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区别(收集3篇)

时间:2024-09-02 来源:

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区别范文篇1

1.考试科目

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

八年级:地理、生物、生物实验操作。

2.考查科目

九年级: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

(二)成绩评定及呈现方式

1.各学科满分值: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含听力)、物理各120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100分。其中,音乐、美术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的分值分别为40分、60分。

2.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实行分数制,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行等级制,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各个等级的分数区间为:100分至80分为A等,80分以下至70分为B等,70分以下至60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

(三)考试考查方式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理论、美术理论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和统一网上阅卷。市直属初中和鹤城区初中(含民办)由鹤城区教育局负责组考,考点主要集中设在城区公办高中学校,市教育局参与组考工作;其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的组考工作。

体育、音乐技能、美术技能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美术技能考试时间全市统一,命题、评卷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

考查科目的考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英语听力免考。

(四)考试时间及时量

全市统一闭卷笔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9日,各科目考试时量分别为:语文、数学各120分钟,英语、物理各100分钟,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90分钟,音乐、美术理论考试60分钟(分卷、同堂考试),美术技能考试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五)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既体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性质又兼顾高中升学选拔功能。命题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2017年版)》、《湖南省怀化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及说明》,并结合我市教学实际,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淡化单纯记忆的考查,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不出偏题、怪题,试卷题量和难易适中。

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区别范文篇2

关键词: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技术司法鉴定辨析

在整个刑事侦查领域,刑事科学技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在侦查过程中开展侦查而使用的侦查技术,另一类则是在侦查过程中作为处理物证而使用的物证技术①。正是由于这种定位,致使物证技术与刑事科学技术混为一团。同时,由于刑事科学技术中还包含着鉴定痕迹物证的科学技术,又致使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的模糊和混用。这些问题,不仅阻碍了侦查活动的科学开展,制约了审判活动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对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作出合理的界定,借助于厘清边界来扫除刑事科学技术运用和发展的潜在阻力,进而科学地对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便发挥它们各自在诉讼过程中的绝对优势和应有功能。

一、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混淆之分析

(一)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混淆之成因考察

刑事科学技术在我国的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秦简》中有关足迹、手印的应用记载,《洗冤集录》中利用各项技术手段破案便是明证。然而,刑事科学技术作为一门公认的学科,历史并不是很长。随着科学的发展不断分化和整合,作为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刑事科学技术逐渐发展成熟。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刑事科学技术的检验范围逐渐拓宽,检验技术越来越科学化,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及价值在刑事案件中也不断地体现出来,使得执法机关逐渐舍弃了传统的调查手段和方法,而越来越依靠科学技术,通过痕迹物证来寻找和认定罪犯,多学科的知识和手段也都被应用到刑事证据的检验和鉴定中来②。由于刑事科学技术包括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学、声像技术、刑事化验、法医检验、警犬技术、心理测试、生物物证和电子物证等九大部分,涉及内容十分广泛,既涉及了物证技术的内容,也涉及到了司法鉴定的部分内容,因此人们很容易将三者混淆。

(二)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混淆之弊害分析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所涉及的问题虽然均为科学技术问题,但如果理论上将其混淆,必然带来司法实践上的混用,其结果可能触发科学技术因制度变异而成为潜在的危险源,不科学地应用也会损害刑事科学技术的机能,还会给司法实践带来一些灾难。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在概念上模糊和技术应用上的混同会产生以下弊害:

1.刑事科学技术作为发现、固定、提取痕迹物证的技术手段可以是先进性甚至尖端性的技术手段,但具有先进性的技术与技术应用获得结果并不必然具有可靠性。

2.这些"特有的科学技术手段"用来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是必要的,但将其运用于司法鉴定,并将其结果作为证据,则是不适当的。有些技术作为刑事科学技术是先进的,也可能作为物证技术,但却不应作为司法鉴定技术。如果对此不加区分地混用,有些不成熟甚至还在实验阶段的刑事科学技术就会被用于司法鉴定,其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必然给事实认定带来风险。这不仅导致侦查方向的错定,而且还会造成案件事实错认而酿成冤假错案。

3.作为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的刑事科学技术以及物证技术与作为定案根据的司法鉴定在技术应用上的混淆,则会造成有些不能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直接流入法庭以司法鉴定身份作为定案的根据,误导审判造成证据使用上的不当。如果将其作为定案根据还需要进一步做司法鉴定,解决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明确的指向问题。

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技术与司法鉴定三者之间概念和技术的混用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刑事科学技术的科学发展,又影响了该学科的理论体系。

二、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之辨析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的区分是研究这些科技含量在不同领域或者相同领域不同层面得到有效应用的基础,也是这些技术得以科学应用的前提。因此对其予以初步界分以及澄清模糊认识十分必要。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技术与司法鉴定主要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研究对象不同,二是技术涉及的范围广度即技术范围不同,三是技术应用结果的功能不同。

(一)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

物证技术是对发现、识别、记录、提取和鉴定案件中可能称为物证的物品、文书和痕迹过程中进行所利用的各种科学方法的总称。物证技术的对象是可能成为案件中物证的各种物品、物质、文书和痕迹。在同犯罪作斗争中,为了解决各种专门问题而利用的科学技术比较广泛的。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所谓司法鉴定客体,是指与案件事实相关,能够用以证明案情,并需要运用专门的科学技术知识进行鉴定的物体、人身以及某些事实与现象,是鉴定主体依法实践的对象。鉴定对象是鉴定客体的物质表现,它既包括客体的自身,也包括其反映的现象,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与现象。

刑事科学技术是公安、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收集、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物证,为侦查、、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技术,简称刑事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是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材料。

可见,物证技术与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完全相同,但二者均与司法鉴定的研究对象存在不同。

(二)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的技术范围

物证技术的技术范围主要是对各种物证的发现技术、识别技术、记录技术、提取技术、检验和鉴定技术。这些技术都是公开的,而非秘密的。

司法鉴定的技术范围有法医类鉴定、刑事技术鉴定、会计鉴定以及技术问题鉴定等。司法鉴定的技术范围不断扩大发展,已经绝非刑事科学技术所能包容。不仅刑事诉讼活动需要司法鉴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涉及专门知识,也需要司法鉴定。

刑事科学技术是指侦查主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同各种犯罪活动进行斗争的专门技术。这些技术的应用旨在发现、固定、提取、收集、检验或鉴定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痕迹和遗留的物品、物质,为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提供科技支撑。

物证技术与刑事科学技术在技术范围上的最大区别在于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既包括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内容,如DNA技术、枪弹痕迹学等,也包括一些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原理和研究成果,如语言学与侦查学结合的语言识别技术、心理学和生物学在侦查讯问中的测谎技术。而且,这些技术根据侦查活动的需要和结合犯罪活动的情况逐步形成的刑事科学技术尽管仅限应用于侦查阶段,但仍可以被广泛的应用在获取侦查线索以及为侦查破案提供发现犯罪、确认嫌疑对象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性证据的发现上。这些技术有些是公开的,有些是秘密的,有些甚至可以被用于立案侦查前的初查或者调查,其应用范围相当广泛。

司法鉴定相对刑事科学技术的技术鉴定来说,有些刑事鉴定技术不能作为司法鉴定技术,如刑事鉴定技术中的足迹鉴别技术、警犬技术、刑事相貌技术、心理测定(测谎)技术。这些技术因未达到作为定案证据的可靠程度及可信赖度,目前不宜应用于司法鉴定。

(三)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结果的功能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因被应用的诉讼阶段不同,法律对其的期待也不尽相同。

物证技术是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为公正处理案件提供科学证据为目的,其应用技术的结果未超过侦查的范畴,可作为侦查机关划定侦查方向、范围以及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根据。

司法鉴定作为确定案件事实尤其是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其结论应当是明确的、确定的,不应有"大概"、"也许"、"可能"等倾向性或者非明确的、概率性的结论。司法鉴定作为应用技术的结果应当明确,这是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的基本法律要求,也是司法鉴定科学性和法律性统一的内在本质。

作为获得侦查线索为目的的刑事科学技术,其技术应用只要能够获得客观的、不被异化或者不因污染而妨碍后续侦查所需要的材料均可被采纳,其结果作为分析犯罪人作案方法、作案动机、作案人数、逃跑路线、证据存在去向的判断根据也应当不受限制。对刑事技术获得的材料,法律不宜作出强制性的限制,但这并不代表刑事技术可以任意使用或者滥用,其应用仍应受到一些规范的约束。

三、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的关系

现事刑事科学技术与物证技术、司法鉴定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三者都同属于科学技术范畴(以刑事科学技术为侠义时比较),其手段、方法、目的都是基本一致的。但三者又有其区别,刑事科学技术功能大、范围广,后二者相对较小。物证技术是对犯罪现场上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文书的发现、提取、储存、识别、鉴定的技术手段与方法的总称,其对象仅限于物证。司法鉴定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发现、固定与采取、检验与鉴定证据的科学,它主要是鉴定,不包括防范、防伪技术。只有正确理解现代刑事科学技术与物证技术、司法鉴定的概念和内涵,才能弄清其联系和区别,才可能扩展视野,有益于侦查工作。

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均涉及科学技术的应用问题,有些技术在其应用上具有一定的相通性,甚至可以成为共用的技术。然而,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诉讼中因适用的程序存在先后顺序,不同诉讼阶段因任务不同对技术应用也存在不同的需求,特别是基于技术应用成本以及付出代价的诉讼经济考虑,其技术的应用在范围、程度与结果需要上应有所区别,技术因各自侧重和特点的不同亦存在差别。

四、总结

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刑事科学技术能为侦查主体提供制敌手段与对策在整个刑事侦查工程中,刑事科学技术的运用能解决侦查中的众多实际问题,尤其是一些专业性相当强的问题,依赖刑事科学技术方能迎刃而解。如果没有现代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侦查中的很多问题是难以解决的,甚至不可能解决的。科技手段作为侦查人员感官和智能的延伸,它能帮助侦查人员探究在通常状态下无法感知、难以察觉的因素、现象和行为,而且能在某种程度上"再现"这种现象和过程,从而得以提示现代刑事侦查所涉及的某些新的、从前不被人知的事物性能。刑事侦查中许多大案件的侦破,都得意于充分利用刑事科学技术进而揭露和证实犯罪。

不仅如此,刑事科学技术对于刑事侦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科学技术的产生是必然的,是犯罪和刑事侦查工作发展的需要,而且,它在侦破、审理刑事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刑事科学技术为认定案件性质提供依据,正确认定案件性质是决定是否立案,开展侦查活动的前提。同时,刑事科学技术为判断犯罪条件提供依据分析判断犯罪人所具有的犯罪条件,是有的放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环节。

目前,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刑事侦查部门的受案范围亦越来越宽,刑事科学技术在诉讼中的作用与影响越来越大,侦查工作也迎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刑事科学技术作为一门成熟而先进的学科,它应能自觉吸收其他相关学科的成果并能主动探索与其他学科的结合,推动学科本身不断发展。

注释:

①陈烨,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大众商务,2009年5月

②胡向阳,现代科技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参考文献:

[1]陈烨.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团.大众商务,2009

[2]任惠华.法治视野下的侦查效益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8

[3]上野正吉.少时事鉴定的理论和实践.徐益初、肖贤富,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96

[4]A.H.瓦西利耶夫.犯罪侦查学.原因,译.北京:群众出版,1985

[5]阳雁.对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的思考.法治与经济,总第285期,2011.8

[6]蔡艺生.论刑事科学技术的权威认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总第115期,2010.6

[7]罗亚平.论刑事科学技术学科建设.公安教育,第12期,2004

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区别范文篇3

【关键词】物联网技术;智能交通;创新应用

【中图分类号】TP3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222(2016)03-0093-01

引言

近年来,物联网技术得到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在智能交通领域,为了保证交通运输的安全便捷,实现交通运输的智能化,多数省份及地区的物联网技术、设备被逐渐引入。互联网、金融、物流已经称为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物联网是互联网与物流的有机结合,因此,物联网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应用势必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引领智能交通领域成为时代的潮流。

1物联网技术的概念

物联网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物联网技术是多项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体,以射频技术、遥感技术、互联网技术三项重大科学技术为技术基础。(1)射频技术。射频技术又称射频识别技术,即国际整理的RFID技术。射频技术是通过射频识别系统完成监测工作的一项高新技术成果,射频识别系统由射频识别电子标签、射频识别阅读器、射频识别数据管理中心组成,能够对正处于高速运行状态的物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识别,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为主[1]。(2)无线传感器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由安插在各生产区域的微型传感器环节组成,通过无线遥感的方式形成的一种能够实现快速传递信息的系统,是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信息传递的综合体。传感器网络具有动态性高、设计范围广泛和兼容性强的特点。(3)互联网技术。人类进入信息化文明的重要标志就是对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过射频识别技术对信息进行感知,通过遥感技术对信息进行传递,通过计算机技术对信息做出处理得出综合处理意见。射频识别技术和无线传感网络的工作同时要依赖互联网技术,所以物联网技术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技术核心的科技成果。

2物联网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的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成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把交通理念和物联网技术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可以解决交通运输中车流量大、运输数量多的问题,同时对物联网技术在交通中的应用具有促进作用。

2.1物联网技术促进交通管理的系统化

目前,交通的重点压力是城市交通安全,以及由于交通拥挤造成的交通事故,传统的交通规划缺乏对交通的科学管理及及时对拥挤路段的车辆进行疏通。假设一个城市的车辆数量大于交通线路数量,那么结果可想而知,必然会造成交通拥堵以及交通事故,但通过对物联网技术的模拟实验,未来的交通规划,会使交通管理更加系统化智能化,把交通的热点路段作为交通管理的重点,车辆作为交通管理的对象。通过把每辆车作为单位信息,物联网智能技术利用无线通讯的方法把城市中的所有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交通管理的系统化。

2.2物联网智能技术为稽查系统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物联网智能技术对车辆进行监控,在此监控过程中,一旦车辆进入监测区,超高频的阅读器就会利用电子标签把驶入车辆的车牌号记录下来,把此车牌号先记录为B1,再用照相机把车牌号拍下来记为B2,传到交通指挥中心,通过对B1与B2之间的对比可知,如果B1与B2不符,那就说明B1根本不存在,即B2为套牌、假冒牌照或违法车辆。如果B1与B2符合,同时也必须看看B1是否在交警的黑名单中。物联网智能技术提高了稽查办案的效率,为稽查系统提供科学的依据。

2.3物联网技术提高了交通管理的便利性

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可以促进交通指挥中心及时对交警进行定位,提高交通管理的便利性。在交通管理过程中,某一路段出现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利用物联网技术,对附近的交警进行定位,找到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的交警赶往事故发生区域,对拥堵现象进行疏导、分散,对事故现象进行调节,排查纠纷,及时梳理事故路段,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物联网技术与交通智能化的有机结合,使我国目前城市交通的安全、拥堵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缓解,同时也为交警的稽查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作为互联网新时代的产物,势必得到交通行业的广泛关注。

参考文献

[1]梁伶俐.物联网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创新与应用[J].中国安防,2014(09)11:41~44.

[2]王波.物联网技术在智能交通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4(06)09:127.

【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区别(收集3篇) 】相关文章:

三年级日记精选6(整理3篇) 2024-08-25

我的日记精选(整理4篇) 2024-08-24

三年级日记精选[5](整理3篇) 2024-08-24

我的日记精选10(整理6篇) 2024-08-23

我的日记精选6(整理3篇) 2024-08-19

寒假趣事日记精选1(整理9篇) 2024-08-16

优秀日记[精选](整理5篇) 2024-08-12

医院网络设计方案(收集3篇) 2024-09-02

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区别(收集3篇) 2024-09-02

城市美容师作文(整理8篇) 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