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范文篇1
一、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社会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社会养老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了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制度。完善了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高龄补贴等制度,等县市区探索实行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养老服务工作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是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健全。市老年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规划建设的12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已建成5处,明年还有5处将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201处,有33处达到等级化管理标准,养老床位达到3.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7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51%,形成了以敬老院为基础、公办福利机构为示范、民办老年公寓为骨干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
三是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稳步推进。建成日间照料中心50处,探索发展邻里互助养老点300多处,7处县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入网老年人近2万户,中心城区累计为生活自理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27万小时。
四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每年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拿出4000多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在政策的引导下,集团的高档养生养老基地、集团的老年公寓、集团的敬老社区等一批民办养老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力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和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许多问题。主要是:各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水平与老年人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养老床位供给总量仍然偏少,床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人才支撑;养老投入力度还比较小,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等等。对这些差距、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对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养老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要深刻认识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紧迫性。截至去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2万人,占总人口的25%,预计到2017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6%,未富先老问题比较突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其次,要深刻认识养老事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要性。老年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养老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尤其是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保障水平,不仅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第三,要深刻认识养老事业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的有效性。庞大的老年群体数量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既能够催生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又可以有效拓展就业空间,这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
第四,要深刻认识养老事业对弘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的重要性。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是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的精辟描述。大力提倡和开展“四德教育,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有利于继承和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二、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要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保障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以上;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设立邻里养老互助点500处以上。这只是基本目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投入更大、建得更快、做得更好。要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明年确保5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光明、清水社会福利中心开工建设。推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养护机构转变,力争到2017年全市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床位达到30%以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十三五期间,市级和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养护设施,培育1-3处规模大、骨干型民办养老机构。
(二)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据统计,90%以上的老人主要靠居家养老。要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养老服务组织,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规模和范围,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安全援助等全方位低偿服务。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的帮扶力度。要加快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与智慧城市、智能社区建设相结合,大力推广“一键通呼叫服务,逐步扩大免费覆盖范围,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三)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是城乡最基层组织,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托。要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要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社会化服务。明年,所有县市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要覆盖3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15%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加快建立一批示范性镇街养老服务机构,到2017年每个城市街道要建设1所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要建设1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要大力发展邻里养老互助点,明年每个县市区要发展6-8处,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达到10处以上。要积极创新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人集中居住区、托老所和幸福院等,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
(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社会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以打造高素质养老服务队伍为目标,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加强职业教育,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大型福利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营养师、护理师等专业服务人才。要实行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力争到2017年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要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水平,建立健全以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养老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开发社工岗位,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不断壮大养老服务队伍。
(五)健全完善各项养老保障制度。要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构筑政府、社会、个人和家庭四位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提高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减轻老年人医疗负担。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城乡低保体系,对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要完善老年福利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机制,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不断提升老年人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涉及部门多、服务群体大、工作任务重,既是一项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系统工程,也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密切协作配合,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到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抓出成效。要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要成立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建设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探索人性化服务模式,强化组织保障。要加强督查考核,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大奖优罚劣力度。
二要落实扶持政策。我市已于今年6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用地、税收、信贷等方面都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由市民政局负责,结合省出台的意见,对我市相关政策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先行先试,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创造经验、探索路子。
三要创新运行机制。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行政部门与养老服务机构管办分离,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理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探索市场化融资渠道,强化对养老服务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慈善募捐等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建设,加快成立养老服务协会,积极培育评估、咨询和第三方认证等专业性中介机构,促进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要积极研究探索“异地养老、“以房养老新模式,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范文篇2
关键词政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用
中图分类号:C912.83文献标识码:A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兼有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者的优点,能够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社区都需要共同发挥合力,而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
1制定统筹规划
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政府应当未雨绸缪,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前作好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府应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促进区域内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为目的,将它纳入本市社会和经济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做好市政规划和建设规划,特别是新建居民小区、新城区建设、改造老居民区时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对区域社区养老各类服务设施设置数量、规模、布局等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以适应日益增多的养老服务需要,使其与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
2进行政策扶持
政府对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进行政策调控和政策扶植。应建立适合多层次、多种类、多方式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政策,制定包括优惠、鼓励、法律责任及服务标准等相关政策与规定,加强对社会支持行为的规范、激励与引导。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上岗政策,确保服务专业化;规范服务标准,完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监督和市场竞争。
3增加财政投人,促进资金供给多渠道
资金是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但当前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投入极其有限,经费来源主要是少部分财政补贴和社会募集,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具有不稳定性和临时性,不利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为了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仅依靠政府单方力量不足以应对,未来应该是政府、个人、企业多方共同筹资的模式,应建立多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筹措和运作机制,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筹资,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3.1建立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相匹配的财政支持制度,设立专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政府应当通过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规划,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的整体预算制度,从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预算资金,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专项资金,从而保证每年给予居家养老财政上的支持和持续投入,确保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项社区养老资金可以有两个用途:(1)建设硬件设施;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硬件投入,大力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更新、扩建、改建或完善和提高工作,加快文体、娱乐设施的建设;(2)通过政府的补贴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社区为老服务。这两种用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互为补充、综合利用。
3.2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融投资
除了政府投入资金外,还应该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如发动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国外机构和个人等社会各界进行资金捐助;将福利的收入按照比例投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规定执行;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一些便民利民服务实行有偿服务,以弥补服务资金的短缺。除此之外,还可采取多种方式大力调动社会其他社会投资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闲散资金的力量,吸引社会各界通过筹集大量社会资金为民造福。
3.3完善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探索较为完善的财政激励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颁行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政策来引导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种类和水平的发展。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台规范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收费监管办法,同时以民政部门考核验收认定的等级标准确定指导价,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运用可以通过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的公益岗位(包括完全购买和部分购买)的方式实现再就业和老年福利服务的双赢。
4建立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体系
我国社区老年服务起步晚,起点低,不仅老年服务的基础设施薄弱,从事社区老年服务的专业人才也严重短缺。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专业素质较低,使得社区老年服务只是在表面的层次上发展。加快老年服务建设迫切需要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为此,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推行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对进入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逐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凡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至少要取得县(市)级人社、民政部门经过一定时间的理论培训和实习考核,取得养老服务资格证,方能允许上岗的制度。要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营养学、护理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使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更专业化、知识化。
5建立福利性、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庞大的社会资源支持。从一定意义上说,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也是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就体现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民政机构、宗教团体、公民个人等积极创办各类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机构,以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这样就可以将政府力不从心直接承担的责任部分配由各类机构去承担,政府则由直接的社区老年服务的提供者角色,逐渐转变为监督者、规范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种各样的社区服务。
6政府要完善社区老年服务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关于社区老年服务方面的法规、条例还很不健全,现有的政策法规也存在定义不够明确,实际操作困难等问题。政府加快制定和完善社区养老政策和法规是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根本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所以,政府不仅要着力加大对社区老年服务的财政支持和资源分配,还要完善相关法规,进行制度安排,要制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关于社区老年服务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社区老年服务中的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组织办法等,明确社区老年服务的财政安排、监督和评估等一系列问题,从立法上规定服务的对象,服务的标准,服务资金的来源,监督部门的建立及各种奖励性措施等,使服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法律上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而且对已有的政策和法规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其真正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不仅要进行宏观规划、管理以及制定政策体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而且要协助整合社区资源、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进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等,因此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北省襄阳市科技局2014年科技计划研究专项课题“襄阳市社区居家养老问题与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胡务.社会福利概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2]高鉴国.中国社区工作者手册[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3]詹成付.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和全面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部署要求,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与经营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相同步、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年增加床位数500张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50%以上,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到2A标准,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达到70%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以县(区)为单位基本建立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运行高效,投资多元、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省政府“关爱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农村敬老院增挂乡镇社会福利中心牌子,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功能,将农村敬老院由单一的五保供养设施,建设成为集五保供养、社会寄养、老年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结合新农村建设,开辟多元化的投资渠道,鼓励利用集体、个人空置房空闲地,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的办法,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和幸福院等,并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每个乡镇至少建一处示范性养老集中居住区。加大老年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项目经费投入,加快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方面服务需求。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依托现有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立市、县、乡(镇)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各地都要依托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功能较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中按照标准要求配套适当面积的养老服务用房。注重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在新建小区中应该规划建设一定数量适老型住宅户型,小区住宅、道路系统、公共绿地等方面进行无障碍设计。已建成小区要整合存量资源建立托老场所,强化养老服务功能,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服务。到2012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部投入运营。到2015年,全市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80个,建成比例70%以上。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办法,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社会参与、权益维护等多种需求。积极发挥老年人组织、志愿者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生活服务环境。
(三)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养老床位总量。到2015年实现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积极争取和用好省专项资金扶持,各级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的扶持资金。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2012年启动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的规划建设,努力把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集市“百老惠”社区老年公寓、市爱心护理院、市老年活动中心、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中心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到2012年底,各县(区)都要建成一所政府主办的床位数150张以上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通过扶持引导,到2013年底前,各县(区)都要建成一所规模大、标准高、环境优美、服务规范,床位在200张以上的示范性民办或民营公助的老年公寓,到2015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对社会投资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予以重点扶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优化养老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床位比例,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各县(区)都要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一所老年护理院或老年护理部,到201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四)推进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到2015年,基本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实行统一软件标准、统一操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重视“虚拟养老院”建设,到2012年,每个县(区)都要建成一家功能齐全、覆盖较广的“虚拟养老院”。重点支持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应急等多种需求呼叫服务。困难老人的呼叫服务系统安装、服务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
(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护理职业教育,有计划地在我市职业培训学校和市卫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辟养老服务培训基地,依托专业医疗机构和现有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大力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程,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到2015年,示范性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配备比例须达到1:8以上,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养老机构聘用专业护理人员。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水平。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三、扶持政策
(一)土地供应政策。各县(区)、乡(镇、场)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将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一定面积的土地专供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使用,切实保障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按照有关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应当采取有偿方式供地的,可采取“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方式合理控制地价,切实降低建设成本。
(二)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老年服务机构税收减免政策,对养老院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收新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企业对养老机构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规定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有关单位按照居民用户标准收取费用,有初装费的减半收取。
(三)医疗服务政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的医疗站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各县区、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要免费为辖区内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发〔〕5号文件有关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鼓励和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政府供养和补贴政策。以县(区)为单位基本建立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制度。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并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者签约委托亲友、邻里服务提供支持。政府供养和各项补贴资金由各县(区)政府承担。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公益性文化设施、旅游景点、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五)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研究扶持政策,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鼓励和扶持老年产品开发,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积极扶持经营性养老机构发展,通过土地参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资产进入资本市场运作。鼓励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兴办或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可采用服务外包、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参与。积极探索养老护理保险,推行养老服务意外保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政策措施,抓好责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主管、老龄工作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增长机制。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对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按其服务的老年人数和服务质量给予资金扶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购买专业和中介组织服务;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福利公益金每年拿出不低于30%、体育公益金拿出20%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收集3篇) 】相关文章:
三年级日记精选6(整理3篇) 2024-08-25
我的日记精选(整理4篇) 2024-08-24
三年级日记精选[5](整理3篇) 2024-08-24
我的日记精选10(整理6篇) 2024-08-23
我的日记精选6(整理3篇) 2024-08-19
寒假趣事日记精选1(整理9篇) 2024-08-16
优秀日记[精选](整理5篇) 2024-08-12
军训第一天日记(整理11篇) 2024-09-14
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收集3篇) 2024-09-14
小学生日记300字(整理50篇) 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