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收集3篇)

时间:2024-10-18 来源:

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篇1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抓好镇区和农村垃圾治理,集中力量清除,加大源头治理,合力打造村容整治、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垃圾清理工作,使全镇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在全镇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群众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到2016年底,全镇7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17年底,全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3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形成容貌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整体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构建体制、分级实施

镇垃圾清理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机制。镇政府是容貌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镇容貌整治的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是实施容貌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落实垃圾清理的具体工作,要根据任务量的多少配备必要的人员或队伍,负责街道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实现垃圾分片集中、统一处理,彻底改变垃圾乱堆现象。同时,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确保垃圾清理工作有成效,不反弹。

(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时间要求:2016年4月12日到5月12日)

1、各村、各社区、镇城建处、龙烟矿山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整治无死角”的要求,落实治理责任人,全面清理辖区内积存垃圾。规范辖区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杂草、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清理辖区内街道乱堆乱放的粪堆、柴草和建筑材料,要做到砖瓦码放整齐,小街小巷的柴草和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彻底清除辖区内的粪堆,草堆。

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等单位和工商个体户,要各自对院内容貌及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院外周边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有沿街门面的单位继续实行“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清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垃圾治理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垃圾治理工作同发展经济做为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引导和发动广大居民、致富带头人、驻地厂矿企业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中来。要结合实际,因村而宜,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二)周密安排,联片推进。各单位要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而周密的清理方案和行动计划,服从镇领导小组的指导和调度,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连片、连线的办法,整体推进,要从公路沿线,镇区周围等重点地段开始,全面推进,整体覆盖,力争垃圾治理工作早日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增强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建立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

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创建省市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全县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规范疏导,服务先行。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些影响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查处一批影响县城治安的典型案件,治理一批影响县城管理的难点顽症,让群众在短期内感受到市容、治安的明显变化,享受城市文明的丰硕成果。

二、目标任务

从9月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以县城为重点,突出治“脏”,强化环境卫生质量;突出治“乱”,强力解决城镇社会治安乱源;突出治“差”,显著提升县城品位,努力实现环境优美、管理优化、治安优良、服务优质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城镇环境卫生秩序

重点抓好县城主次街道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做到街道有专人定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无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居民的公共卫生行为有具体的制度规范约束,县城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县城和S221沿线乡镇“脏、乱、差”状况得到根本解决。

1.整治环境卫生。城管环卫部门负责清扫、维护城镇主次干道、大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清除各类“牛皮癣”,主次街道坚持每天清洗两次以上,做到无灰尘渣土,水泥街道路面现青。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片、部门包段、干部包点的办法,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医院、宾馆、企业等单位负责院落、家属区及所属临街门店前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以及秩序维护工作。长铺子乡、长铺镇负责辖区内村(居)院落村道、小街胡同等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县城各单位和临街门店均要与城管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交纳风险押金。对行人乱扔垃圾、烟蒂及随地吐痰和临街店面业主、单位住户乱泼污水、乱丢乱倒垃圾的行为给予处罚并责令当场改正。各单位、院落、小区要建好垃圾屋,解决本单位职工、家属、居民垃圾有地方临时堆放的问题。

2.整治市容秩序。实行划行归市、店内经营;县城内取缔中心路、中心北路、东正路、沿河路、人民路等街道占道经营;取缔占道算命等迷信活动。取缔中心路、中心北路、东征路占道洗车、维修、加工、汽车美容;取缔绿洲大道、东征路货运站占道堆放物品。取缔占道堆物、乱吊乱挂物品;取缔东正路、中心北路废品收购店,规范长征路、商贸城废品收购店占道堆集废品。拆除主次街道占道搭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棚架和遮阳伞。取缔主次街道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县城所有夜宵摊点必须铺设油布,配备垃圾容器,交纳卫生押金。拆除主次街道两侧屋顶未经审批或到期、破损的户外广告牌匾。规范临街门店、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夜景灯饰,规范主干道门店装修招牌的设置。规范殡葬管理,倡导文明殡葬。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市民办理丧事一律进入殡仪馆,严禁在大街小巷、机关院落、社区搭设灵堂。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县城主次街道、单位院落除春节期间(十二月三十日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抓好亮化、灯化、美化。影响市容市貌主次街道的临街墙体进行粉刷,路灯灯杆刷漆,灯泡擦洗,损坏的灯泡更换,确保路灯通宵亮灯。

3.开展河道清理。组织清理、打捞县城河道两岸各种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禁止向河道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废渣的行为。取缔无证采砂、禁止在禁采区内采砂、采石。打击炸鱼、电鱼、药鱼的行为。

4.开展建筑垃圾的清理规范。对县城所有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进行规范,凡未经城管执法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运和处置建筑垃圾和渣土。县里成立专门的渣土公司负责县城所有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封。严禁施工单位擅自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批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建筑垃圾受纳场。清理林海路、滑堂口路、袁家团路等地乱倒的建筑垃圾。

5.开展违法建筑的清理。全面清理县城及相关乡镇未取得“一书两证”的建设项目。依法违反城市规划和有损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并进行处罚。

通过集中整治,达到以下标准:

1.主次街道:坚持定人、定路、定时、定责的清扫保洁制度,县城主次街道全天候清扫保洁、全天候巡逻执勤,摊担经营规范定点,车辆停放规范定位,道路占用挖掘和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范,达到无占道店外经营、无车辆乱停乱靠、无垃圾渣土、无违法建筑、无“牛皮癣”、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六无”标准。把县城内的中心路、中心北路、东正路打造成城市管理示范路。

2.小街小巷:城区小街小巷的垃圾及时清扫,确保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摊点摆放以及车辆停靠规范有序,达到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淤泥、无交通阻塞、无乱堆杂物、无违法建设。

3.居民(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单位院落建立物业管理制度,修建垃圾屋,有专人维护门前屋后市容环卫秩序,有专人清扫清运垃圾,车辆摆放规范有序,做到无暴露垃圾、无违禁饲养家畜家禽、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无违法建设。

4.县城出入口:县城出入口实行定人、定时清扫清运垃圾,有垃圾收集设施,有专人巡查管理和执法,做到无暴露垃圾、无马路市场、无交通阻塞、无违法建设。

5.建筑工地:县城内的建筑工地,实行定人、定时清运建筑垃圾,有垃圾收集设施,有车轮净化设施,流散体、建筑渣土、砂石及垃圾运输实行密闭化,做到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无渣土流散体撒漏、无拖欠基建卫生费、无违规违法施工。

(二)集中整治全县社会治安

以县城长铺镇为重点区域,逐步向麻塘苗族乡、枫木团苗族侗族乡、金屋塘镇等重点乡镇推进。以打击街头两抢犯罪活动、入室盗窃犯罪活动、盗抢机动车辆犯罪活动、涉毒和违法犯罪活动和整治特种行业和交通管理秩序,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为重点内容,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1.集中打击整治。近期内县公安局要将近两年来的未破积案,在册逃犯、涉恶团伙成员全部摸清底子,登记造册。要组织力量对已掌握的对象开展集中抓捕行动。要通过打击整治,使近两年来的两抢未破案件侦破70%以上。近两年来未破盗窃案件侦破60%以上,现行案件即发即破。追回各类逃犯15人以上,其中涉恶逃犯100%追捕归案。涉毒刑事案件发现一起查破一起,强制戒毒20人以上。对县域范围内的电游厅、网吧、宾馆、印刷业、典当业、废旧物品收购业、危爆物品保管单位、消防重点单位组织力量展开全面检查,凡发现涉黄、涉毒、涉赌现象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凡发现有窝赃、销赃行为的,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治安巡逻。从县公安、武警、长铺镇、长铺子乡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县城巡逻队,负责县城街面24小时轮流巡逻,并督促检查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守栋护院、治安巡逻工作的落实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进行蹲点守候,加大对现行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县城各行政企事业机关单位、长铺子乡、长铺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门卫制度和楼栋长制度,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抓好本单位院落和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

3.整顿交通秩序。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农机局、县运管所、县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取缔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三轮车违法安装的晴雨伞及乱搭的棚架。禁止摩托车、三轮车等未取得城市客运资格的车辆非法载客营运。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大型货运车辆在中心街、中心北路、东正路停放,取缔无牌无证运输垃圾的拖拉机和翻斗车营运。整治行人在车行道乱穿乱行,非机动车乱行乱靠现象。规范公交车、出租车行驶和停靠,打击出租车擅自提高起步价及宰客行为。规范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县城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唐渊同志任顾问,罗建南同志任组长,黄民清、刘柏生、唐国瑚、唐飞云、薛建平、游庆康、冯小苓、曾东明同志任副组长,雷厚前、唐伯贫、伍华仁、苏跃中、刘乐权、杨章德、李珠平、王日忠、黄训德、肖晰明、杨光仁、杨芳斌、刘大立、陶跃进、全昌爱、罗伟成、黄均喜、梁乐高、王再旭、李元桃、杨四清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民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游庆康、曾东明、伍华仁、唐伯贫、袁子玖、杨章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公、检、法、司各抽1人。办公室负责各组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信息通报、督查调度和考核奖惩,办公地点设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宣传教育组。组长唐国瑚,副组长刘乐权、杨光仁、杨芳斌、袁玲、杨四清。主要职责:负责县城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对群众和在校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在报社、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专栏、专题和热线,广泛宣传整治活动。

2.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组。组长游庆康,副组长杨章德、罗伟成、兰序贵、杨昌义,人员从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环卫所、县规划局以及机关单位抽调。主要职责:负责县城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禁炮和河道、交通秩序、户外广告、违法占道的清理,违法建筑等方面的整治及落实。

3.社会治安整治组。组长曾东明,副组长黄斌、阮正中,工作人员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交警大队、县文化局、长铺镇、长铺子乡等单位抽调。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秩序的整治,落实街头巡逻制度,打击处理犯罪行为。

4.督查组。组长雷厚前,副组长刘桂林,成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干部作风督查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城管局、县爱卫办等单位抽调。主要职责:负责对各单位、院落义务巡逻护栋守院、门卫制度落实情况和清扫保洁及垃圾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单位划定的责任区域工作落实和门前“三包”情况进行督查;对政法部门破案和追逃情况进行督查。要采取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的办法,加大对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确保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五、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研究和宣传发动阶段(20*年9月6日至20*年9月24日)。根据综合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在9月18日前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县里在9月25日以前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层层进行发动,广泛动员,营造人人参与、上下联动的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阶段(20*年9月24日至20*年12月30日)。从9月30日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整治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3.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由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县综治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城管局、长铺镇、长铺子乡以及新闻媒体对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集中整治效果、规范管理到位情况、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村(居)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广泛动员和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要组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卫生清扫义务劳动。要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卫生社区、安全小区等文明卫生安全创建和评比活动,设立整治行动群众举报奖,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推动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2.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各集中整治工作组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于9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参与整治行动的各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加强情况交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和扯皮问题的发生。

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面貌为目标,以“水源、田园、家园”三大清洁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农民素质教育整治集镇街道、村组主干道环境卫生为抓手,消灭可视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及水源、面源、点源污染,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群众幸福美好家园。

二、总体要求

要做到“四有”,即:有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和工作班子;有得力领导分管,纳入干部工作政绩考核,考核情况与乡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有固定办公地点;有经费保障。要确保“五无”: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漂浮物件、无违规广告。要治理“六乱”: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檐棚乱搭、房屋乱建、摊点乱摆、车辆乱停。要实现“六化”:环境洁化、庭院美化、渠塘净化、街道亮化、干道绿化、镇村靓化。

三、职责分工

主要任务: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常年管理维护,对摊点摊位的摆放和机动车辆的停放进行规范,对檐棚和违规广告进行拆除和清理,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保持机关院内整洁卫生,对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主要任务:彻底清除干道沿线、街道两侧、干渠内外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对建筑材料的堆放进行规范,督促指导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奖惩办法

为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奖惩意见。

1、各村实行后进奖先进的办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并以不定期为主的方式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每次突击检查的结果作为每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结果和扣分额度及时通知各村;每个月集中检查验收一次,进行分月打分奖评,实行后进奖先进,前一、二、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700、500元;后一、二、三名分别罚1000、700、500元。检查结果每月公示。

2、镇一级干部职工采取“跟着走”的办法。镇一级干部职工的奖惩与县里每月环境卫生整治检查验收的结果“挂钩”。在每月的集中检查中获得前一、二、三名各组组长分别奖600、300、200元,组员分别奖300、150、100元,城建办和居委会分别额外加奖2000、1000、500元;后一、二、三名各组组长分别罚400、300、200元,组员分别罚200、150、100元。

3、相关人员设施配备奖惩办法。

(一)垃圾场。各村新建占地面积在1亩以上、可填埋深度6米以上的垃圾填埋场视其规模每个奖1万至2万元。

(二)垃圾池。新建容量1立方米以上垃圾池,每个奖500元。没有垃圾池的村罚200元。

(三)垃圾清运车。新添置载重量2吨以上的垃圾清运车,每台奖5000元。没有垃圾清运车的村罚200元。

(四)保洁员队伍。常年长期服务于村组主干道、主渠道及农户院落,经检查验收,每人每年奖2000元(每2公里1人)。没有保洁员的村罚200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各村支部书记、站所长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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