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技术概念(收集3篇)

时间:2024-08-20 来源:

数字化技术概念范文篇1

[关键词]媒体融合数字电影

数字技术变革着媒体形态,几乎使单一功能的媒介产品及服务成为了模拟时代的遗物。传媒产业也必须顺势而动,努力适应媒体融合的潮流。由于传媒产业对新技术具有敏感性,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媒体融合的趋势日益凸现。从早些时候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合并,到全球范围内电信与广电界线的日益模糊,传媒产业结构的变化已是大势所趋。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和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即将告别模拟时代的传媒产业将会呈现出新的面貌。

尽管现阶段媒体融合主要突出表现在广播电视和电信领域,但电影产业也不能例外。面对电信业对文化内容市场的影响,电影产业必须尽快寻找到应对变化的方法。数字电影正是在媒体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利用胶片数字化技术,电影作品可以被制作成数字化文件在电脑上观看,也可以进入影院让更多的人观赏。与之相适应,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都与传统胶片电影有所差异。除去在各大院线上映之外,数字电影还可以与其他形式的媒体相交换。可以说,数字化技术为数字电影的流通开辟了多种途径

本文试图以电影、电信、广播电视等传媒产业的融合现状为突破口,讨论媒体环境的急剧变化会使作为媒体形式之一的“电影”发生怎样的改变,以及这种变化会对电影产生怎样的影响。之后通过分析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媒体融合现象对传统意义上以胶片为载体的“电影”概念的变革,在综合考虑电影制作全过程的基础上,探讨对数字电影进行界定的方式。

一、媒体融合现状分析

(一)媒体融合的概念

从字面上看,“融合”的意思是“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应用于传媒产业领域,“融合”的概念主要是指随着网络宽带化和文件压缩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产业界限不断被突破的现象。在广播电视和电信领域广泛探讨的“融合”概念包括:“通过其他网络提供原由特定网络提供的服务或商品”(FCC)以及“改善现有服务技术,以便利用现有设施提供新的服务、开发新形态的设施、产生新的功能”(ITU)。

媒体融合在网络融合、服务融合、事业融合和接收终端融合四个方面均有所体现。其中,服务融合和事业融合主要是指在媒体提供的服务之间以及媒体经营主体之间出现区分不明显的现象;网络融合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传输网络之间的区分不再明确,或是出现“多网合一”的现象;接收终端融合是指接收媒介内容的终端设备的整合,即一种接收终端兼具接收多种形式媒体信息的功能。所以,媒体融合是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急速发生的现象,媒体融合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受众通过简便的方式接收到多样化的信息内容。

值得注意得是,媒体融合不仅仅是各种媒体的统合,而是要利用数字技术整合多种形式的媒体服务,创造出新的价值,因此不能将媒体融合的概念局限在技术范畴当中,而要看到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媒体在社会、经济和美学领域发生的变化。

(二)媒体融合现状

1.电影和电信的融合

在我国,利用电信宽带网络在线或下载观看电影是一种较为普及的互联网使用方式,电影《功夫》也曾被拆分为10个片段,使影迷得以在手机上进行观赏。尽管从融资形态、内容来源、利益分咸等方面看,我国电影和电信的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但从未来发展考虑,电信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寻求与电影业合作,开辟移动通信增值业务的内容来源,符合其长远利益。国外一些电信企业已经开始探索进军电影业的途径,力图突破原先网络运营商的定位,成为电影内容供应商。以韩国为例,SK电信与IHQ通过股份制形式进行合作,构建了一条包括内容生产(YBM首尔唱片、IHQ、YTNMedia)、广播电视频道(YTNMedia、MovieClub)、平台运营商(TUMedia)在内的产业链;KT则为电影发行商ShowBox投资80亿韩币,以换取所需的内容资源。电信业通过投资或并购方式进入电影业,促成电影业新平台的诞生,要求电影形态发生相应的变化。怎样的电影才能适应新平台的需要、如何创造出电影的附加价值,是必须加以重视的课题。对传统电影概念重新进行审视,结合新媒体出现后受众在观看电影时的投入程度、接收终端屏幕大小以及可观看时间长度等媒体接触形态方面的变化,考虑电影制作的方法,将是电影发展的必然环节。

2.电影和广播电视的融合

电视电影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出现,是电视与电影竞争的产物。法籍波兰电影艺术大师基耶斯洛夫斯基轰动欧洲的作品《十诫》,就是电视电影系列片。进入20世纪90年代,电视电影日臻成熟,现在已成为美国商业电视网黄金时段的主要节目内容之一,观众每年平均可看到200多部电视电影。我国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栏目中的“正大剧场”,曾于90年代系统引进了一大批制作精良的美国电视电影作品,对国人了解和接受电视电影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出现专为电视播放而拍摄的电视电影,以投资小、回报稳定见长。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发展进一步缩小了电视和电影在制作手法和承载介质方面的差异,使人们构筑完整的电视电影生产体系的设想成为了可能。

二、媒体融合环境中的电影

(一)电影媒体的进化

自从1895年12月28日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卡布辛大街14号大咖啡馆中使用“活动电影机”成功进行首次商业放映以来,电影技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从无声电影到有声电影,从黑白电影到彩,以及宽银幕的出现,电影技术的每次飞跃,无不为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听体验。

除了技术的进步,电影产业的迅速变化也是显而易见的。电影产业的变革主要由其他新媒体的发明引起,电视、家用录像机、有线电视、互联网点播等都对电影产业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20世纪40年代电视机的出现使电影丧失了作为独一无二的活动影像再现媒介的地位,也分流了电影广告。新媒体带来的;中击迫使电影产业直面技术变革,通过采纳革新求得生存和发展。

数字技术是继有声电影、彩出现后电影技术的第三次革命。数字技术与电影的结合可以追溯到“数字影像”阶段。20世纪60~70年代,计算机图像研究者开始研究数字影像的实现技术,电脑动画等应用方式随之出现。在电视广告、音乐电视、动画中广泛应用的数字影像技术同样被用于电影创作,主要用于制作影片所需动画和特殊效果。互联网和卫星等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摄影机、数字编辑机、数字放映机以及动画影像压缩技术的进步也带动了电影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的影响逐渐突破制作环节,向发行和上映环节延伸。电影制作的整个过程都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电影从以胶片的物理形态存储、剪辑、放映转变为用数字摄影机拍摄、用计算机剪辑、利用卫星或互联网等先进的通讯手段传送到各大影院,再通过数字放映机呈现在观众面前。

电影技术的历次变革都使电影面临着来自美学、产业和社会领域的挑战,电影努力调整自身的形态以适应技术的变化,在100余年的电影史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数字技术开启了电影媒体的新时代,也为人们提供了重新定义电影媒体的机会。电影不再仅仅是以胶片为介质在特定的几个影院进行放映的媒介,它是以活动影像方式同观众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方式,而数字技术使这种活动影像媒介的制作、发行和上映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二)数字电影

1.数字电影的概念

对数字电影进行准确定义并非易事。一方面是因为数字技术在电影业的应用还在进行之中,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数字电影技术具有不同于有声电影和彩技术的特点。虽然数字电影技术是以“数字影像”为先导的,但仅从电影制作技术角度对数字电影进行定义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考虑到数字电影技术的发展速度和方向,有必要把电影发行和上映一并纳入到定义中进行考察。并且,随着虚拟现实技术取得质的突破,数字电影这一概念的范畴还将进一步扩大。即便仅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数字电影”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广义看,从胶片内容的数字化到数字放映再到用数字技术拍摄或制作、以胶片形式存储的电视电影(telecine)都可以被算作是数字电影。从狭义上说,从制作到上映的整个过程全部实现数字化的“数字电影”则是指用数字化文件形式对胶片或数字摄影机拍摄的影片进行加工处理和储存,并利用固定媒体(硬盘)或卫星、宽带网络等将该数字化文件传送到影院,以数字放映机为观众提供高画质影像服务的电影。

2.数字电影的优势

在媒体融合环境中,兼容性对媒体内容的生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对于内容提供商而言,必须将电影内容进行数字化,使电影内容能够在作为同一内容来源在多种媒体平台上得到应用。另外数字电影还在节省成本、开拓文化产品市场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可以从电影产业的各个环节对数字电影的优势进行考察。

(1)制作环节

在电影“制作――发行――上映”三个环节中,最早使用数字技术的就是制作环节。数字电影削减了电影制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提高了电影制作的效率,另外,运用数字影像技术还可以拍摄出现实中难以拍摄到的场面以及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形象。目前高清晰度数宇摄影机已被应用到电影拍摄过程中。数字电影技术在拍摄、剪辑和后期制作方面均有显著优势。

拍摄阶段,采用数字电影技术可使主创人员在影片拍摄现场对拍摄效果进行确认,增加了影片表现的空间,还可以使用非线性编辑技术同步进行影片现场剪辑、同期声数字采集和后期制作。由于影片是以数字化文件形式存储的,主创人员不必担心胶片的成本问题。在剪辑和后期制作阶段充分运用DI(DigitalIntermediate)技术和CG技术,能够制作出多种特殊效果以及现实中不存在的形象等。

(2)发行环节

受益于数字技术的引入,电影的发行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发达的通讯技术为影片在全球各地同步上映准备了条件,也使影片发行的利润具备了更加有力的保障。不只是在经济层面,电影的数字化发行在文化层面上也有重要作用。通过数字化发行链进行电影发行,可以有效避免原先电影拷贝造成的画质损耗,并且使影片的永久保存成为可能,有利于作为文化财产的电影内容的保存和共享。

(3)上映环节

电影的数字化上映主要是通过在影院构建数字化影片放映系统实现的。完成数字化改造后,影院可以作为数字内容展示平台使用,从而增加收入来源。以DVD、录像带等为代表的数字电影周边产品可以拓展电影产品票房之外的价值,手机、数字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也可以成为数字电影的展示空间。通过开拓多种形式的电影上映渠道,可以使影片不断创造出新价值。

数字电影市场的扩大有利于终端设备制造业和数字伺服器(digitalserver)构筑、管理行业的发展,也将促使网络运营商和广播电视经营者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电影市场当中,从而使电影产业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数字电影美学

电影在发展过程中受到电视、家用录像机、游戏机等多种新兴媒体的启示,在影像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在表现形式方面不断进化,表现为电影美学的变化。数字技术为电影语言提供的新的可能性,贯穿在现阶段电影制作的全部过程中。通讯技术的发展引发了电影发行和上映的巨大变化,但电影的基本表达方式――活动影像投射在屏幕状的物体上――并未发生改变。尽管电影发行和上映的变化不会对电影语言产生直接影响,但却会通过影响构成“电影”所处环境的各个部分影响到电影本身。例如使用手机观看电影时,由于手机屏幕不同于影院的宽银幕,观赏时间也受电池电量限制,电影的形式和内容也都需要进行调整,这种变化也对电影语言形式和内容的变化提出了要求。

与数字电影美学相关,需要在电影制作过程的基础上对人们接触数字电影的方式进行广泛考察。数字技术对与电影语言直接相关的制作环节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发行和上映环节电影产业环境的变化与数字电影美学之间具有怎样的相关性,都可以归结到接触方式的变化上。

(一)数字化与电影语言

1.数字影像与数字电影

数字影像与数字电影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数字影像侧重于强调电子影像是一个无论何时都可以进行变形和处理的过程,具有虚拟实体的性质,既可以对现实事物进行仿真式表现,也可以借助于数字技术创造出世界上原本并不存在的形象。这种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数字影像是德勒兹(GillesDeleuze)心理分析理论的体现,数字影像技术应用于电影中,使电影具备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特征,即可以用非再现的方式生成新的形象,对世界进行新的模仿,使人们在影像活动中重新建立对于世界的信任关系。但当数字影像作为数字电影的素材出现时,数字影像作为虚拟实体的可能性并不会在表面上显露出来,而是会被缝合在电影之中。数字电影将以数字影像为代表的许多活动影像作为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再通过电影这种媒介形式传递给受众,其最终形态是活动影像的组合。一个完整的数字电影文本具有电影媒体强烈的单向性特征。

尽管网络电影和互动电影强调互动性,但上述形态在交互性方面的尝试尚不成熟,观众的选择受到了多种限制。事实上,现阶段数字电影的观众仍处于被动观看状态。

2.非再现性

摄影技术是人类为了满足再现现实的需要而发明的,活动电影机在摄影技术的基础上得以产生。在数字技术出现之前,电影的美学意义主要体现在对于现实的再现上。数字技术应用于电影中,逐渐淡化了电影的现实标签功能。一些实际并不存在的形象借助于数字技术在电影中被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电影从对世界进行再生产式的“再现”工具转变为对世界进行模仿式的“非再现”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规律的要求的延伸。

电影作为现实标签功能的弱化意味着影像与现实关联性的弱化。电影不再被看作是对于日常生活的忠实翻版。绘画、图像等在电影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艺术形式的价值因数字电影的出现再次受到重视。在数字电影中,实际拍摄的部分不过是构成电影的影像素材的一部分,电影由再现的艺术变成了非再现的艺术,可以表现出实际空间中无法做出的动作、随时间流动的物体等梦境般的影像,计算机图像技术甚至可以使这些虚拟形象看上去比实际存在的东西显得更加逼真。人们还在进行用非再现影像表现再现现实的尝试。

3.空间蒙太奇

在数字电影制作过程中,后期制作甚至比影片拍摄本身更为重要。合成技术要求我们重新对电影蒙太奇的概念加以审视。

蒙太奇(montage)在法语中原指将各部分装配到一起,顾名思义,就是在破碎分割中达到的一种完整状态。各种综合艺术在电影中都可以通过蒙太奇的手段组织到银幕上去。传统的电影蒙太奇概念具有强调时间元素的倾向,通过与场景的结合创造出新的意义。与传统电影不同,数字电影更加关注单一场景以内蒙太奇概念的重要性。在单一场景内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彼此各不相同的影像结合在一起,和传统电影在各个画面之间进行排列组合、建立联系的蒙太奇手法具有相似之处,而同一场景各影像间的蒙太奇也非常重要。数字影像的空间配置特征随时间发生变化。传统意义上“剪辑”的范畴因此被扩大了:数字影像剪辑不再是剪下记录各个场景的胶片,再将它们粘贴起来,而是包括了在场景内放入新的影像,将分散的影像合成为一个完整场景的过程。这是空间蒙太奇概念产生的现实基础。在同一影像中并置的各影像之间的关系所具有的意义愈发重要,对影像进行安排,可以产生类似于计算机超文本链接的多种关系。

(二)产业环境的变化与美学

不仅是制作环节,数字电影的发行与上映环节的变化也影响着电影美学。利用卫星在全球同步上映影片的电影放映环境以及媒体融合后多样化的电影流通渠道,为电影观众开辟了比以往更多的观赏环境。电影必须努力适应个人移动媒体、数字化影院等新兴的电影观赏形式,创作出适合在小型个人移动媒体和超大型屏幕上放映的数字电影作品。

电影观赏环境对电影的重要影响力主要可以归结为屏幕影像和观众的投入程度。对于观众来说,很难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观看小屏幕上的画面。数字电影在多种媒体终端上呈现时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数字时代需要为各种接收终端量身订制的数字电影。在不久的将来,屏幕尺寸大小不同可能成为划分电影类型的重要依据。适合个人移动媒体屏幕、普通影院银幕和超大银幕等多样化放映媒介的数字电影,会为观众带来更多的电影美学表现方式。“空间蒙太奇”在手机屏幕和大型环幕上会发挥出不同的作用。

四、结论

数字电影的技术特征体现在电影“制作――发行――上映”全部环节的变化之中。从制作环节看,有助于建立更具效率的制作体系;在发行环节节省了胶片费用,可以利用卫星在世界范围内同步发行,并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上映方面,把电影院的概念扩展为多种文化内容的消费场所。与媒体融合潮流相结合,有必要对新型电影美学进行探讨。

数字化技术概念范文篇2

关键词:测绘;地理信息;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云计算

中图分类号:P204文献标识码:A

1.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是近些年逐步兴起的一个新概念,关于其具体表述多种多样,各有侧重。国内知名大数据专家杨正洪教授在其著作中将智慧城市表述为:借助新一代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将城市运行的各个核心系统整合到一个大平台上,植入智慧的理念,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控制城市运营,并优化城市的资源使用。对于测绘行业而言,测绘学界的泰斗,两院院士李德仁教授的表述更富有针对性。他认为,智慧城市是在数字城市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是在数字城市的框架之下,加上物联网、云计算,实现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融合,从而达到对人和物的感知、控制和智能服务。

2.智慧城市的发展历史

2.1智慧城市在国际上的发展

美国是最早发展智慧城市的国家,IBM于2008年就提出了“智慧地球”与“智慧城市”的概念。2009年,迪比克市与IBM合作,建立了美国第一个智慧城市。他们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全市公共资源集合起来进行统一的智能化管理,通过对数据进行科学地分析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度。

2.2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史

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始于90年代的数字城市建设,随着智慧城市概念的提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迅速发展,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智能化的特征越来越突出。

3.测绘技术与数字城市

3.1数字城市的概念

前文已经提过,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当中,首先要以数字城市为基础,数字城市是智慧城市的基本框架。所谓数字城市,是将城市的构成的诸要素进行数字化,并通过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展现出来,以实现为决策者提供数据支持和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目的。

3.2数字城市的发展历史

1992年,美国提出了构建信息高速公路的概念。1998年,美国时任副总统戈尔提出了“数字地球”的概念。随后,中国的学者认识到“数字地球”战略将是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武器,并随即召开了“数字地球”大会。之后,“数字中国”、“数字省”、“数字城市”等概念迅速普及。

3.3测绘技术与数字城市

到了数字城市时代,测绘技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测绘手段、信息处理方式更加先进,测绘成果更加多种多样。传统测绘更多的是采用小型测绘设备并依靠测绘工作者的手工劳动来完成,虽然技术成熟,但效率^低,难以适应大尺度、大数据量、宏观层面的测绘,更无法满足数据及时更新的需求。在此背景之下,航空摄影测量、遥感、三维激光扫描等先进测绘技术迅速普及,测绘成果也由纸质平面地图为主向电子地图、三维地图方向发展,服务的主要对象也由专业机构转向广大民众。

4.测绘技术与物联网

4.1物联网的概念

物联网,顾名思义就是物和物之间的信息交换,是通过各类感应器,将诸多具体实物的位置、参数、状态、变化等情况接入互联网,进行统一地控制、调度和信息交流,从而实现智能化管理的一种专用网络。

4.2物联网的发展历史

物联网概念的提出并不晚,早在2000年以前就有人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自动售货机、视频会议、远程控制等更是早期物联网的雏形。而物联网的迅速发展则是归功于2008年“智慧地球”、“智慧城市”概念的提出。

4.3测绘技术与物联网

测绘技术在数字城市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已显而易见。有些测绘工作者认为到了智慧城市时代,尤其是物联网的快速发展,更多的是依靠传感器,测绘功能将逐步被边缘化,其实则不然。李德仁院士认为,一旦装上传感器,获取的位置、时间信息,以及将众多传感器连在一起形成的有用信息,同时也是测绘的时空机制。智慧城市要求测绘把基准从二维、三维上升到四维,在处理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遥感、地下探测手段所采集的数据时,要求测绘人对数据加工的过程更加智能化、快速化。

5.云计算

5.1云计算的概念

云计算,顾名思义就是在云端进行计算,云即代表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可以由分散的一群计算机集合成一台虚拟的超级计算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布式计算。然而,云计算又不光是分布式计算这么简单,还可以扩展资源整合方法,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在任何地方都能订制个性化的相关网络服务。

5.2云计算的发展史

2006年,谷歌首次提出云计算的概念,2007年谷歌与IBM开始在美国大学校园里推广云计算计划。我国的云计算发展始于2008年,无锡云计算中心的建立是云计算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标志。李德毅院士在2012年的云计算大会上曾经讲到,云计算经过短短五六年的发展,就已经发生了翻天地的变化,之前云里雾里,现在已经真正落地。

5.3测绘技术与云计算

云计算的产生和发展对测绘行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测绘地理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产生了海量的空间数据,由GB级、TB级迅速扩大到PB级甚至EB级,传统的数据处理方式很难应对。而云计算的产生,提供了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数据处理能力,从而使服务的类型和质量都得到了质的提升。与测绘行业关系最为密切的云计算是遥感云和位置云。通过遥感云,用户无需搭建专用环境即可获取最终结果。而位置云则可以通过手机信号解算来实现室外、室内甚至地下的连续定位和导航。

6.智慧城市建设应用举例

智慧城市的建设可分为众多不同的领域,例如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家居、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能源等等。在这些应用当中,测绘的身影都是不可或缺的。举个例子,假如某地出现火情,有关部门可以迅速调用遥感卫星、地面监控设备,还可以派无人机进行探测,再通过定位,数据分析等手段迅速掌握一手资料,从而及时做好救灾部署。

结语

科技的进步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测绘工作者要勇于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主动参与学科交叉,不断探索新技术、适应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测绘学科与时俱进,不被时代所淘汰。

参考文献

[1]杨正洪.智慧城市: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之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1-3.

数字化技术概念范文篇3

关键词: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数字档案;概念;辨析

1涉及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和数字档案概念文献数量情况

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和数字档案,是近些年来档案界使用频率很高的三个概念。在许多文章中更是同时出现。笔者对中国知网的文献进行了检索(以下文献数据也均来自知网),表1是1997年至2012年涉及这三个概念的文献数量检索统计。由表1可见,近15年来,期刊文献中涉及这三个概念(不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的文献数量均呈不断上升趋势。值得关注的是这三个概念在同一文献中同时或两两同时出现的频率也在上升,这其中难免会出现将三者混淆使用或概念混淆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辨析。

2档案数字化的概念

国内最早提及“档案数字化”的文献是1993年贾惠波在《档案学研究》上发表的《光盘在档案存贮管理应用中的可靠性和寿命问题》一文。截至2012年10月共有11115篇文献涉及“档案数字化”概念。

国内最早对“档案数字化”下定义的是李筱春。2002年,他将“档案数字化”定义为:“档案数字化是指计算机数字化技术在档案信息领域的应用。档案数字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把传统的档案信息,如文字、数值、(单色的和彩色的)图形、(静止的和活动的)图像、声音等的档案信息数字化,另一个是把数字化的档案信息还原成文字、数值、图形、图像、声音等传统的档案信息。前者是为了将传统的档案信息输入计算机,后者是将数字化的档案信息由计算机输出给用户。”[1]

之后有122篇文献对“档案数字化”下过定义。其中有代表性的如屠跃明、翟瑶认为:“档案数字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将经过鉴选、原本存储于传统载体上的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转换并加以存储、保护、检索利用的系统工程。”[2]

对档案数字化的定义有两点共性:一是与计算机技术有关;二是将其他载体的档案转化为数字化信息。不同之处:一是数字化过程是否可逆;二是单一转换与综合利用的区别。

3数字化档案的概念

国内最早提及“数字化档案”的文献是1986年洛克里奇、张春艳在《国际地震动态》上发表的《美国全国地球物理资料中心的自然灾害活动》一文。截至2012年10月共有5228篇文献涉及“数字化档案”概念。与档案数字化不同的是,在这5228篇文献中,只有4篇对“数字化档案”下过定义。

国内最早对“数字化档案”下定义的是邹悦,2005年,他在《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数字化档案指的是传统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化形式的档案。”[3]郑重认为:“数字化档案是指由办公自动化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后形成的电子档案。”并指出:“它从形成开始,就是数字形式。”[4]李殿环认为:“数字化档案来源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随着政府信息化的进程,网络化办公与无纸化办公的出现,各机构生成大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后作为电子档案存储在档案馆。另一部分就是馆藏的纸质档案、照片、胶片等传统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高速扫描技术等技术手段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5]

对于数字化档案的定义差别比较大,有认为是“电子文件归档”后的产物;有认为是“传统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化形式的档案”;还有认为前两者都是的。

4数字档案的概念

国内最早提及“数字档案”的文献是1979年李志豪在《经济管理》上发表的《谈谈商业一级站会计统计结合的实践》一文。截至2012年10月共有7558篇文献涉及“数字档案”概念。而对“数字档案”下过定义的只有13篇。

国内最早对“数字档案”下定义的是宋岩。2005年,他首次将“数字档案”定义为:“数字档案是指用计算机等工具对历史记录进行数字编码,并将所得数据记录保留在盘、片等载体上的一种档案。从记录方式来说,数字档案是用计算机语言,将历史记录数据化的形式来记录的。……从载体来说,它摒弃了人们常用的纸张等常用的载体,而用磁盘、光盘等载体。”[6]

何贞健将“数字档案”定义为:在“工作中形成的归档电子文件以及与其相关的元数据、背景信息”。[7]赵丽荣认为:“数字档案是指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与移交进馆的电子文件信息的总称。”[8]

对于数字档案的定义同样差别比较大,有认为是“归档电子文件”的;有认为是“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的;还有认为前两者都是的。这同对数字化档案的定义一样,也就是说数字化档案与数字档案成了同一概念。

5对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和数字档案概念的思考

5.1档案数字化与数字化档案。档案数字化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档案数字化,是指将不同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的档案信息通过计算机录入、转化、处理等形式,把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转化为0和1组成的数码序列,然后存贮到磁盘、光盘等物理载体上的过程。简单地说,档案数字化是将非数字形式档案转化为数字信息的过程。这里有三个要点:一是档案数字化的对象是档案;二是档案数字化的对象是非数字形式档案;三是档案数字化是一个从非数字形式档案向数字信息转换的过程。广义的档案数字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档案目录的数字化,就是将手工检索的纸质档案目录录入计算机,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二是将不同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的档案全部数字化,主要是纸质档案的全文内容数字化。档案全文数字化采用扫描录入方式,将档案全文内容按原貌逐页存储为图像文件,并为其编制目录索引,或是将文字形式的档案经光学字符技术识别后采用文本格式存储档案内容,辅之以全文检索数据库两种不同方式。

所谓数字化档案,就是将不同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的档案,利用计算机、扫描、图形图像处理、数据库等技术,把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转化为0和1组成的数码序列的档案复制品。也就是非数字形式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形式的档案,是非数字形式档案数字化后的结果。简单地说,数字化档案就是非数字形式档案的数字形式复制品。数字化档案仅指狭义档案数字化后的结果,广义档案数字化的档案目录数字化结果不包括在内,档案目录数字化的结果不是数字化档案,而是管理、利用档案的辅助品。

档案数字化是以保护数字化档案母体存在和利用为目的一种档案保护和利用手段。档案数字化过程是通过数字化的技术手段,应用相应的数字化设备,采取规范的数字化标准产生数字化档案的过程。

档案数字化与数字化档案有着密切的联系,档案数字化是形成数字化档案的过程,数字化档案是档案数字化的结果,没有档案数字化就没有数字化档案。

档案数字化的目的与产生数字化档案的目的一样,是为了使档案利用工作适应现代信息社会,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信息资源日益扩大的需求,提供远程和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提高档案信息检索速度,减少档案原件(特别是珍贵档案)频繁使用而造成的磨损,保护档案原件,从而充分发挥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势,促进馆藏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5.2数字档案与数字化档案。所谓数字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直接形成以数字代码记录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数字档案是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产生的新型的档案,它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档案的一种新的形式,并将成为档案的主要形式。数字档案包含着一切档案的要素,它产生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社会活动中,并且是直接形成的数字历史记录。尽管数字档案存在着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而只有经过计算机特定的程序解码,通过输出设备使它还原再现,才能人工识读;存在着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数字档案从产生到归档管理再到利用都要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才能实现;存在着信息的易变性,数字档案在其生成、处理和管理等过程中,其信息内容极易被修改,等等局限,但这些并不影响数字档案成为档案家族中的一员。虽然数字档案存在着原始记录性和法律效力的认可问题,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措施的到位,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手段来保证数字档案的原始记录性和法律效力,相信这些问题会得到满意的解决。但这既不影响它的档案特征,也改变不了它的档案本质属性。数字档案是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档案。

而数字化档案,正如上文所述,数字化档案只是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产物,数字化档案是非数字形式档案的数字形式复制品。数字化档案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它不具备档案的特征和本质属性。档案的数字形式复制品也并不能等于被复制的档案本身,因此,数字化档案不是档案。

对于数字化档案不是档案的认识,我们也可以从对档案缩微复制品的认识中找到相似的答案。摄影技术的发明,为人类社会增添了新的记录形式,也为档案的存储增加了新的形式。在摄影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缩微技术就是这种新的存储形式在档案存储方面的具体运用。摄影技术为档案增添了新的成员——照片档案,也为减少档案原件(特别是珍贵档案)频繁使用而造成的磨损增添了新复制存储形式——档案缩微复制品。运用摄影技术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就形成了照片档案。照片档案包含档案的一切要素,具备了档案的特征和本质属性,是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档案。而运用缩微技术对档案原件进行处理就产生了档案缩微复制品,档案缩微复制品是档案的复制件,而不是档案,它并不具备档案的特征和本质属性。对于档案缩微复制品,虽有不少人称其为“缩微档案”,但是,“缩微档案”并不是档案,而且“缩微档案”的说法,只是一种简化不规范的说法,不能望文生义地就认为“缩微档案”是档案。虽然“缩微档案”是不是档案,也曾有过争议,但基本上否定了“缩微档案”是档案的看法。在吴宝康主编的《档案学词典》中,就没有“缩微档案”一词,而只有“档案缩微复制品”一词。对“档案缩微复制品”的解释是:“将档案按一定比例缩拍在感光材料上制成的缩微品。”“一般可以作为档案原件的代用品,有利于保护档案原件。”[9]《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中收录的是“缩微品档案”一词,解释为:“利用缩微摄影方法制成的档案原件缩微品”,“缩微品档案是档案原件的副本”。[10]两者强调的都是档案的复制品。数字化档案也同缩微档案一样,不是档案,只是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又增添了一种新的档案复制手段,增加了一种新的档案存储形式,添加一种新的档案复制品。数字化档案确切的称谓应该是“档案数字复制品”或者“档案数字形式复制品”。

那种将数字化档案定义为:既包括电子文件归档后作为电子档案存储在档案馆的,也包括馆藏的纸质档案、照片、胶片等传统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高速扫描技术等技术手段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的;以及那种将数字档案定义为:数字档案是指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与移交进馆的电子文件信息的总称等的认识,都是将档案与档案复制品混为一谈,这不仅不利于认识什么是数字档案,也不利于档案学术研究。为避免概念混乱,建议放弃“数字化档案”的说法,改称为“档案数字复制品”或者“档案数字形式复制品”。并给“数字档案”正名,将所谓的“数字化档案”——“档案数字复制品”排除在“数字档案”之外。

5.3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与数字档案。档案数字化与数字化档案这两个概念,虽然看起来都有“数字”和“档案”,但是它们与“数字档案”一点关系都没有。数字化档案就是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结果产物,档案数字化过程是由档案管理部门主动对所藏档案进行的数字化加工,而在这个由档案管理部门主动做的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并不产生新的档案(数字档案),数字化档案的产生完全由档案管理部门掌控,数字化档案仅表示是档案数字形式的复制品。而且,档案数字化不是简单把档案扫描成图片,数字化档案也并非是电子图片,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数字档案的产生则完全是另外一个过程,它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是真正档案的形成过程,而不是由档案管理部门加工形成的。厘清它们的关系对于认识什么是数字档案有着积极的意义。

注:本文为2012年度河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基于网站集群的公共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管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2012-X-68。

参考文献:

[1]李筱春.手段途径结果——档案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三者关系浅析[J].兰台世界,2002(3).

[2]屠跃明,翟瑶.档案数字化的元数据研究[J].兰台世界,2012(14)

[3]邹悦.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郑重.浅谈新时期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其关系[A].江苏省档案学会:档案工作应对入世挑战学术研讨会文集[C].江苏省档案学会,2002:7.

[5]李殿环《基于.NET的数字化档案馆的研究和开发》[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6.

[6]宋岩.档案数字化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J].肇庆学院学报,2005(6).

[7]何贞健.国土资源数字档案标准建设有关问题的探讨[A].福建省土地学会:2007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年会征文集[C].福建省土地学会,2007:6.

[8]赵丽荣.关于数字档案馆构建的深度剖析[J].西部资源,2011(5).

[9]档案学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36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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