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能范文篇1
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惠及辖区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管理和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顺利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任务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及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以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目标是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到2013年底,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站,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聘用1名以上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
(一)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设置。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业务工作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管理和考核。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配备。每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至少配备4名以上在岗的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区域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工作站负责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在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聘任1-2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与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当具有公共卫生、医学或法律类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经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报区卫生局备案;由区卫生局统一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报市卫生局备案。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配备卫生监督标志服,不佩戴号码胸牌。协管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实行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协管业务工作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
卫生监督信息员应当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医(技)士以上职称,能胜任卫生监督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聘任、日常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站进行考核。
(四)房屋设备配备及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办公用房以及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卫生监督工作站悬挂标牌,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取证设备、文件盒和档案橱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主要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协管员工作职责、廉洁自律规定、投诉接待制度、案件交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
四、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责任
(一)区卫生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导。区卫生局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明确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分工,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创良好条件。
(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管理。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检查考核标准等、指导全区协管员培训;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依法处理协管员上报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违法案件。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负责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按照服务规范开展协管服务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掌握被协管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按规定开展巡查,填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工作指导,汇总上报其提供的有关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员无行政执法权(有执法证的除外),其检查记录可作为案件来源。
五、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
(一)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骨干培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定我区的具体培训计划,加强对协管服务的培训指导,使协管员熟悉服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协管服务指导水平和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站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到2013年底,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参训率达到100%。
(二)规范管理,全面塑造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标准化形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行全市“六统一”,统一规定“卫生监督工作站”标示牌样式及悬挂位置;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证件样式;卫生监督工作站上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制度、职责、流程的内容及样式;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日常使用的表格文书格式以及协管员统一着卫生监督标志服,促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站的硬件和内涵建设,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年内,要求所有社区卫生监督工作站建成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定完善、硬件设施齐全、协管服务规范的示范点。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能范文篇2
摘要: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家对卫生投入的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如何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政府投入的资金如何监管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就社区卫生服务站如何强化其职能以及资金监管方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问题;对策
1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
1.1深入宣传,居民健康意识有效增强
2009年以来,以龙泉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13个社区服务站以各种形式分别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发放资料。各社区共发放健康手册共6000余册,发放疾病预防资料10000余份,宏图社区还发放健康教育处方300余份。二是办宣传专栏。共办健康知识专栏30余期。三是培训讲座。各社区分别请资深专家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5次,共培训居民达3000多人。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居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了居民预防疾病的能力。
1.2优质服务,居民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1)保健服务成效明显。一是免费对0-3岁儿童实行“4•2•1”管理和生长发育监测,开展与儿童相关的服务和新生儿保健、访视。二是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三是开展老年人保健服务。对老年人疾病预防、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自我保健等服务。1-8月对儿童共实行“4•2•1”管理监测1980人,随访新生儿218人,进行各种疫苗接种3193人次;共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233人;登记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六类慢性病人3297人。
1.3强化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处置
一是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措施进一步有力,责任进一步加强。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得当。今年,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期间,迅速启动预案,严格监测,及时报告,排查出入境人员,坚持七日健康监测,共查出入境人员933人,监测入境人员47人,有效控制了疫情漫延。三是卫生消毒制度落实到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坚持开展消毒灭菌活动,配合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公共卫生环境得以净化。
2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体系不顺,双向转诊机制未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广大居民群众的需求。使有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源使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益服务未完全体现。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其主要工作依托的是社区,所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最终落脚点是社区,那么,社区居委会理应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层管理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与服务、考核与评价,社区居委会都应参与。
三是人员流通不顺,用人机制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加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系民营私立性质,人才不能统一配置,学历较高的院校毕业生不愿进等,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展。
四是经费渠道不顺,影响卫生服务站发展活力。2008年,国家实施“3342”(中央3块、省3块、市4块、区2块)财政补贴,下拨龙泉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助经费110万元(一般的卫生服务站6万元,较大的卫生服务站7万元,较少的卫生服务站3万元),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存在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
3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完善机制,坚持建、管、用的原则。政府应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在批准规模小区建设时,要审定规划具有服务功能的卫生服务站的地点。进一步完善由街道、社区参与管理的联运机制。同时,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考评纳入监督机制,真正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民所办、为民所用。
二是用活政策,促进社区机构与辖区大医院双向转诊的合作关系。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国家医疗政策用好、用活,并落到实处,深入探索社区居民双向转诊的新路子,充分引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把握政策尺度,坚持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原则,积极主动与大医院协作互动,建立和稳定双向转诊关系。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能范文篇3
为健全和完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规范和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确保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触角,通过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融为一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实施社区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将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工作。因此,必须坚持有利于城市卫生服务机构功能转变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城市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区居民的健康。
二、组织管理
将“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一)管理形式
本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设置。一般1万居民左右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依法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命名、标牌、标识按规定统一。
中心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服务站实行全方面统一管理的体制;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的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
(二)服务区域与功能划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区域的划分应以社区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区域按照原服务区域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区域原则上为站点坐落位置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基础与基本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经区卫生局批准可增加服务一个临近的社区居委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规定的服务功能履行职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完成的工作指标纳入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指标。
(三)人员管理
1.中心下设的服务站,执业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并实行聘任制。对符合聘任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经个人自愿申请,由中心进行考试考核择优调配聘任,并报区卫生局注册备案。
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的聘用须经区卫生局审核后注册录用。
2、服务站执业人员由中心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工作量等情况配置,原则上每站至少配备2名职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和1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中心下设的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中心聘任,站长聘期为一年,每年与中心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权利、义务与奖罚等。
4、聘用单位必须按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聘用的服务站执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5、对下设的站点,中心应建立严格的执业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记入执业人员档案,作为年终评优和工资兑现、奖罚、聘任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独立法人资格的站点,由站长对本站人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考核标准与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备案。
(四)业务管理
1、中心对下设站点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服务站的日常事务、人员调配、考核奖惩、规章制度、台帐资料等统一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站,中心对站点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站点应服从本服务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月调度、季考察、年考核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向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月报表、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工作总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对所属站点的业务管理,及时调度站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服务站必须实行24小时应诊制,公示值班电话。对急危重病人应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护送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要与所在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保证就诊者得到便捷、连续、优质的服务和急救渠道的畅通。
4、服务站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实行统一的门诊登记、观察记录、诊病处方、收费发票和操作规程等。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观察有记录、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载、收费有发票,并严格执行各项医护操作技术规范,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5、服务站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从事超范围诊疗业务。
6、服务站执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区卫生局及中心定期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药品管理
1、中心下设的服务站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由中心统一配送;独立法人资格的站点可自行从正规渠道采购,保留采购单据以备查看,执行国家药品统一价格。
2、中心按照“进货渠道规范,质量可靠保证,价格低廉合理”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满足临床基本用药需要。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服务站用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范围。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中心下设的服务站的用药计划必须每月报送中心,中心根据服务站的用药计划采购和调拨药品,在药品出库单上要注明该药品的产地、批号、规格、零售价格等。独立法人资格的站点须按以上标准报送区卫生局。
4、服务站设立药品进销存明细帐,药品实行季度盘点。严禁服务站从其他渠道和个体药贩手中进购药品及其它医用材料。
5、服务站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并按要求落实防盗、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严禁将药品分散保管。
6、服务站不准经营品和一类。
(六)奖惩
1、开展评选“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活动,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贡献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由区卫生局给予表彰奖励。
2、对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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