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家庭的教育特点(收集3篇)

时间:2024-07-04 来源:

核心家庭的教育特点范文篇1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对策;重点;关键;

中图分类号:D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4-00-02

价值共识是现代国家凝聚力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集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之大成。2012年11月8日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倍受重视,成果汗牛充栋、观点缤纷各异。随着《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基本理论研究达成全面共识,研究的重点自然转移到在实践中如何培育和践行上来。因此,本文将从对策的角度入手,着重论述关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四对”重点和关键,并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成功经验,力图提出切实可行的培育对策,为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参考。

一、价值观培育核心在宪法教育,关键在融入宪法实践。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更是一个民族心理形成和稳固的法律基础。“从国家和社会的整合意义看,宪法的功能就是为公民树立核心价值观体系。”由此可见,宪法教育对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显著的价值和功能。从国外的成功经验来看,西方国家普遍将社会核心价值理念纳入宪法中,以保持其在社会运行的至上性,同时依靠宪法的绝对权威力和强制力进行推广和普及。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是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认为,美国已经进入“宪法时代”,美国人崇尚自由、珍视人权、坚持正义、追求秩序的民族性格完依赖于这种“宪法精神”的普遍宜扬,更重要的是宪法的制定、修订和贯彻在这方面的倾向和保障。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国现行宪法主要在以下方面体现并保证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首先,宪法内容和宪法精神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宪法和作为国家核心价值理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所传播和体现的精神实质具有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一致性。我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条款中关于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公民自由、平等方面的规定,与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其次,宪法以其最高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制定并颁布了宪法,到本世纪我们更加坚定地树立着宪法的绝对权威。宪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部精神,对宪法权威的尊重和维护,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表现。而宪法教育就是宪法知识和精神的教化和传承过程,是将对宪法的信仰予以神圣化和权威化以及制度化和操作化。宪法教育深入人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就能获得广泛且深入的社会认同。

因此,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在宪法教育,关键在融入宪法实践。要开展全面、深入、持久的宪法教育,不断推动宪法实践的完善和发展。

二、价值观培育重点在少年儿童,关键在家庭。

少年儿童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迅速,思维活跃,其智力、知识、思想、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等都处于启蒙阶段,身心发展表现出协调性、开放性、可塑性的特征,因此,这个时期对儿童的培养直接影响着他们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在参加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时指出:“任何一个思想观念,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并长期发挥作用,就要从少年儿童抓起。”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重点在少年儿童。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少年儿童的核心价值观培育关键在家庭。从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来看,他们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较强的模仿能力,因此其日后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与最初的家庭成长环境密切相关。做好家庭在少年儿童核心价值观培育过程中的工作,首先,父母要发挥重要的榜样示范作用。少年儿童常常通过父母的道德人格形象来观察和理解社会道德要求,逐渐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父母的言行举止,犹如一本没有文字的教科书,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待人接物。如果父母在生活中对长辈孝敬有加,对朋友言而有信,对工作兢兢业业,那么,时间长了孩子自然会循着父母的轨迹去行为。因此,父母从思想品德到生活小节,都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为孩子树立起学习的榜样。其次,要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家庭教育不只是个别家庭的行为,而是涉及到千万家庭的普遍行为,只有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才能推动家庭教育全面、持久、深入的开展。

三、价值观实践重点在大学,关键在步入社会初期。

从个体的成长历程来看,从家庭学校教育到步入社会,是价值观念逐步形成、巩固和实践的过程。经过了“学校人”的时期,基本的价值观念都已经形成,接下就是以“社会人”的身份不断地在实践中践行已有的价值观,与“学校人”相比,“社会人”的生活更加复杂:其生活范围迅速扩大,价值观念也面临着多元的冲击,如何应对身份的落差,对初入社会的人来讲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因此,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在步入社会初期。

大学作为学校教育的高级阶段,是大学生由“学校人”向“社会人”过渡的阶段。大学生能否在初入社会时经受住实践的考验,坚定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的教育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重点在大学。为此,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介入社会,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此,一是有组织地开展校园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组织参与大学生社团活动,利用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进行价值观的培育。二是有重点地拓展校外实践活动。如可借鉴国外的经验,引导大学生深入社区,并建立大学生社区服务记录评价机制,使大学生在实践中“知行统一”、增强本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价值观践行重点在领导干部,关键在教师。

领导干部受党和人民的重托,担负一方之责,是党执政的直接承担者、推进者和服务者,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着极大的带动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强调指出:“党员、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重点在领导干部。

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就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此,要充分发挥教师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各级教师,尤其是党校教师要切实肩负起“灵魂的工程师”的职责,全力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工作。

第一,教师要坚守理想信念,坚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育人先育己。教师理想信念的坚定,与教师的教学本职工作密切关联,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做好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广大教师树立起坚定的信仰,才有可能更好地帮助领导干部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和引领者。

第二,将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学科研始终。要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内容,在科研中不断深化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在教学中不断推进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应用,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理论与实践成果的相互转化,建立教学与科研良性互动的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

第三、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曾指出,“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能否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是教学工作能否顺利有效开展的关键,为此,教师要打破陈规,探索尝试,不断更新教学方式方法,要变以往的单项式为互动式、变灌输式为启发式、教育式为表率式、课堂式为活动式、统一式为特色式、直白式为潜隐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干部内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曾在讲话中强调“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因此,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既要统筹全局,总领全局,更要突出培育重点,解决关键问题,只有不断努力,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才能让“三个倡导,二十四个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核心家庭的教育特点范文篇2

【关键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责任;结合;目的

作为一名从事教育工作十几年的我,既是教师又是家长,怎样找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最佳结合点,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达到最佳的效果并能够优势互补,进而使学生能够从这两者中终生受益,一直是我深深思考的问题。怎样把这两者的关系协调好,怎样正确认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作为双重身份(教师兼家长)的我有如下几种看法:

首先要分清“主要教育责任”,一定要认清教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应由家长承担,学校是辅助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机构。

其次,要分清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方式、教育时间上存在的差异:

1.学校与家长的“具体教育目的”有所不同

教育的总体目的就是能够使孩子根据自身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自身的潜能,并重点培养其特长。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校与家长的具体教育目的是有所不同的:

学校教育是一种针对许多孩子的共同点的“共性教育”,这种教育的最大特点是“标准化”,即在教学过程中,力求使更多的学生在某一阶段达到一个即定的标准。但是我们知道,每个孩子都是具有独特性的、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不仅表现在外貌上,同时也表现在内在的心理、素质、能力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家长的教育目的应该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立足于社会,而针对孩子自身的特点来进行的“个性教育”,如相关素质、能力、技能的培养,具有针对性和重点性,特点是“个性化”。

2.学校与家长的教育方式有所不同

由于学校教育是“普遍教育”,因此在教育方式上具有如下特点:从教育时间来讲,学校不可能对每个孩子进行全程教育,只能负责学生在在校阶段的教育;从教育形式来讲,由于是针对群体的教育,所以必然要以“上大课”的教学方式为主;从教育内容来讲,学校不可能对每个孩子进行全部教育,它只涉及课内知识部分;从精力来讲,学校和老师也不可能针对每个孩子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教育;作为教育效果来讲,只要保证大部分学生达到标准,学校就算完成任务。

标准化考试,是检验学校教育成果好坏的重要形式――它既检验学生的学习能力,又检验老师的教学能力;既考核学生学习的效果,又考核老师教学的效果――如果不考试,就无法检验学生学得好不好、老师教得好不好,因此学校注重的必然是全校学生的考试分数和反映本校教学水平的升学率。

家庭教育是针对自己孩子特点的“特殊教育”,因此,家庭教育形式就表现为:不可选择(因为只有一个孩子,不能以现有的水平高低对孩子进行选择)、必须成功(不能像学校那样计算升学率、成功率)、没有考核指标(没有任何单位对家长的教育效果进行考核)、非系统化(没有时间和计划安排)、因材施教(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潜移默化(教学形式非正规化)、内外结合(家教与参加培训班相结合)――在对孩子进行“个性化”教育方面,学校的普遍教育无法满足每个家庭的需求,只有家庭教育才能完成――因为只有家长才最了解自己的孩子。

同时还要明确,“家庭教育”是自己的事情,是在给自己干,不是在给别人干,因此不能提条件。不能“等靠要”,不要失职,不要用“没时间、没能力”为理由,推卸家庭教育的责任,要积极参与到对孩子的教育中。

所以,承认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责任,是家庭教育中的首要因素。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整个教育大系统中,是居于基础地位的。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最终都要落实到学习者个人身上,并通过个体的发展来体现。但是,因为二者在教育主体与内容、实施方法与途径以及主体所关注的领域等方面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如果家庭与学校间缺少必要的沟通与合作,相关教育的作用力常常会产生分歧,导致教育效应的降低甚至消解,对个体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家校合作,共同构建教育合力,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核心家庭的教育特点范文篇3

【关键词】家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接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1-002-01

十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本质进行了概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从小抓起、拓宽渠道、丰富载体,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自觉践行。因此,实现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对接十分必要。

一、良好家风的价值内涵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良好的家风是通过家庭成员长期遵从形成的正确积极的价值内涵。在我国历史上,各朝各代都是以家风为基础营造社会管理的氛围。从文化传统角度看,良好的家风传承历史,积淀文明,是一种文化认同,更是一种精神记忆,一种精神纽带,其价值观已成为人民群众宝贵的精神财富。

二、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联系与区别

良好的家风一方面传承着优秀的历史文化,另一方面承载着国家、社会发展的精神追求,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颇多共通之处。首先,从目的来看,目标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整个社会的价值追求,而家风倡导单个家庭的价值取向。其次,从内容来看,有互通之处。单个家庭倡导的家风建设与国家、社会层面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在内容上有共通之处。例如,爱国、守法、诚信、友善等内容,绝大部分的家庭教育也包含了这些,正是因为众多家庭有类似内容,所以才能总结提炼并升华为整个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最后,从过程来看,二者都非一朝一夕可以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从形成、培育到践行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自觉践行。家风建设也一样,它是所有家庭成员长时间甚至是几代人形成的独特气质。

但是,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间也存在区别。第一,从性质上看,家风较为重视历史传承,如南北朝的《颜氏家训》传承了千余年,还有司马光家训、曾国藩家训等案例。另一方面,家风也沉淀了较为浓厚的封建思想,如忠君、包办婚姻、男尊女卑等封建糟粕。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大特色在于它是新时期的价值取向,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实际国情的产物。

第二,从覆盖面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覆盖面“大”,而家风“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与历史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对未来发展追求的高度概括。而家风基点较小,它往往体现的是单个家庭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形式上也较为具象,如《朱子家训》中就有“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等日常生活的细节问题,所倡导的也是家庭成员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

第三,从内在逻辑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性强,而家风相对单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分为国家、社会、个人三大层面。而家训家风建设主要落实到单个家庭层面,内容以家庭单位为主且教育形式相对单一,尤其突出为“家教”,通过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个体成长环境。

三、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对接

通过比较家训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联系与区别,在两者之间建立对接,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

第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家风建设。

首先,在家风的培育中就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和精神文明的具体内涵。要处理好家庭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相互关系,解决好培育合格家庭成员和国家合格公民的关系,使家风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先进文化方向,使社会充满正能量。

其次,要坚持“大事着眼,小事着手”的方法。“大事着眼”就是应该以社会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念为引领去培育家风,“小事着手”就是在家庭生活中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着手。

最后,必须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家风在于用好的规范和思想观念熏陶感染所有家庭成员。联系家庭教育的实际,我们在家风培育方面要走出的误区主要有:重视简单的品德说教忽视家风的培育;重视文化课的学习忽视孩子良好品行的养成;重视升学就业忽视培育儿童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怀等。

家风建设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重要载体。曾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

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借助家风建设,融入每个家庭的家风建设中去。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小、落细、落实的最有效途径。而家风建设的切口小、立意高,得民心、亲民情,通过家庭潜移默化的教育逐渐形成良好的家庭风气,从而带动整体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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