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填埋(收集3篇)

时间:2024-10-20 来源:

农村垃圾填埋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在农村重要流域、镇村周边和主要交通沿线强力开展整治垃圾污染为突破口,以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为重点,以建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树立农村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好农村的卫生保洁工作,切实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我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从2011年起全面启动,重点治理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今年必须完成2008年至2010年已实施的216个新农村建设点的治理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到2012年再进一步规范、推进到所有乡(镇、场)、村(点),实现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100%的乡(镇、场)、村(点)有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3月—2011年5月):宣传发动阶段。召开一次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员大会,传达全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场)、村(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调查各地需建垃圾池、需安放垃圾筒及保洁人员数量,落实实施资金。

第二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组织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争今年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其中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第三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检查验收阶段。各乡(镇、场)对本辖区内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强化日常保洁管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高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成效。6月中旬,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场)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处理模式

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场)运、县处理”及“户清理、组集中、村收集、乡处理”的模式处理。

1、户集。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提倡垃圾分类处理,农户应将秸杆、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

2、村收。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的场所或自然村建垃圾收集屋,根据需要增设一定数量的环卫设施。各村应确定一名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收集,并将本村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到最近的垃圾收集屋或垃圾中转站。

3、乡(镇、场)管理。乡(镇、场)建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运行由乡(镇、场)具体负责。乡(镇、场)对集中的垃圾进行就地填埋,离县城较近的也可中转到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4、县集中处理。城中村和城郊村的垃圾由县环卫部门直接清运进行集中处理。

“户清理、组集中、村收集、乡处理”的模式与“户集、村收、乡(镇、场)运、县处理”处理模式内容基本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广大村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实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村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县电视台要开设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专栏,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简报,及时报道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设施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垃圾填埋场服务区内的各乡(镇、场)必须确定一名保洁员,负责本辖区内垃圾的清理、运送、填埋;服务区内的各行政村也应确定一名保洁员,负责本行政村内公共场所清扫和垃圾的收集。同时,要将此项工作尽早纳入到各乡(镇、场)和村委会民主议事制度之中,实行乡(镇、场)长、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负责制,保洁员岗位制、民主评议制、检查考核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负责任,确保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正常运作。

(三)落实经费,健全制度。实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方针,实行按级负责,层层落实,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报酬的责任管理制度。市政府已安排50万元,对全市各县(区)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验收合格后采取集中奖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县政府安排10万元,对全县各乡(镇、场)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验收合格后采取集中奖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各乡(镇、场)必须对2008年-2010年的新农村建设点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且每个点需安排3000元经费,经费由乡(镇、场)和村民自筹,用于垃圾运输车辆的购置、燃料费、车辆维修费和垃圾清运员的报酬。年底由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该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乡(镇、场)要以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沼气建设的宣传力度,将农村环境整治与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有机结合,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要积极指导本辖区内各行政村制订和完善保洁制度、村民卫生公约、门前卫生清洁“三包”制度,逐步转变随地乱倒乱扔垃圾的陋习,形成人人参与治理环境脏乱差的良好习惯。

农村垃圾填埋范文篇2

【摘要】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也日益增加,大部分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已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本文简要总结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危害、处理技术及存在问题,给出了相关建议,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活垃圾;农村地区;处理技术

ProgressinContaminationControlofdomesticwastefromRuralAreas

FuYa-wei

(EnvironmentalMonitoringStationofXinyangCityHenanXinyang464000)

【Abstract】Withtheimprovementoflivingstandardsinruralareas,refuseproductionisincreasing,mostofthegarbageisnotbeeneffectivelytreated,whichhashadathreattotheecologicalenvironmentinruralareas.Thecharacteristics,hazard,treatmenttechnologyandexistingproblemsofruraldomesticwastewerebrieflysummarizedinthepaper,whichprovidedareferencefordisposalofwastefromruraldomesticwaste.

【Keywords】domesticwaste;ruralareas;treatmenttechnology

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农村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益增多,这些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随意堆放,已造成村镇环境卫生状况恶化、形成面源污染负荷的重要污染源,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环境保护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总结目前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垃圾的危害及治理技术,以供参考。

1.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生活垃圾一般指人类在日常生活及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特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量逐年增大。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堆积量均在逐年增加,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接近3亿吨。(2)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分散,且不同地区的产生量差别也相对较大。这主要由农村分布特点所决定;(3)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复杂,垃圾组分不固定。(4)垃圾产量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5)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农民对垃圾的处理缺乏积极主动性,给垃圾治理带来了难度。

2.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传统上,受经济条件限制,农村居民产生的垃圾量相对较少,垃圾成分简单,主要以厨余和灰渣为主,处理方式主要是简单填埋或还田,对环境影响较小。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垃圾成分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量的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随意露天堆放,或受雨水冲刷进入河流,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危害了生态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威胁了居民的身体健康。

农村垃圾危害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占用土地,污染土壤。(2)影响农村的生活环境卫生。(3)造成水体和大气环境污染。另外,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其中的有机成分在适当的条件下会发生生物降解释放出沼气或硫化氢等气体,在一定程度上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3.农村垃圾处理技术现状及存在问题

3.1焚烧。焚烧是将收集的、有一定热值的生活垃圾放置于焚烧炉中,经烘干、引燃、焚烧三个阶段后将其转化为残渣和气体(主要是CO2、SO2等),同时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或者供暖。这一处理方式可以迅速有效的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无害化。

焚烧技术在应用中也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1)焚烧技术要求垃圾量在一定数量之上、含水率不能太高,可燃成分比较多,且通常要求生活垃圾低位热值不低于5000KJ/kg时才可以焚烧;但实际中生活垃圾的成份复杂,稳定性差,垃圾的产生量及成分组成都有变动性,不利于焚烧技术的运用。(2)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废气,尤其是产生SO2和二恶英等有害气体,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3)焚烧处理技术所需设备费用和运行费用较高,且操作较为复杂,要求的技术水平较高,从而使其推广与应用较难。

3.2堆肥。堆肥主要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对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发酵、降解使之变成稳定的有机质,并利用发酵过程产生的热量杀死有害微生物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生物化学过程。堆肥处理技术要求的经济投入相对较少,操作比较简单,对技术要求低,而且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较小。

但在堆肥处理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堆肥主要是对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对不可腐烂的无机物无法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复杂,通常含有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物质无法被微生物分解,因此,在对垃圾进行堆肥处理之前需要对垃圾进行分拣;堆肥处理需要的周期长,占地面积大,而且卫生条件差;堆肥处理后产生的堆肥物肥效低、成本高,与化肥的销售相比,经济效益差。

3.3卫生填埋。卫生填埋的原理是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等措施将生活垃圾埋入地下,经过长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其达到稳定状态,并对气体、渗沥液、蝇虫等进行治理,最终对填埋场封场覆盖,从而将垃圾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

卫生填埋技术工艺简单、管理方便、建设费用和处理成本较低,是一种适合经济发展落后、土地资源较丰富、生活垃圾无机含量高的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在我国采用该方式填埋垃圾占80%。但卫生填埋技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且其建设要求必须保证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且能保证不会受洪水、滑坡等的威胁。因此,在我国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越来越与我国国情不相适应;另外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被填埋,资源化程度较低,对处理场周围的环境造成威胁和破坏。

4.建议由于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不同的处理技术各有自身的优缺点,必须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总体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将农村生活垃圾尽可能地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对大量新资源的利用,且能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垃圾对农村环境的破坏及其生态的污染。同时增强农村的环境意识,大力宣传和推广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实现废物利用最大化。这样可降低垃圾总量和体积,减少垃圾转运中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及大量垃圾堆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的负担。

参考文献

[1]张静,仲跻胜,邵立明,等.海南省琼海市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征及就地处理实践[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9,28(11):2422-2427

农村垃圾填埋范文篇3

【关键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问题

1前言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相对滞后,据资料表明:200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仅52%,而无害化处理率仅约35%。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未得到规范处置,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更低,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1.2亿吨的农村垃圾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围城、围镇、围村现象日益突出,生活垃圾污染引起群众不满和政府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提高。近年来,为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优惠政策、技术规范、标准等,指导、支持、鼓励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各级政府在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同时,投入大量资金或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率正逐步得到提高。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填埋场址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场址选择不仅要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要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生态环境特征及农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以人为本,深入开展选址及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询场址周边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环境权益以获得群众认可和支持。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既是环保设施,同时也是一个潜在污染源,伴随着填埋场建设和使用,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可能随之产生,加上人们对垃圾普遍厌恶的情绪,填埋场选址时周边居民反映十分强烈,阻力较大。然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如何权衡利弊,兼顾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选址成败关键因素。

2关于选址的规定条文

由于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不仅要考虑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等一系列自然条件对周围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行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影响,还应考虑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因此选址时不仅应由建设、规划、环保、环卫、设计、国土资源、水利、卫生防疫、地质勘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还应高度重视公众参与。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填埋场选址应执行下列强制性条文,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⑴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⑵洪泛区和泄洪道;

⑶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⑷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⑸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⑹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地区;

⑺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⑻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⑼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同时垃圾场场址选择还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主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与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一致;

⑵与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要求一致;

⑶人畜居栖点500m以外;

⑷库容应保证填埋场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低于8年;

⑸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⑹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较低;

⑺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3影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特殊因素

卫生填埋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填埋场场址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场址区社会经济因素及生态环境状况特征是选址中不容回避问题,除了上述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和一些重要因子的要求之外,还有许多规范和标准规定之外的很特殊因素,主要是:⑴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大量生活垃圾集中,将彻底改变场址及其周边地区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可能带来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恶臭污染、滋生蚊蝇、生物入侵、火灾、疫病传播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居住环境质量;⑵由于人们普遍存在的对垃圾厌恶情绪,垃圾填埋场址的周边地区群众通常难以接受大量垃圾集中到祖祖辈辈赖以生产、生活的环境。因此,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时,场址周边(包括卫生防护距离之外和垃圾运输途经地)群众的反映非常强烈,抵触情绪较大,这也成为是项目选址中的难点之一;⑶农村地区风俗习惯、宗族势力及封建意识对选址影响也较突出。笔者就工作实践中所遇到的这些特殊因素归纳如下:

⑴卫生填埋场滋生蚊、蝇等昆虫可能对场址及周边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果园、茶园、蔬菜基地种植环境及农产品产生不良影响,如蚊、蝇叮咬水果及其排泄物影响农产品品质及质量;

⑵垃圾卫生填埋场中垃圾夹带外来入侵物种及弃用带疫病的蔬菜、水果可能危及当地农业生态安全,例如垃圾中夹带福寿螺,由于其生命力旺盛、繁殖力强,入侵并破坏场址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可能性极大。

⑶场址若处于以针叶林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中,因森林火灾诱发填埋场火灾甚至爆炸以及填埋场自燃引发森林火灾危险性并存;可能造成当地生态灾难;

⑷卫生填埋场与场址及其周边地区存在重要基础设施(如:水利设施、跨越的高压输变电线路及穿越主要交通干线)之间环境风险隐患可能较大;

⑸场址虽不跨越行政辖区但可能存在跨行政辖区环境影响问题;

⑹场址及周边群众因对垃圾厌恶情绪而滋生的对填埋场选址建设抵触情绪,可能发生群体性环境问题;

⑺场址及其周边地区群众涉及所谓“精神意识”场所(如祖坟、祖厝、公祭及宗教等场所)等问题,可能对选址及建设产生严重干扰问题。

4选址特殊因素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的选址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如前所述,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及《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场址选择已作出明确确定,尤其是《规范》中九点强制性条文,在选址工作中均能逐条套对分析,因此强制性条文要求一般是不会违反的。但是,仍会有一些项目因未能全面地分析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影响因素,包括一些看似简单的、细微的、易被忽略的影响因素,而造成选址建设及营运挫折及至失败。

通过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相关标准及规范的学习,结合该类项目的工作实践,总结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工作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在收集充分的项目背景资料、场地及周边环境资料的基础上,首先应对照强制性条文逐条分析拟选场址是否有违背,并得出是否满足强制性条文的结论。

其次,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夏季主导风向、土地资源、道路交通等情况分析场址是否满足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及节约资源及投资等要求。

第三,分析场址的特征因素,着重分析可能存在跨行政区域的环境影响、场地内及周边市政和水利等设施(如高压线路、引水渠道、道路、油气管道或储存库等)的影响、对农业生态及农业生产的影响、涉及民众“精神意识”的建(构)筑物的影响。

第四,由于填埋场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因此选址应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生态环境特征和农民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贯彻“以人为本”,紧密配合建设业主,广泛深入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因为科学合理的选址决策不仅在专业技术层面要正确,还必须兼顾各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让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知情权,能充分阐述意见有参与权及有必要监督权,环评要结合业主与群众的协调意见,总结分析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尽力使选址决策能取得社会共识,才能更好地体现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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