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篇1
督导室上半年工作总结一、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中的9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督导室工作已完成9项(第6项,学期末综合督导检查待中考结束后进行)。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临汾教育督导工作指南》
2.2019年元月份,2018年年终综合督导检查,对全县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其结果运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综合评估,奖优罚劣,达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提高的目的。
3.2019年元月到3月,完成了509名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工作。此项工作历时三个月,程序繁杂,牵动部门多,核查过程困难重重,督导室人员经过艰苦细致地调查、甄别、分类、归档,我县509名疑似失学儿童的信息核查圆满结束,督导室向市局上报了工作报告。
4.2019年3月份,春季开学及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报告,上报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保证了春季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加强了督导责任区建设工作,将六个督导责任区调整为五个,建立了督导责任区工作制度,上报了《乡宁县责任督学工作经验总结》。
6.2019年5月份,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按照《晋政教督办函〔2017〕4号》文件要求,目前已经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评(第二批40所幼儿园)任务。为40所幼儿园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向上级督导部门上报了工作报告。
7.2019年6月份学期末综合督导检查。
8.完成了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9.配合相关股室做平安校园、教育装备的管理和使用、特色学校创建、党组织建设及“三考”等其它要求配合或牵头的工作。
二、工作亮点
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我县由督导室牵头并下乡落实的40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启动早、核查细、信息准、整改意见书下达迅速,督导报告上传及时,在全市位居前列。
2.对全县学校综合督导工作。督导方案科学实用、便于操作,督导内容与时俱进,督导程序规范,问题反馈迅速,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督导室下半年工作一、常规工作
2019年7月对全县三分之一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了县级督评。
2019年9月在赵主任带领下一起深入管头镇中小学,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圆满完成了开学初督导工作。
2019年9月与普教股同志对全县10个乡镇的疑似失学儿童进行了入户核实,为控辍保学工作摸清了数据。
2019年9月迎接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对我县三分之一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2017年9月对全县中小学的开学督查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
二、服务大局
2019年8月我县9位督学赴北京师范大学接受市局组织的培训。
2019年8月参加我局组织的赴山东潍坊市办学模式考察工作。
2019年10月参加师训股的普通话验收工作。
2019年10月王德旺赴山西大同参加高中阶段和幼儿阶段的资助培训会议。
2019年10月完成了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工作。
2019年10月完成“智慧乡宁”信息采集工作。
2019完成了对全县中小学开学初和学期末四次综合督导。
幼儿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篇2
一、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推进教育扶贫面临的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州(市)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扶持力度,各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导致我省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与内地先进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极不平衡。
1.幼儿园覆盖面小,农村幼儿“入园难”。学前教育总量不足,据统计,2012年云南省昭通市、临沧市、怒江州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为17.15%、24.08%、25.95%,分别比全省48.95%的平均值低31.8、24.87、23个百分点,距离普及学前教育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农村山区幼儿园普遍存在保教配套设施简陋,户外活动场地、班级活动室等面积不足,有的农村幼儿园靠租房开展教学。广大农村山区由于居住分散,难以集中办园,部分乡镇和多数村委会没有幼儿园。学前教育规模小,办园水平总体偏低,例如,红河州等级示范幼儿园仅6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5%;全州现有的23所省一级示范幼儿园中,南部边疆6县仅有2所,边疆县的比例不及全州的10%,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2.教育投入不足,改善办学条件任务艰巨。由于教育投入不足,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成为薄弱学校聚集区。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危房多、标准化程度低。例如,目前红河州农村中小学剩余D级不安全校舍64.2万平方米,B、C级不安全校舍87.2万平方米,排危任务艰巨。二是高中教育办学条件不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缺乏。三是由于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办学设施不足,实训设施设备缺乏且老化。
3.控辍保学形势严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相继出台后,我国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一些地方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招用童工的现象依然存在,在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执法过程中,没有形成合力,往往是教育部门孤军奋战,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一些地方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使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流失呈上升趋势,控辍保学形势较为严峻。据统计,2006年云南省普通小学招生76.03万人,2012年毕业72.28万人,毕业生数比招生数少3.75万人;2009年全省普通初中招生69.70万人,2012年毕业66.49万人,毕业生数比招生数少3.21万人。在流失学生中,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学生占的比例较大。
4.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不足。一是普及程度较低。从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2012年怒江州、昭通市、文山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42.4%、45.73%、52.81%,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7.6、24.27、17.19个百分点,距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目标有很大的差距。二是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以红河州为例,全州进入省一级高完中行列的学校仅有10所,在校生仅占40%,全州一级完中都分布在北部县市,由于南部边疆县缺乏优质教育资源,许多学生到建水、蒙自、个旧等市县高中就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在全州27所中等职业学校中,达到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12所,仅占44%,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职业教育办学力量分散、专业设置重复、资源浪费,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工资待遇低、工作稳定性差,影响职业教育发展。
5.农村学校环境条件艰苦,山区教师整体素质偏低。近几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长期困扰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地区性缺编和空编不补的现象仍存在。二是教师配置、学科结构不合理。山区学校英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三是教师总体素质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教师长年工作、生活在封闭的村庄,与外界接触很少,教育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教法落后,难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很难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留不住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匮乏。四是边疆民族地区教师工作条件艰苦,生活环境差,教师队伍不稳定,且双语教师相对缺乏,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
二、加快推进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的对策
教育梦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有力助推中国梦的实现,只有实现教育梦,才能为实现中国梦奠基。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教育扶贫攻坚,帮助贫困地区成就教育梦。
1.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农村幼儿“入园难”。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通过新建幼儿园、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措施,以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在乡镇和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加快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幼儿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幼儿入园率。
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着力改善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快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离不开充足的经费支持。针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推进教育扶贫中存在的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的问题,建议中央继续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实施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给予贫困地区更大的经费支持;建议省级政府将教育经费投入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地区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充分整合校安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资金,彻底消除现有D级危房和B、C级危房,加快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得更坚固、更美丽,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少年都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加大义务教育法执法力度,确保学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中小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意见,并将控辍保学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把控辍保学工作列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带来严重后果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县市政府、乡镇相关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建议人事部门增加编制,在州(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教育执法机构,有关部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用工管理执法力度,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幼儿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篇3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保持攻坚态势,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巩固已脱贫对象的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教育行业扶贫
(一)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依法控辍、质量控辍、精准扶贫控辍、建立动态监控网络等形成控辍保学合力,确保实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二)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中职免学费和中职助学金、普高免学费和普高助学金、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两免一补”等资助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同时,要按照县政府出台的政策,做好县级资助工作。
(三)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推进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改善就餐环境,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落实规范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吃好吃饱。
(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按标准为贫困地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省属公费师范生计划,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师资需求。完善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通过落实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扎实推进“送教到校”研培活动,狠抓“四批”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提升乡村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改薄提升工程和2023年“厕所革命”年度工作任务,打造教育“硬环境”。
(六)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改善教育信息化基本条件,完成全县26所学校的“同步课堂”建设,开设“同步课堂”教学活动,提供优质资源,解决乡村学校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完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和信息化示范校建设工作。
(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加强公办幼儿园、已审批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管理,规范幼教师资队伍。力争2023年底完成河北公办幼儿园的新建工作,提升幼儿入园率。到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八)加强贫困劳动力培训。配合相关项目单位做好贫困劳动力和残疾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
(九)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招生计划。
三、教育包村扶贫(珠子河村、小营子村)
(十)加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加强包保村的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确保两村义务教育子女不失学辍学,防止脱贫户因病返贫,确保脱贫户不住危房,保障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十一)织牢贫困人口综合保障网。协助帮扶两村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贫困残疾人保障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覆盖。
(十二)分类实施精准帮扶措施。强化产业扶贫。针对两村集体产业项目,适当注入帮扶资金,提高“造血”功能,增加产业收入。强化就业扶贫。结合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积极推进转移就业,抓好就近就地就业尤其是在本乡镇和县城就业。强化消费扶贫。落实国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要求,组织引导教育局机关、全县各中小学食堂、社会其他组织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购买、销售农副产品,多措并举解决“卖难”问题。强化金融扶贫。稳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满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贷款需求,加强风险防范,保障资金安全。强化异地搬迁后续帮扶。提高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异地搬迁子女就读问题,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加大扶志扶智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强化典型示范,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人员,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贫困群众及其子女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十三)深化社会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发挥社会扶贫网作用,促进社会帮扶与贫困对象需求有效衔接。
(十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包保村人居环境建设。持续加大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力度,协调落实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制度,提高集中处理能力。帮扶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文明村屯、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协调推进卫生厕所改造,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通村组道路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坚决防止松劲懈怠。对包保村所有退出贫困人口,继续执行现有帮扶政策,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责任人帮扶力量,持续提升帮扶成效,巩固脱贫成效。建立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突出“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产业就业、综合保障等重点领域,强化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出现新致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脱贫不稳和边缘人口的动态监测,鼓励引导包保帮扶学校、帮扶责任人和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有需求的贫困群众捐献衣物、实施公益救助等,着力提升“两不愁”水平。
四、加强脱贫攻坚检查督导
(十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指出及反馈问题整改。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清单化管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十七)做好脱贫攻坚退出验收和成效考核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迎接贫困县退出评估和验收工作。对检查成效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实行学校年度考核“一票否优”,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十八)推动脱贫攻坚持续达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动态排查、持续跟进,即时做好骤贫处置,随时解决发现问题,保证脱贫攻坚质量。
(十九)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查清包保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保证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二十)强化驻村帮扶。加强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人责任,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提升因户因人施策水平。
(二十二)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强化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二十二)总结脱贫攻坚工作。制定脱贫攻坚总结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总结各帮扶学校、单位取得成就、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凝聚脱贫攻坚力量。
(二十三)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十四)编制“十四五”减贫规划。巩固脱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七、强化脱贫攻坚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压紧压实各学校、单位扶贫责任。坚持和完善“两不愁三保障”专项推进工作机制。
(二十六)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筹措、合理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持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继续支持贫困对象、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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