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教育的关系(收集3篇)

时间:2024-08-09 来源: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范文篇1

关键词: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两部重要法律,提出了立法的价值目标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重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其中调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从价值观角度看,劳动关系表现为三位一体的价值关系,即劳动者自身的价值关系、用人单位的价值关系,以及二者共同体现的社会价值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仅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对于非劳动者和组织而言,这种价值关系更多地体现为和谐的社会价值关系。对于高校而言,与教职员工(劳动者)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劳动关系价值本身,更重要的在于对受教育者(非劳动者)进行教化并达到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关系所导向的目标。

一、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发展

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分为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两类,前者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范缔结劳动法律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后者是在劳动法律关系缔结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以及他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3]。从这个意义而言,劳动关系既是一种价值关系,又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结成的互为目的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关系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不再是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而是两者直接结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不再作为生产的工具,而是作为生产的目的。劳动关系最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包括国有经济劳动关系、集体经济劳动关系、合作经济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合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中劳动关系七种类型。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以及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已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条件。那里通行的原则,是按照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决定劳动者收入,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型或雇佣的劳动关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公有制企业在向“产权明晰”的方向进行改革的同时,劳动关系也向契约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关系契约化的基本形式是劳动合同[4]。中国目前所存在的契约型劳动关系有两种形式,即由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和由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不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范,而只由中国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

从立法上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而《民法通则》把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其重要的一个目标。这三部法律在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关系,在劳动权和单位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能够较充分地结合,实现较充分的就业,并使劳动者的收入及社会保障水平与其贡献、绩效相适应,以实现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目标,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

从中国目前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看,按照社会和谐的要求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会面临着两方面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在全面推进经济市场化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劳动关系契约化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把目前市场经济及其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纳入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所指导的和谐劳动关系中去,不仅涉及到政府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劳动者保护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的完善,整个社会对社会公正价值的接受,也必然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调整。这不仅是一种新的劳动关系的构建,而且是一场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笔者认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能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而且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这不仅对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有借鉴意义,而且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启示。

二、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社会愿景

对高校而言,依照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涉及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共同维系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高校根据宪法和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四大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高校共同体内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任务和核心价值。人才培养贯穿于其他三个职能之中。高校通过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这四个职能,辐射和影响社会思想和物质关系,进而推动和促进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

高校作为社会期望和国家赋予的办学机构和价值系统,在办学过程中,涉及人才培养、办学方向、教师态度、学生就业、管理水平和评价考核等诸多关系问题。通过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逐步实现高校价值目标的最大化。高校作为社会主义价值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其价值活动所达到的社会愿景来自于高校内外价值系统的相互作用。

在外部方面,社会期望高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智力服务、产出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和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社会各家庭期望自己的子孙万代能进入更好的高校,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享受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与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相比,更能立身成人、立事立家,对家庭和社会有更多的贡献。国家希望高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就是希望高校大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在内部方面,高校劳动关系处于众多关系中,然而国家法律明确指出,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始终是高校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价值指向,这是高校劳动关系有别于其他劳动关系的典型标志。高校与其劳动者和高等教育的智力及人财物资源充分结合开展一系列育人活动。在高校的整个育人活动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科技是先导,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实践中,高校承担着更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具有促进社会价值关系和国家价值关系和谐的意义。

然而,在高校实际办学过程中,高校并非是独立的不受外部影响的价值系统,高校劳动关系也并非是不受社会影响的独立关系。在众多外部社会关系的强烈作用下,高校劳动关系常常发生变异,疏离自身价值目标的轨道。一方面,社会和国家需要更好的高等教育和相关优秀成果(包括人才、智力成果和科技服务等),而高校心有余而力不足,虽尽全力却无法达到外部期望的目标;另一方面,高校的价值提升需要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社会却无法与高校形成紧密结合、运行良好的成长共同体,高校时常会被社会主流力量边缘化,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与之相对应,不同社会系统的劳动者不能和高校系统的劳动者形成高度一致的社会共同理想,不能在不同利益角逐中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导致对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认同的多元化,影响和制约着高等教育机构形成办学的正确目标指向,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有效贯彻和国家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面临的重大现实难题。

三、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

2005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社科界联组会上向社科界同仁提出了“提炼共同价值观”的任务[5]。虽然这是对社科界的期望和要求,然而这对于构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而言却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根据前面关于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社会愿景的探讨,笔者认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包括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大方面。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不仅在于劳动者自身的需要,更重要的在于其社会价值。其社会价值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是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以高校育人目标为本位,以培养输送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为中心,在充分实现育人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教职员工潜在的社会价值,实现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成员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强有力的由高校劳动关系所维系的价值共同体。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内容,构成了社会生产关系中科技和人文价值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创造一流的科技文化成果、提供优质高水平的社会服务,是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根本使命。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凝结。它以社会发展为基石(基础),以民族振兴为方向,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农林、水利、医疗、卫生、军事、国防、外交等领域。高校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通过众多高校与千百万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体现出来。他们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塑造,使大学生成为推动各民族不断前进的优秀分子,成为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成为维护中华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坚强捍卫者。在民族价值中,责任、爱心、关怀、真诚、勇敢、正义是中华民族价值的特有表现,“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表达。民族价值是数千年来中华炎黄儿女在长期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凝结,是中华民族前赴后继、不断超越的精神支柱。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正是在这种不断追求与升华的民族价值中达到深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国家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中民族价值的升华。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针,以民族、国家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方向,以民族、国家的命运为命运,把文化民族主义与政治民族主义有机统一起来,使高校劳动关系价值得以实现从社会价值向民族价值的转变,从民族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变,最终实现高校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型,达到国家教育方针所指向的目标,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国家价值高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普世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的广延化和人本化。它以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为依托,通过高校与教职员工之间独特的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拓展为物质关系之上的仁爱、责任、关怀、智慧、正义、奉献等精神单元,使之产生更高层次的价值运动。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同一社会虽然可以有多层次多元并存的行为价值,但在民族和国家层面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意识形态方面应当是共同的、一元的。这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保证,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大灾大难面前不屈不挠的根本价值要求[6]。中国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说过,“中国人最宝贵的东西,这就是中国人关心人与人之间如何共处。”高校劳动关系的这种普世价值,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大众的生活中,也体现于人类劳动的普遍价值关系中。高校劳动关系作为以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特定对象)的独特生产关系,通过千百万劳动者的不懈努力、真诚奉献,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普世价值广度的统一。

由此可见,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不仅关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也关乎社会价值、民族价值,更关乎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它是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者的统一。在众多价值关系中,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立足于社会关系价值,是劳动关系价值深度、高度和广度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3]刘庆唐.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N].人民日报,2007-05-08(15).

[4]顾光青.劳动关系:理论与不同模式的比较[J].学术月刊,2007,(12).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范文篇2

[关键词]劳动异化;师生关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63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4)06―0132―03

党的十报告中提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1〕。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下,针对当前我国教育中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关注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着力提升国民素质。要搞好教育事业,首先要解决和面对的问题便是师生关系问题。师生关系作为学校生活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的效果。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一关系,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尤其是当前师生关系严重的异化问题,成为我们必须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因此,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对我国当前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

马克思在吸收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异化理论。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运用异化概念对资本主义进行分析,揭示了异化的表现形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首先是劳动发生了异化,劳动不再属于工人本身,更具有了摧毁性的一面。马克思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劳动异化理论。“一方面,工人同劳动产品这个异己的、统治着他的对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同生产行为的关系。从而,推出人与人相异化。”〔2〕由此,马克思论述了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

第一,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的劳动产品本该属于劳动者自身,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劳动作为一种与他相异的东西不依赖于他而在他之外存在,并成为同他对立的独立力量。“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3〕从而得出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工人生产出的产品被资本家所占有,而不是归自己所有,工人则只能获得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的需要。

第二,劳动行为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的产品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4〕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产品的异化是劳动者的生产劳动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的结果。因此,马克思得出劳动异化的结论。他指出,劳动本来是人的本质,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而由于异化劳动,劳动不再属于劳动者,对于工人来说成为了外在于人的东西,不属于他的本质。工人在劳动中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工人感受不到劳动的幸福和快乐。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一种需要,但是由于异化,使得工人劳动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工人的劳动成了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唯一方式,来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手段。工人劳动不属于劳动者自己,而是属于资本家。劳动行为本身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与劳动者相对立,发生了异化。

第三,人的类本质与人相异化。马克思认为由于异化劳动使人的本质成了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这样一来,异化劳动导致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都变成了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变成了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同人相异化,同样也使在人之外的自然界同人相异化,使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5〕人的身体不仅同人相异化,而且人与自然界也发生了异化更为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本质乃至于人的本质也发生了异化,因此马克思得出异化劳动使人的类本质发生异化的结论。

第四,人与人相异化。马克思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凡是适用于人对自己的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对他人、同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6〕这样,马克思就通过人与物的关系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看到了阶级的对立,并把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经济关系。〔7〕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前三个规定性中得出异化的最后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对于异化劳动的阐述无疑是深刻的,他以其独到的见解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无情的抨击。纵观我们的历史长河就会发现异化现象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在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阶段依然存在,而且异化现象不会马上消除。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使人获得自由,才有可能消除异化。今天,当运用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反思现代教育时就会发现,教育当中的异化现象和人乐于求知的本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尤其是师生关系已经越来越表现为脱离其教育的本质,割裂了师生关系的本意,离应有的和谐的师生关系之路越来越远,向着异己的方向发展。

二、教育中师生关系的异化现象

师生关系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形成的一种相互关系,包括师生间的地位、作用和相互之间的态度等。根据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我们可以反思我们当前的教育现状,在教育当中存在着严重的异化现象,尤其是师生关系的异化尤为严重。教育中师生关系的异化主要是指在实际教育教学中师生间的地位、作用和相互间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失去了其应有的本质,向着异己的方向发展,脱离了其应有的内涵而出现扭曲的现象。在现阶段师生关系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师生关系表现为金钱关系

所谓“金钱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之前无私奉献的关系变为一种以经济利益的索取为目的的世俗关系。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中,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阶段,商品已经成了主宰人的命运的重要力量,人与人的关系已经变成了实际上的商品关系和利益关系。教育者通过教育活动出卖自己的劳动,来获取自己需要的东西;受教育者同样也必须进行教育活动,因为教育可以为自己换来文凭,提升自己的能力,而文凭和能力都可以在社会上换的相应的利益,文凭不再是一张普通的纸,更成了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教育日益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师生关系也就日益脱离了其本质内涵,出现异化现象。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应当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教师责任最根本的体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教师是受到尊重的,是德高望重受人敬仰的,固有了“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可见,教师的地位和作用非同一般。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发展,市场经济向纵深进行,一些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渗透到教育当中,尤其是影响了良好的师生关系,铜臭的味道日益泛滥其中。在以升学为目的的功利主义教育观的影响下,一些教师不甘清贫,在物质和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逐渐为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甚至一些教师在校外的辅导机构任职,赚取额外收入。更有甚者,一些教师把重难点留在课外辅导班上去讲,课堂上只将一些皮毛,使学生不得不上辅导班,承受更多的学业负担。另外,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理严重,希望孩子在学校得到教师的特殊照顾,向教师送礼,以求得关照。教师则根据家长送礼的程度不同而对学生区别对待。这种外在的诱惑使得教师安贫乐道的信念发生动摇。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当前的师生关系变成一种金钱式的占有关系。以前师生之间毫无利益的单纯关系变得日益复杂。

2.师生关系表现为占有关系

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可是当前一些教师却将教育变成了对象式的教育。这种对象式的教育观是死板的,毫无生机与活力的,是以知识的灌输为手段的僵化的教育方式。师生之间变成了以单纯的知识传授为目的,似乎只有有用的知识成了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教师以传授知识为自己的主要责任,学生以学习知识为自己的主要目的,学生只在乎自己学到了多少知识,这些知识对自己有没有用,有用的即学习,无用的根本就没有兴趣。功利化的学习目的使得学生变的急功近利,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我们的社会培养出的一些知识丰富但道德行为低下的人,教育的初衷出现了异化。教师和学生之间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但是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者,这种有目的式的灌输教育方式,极大地压抑了学生主动性的发挥,个性的发展,使学生成为学习的工具。升学、考试、名誉、地位等各种现实的追求渗透到教育当中。这种占有式的教育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学生一味的追求分数,学位,文凭等,真正的学已不复存在。中国学生大多都很会考试,却缺乏创造力,这跟我们的教育目的的功利化是分不开的。学生的学不是为了知,而是将学习知识作为自己获得文凭的手段,来交换自己同社会相对应的价值追求。这必然培养不出具有高素质的人才,这就是“钱学森之问”出现的根源,学之为学的意义已经不再存在。

3.师生关系表现为情感的淡化

师生关系应当是和谐的、自然的、良好互动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师生关系一再受到挑战,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有所显现,突出表现为师生关系情感的淡漠化。随着主体性的张扬,学生的个性增强,自我表现意识强烈,一方面挑战着教师的权威,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师生关系的良好发展。尊师重道的和谐师生关系成为历史,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下降,越来越希望摆脱教师的管理,教师对学生逐渐失去耐心。随着网络的普及,微博、微信、qq等聊天工具的发展,思想文化日益多元化,学生很容易受到多重思想的影响,造成师生之间的代沟依旧存在,教师的权威受到挑战,学生对教师的尊重减少,师生间的情感共鸣成为一种虚无。而教师的爱生之情也日益淡化,更多的变现为一种庸俗的社会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帮助、关心、教育并不是出于真心,而是为了满足家长的某些需要。学生体会不到真正的师长之爱,感受不到来自教师的温暖,由于学生的不信任造成师生之间真诚的、良好互动交流的缺乏。师生间情感的淡化更加造成了师生关系的紧张,这种缺乏信任与爱的师生关系是我们坚决否认的。

三、师生关系的构建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异化问题的解决最根本的还在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异化现象才能消除,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从而使教育中的异化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师生关系出现异化的原因跟当前的社会大背景有关,因此要转变师生关系当中的某些不良风气,要下大力气既要从宏观环境出发,又要致力于学校内部师生关系的培养与改善,但这并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师生关系涉及到一个应然的问题,理想的师生关系是和谐的、自然的、融洽的良好互动关系。然而师生关系却是一个实然的存在,当前师生关系的改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善“金钱关系”

师生之间的“金钱关系”严重影响了师生关系的良好发展,使学校教育社会化,学校简单的关系日益变得复杂,家长提出我们教育怎么了的反问。学校作为社会上的最后一片净土的存在,我们怎么可以忍心让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从而改善社会大背景。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全国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基础,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十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只有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会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还校园一个纯净的环境。只有国家、社会、公民共同努力才能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2.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观,破除占有式的教育方法

占有式教育是一种功利主义教育观。教育是非功利的,其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其各方面都得到提升,从而培养社会的合格人才。教育之所以为教育的本质在于其能够使我们成长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在于使其素质得到提升的前提下,更能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然而,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的增大,教育变的日益功利化。教师为了满足升学的压力,不得不对学生实行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虽然教育改革一直在进行,但是成效不大。很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依旧承担着巨大的学业压力。教师以占有学生的成绩为目的,而学生认识不到学习的意义究竟何在。将学习作为一种手段,作为获得自己某种价值的方式,这种以占有为目的的学习自然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升学生的素质,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还原教育的本质。我们不需要高分低能的片面发展的“人才”,功利式的教育培养的必然是片面发展的人。“以人为本”的教育观,把尊重人、关心人、教育人贯穿在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教育的方方面面。

3.坚持“尊师重道”的传统文化教育理念,改善师生之间的淡漠关系

“尊师重道”的教育理念体现了我国社会尊重文化的优良传统。“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教师责任最根本的体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教师是受到尊重的,是德高望重的,固有了“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师者,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以自己渊博的知识赢得学生的尊重,并以自己的言行教导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树立教师的非理性权威。让学生发自内心的热爱学习,力争达到“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崇高境界。有了高尚的追求,才能破除庸俗的师生关系。教师应转变思想,除了以身作则影响学生以外,还应当发自内心地关爱学生,把自己的师长之爱无私的献给每一位学生。师生之间的真诚交往是师生关系良好发展的前提,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内心想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尊敬师长一直是我们社会的优良传统,建立师生之间的信任体系。只有学生尊重教师,教师关爱学生,和谐共生的师生关系才得以构建。“尊师重道”教育理念的确立有助于缓解当前学生不尊重教师的现状,利用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改善师生之间的淡漠关系。

新时期师生关系的改善,任重道远,除了师生的共同努力以外,更要认真落实十报告中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最根本的在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有效的改善教育中的师生关系的异化。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1-35.

〔2〕吕悠,左唯.从劳动异化论中国当代教育存在的异化现象〔J〕.学理论,2012,(29):4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6.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3.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3.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范文篇3

关键词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教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G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17)01-0049-04

一、引言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定的就业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必由之路。为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华东区域发展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包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五市在内的江苏苏北地区、安徽、山东是华东的经济洼地,也是华东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最重的地区。职业教育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紧密,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人力资本配置作用。在此背景下,深化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的研究,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策略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对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第一个领域是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杜睿云、安树伟(2012)基于比较优势的视角,在提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方面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了比较,归纳出职业教育具备应用性、灵活性和实践性等特点,提出了“契合农村劳动力成长特点、降低受教育者成本与风险、满足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需要等方面都具有很大比较优势”的理论观点,并据此指出职业教育可以成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教育补偿的有效方法[1]。李敏(2015)分析了苏北职业教育与就业的关系,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三个保障”“四项建设”“五个统筹”等相关策略[2]。阚大学,吕连菊(2014)利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法克服内生性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职业教育促进了中国城镇化建设,推动中国城镇产业结构转型与就业结构升级[3]。

另一个领域是职业教育服务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提升路径方面。唐瑾(2014)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的就业压力出发,分析了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机理,并从宏观制度和具体策略两个层面提出了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4]。马建富(2014)从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人力资本困境的角度提出了职业教育制度配置和政策创新的培训策略[5]。

不难看出,现有研究多基于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方面进行理论突破,多基于定性研究,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尤其缺乏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贡献方面的实证分析。鉴于此,本文以华东六省一市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数据为样本,整理和收集2003―2014年间的面板数据,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给予实证分析,得出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贡献的研究结论。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法,来判断职业教育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在一个平稳时间序列中,如果变量(A,B)之间存在稳定的影响关系,则需要判定是变量A的变化引起了变量B的变化,还是变量B的变化引起了变量A的变化,或者是两个变量A、B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从统计学意义上可以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判定因果关系的方向,从而判定哪个变量是因,哪个变量是果,或者互为因果关系。

从上述对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在对一个时间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时有一个前提条件,时间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否则可能会出现虚假回归问题。所以首先要对需要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来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

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可看出本文中的时间序列是同阶单整的,这时需要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随机性趋势,即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ohanson协整检验来判定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

(二)数据来源和说明

采用职业学校的数量和招生人数这两个变量表示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几类学校的数量之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也为这几种院校的招生人数之和;用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表示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数据从华东六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2003―2014年的面板数据中获得。其中,职业教育规模用职业教育部门费用支出代表,收录于我国华东六省市统计局的统计年鉴中的教育统计,职业教育及培训人数的数据获得于华东各省市教育部门和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来源于华东各省市农业部门。

1.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为消除异方差的影响,分别对职业学校的数量、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取自然对数(Lsc:代表职业学校的数量,Lst代表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Lmp代表劳动力转移人数)。为了避免非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实证检验导致的虚假回归问题,先对统计数据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三个变量Lsc、Lst和Lmp的水平值都没有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但当对三个变量取一阶差分后,各变量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所以可以判断三个变量皆为一阶单整变量。这样变量之间就可能具有稳定的协整关系,为进行下一步检验提供了可能性。

2.Johanson协整检验结果从表2的Johanson协整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三个变量Lsc,Lst和Lmp在1%显著水平和5%显著水平下都拒绝了没有协整关系和最多一个协整关系的假设;而在1%显著水平下接受了最多两个协整关系的假设,在5%显著水平下拒绝了最多两个协整关系的假设。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根据协整检验结果,职业学校的数量、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存在协整关系。但是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进一步确认。首先,对职业学校的数量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3给出了检验结果:在5%的水平上,承认了职业学校的数量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格兰杰因,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不是职业学校的数量的格兰杰因,即职业学校的数量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相互之间产生了影响。

其次,对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4给出了检验结果:在5%的水平上,承认了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格兰杰因,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也是职业学校招生人数的格兰杰因,即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相互之间产生了影响。

(三)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可以看出,职业教育规模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促进作用:职业学校的数量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因此,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会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产生积极影响;反过来,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也会促进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的扩大。

首先,职业学校招生人数的扩大,会使得农村劳动力获得职业教育的机会增加,从而使得农村劳动力能够更好地获得就业准备知识。这些就业准备知识包括相关工作岗位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安全知识等,就业准备知识对农村劳动力获得非农就业的机会是必不可少的。其次,职业学校的数量增加,会使得农村劳动力获得相关知识更全面,可以更好地适应各种职I需求,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从而转变为市民。因此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的扩大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对农村劳动力转变为市民这一过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其次,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会增加需要获得相关知识的需求,而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就需要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这时主要是促进职业学校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对于获得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从而可以获得更好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更好地融入市民生活。为了满足这种需求,更多种类的职业学校就会发展起来。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就促进了职业学校数量的增加。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促进了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的扩大。

三、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水平策略

从上述实证分析可以得出,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产生了积极影响,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便捷、准确的方式,同时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对于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进程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考虑到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会促进华东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进程中,要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作用。

首先,各地政府要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体制的投入。在思想上要有前瞻性,通过政策的及时跟进,对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与培训要实施严格的监管与评价体制,“完善和推广第三方监管机制,切实将监管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培训内容及培训满意度、培训师资等多方面的监管”。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加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培训和取得技能证书的积极性。第三,各地政府还要积极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他们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积极性与意愿。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宣传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以及创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和创业的典型案例,报道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好处,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舆论氛围。

(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的软硬件投入。在硬件方面,要加强教育与培训基地建设,提供强大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硬件设施。各地要利用现有的职业院校、各街道社区、工会、妇联等各类培训资源,改造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各地政府要主动承担培训任务,购买培训需要的各类设施设备,提高培训资源的利用效率。在软件方面,要开发适合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内容,根据转移劳动力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坚持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形式,通过课堂教学、电视广播教学、网络课程、移动端微课等教育方式,全方位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

(三)提倡多主体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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