、设施等的储备和投入,达到具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推动加快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进度。全市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配合。目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齐、措施不到位、经费不足等问题,相关工作进展较慢。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分流处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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