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总结(收集3篇)

时间:2024-08-10 来源:

村级财务管理总结范文篇1

一、基本情况:镇现有5个行政村,90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积8359亩。2014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1元。现有村两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学生村官)。

二、财务状况: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村财务各项收支情况:全镇各村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村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村级总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补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经营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财务收入及时上交村级资金账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镇村级总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费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没有出现招待费、包车费、礼品、白条入账等现象。

2、各种债权、债务情况:因各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除2008年以前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资金12.118161元外,没有发生其他债权经济事项。全镇汇总的村集体现有债务总额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贵源村委会办公楼欠账42300元;原贵川村委会办公楼欠账170000元;村办公楼欠账85000元;原小溪村委会办公楼欠账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东太坑机耕路路基欠账53000元。

3、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4、财务公开情况: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按照“一票据一公开”,使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在执行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镇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细则》。如严格执行村级开支审批报账程序、严格控制备用金和现金支付限额、严格控制购买办公用品、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村干部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执行各项制度,遏制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在具体落实中,始终坚持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的收入项目全部纳入到镇农村三资中心统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权归村组集体的,一律都要及时交到村级集体资金帐户,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

三、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两委没有把应有的集体资产和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单靠上级补助资金难以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村集体经济发展愈显困惑,村级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导致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监督组织,但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上都与相关规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3、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较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界定权属及资产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4、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村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的经营发包、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不重视合同签订,合同签订随意性大;个别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和财经法规教育。组织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认真学习《蓝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财经管理意识。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和财务审批制度等村财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3、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管理。一是落实登记资产、资源台账,盘查固定资产,并要与财务账簿中固定资产相一致。二是按照“三资”管理的规定,做好资产、资源对外承包项目的发包、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等程序手续工作,及时将集体的各项收入纳入设立的村级资金账户和进行财务结报,严禁私存、挪用,设账外账、小金库。

4、执行好村财季度结报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及手续。各村应及时开展财务结算和民主理财活动,每季度按时结报,村监委和报账员应按照程序把好报销单据初审关,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给予批准和支付,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给予批准和支付款项,也不得传送会计做账。

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手续。严格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验收等手续,5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5万元以下可由村级安排组织简易招投标。

村级财务管理总结范文篇2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市局各位领导、兄弟区县各位同仁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忱的欢迎。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推进“乡财县管”

根据省市财政“乡财县管”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出“收入统管、支出统核、预算统编、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并不断完善,有序推进。

(一)强化监管职责。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组织收入的职能淡出,分配职能弱化,根据这一变化,我们赋予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直接监管的职能,加大乡镇财政监督责任。对乡村两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等实行按月审查,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文本进行,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或其他有权部门实施检查,乡镇财政所配合。这样让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财政监管上有担子、有压力、有作为、有威信。

在赋予监管职责的同时,更强调乡镇财政的服务意识,要深入基层单位,深入乡村院户,调查了解财务状况,研究解决财务问题,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督于服务。

(二)强化限额管理。对乡镇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培训费、取暖费、简易维修费、日常设备购置费、场镇建设管理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分项限额、超支不报、节余留用、乡财乡用、县级监审”的限额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公用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年度限额总额由县财政局结合当年可分配财力,根据乡镇综合预算财力及相关因素系数综合测算确定。乡镇按时间进度按月向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在认真审核并不突破限额的基础上,拨付公用经费到乡镇。各乡镇建立了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指标台帐管理制度、“一单五签”审核制度、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公用支出限额管理,既确保了乡镇机关正常运转,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有效地遏制支出膨胀势头,杜绝新增不良债务,纯净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用款申报。乡镇政府机关的资金使用,实行按月申报制度,由乡镇政府按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按月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乡财股根据乡镇上报的资金申报计划,结合乡镇预算指标结余情况,审定当月的用款额度,对无预算、无项目的申报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定的用款额度,在申报期间内根据资金性质足额拨付乡镇财政所相应帐户;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到财政局采购办,采购办审定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拨款到采购专户,实施采购后与乡镇结算搭帐。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必须按申报审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用途的必需实行申报,报县财政局备案。坚持“一事一报”申报制度。乡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需事项需新增支出,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追加预算,乡镇不得擅自立项发生新的债务安排支出。

乡镇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的使用,由乡镇中小学校,按月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审定后,按审定金额、按资金性质拨付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拨付,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严格把超预算、超规模、超计划等无序用款、寅吃卯粮的现象杜绝在之前,优化了预算执行。

(四)强化网络监控。过去对乡镇帐务的监审是每月月初由乡镇财政所将上月的帐表据册一并送到财政局乡财股接受审核,工作量相当大,也极不方便。在网络平台搭建好后,我们以金财网络为平台,对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政策、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各种惠农政策的兑现情况,五保孤儿、优抚救济、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收支的合理合规合法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典型解剖和严肃查处。为及时撑握乡镇的财务收支状况,了解乡镇债务运行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最为准确的数据,我县分帐套统一设置了预算报表、行政单位报表、事业单位报表、债务专帐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的统计报表,不需乡镇汇总上报,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自动提取各帐套的报表,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必须做到“四个按月”,即: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监审、按月汇总,并将“四个按月”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所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动态审核,把过去的事后监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审,不但强化了乡镇财务监管,规范了乡镇财务行为,严肃了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地执行了财务会计制度,而且培训了广大财务人员,提高了广大财务人员的理财自觉性、理财水平和会计业务素质。

二、完善“村财民理”

过去的村级财务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包包帐”、“坨坨帐”、“断头帐”盛行,各种财务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在全面清理核实、充分解决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财民理乡监管”。

(一)保障运行。建立村级运转最低财力保障制度,对村社干部误工补助按编预算经费,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取消或减少社干部,由村干部兼职兼薪,提高待遇;在保证村社干部工资的基础上,每村还安排3000元的公业务费、40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核定村干部养老金统筹到“村干部保险基金”专户,村平预算3000元的村道路养护补助,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用财政的手段保障村道路畅通;取消村级各种负担,特别是项目资金配套;加大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支持力度,配套资金解决远程教育所需设施设备,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二)精细管理。每年年初,村民委员会根据财政口径、政策依据、村民大会决议、认真编制村级预算,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收入全部纳入村级预算,形成一套完整的村级财务预算,对各项收入来源、支出项目实行“一表清”,一村一本,装订成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所各执一份。村级预算由乡镇政府批复,批复下达后实行村级支出精细化管理,按月由乡镇直发“四职”干部误工补助,纳入村级财务预算和体系;对村的公用支出按县财政核定预算分配到村,实行“限额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村级公用支出实行支出事项、标准、范围“三明确”;在村级支出预算执行中,建立了大宗商品和劳务采购制度。

(三)民主理财。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制定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本村经费预算草案,对当期或上期的财务收支进行汇审汇签;审核专项资金支出的工程合同、施工方案和工程验收、结算明细表。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债务增减、“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财务事项,每季度向村民大会报告、张榜公布,并向村民征求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

(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熟悉情况、方便快捷的优势,对村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实行按月集中到乡镇财政所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规范集中核算

(一)规范银行帐户。统一帐户管理,乡镇政府和财政所只在当地信用社开设4个户,即总预算的工资专户、一般费用户(核算乡镇公业务费及其他项目资金)、偿债资金专户、政府机关经费户;政府各部门、卫生院和村级组织均不再单独在银行开设任何账户,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资金结算账户,实行村级资金集中支付。乡镇中小学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教育经费专户,由财政所、学校同时在银行预留印鉴,取消中小学校原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二)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单据必须写明用途,并须经手人签名,验收(证明)人作证(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开支,报账员有权拒付,核算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三)规范会计核算。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实行“村财民理乡代记”的会计记账制度。乡镇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等会计主体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记账,各单位、村设报帐员,报帐员定期将财务收支单据报乡镇会计记账。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施财政会计监督,由县财政局对所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动态监管。会计核算中心坚持“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审核,按月报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向各单位和村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定期深入各委托单位核对帐目、处理财务问题、监督单位财务公开情况。

四、加强债务控管

(一)清理锁定。按“理清往来、挤干水分、锁定债务、建立台账”的工作方法,在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有一笔往来不合、不允许有一笔移交不清、不允许有一笔待查款、不允许有一笔待结算款、不允许有一笔红字余额、不允许有一笔百元以下的债权债务、不允许有一笔呆坏账。对乡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并严格锁定,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加强对锁定旧债的管理工作。同时实行县乡联网,以金财网络为平台,由县财政局对乡镇债务实施动态监管。

(二)核算分离。一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核算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专帐,其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性债务的形成、偿债资金的筹集、债权的清收、核销等。根据20xx年已清理锁定的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包括债权、债务、净结余,从原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帐务中剥离,划入债务专帐,作为债务锁定的期初余额,并同时将清理的有关债务资料一并移交会计专帐核算经办人员,作为债务资料存查依据,凭相关资料建立债务专帐。同时,为了适应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遵循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体,对有关科目核算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以便于债务统计、汇总分析。二是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各乡镇在乡镇信用联社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归集债务资金筹集,兑付偿还债务,无论是乡镇自筹,还是县级财政拨付,债权资金的清收一律进入偿债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偿债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偿付债务,对偿付对象张榜公示后,通过专户直接兑付到债权人。三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报表体系。为了掌握乡镇债务静态、动态情况,统一设置了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不需乡镇编制,县财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资料,自动提取债务报表。四是实施电子网络动态监控。以金财网络为依托,以乡财县管软件为技术支撑,把乡镇政府性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纳入乡财县管软件管理范筹,对现有乡财县管软件进行了开发,统一预置了债务会计报表体系,实行网络会计核算,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直接可以调阅乡镇债务专帐,根据需要生成债务报表,随时监控乡镇债务动态情况,有效控制乡镇债务无序增长。

(三)有序化解。坚持按“轻重缓急、公开透明、先本后息”的原则偿付债务,民间借款的本金未偿付清前,一律不得偿付利息,严禁息转本。在化债资金筹措上,县财政按当年一般预算财力总额的5%安排乡镇化债资金,并依法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处置政府性闲置资产清偿债务,清理三角债务核销债务等,对口安排已负债建设的项目资金对应偿付债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财力化债。在化债资金分配上,既考虑全县面上债务,按负债权重比例化解,又考虑个别特殊困难,按轻重缓急先个人后单位原则。所有化债资金一律通过偿债专户、封闭运行,直接到债权人。

(四)严控新债。对乡镇债务的管理坚持“一事一报批”制度,乡镇政府新增债务发生报经县政府审批。清理锁定的债务余额,除债务利息增加债务外,乡镇不得新增债务项目和新增债务余额;债务专账只核算原锁定的债务项目和余额,新发生的债务项目和债务不得进入债务专帐核算。对当年发生的新增债务,列入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年度终了后,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新增债务的原因和偿债规划与措施,并抄报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对擅自新增债务的乡镇,将按〔20xx〕39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主要责任人。对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砍减高息、挤干水分、处置假性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锁定村级旧债。坚持“凡举债必交村民讨论通过、必报乡镇审批”的原则。过去擅自举债、乱举债、滥举债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逗硬考核。一是建立债务决算制度。县财政局统一印制年度债务决算报表,乡镇政府根据当年总预算帐、政府机关收支帐、债务专帐核算情况,向县财政局编制当年债务决算,决算报表必须乡镇主要领导审签后方能报送。二是树立化债政绩观。县委、县政府把乡镇政府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期政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定期对乡镇政府性债务控制、化解情况实行通报,并纳入县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内容,向县人代会报告。三是完善了债务管理奖惩机制,对控管债务有措施、增加债务有审批、化解债务有成绩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在化债资金的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对化债违规操作、债务无序增长的乡镇,协同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行政、经济责任。

村级财务管理总结范文篇3

【关键词】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运行模式;成效;措施

村级会计委托是根据自愿原则,在保证资金三权(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村民两权(知情权、监督权)不受侵犯的前提下,由专业的会计服务机构通过一定形式的委托,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服务的一项合约式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其关键是“委托”;实质是“”;生命力是“依法(自愿原则)”;关系是“合约”。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对于加快农村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全面实行村务(财务)阳光作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实施民主管理,完善财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几年来,山西省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健康,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发展农村经济,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改革前提

改革开放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无限的生机,许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也呈现了空前的壮大。但是,自“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转变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由于缺乏与体制转轨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及民主理财,加之农村财会人员素质偏低,村集体财务一度比较混乱,集体资金拖欠严重,财产物资管理失控,各项开支缺乏约束。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始终对此十分重视,先后采取措施,但村级财务始终没有走出“边清边乱、前清后乱”的怪圈,严重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成为农民群众对财务从初始的上访、联名、单个上访到集体上访,成为农村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共享公共资源及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日渐渴望,客观上要求参与村集体财务管理与监督的呼声与日俱增,他们希望创新载体,让其参与村级财务运作的愿望得以实现。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村级财务问题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因而,寻求符合农村实际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显得非常重要,成为当时会计界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为了达到从根本上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的目的,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从制度上强化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2003年起,山西省在大部分市推行了“村账乡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力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度,山西省对原有的“村账乡管”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规范,逐步过渡为较为规范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进一步促进了山西省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总体情况

山西省共有县(市、区)119个,其中辖有乡镇和行政村的县(市、区)115个,已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县(市、区)共有108个,占到辖有乡镇和行政村的县级总数的93.92%。

山西省乡镇街办总数为1390个,其中乡镇数为1198个。已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乡镇数为1137个,占到全部乡镇总数的94.91%。

山西省行政村总数为28400个,其中已纳入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行政村数为23933个,占到全部行政村总数的84.28%。

山西省目前共设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1107个,其中,隶属乡(镇、街办)778个,隶属县(市、区)财政局117个,隶属县(市、区)农业局154个,其它形式58个。其中经费来源于县级财政的占到38.63%;来源于乡级财政的占到31.49%;来源于村级财务的占到29.88%。

山西省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共有工作人员8832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看,隶属各行政村的有3860名,隶属乡镇农经站的有3359名,隶属各乡镇财政所的有543名,隶属各县(市、区)财政局的有278名,其它792名。按其业务素质看,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3746人,占到总数的42.42%;取得中、初级会计职称的有550人,占到总数的6.23%。

三、运行模式

山西省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的基础上,在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集体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委托管理的方式积极开展的。其模式有三:一是委托乡(镇)设立的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主要模式);二是委托乡(镇)财政所;三是委托乡(镇)经管站。

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一般由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共同监管,总会计由经管站长兼任,总出纳由财政所所长兼任。其运行可以归结为“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权不变,四层监督,五个统一”。

(一)一项委托

由村级集体组织将村级财务书面委托给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统一实行规范化管理。村级财务委托的范围包括村集体组织除村民股份经营以外的一切资金、资产。具体为:上级各项拨款、各种收费、罚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承包费、租金、赞助、捐赠收入、集资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它资金,村集体的各项资产。书面委托协议一般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了民主管理村级财务的原则。委托后取消村级财务在银行和信用社开设的所有账户,取消村级财务的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协助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管理本村财务。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设立若干名会计,每个会计负责3―4个村。

(二)二级审核

村级财务所有收支均须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和村财务核算中心审核。首先,村民理财小组对村收支票据逐一进行真实、合理性审查,审查合格者方予盖章通过。接着,由乡镇村财务核算中心对村组的报账单据进行复审。审查其是否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盖章;是否超越审批权限;是否规范齐备,有无坐收坐支和截留收入以及收入是否公开,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同意入账;对手续不全的,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迅速纠正。各村重大支出如土地转让、修路等采取“一事一议”,村民代表讨论决议,依照决议进行入账处理。

(三)三权不变

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从而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集体权益不受侵犯。

(四)四层监督

一是群众监督。村村建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活动实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业务监督。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每月对村级财务进行业务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三是审计监督。各乡(镇)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四是检查监督。各市每季一次对各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5%的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五)五项统一

一是统一管理制度,即统一制定出台财务预决算、财务审批、备用金、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承包合同、财会人员、民主理财、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多项配套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统一明确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组、总会计、总出纳、业务会计等职责,使村级会计委托更合乎情理,合乎法律规定。二是统一资金账户,即指各村取消会计岗位,在银行原有的账户全部撤销,其存款余额一次性划转到村财务核算中心开设的账户上,其财务专用章统一移交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其资金结算、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收支等均通过村财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银行账户处理。村财务核算中心备各村财务专用章、服务中心总会计章、各村报账会计章三个印鉴。往来结算、上级拨款、转移支付款项等全部进入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监管账户。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依据实际情况测算并核定各村的备用金用于日常小型开支,中大型开支通过账户结算。另为每个村分别设立“五账一簿一单”,即: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账和各种合同登记簿、统一报账单。三是统一报账程序,报账程序基本上为:发生开支取得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村委主任审签、村长、支部书记核签(较大型的由两议代表签字)报账会计报账中心主任审核签字资金类报资金监管员(记账),非资金类报总会计统一交由总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电算化记账员记账报表账簿的输出会计档案的保管。四是统一公开账务,即统一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间。一般上各村统一在当年的7月25日公布上半年收支情况,次年的3月25日公布全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公布的项目由报账会计和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提供,交“两议会”讨论通过后,以公布栏和张榜公布结合进行公布。公开内容至少要保留15天以上。五是统一档案管理,即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采用专用档案柜,基本做到“一村一柜”,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统一对村级财务资料进行管理。

村级会计委托的管理核心可以归纳为“三个严格”。一是严格审核收支。实行“一审核、二审批、三把关”的审批制度。各村发生业务,首先由村民理财小组集体审查同意,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通过;其次由分管财务的村长签字审批或经村书记和村委主任“联签”审批;最后报村级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把关。二是严格资金和票据管理。实行“四统一”管理制度。即:统一设立账户,所有资金收支都必须在这个账户内核算;统一实行备用金制度,根据各村业务量和办公路程等条件,制定严格的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对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村,拒付现金;统一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统一设置会计科目,按照会计科目用途规范使用科目;统一使用票据,票据实行统一发放、以旧换新、交回核销制度,不得使用“白收据”。三是严格监督,每年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控制,杜绝不合理开支,对重大开支事项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农村财务安全运行。

四、取得的成效

村级会计委托的实施,增加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变少数人监督为多数人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多层次多渠道监督,保障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了村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村里的事由村民做主,从而从制度上解决了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改善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提高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效益,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一)规范了村级账务,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

村级会计委托专业化的会计服务,会计电算化的实现,使农村财务工作走上了专业化、职业化道路,有效抑制了、公款消费等腐败现象。一方面,专业化的服务规范了票据管理;规范了资金管理;规范了会计核算;规范了会计档案,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财务“多头账、包包账、断头账、隔年账、白条抵账”等问题,阻止了人情账、回头账、变通账的出现,基本杜绝了“谁收钱谁装钱谁花钱”和“公款办私事”等胡支乱花等现象,使村级账务由糊涂账变成明白账。例如,原平市中阳乡2007年共审核拒付不合理票据312张,涉及金额144160元。孝义市阳泉曲镇近四年共退回村级需补办手续凭证2231张,涉及金额2675394元;共拒付违规开支62张,涉及金额213629元。朔州市2007年节约招待费5160多万元。静乐县村级财务核算中心2006-2007年共纠正不合规票据300万元,拒付不合规开支50多万元。另一方面,极大地缓解了农村会计专业人才缺乏的现实难题,改变了以往农村会计基础薄弱的局面,实现了农村会计工作与《会计法》的有效对接,再加上培训机会的增加,培训力度的加大,使农村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会计职能得以发挥,在为村级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还建立了一堵反腐败的“防火墙”。

(二)实现了村务的及时公开,促使农村更加和谐

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以后,村级财务账必须经过“四关”,即村干部审批关、民主理财关、会计稽核关、公布上墙关,把村干部、村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解开了村务公开存在的不及时、不完善,数字粗糙笼统,内容不全等现象的“死结”,促使村务公开由被动公开变为主动公开,公开内容通俗易懂,重点问题专项公开,让每笔业务明明白白,使群众心中有底,干部心中有数,消除了群众对干部的怀疑,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总是担心村干部乱花钱、多收钱,现在财务公开了,也放心了”。干群矛盾减少了,群众就财务问题上访的现象锐减,维护了农村的稳定,营造了一个安定团结、积极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如,朔州市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后,全市再没有发生一起因财务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群众来信来访逐年下降。忻州市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前,全市每年因村财务上访告状案件达30件之多,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后,平均每年仅5起。

(三)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持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村级会计委托的实施,一是盘清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明确了产权关系,理顺了债权债务,防止了村集体资产的流失。朔州市在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之初,各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将本乡镇各村财务账目统一收回乡镇,逐村对1997年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共查阅各类账本(簿)5298本,审查票据100.8万余张,涉及金额17895万元。在对清珲乡审计的过程中,帮助村级追回外欠款623万元,清退不合理开支126万多元。二是减少了非生产性开支。村级会计委托取消了部分村级会计、出纳岗位,减少了村干部职数,遏制了村一级的招待费、补助费等开支,使农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下降,有效化解了村级不良财务,防止新债的发生,较好地从源头上控制了农民负担的反弹,减轻了农民负担。如朔州市共减少村级财会人员1524人,一年减轻农民负担1075.5多万元。原平市轩岗镇实行服务后,17个村只设报账员,减少财务管理人员23名,每年为集体节约开支10万余元。陵川县崇文镇减少村级干部113名,年减少非生产性支出近30万元。孝义市阳泉曲镇,四年累计减少非生产性支出45.6万元,村里利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办了许多有益的事,村民得到了实惠。三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村级会计委托杜绝了不合理支出以及违规、违纪、违法票据上账的现象,保障了村集体资金安全,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用在刀刃上,保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太谷县阳邑乡将2007年共接收上级下拨各村五保户专项款16.8万元,一分不少、按时按量地发到五保户手中。

五、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试行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健康,其机制也在不断自我发展和完善,创造和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但也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现象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的账就应该自己管,又以村民自治为由要求乡镇不要干涉村的财务管理;还有部分村组干部因利益受到一定影响而消极应付,存有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工作。二是部分村民认识不到位,没有将监督作为应履行的义务。三是管理监督意识不强,有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履行职责,致使在审批过程中经常出现把关不严或敷衍了事等问题。四是一些有企业或业务发生频繁的村,以实行会计委托后,要在村、镇(乡)之间来回跑,浪费时间和精力为由,不愿意委托。五是部分乡镇干部认识不到位,误以为对农村审计,就是要“揪问题”、“抓辫子”,会造成农村的不稳定,就找借口,寻理由推脱,阻挡审计,姑且暂时稳定,但为长期和谐稳定埋下了祸根。

(二)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一是对山林土地承租、房屋出租、征地、道路拆迁补偿、村办企业等主要集体经济收入,一些村干部实行“家长式”管理,搞暗箱操作,个别人说了算,说承包给谁就承包给谁,说租给谁就租谁,不开两委会,不招投标,不立合同,口说为凭,收入不公开,不透明,各种支出不经集体研究、讨论,不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自报自批,自收自支,财务工作流程、报销凭证等会计手续很不规范。二是“以支抵收”。一些村干部收取承包费、租金、征地补偿等收入后,长期不报账,随后则以各种费用支出冲抵收入,收支均不入账。三是“寅吃卯粮”。由于村级财务常常是入不敷出,一些村干部就采取“寅吃卯粮”的办法,预收各种款项,甚至有意延长承包期、租赁期,预收几年到几十年的收入,致使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四是挥霍浪费、资产流失现象严重。一些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开支大手大脚,吃喝无度,“客人来了陪着吃,没有客人自己吃”,公款送礼屡禁不止,白条付款,吃一报十,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挥霍浪费。个别村民长期无偿占用村集体资产,拖欠村集体资金数额越来越大,村干部却无能为力,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五是挪用村级经费转移支付资金。部分村将村级转移支付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订书报杂志、吃喝招待等非正常支出,影响了村组干部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三)监管不力

一是部分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管账不管钱”,且所管的账大多只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按规定向村民收取的费用,村办企业的资金大多游离于监管之外,村级资源性资产的承包合同实际收到的发包款项与合同款项是否相符,无法审核,再加上村委会在资金使用上“先斩后奏”,以收条替代收据,最终核算中心只管到一堆票据和账本,日常工作也只能是和村委会的报账员对一对数字,起不了真正的全过程监管。二是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对财务的监督乏力。一些村虽然成立民主理财小组,但小组成员常常碍于情面,怕得罪人,不讲原则,对村干部的一些不合理支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其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就签字,财务监督形同虚设,有些人甚至和村干部勾结在一起,共同贪污、侵占村集体资产,群众很难对每月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会计人员村级财务重记账轻监管,只对报销凭证进行形式上的审核,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则不加关心,导致违反财务制度的事项时有发生,有时还成为村干部乱开支的挡箭牌。四是部分村财务不够公开。一方面在公开的内容上避重就轻,无关紧要的公开,重点的、金额大的收支不公开,基本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建设等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支出不专项公开,实质性财务内容公开的不够到位,不够具体、不够细化;另一方面在公开的时间上不及时。一些村长期财务不公开,上级来检查了,匆匆建个财务公开栏,搞点数字上去,等检查一结束,财务公开栏就长期无人问津,上面的数据几个月甚至长年不变。

(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比较低

许多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挂靠乡镇农经站,用的大多数是本机关的工作人员或从乡镇各部门调派的兼职人员,缺乏专业知识,难以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从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人员统计情况来看,持证上岗人员占42.42%,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仅占6.23%,再加上这些工作人员专职不专用,对业务不钻研,存在敷衍应付思想,给村级会计委托工作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还有的村报账员随村干部的换届而换届,农村财务队伍不稳定。

(五)大部分机构办公经费得不到保障

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着主管部门、单位性质不明确的问题,致使工作中经常出现扯皮现象,直接影响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导致业务经费没有保障,办公经费短缺。目前,村财务核算中心人员工资渠道不固定,一些依靠县财政解决,一些是乡村自筹解决。个别乡镇由于所属各村经济条件不同,经费不能按时足额到位,以致设备的维修,软件的维护和升级、耗材的供应、人员的培训等无稳定的资金保证,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核算中心的有序运行。

六、措施及建议

(一)营造良好环境

要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对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动员,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手段,提高村干部、村民的思想认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切实做好协调组织工作,使服务相关政策深入人心,让老百姓能够广泛了解服务的内容及其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打消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自愿将村财务资金纳入服务的委托管理。

(二)坚持民主理财

民主理财是村级自治组织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理财小组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积极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要坚持原则,不讲情面,抛弃家族宗派的影响,不怕得罪人,对村干部的一些不合理支出,坚决拒签。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向村民公布村级财务收支计划、收支明细账、债权债务、财产物资、上级补助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群众关注的事项。每年要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当年的财务情况,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项审计,接受村民的质询,坚持有问必答,努力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搞好财务公开

要严格规范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形式等。做到内容上要详尽,重大的、实质性的开支必须公开;时间上要定期按时公布;地点上要在村民集中地;形式上要多样化。要重点公开土地征用补偿款、民政救济补助、村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上级其他拨款等外来资金和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费等收入,彻底消除群众心中疑虑。争取做到让群众“五个明白”:明白集体资产有多少;明白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明白干部办事程序与结果;明白村干部报酬有多少;明白自己应承担的支出有多少。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农村各级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要将这部分人员统一纳入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内。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既要有会计知识,又要包括农村土地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同时开展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培训人员扩大到村干部和民主理财人员,增强其法律意识,严格规范运作,逐步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业务精、纪律严、意识新、作风实的农村委托中心会计队伍。二是省财政要根据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无从业资格人员学习、培训,使他们提高业务水平,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绝大部分人员拥有专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五)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一是各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的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二是建议省财政对35个省管县给予必要的补助,各市财政安排一定的经费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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