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6篇)

时间:2024-06-12 来源: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篇1

一、引言

低碳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外热点话题之一,主要的经济发展模式也逐渐演变为低碳发展模式。但是,理论界对低碳的经济研究范围还是比较窄,没有对低碳经济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夯实理论基础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也是构建低碳经济理论体系的重点。经济学是要以造福人类为宗旨的科学,这是世界范围内经济学的主流观点。低碳经济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资源环境经济学等相关学科密切联系。我们要汲取其相关理论成果,探讨低碳经济理论对经济学的影响。低碳理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体现在提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上、引导消费方式转变上、化解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上。本文不仅从理论上肯定了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有其理论来源并且提出中国未来低碳经济下绿色贸易政策的调整方向。

二、绿色贸易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一)绿色贸易的概念

绿色概念是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而出现的。上世纪60年代,绿色运动在西方兴起,1972年由西方科学家、经济学家、教育家等人士组成的罗马俱乐部公布了一份名为《增长的极限》的报告,对人类的发展困境提出警告:依照人类目前的发展方式,地球还有几十年的发展时间。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个概念,特别强调人类不能提前消费子孙后代的资源能源,不能提前消费储备能源,要确保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绿色贸易的构成要素

绿色贸易是指这样一种贸易形式:贸易中为了防止贸易活动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以及身体健康从而采取的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

绿色贸易需要实现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观念是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长远利益。基本准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考虑。

绿色贸易应包括一下几个要素:

第一,绿色原料和清洁生产。企业在所要生产的商品与生产是要使用的技术时,要尽可能的尽量减少环境污染,鼓励发展清洁生产;

第二,绿色消费和废弃物处理。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利用完以后,要尽量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绿色包装和绿色设计。在对产品进行包装时必须努力减少完成商品包装后残留的废弃物,力争对环境的污染达到最小。

第四,绿色服务。服务的过程中尽量减少污染。

三、低碳经济下我国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政策转型

(一)我国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必要性

能源、气候和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焦点问题。世界各国正在逐步进入低碳经济时代,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影响变大。

改革开放30年的速发高速发展之后,我国开始采取措施推行产业升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行降低能源消耗、发展绿色GDP等政策。绿色贸易思想,将是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对外贸易的主基调。因此,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由高碳型向低碳型转变,已经成为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二)我国构建绿色贸易政策转型的措施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片面的环境保护观点和贸易保护观点的立场都站不住脚了,绿色贸易措施的解释逐渐趋于中性。综合有关各方的观点,笔者坚持“中庸”的立场。认为,绿色贸易措施是指采取的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生态和谐的各项政策措施国际贸易的目的是生态和谐具有限制作用。绿色贸易措施是各国根据其具体情况而采取的具体政策手段,根据绿色贸易措施的性质,可分为三类:其一是为环境目的所采取的直接管理措施,如环境标准、卫生检验检疫措施等;其二是自愿的与产品相关的环境措施,如环境标志、环境管理体系(15014000)、绿色包装等;其三是类似于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性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仅影响到生产销售和消费这三大环节而且对对外贸易产生了直接性的影响。

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想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就必须先解决现有问题,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具体战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

1.加大循环经济的发展力度、积极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务实发展低碳经济

循环经济是经济与资源消耗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系统,也是我国企业出口增长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的主要方向,应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产品附加价值。

2.以技术创新推进低碳贸易的发展

我国如果想要在国际市场上获取领先地位就必须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开发新型低碳产品。为此,我国政府可以与山东各高校联合成立山东低碳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发展节能技术、低碳和零碳能源新技术等。这些都是发展低碳贸易的基础。

3.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应对新型低碳贸易壁垒

2009年世界银行对外公布了全球碳市场的市场价值高达1440亿美元,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低碳市场的潜力非常大。但是要与国际接轨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碳交易涉及政策、交易平台、政府和企业各个方面的利益,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国内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10多个环境类交易机构,但还没有真正进行碳排放交易。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先搞试点还是很有必要的,在火电、化工、炼油厂等企业试点,强制企业因过渡排放污染物承担责任。

4.建立低碳金融体系

低碳金融体系的建立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保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研究:第一,加大“低碳信贷”的支持力度。第二,扩大“低碳”外贸企业的投资规模。第三,我国政府应努力为减少碳排放和低碳技术开发的出口企业提供资本支持。

5.着重开发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和服务密集型的产业,优化传统产业,促进服务贸易尽快由高碳模式渡到低碳模式

综合考虑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潜力以及对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等多种因素,应大力推进三大新兴服务业的快速成长,包括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稳固提升两个生活服务业,即居民服务业和餐饮旅馆业。

6.完善预警防御机制,积极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各种摩擦、冲突

我们也应该关注新的国外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政策的主要贸易伙伴,调整和变革措施,及时收集新型低碳型贸易保护案例,加强预警信息和出口风险的。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篇2

关键词:转移排放碳泄漏内涵排放

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第五次评估报告中将人类对气候的影响由“很可能(>90%机会)”进一步提高到“非常可能(>95%机会)”。人类社会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通过部署各行业关键减缓技术、采取政策和行政干预、改变发展道路等措施,防止全球气温变化上升至“危险的人为干扰水平”。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UN)、世界银行(WB)等组织机构先后了主题为发展、贸易及气候变化的相关报告,不难看出贸易与气候变化问题挂钩已成为全球的焦点问题。国际贸易和全球排放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是转移排放和碳泄漏,这两个概念是目前气候变化谈判中继历史责任后有关气候公平的新的重要问题,集中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公平与减排责任问题上的严重分歧。

一、转移排放和碳泄漏概念与实质

转移排放指的是出口产品的内涵排放与进口产品内涵排放之差,内涵排放则是指产品从原材料生产、加工、制造和运输全过程中消耗能源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测算产品的排放,主要是指国际贸易流中的隐含排放,它是国际产业分工和国际贸易在碳排放上的具体体现,其产生的原因则不仅包括各国气候政策差异,还包括各国生产要素价格、产业分工等一些与气候变化无关的其他重要因素。

碳泄漏是指实施国内减排政策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减少除以该国以外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碳泄漏问题常用泄漏率即非减排国家排放增加量与减排国家排放减少量的比值来描述。其内涵仅仅考察各国环境管制上的差别导致其国家排放量的减少,而该国以外排放量的增加,大多数研究从全球公共物品的角度出发,讨论减排政策的环境有效性问题。

转移排放是不同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碳泄漏提及的气候政策差异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仅仅是一种相关关系,而碳泄漏与气候政策差异则具有因果关系,因而必须将由于气候政策差异而产生的转移排放从诸多其他影响因素中分离出来,使得转移排放和碳泄漏是两个不同但是彼此有联系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有些学者将转移排放定义为弱泄漏,则是混淆了转移排放与“碳泄漏”问题的本质区别。

二、转移排放和碳泄漏的研究现状

根据测算2001年全球对外贸易中的隐含CO2排放超过5.3Gt,占比全球排放的21.5%,而2004年这一数据增加到了6.2GT,占比增加到了23%,因此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之间贸易产品导致的隐含碳排放也日益增加。目前研究结果显示,以西欧和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属于碳转移的净进口国,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和以俄罗斯、中东为代表的能源输出国家为主要的净出口国。许多欧洲国家人均净进口CO2超过4吨,丹麦、挪威、奥地利、英国、法国、荷兰等欧洲主要国家都为碳转移的净进口国,英国和法国进口转移排放占其总生产排放的比重达到60%左右,荷兰消费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有一半都是来自世界其他国家;而新兴工业化国家巴西、中国都是碳转移的净出口国。

国家间产品贸易流向的变化决定了内涵排放的流向,以全球钢铁贸易为例,全球钢铁消耗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占比约为6%,伴随着钢铁产品的贸易,内涵排放约占20%,其中70%发生在区域之间的贸易中。我国作为“世界工厂”有相当比重的能源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承担了大量的转移排放。根据清华大学测算,2005年、2007年我国出口内涵排放分别为14亿吨、16亿吨二氧化碳,扣除进口产品内涵排放,转移排放分别为8.7亿吨、8.9亿吨二氧化碳,分别占当年排放总量的16.5%、14.8%。

根据IPCC的定义,“碳泄漏”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I国家的减排将导致非附件I国家排放量增加,从而减少了附件I国家减排的环境有效性。实际上,现实中是否发生了严重的碳泄漏,仍只是一个难以证实的假说。现有研究表明,所谓碳泄漏更多受到非气候因素的影响,其中一部分是发达国家需求增长导致,而直接由气候变化政策导致的碳泄漏,经过模型分析发现并不明显,甚至可能被技术转移所抵消。而且现有模型对碳泄漏率的测算,依赖模型假设,结果差别很大。IPCC第三和第四次评估报告估计碳泄漏率在5%―20%,同时强调达到20%上限的可能性极小。

国际上绝大部分研究结果表明,产业竞争力与碳泄漏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只有极少生产部门由于自身生产工艺原因碳排放强度较高,可能受影响相对较明显。实证研究表明,碳密集型产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规律,主要是受劳动力、技术、市场等因素驱动,各国的减排政策并不是产业转移的决定因素;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碳税豁免或免费发放排放配额等措施,有效保护了参与国际贸易的碳密集型产业,避免了碳泄漏的发生。目前发达国家生产侧排放相对平稳或下降,而消费侧排放是增长的,为了满足发达国家国内消费需求,需要发展中国家生产更多产品,从而导致其排放增长。

三、结论

(一)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基于生产侧进行统计,一国消费的进口产品的内涵排放并不计入该国的排放总量

由于很多发达国家提出的国家减排、限排措施只计入了其本土的生产排放,而忽视了进出口贸易导致的转移排放,使得处于国际贸易产业链高端的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被低估,而处在国际贸易产业链低端的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被高估,导致生产侧碳排放权分配模式缺乏公平性。

如从消费侧核算,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排放总量将大幅增加。当前中美两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体相当,但若考虑转移排放,中国2005年基于消费的排放要比基于生产的低8亿吨左右,而美国2004年基于消费的排放要比基于生产的高7亿吨左右,两相比较,美国基于消费的排放要比中国高出15亿吨左右,约高出30%。

(二)处于特定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出口贸易拉动经济增长和缓解就业压力,而且国际产业分工决定了发展中国家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还将处于产业链低端并承担较多的转移排放

发展中国家需要依靠出口带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国际产业分工导致发展中国家以出口技术含量低、能耗污染高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从而承担较高的转移排放。

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使得出口产品的排放强度更高于发达国家。2005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额为进口额的1.2倍,而出口内涵排放则为进口内涵排放的2.6倍。对我国来说,转变出口产品结构,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升产业结构向高端发展还需要较长时期的努力,预计我国还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承担较多的转移排放。

(三)一方面需要高度重视转移排放问题,另一方面转移排放也是经济规律决定的客观事实

随着国际贸易和分工日益发展与渗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是许多国家共同生产的结果,也就是说,在一个开放的经济系统中,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对国内经济都起作用的,而本国的出口贸易对其贸易伙伴国的经济也是起作用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促成了国家之间的贸易发展,伴随着世界贸易的快速发展,预计全球各国之间贸易产品导致的排放还会持续增加。

(四)气候政策的差异导致碳泄漏仅仅是一种假说,碳泄漏概念被赋予较多的政治意义,意在为贸易保护措施制造口实

气候变化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对经济贸易的影响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发达国家提出的碳泄漏的概念意在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等边界贸易调节措施,其实质还是从保护发达国家自身利益,实施贸易保护,同时也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减排的压力,这种单边贸易措施的实施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篇3

关键词:社会倾销;企业社会责任;SA8000

社会倾销主要由发达国家提出,对其有多种认定。一般认为社会倾销可以有两种定义,一种是因劳工标准低而致使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由此造成的出口竞争优势;另外也有把跨国企业的低福利国家生产返销国内的行为也称为社会倾销。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蓝色贸易壁垒的概念。无论哪种定义,其核心内容都是劳工标准问题。社会倾销的提出并不是只针对发展中国家,但事实上,由于发展中国家在此问题上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前者常常成为社会倾销问题的核心。

与传统的商品倾销相类似,社会倾销一样具备传统倾销的特点,但由于其提出的特殊环境与时代,它又具备自己的一些特点,概括而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济性。就根源来说,最早的倾销概念的提出并不具有今天的褒贬色彩,但随着对于国际贸易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倾销的概念也被戴上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含义,社会倾销也不能例外。社会倾销的提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对于人权与劳工问题的关注,实质上由于国际之间劳工标准的差异,存在一些国家的劳工标准低于一些高福利水平国家,在劳动力成本上产生了差异,而最终导致了商品价格上的差异。而这种差异,高标准国家认为是低标准的国家享受了不公正的竞争优势而产生的。

(2)隐蔽性。与传统的倾销形式不同,社会倾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被认定为社会倾销的产品往往需要探究其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所被对待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等问题。而这种问题需要长期而且繁冗的调查过程,并且调查过程中也存在较多主观因素,缺乏量化标准。

(3)国别性。社会倾销的产生除了有作为生产者的企业不重视劳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的原因外,还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发展水平有很大相关。一些发展中国由于经济发展较晚,经济和立法制度不完善。然而这种不完善并不是刻意的。只不过是这些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阶段。

1社会倾销产生的原因以及影响

1.1宏观方面

(1)随着WTO的影响逐渐扩大,GATT所宣传的促进贸易的理念得以延续,加之WTO对于发展中成员利益的重视。使得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到规范国际贸易的行为之中,而关税这种传统的贸易保护政策的作用也随之淡化。因此保护本国贸易已经越来越需要依仗非关税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直至社会壁垒也应需产生。非关税壁垒较之关税壁垒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在结果上也更易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以社会倾销为例,由于国际社会上对于社会倾销行为并没有统一的认定与限制,所以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在认定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为社会倾销时就存在极大的主观性,也无需经过其国内繁冗的立法手段就可以实施各种反倾销行为。对于许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出口产品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所需要面临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式由显现向隐蔽转换,使得国际贸易遇到的压力更大,防御和应对的难度也加大。

(2)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已由“物”的层次扩大到了“人”的范畴。国际竞争的焦点也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领域。加之许多国家都作为ILO成员国,该组织所制定的核心国际劳工标准也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劳工标准。“任何一国不采用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会成为其他国家愿意改善本国状况的障碍。”也为社会倾销概念的提供了理论的依据。因此在发达国家国内劳工标准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下,社会倾销的概念较之其他倾销概念更易获得发达国家国内普通民众的支持。而这种社会倾销的矛头往往直指发展中国家政府制定政策或法律的不足以及对于执法的松懈,所以社会倾销一般不针对单独一国的某几个企业,产生的负面印象会波及此国相关行业,而形成对于该国产品普遍不利影响。

1.2微观方面

(1)国内企业参与的对外经济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一阶段生产位于国内,通过商品出口的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其二阶段生产位于国外,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在其一阶段中,由于母国产品被指控为存在社会倾销的问题或者嫌疑,该国同类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出口到东道国的难度加大,尤其是进入外国的供应链与销售网络的难度加大。许多大型的跨国零售企业会相应要求供应商拿出不存在社会倾销的证据,即企业已经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证据。比如在全球零售业占据重要地位的沃尔玛对社会责任十分重视,它有专门的工厂认证制度来保证其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是符合社会责任的。在其二阶段,企业进入他国生产的过程中,更要注重社会倾销这个敏感问题。尤其在东道国中,存在社会倾销外延可能被扩大的可能性。德国最大的折扣连锁店利德,就是在进入他国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够重视员工的个人隐私以及休息权利,因此被指责为存在社会倾销,而受到东道国的批评和抗议。从这两个角度来看,作为经济个体的企业,受到社会倾销的影响是直接的。

(2)由于外国的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的转变,从“理智消费”时代经过“感觉消费”时代,转向“感情消费”时代。外国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判断是对企业满意不满意,与此同时,他们比原来更加重视产品的外延部分,而不仅仅停留在产品本身。他们通过购买企业声誉好、附加价值高的产品,来满足其“尊重”以上的需求。他们更加注重在消费产品的过程中能够保护环境,乃至支持人权状态的改进。由于社会倾销观念在国际上的认知度越来越高,存在社会倾销嫌疑国家的企业往往在树立企业形象上难度更大,容易给外国消费者造成产品生产过程中员工缺乏人权对待的印象,由于文化环境注重社会福利和消费者个人注重产品附加价值,企业产品很易遭受到冷遇甚至抵制。2应对社会倾销的方法

2.1国家对策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篇4

关键词:民贸企业;民族贸易县;商品目录;退出机制

一、引言

民贸民品优惠利率政策的落实,涉及两大主体:一是民族贸易企业(以下简称民贸企业);二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而民品企业资格的认定有国家民委颁布的特殊商品目录,且有法定的程序。在实践中,已经没有争议,容易掌握和操作。而民贸企业国家相关部委只给予一个概念,各地在认定民贸企业时,仅凭对民贸概念的理解。根据近几年,全国各地实践情况来看,由于对民贸企业概念的理解不同,掌握的标准不一,导致民贸企业主体资格认定争议较大。

二、准确理解民贸企业的含义

(一)从民贸企业概念的历史沿革来理解

民贸企业的概念具有历史沿革性:“九五”期间,关于民贸企业的表述:“民族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范围,限于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等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医药公司、新华书店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1]

“十五”期间的表述:“民族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范围:限于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销售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2]

“十一五”期间的表述:“自2006年1月1日起关于2008年12月31日止,对民族贸易县县内县级和县以下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贷款(除石油、烟草外)免征增值税”[3]之后,又有文件作出明确和解释:“《通知》中所指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是指在民族贸易县内经营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销售额一定比例的商业企业。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是指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范围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具体不得低于20%。”[4]。

“十二五”期间的表述:“实行优惠利率的民族贸易贷款,限于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等销售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5]

由此可以看出:民贸企业的概念表述是随着民贸民品优惠利率政策的延续而有所变化。“九五”、“十五”均属于计划经济时代,民贸企业均为民贸县内县及县以下的企业,“十一五”是个分水岭。“‘十一五’与‘十五’相比,有突破,优惠政策涵盖了民族贸易县的所有民贸企业(不分县级以上和以下企业,不分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企业)”[6]

“十二五”与“十一五”相比,又有所突破。在列举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之后,加了一个“等”。民贸企业的范围有新扩大。

(二)从民贸企业的特征来理解

民贸企业具有的特征:

1、具有特定的区域性

民族企业必须是在民族贸易县境内。而民族贸易县是必须经过国家民委等五部委于1998年认定的。全国共有民族贸易县435个,其认定的条件是“既是民族自治地方县,又是部级贫困县。”[7]民族贸易县外不存在民贸企业。

2、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民贸企业服务的对象是少数民族群众,既要满足他们的特殊需要,又要满足他们的公共需要。解决他们的买难卖难的问题。

3、民贸企业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不同的时代,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同,其需求也不相同,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也不相同。民贸企业随着时代的进步,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变化,如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70、80年代就只有阅读书籍和听广播、看电影,而现在不但有书籍、广播、电影、电视,还有网络。不能将民贸企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只定格在某一时段上,应是与时代同步的、动态的。

4、民贸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贸易企业经营方式也在发生改变,由传统的商品交换、货物流通转变成工贸一体化、仓储、物流、农牧副产品的交易,主体从单个农民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除驻店交易外,还有网络交易。

民贸企业经营商品的多样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众和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其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其需求也有所差异。如西北城市的少数民族冬天需要集中供暖,而南方则不需要。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是丰富的,有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其需求的商品、品种繁多,具有多样性。民贸企业除经营商品外,服务贸易也应列入民贸企业范围。

服务贸易既可直接支持民族贸易的发展,又可带动民族地区的就业与税收增加、繁荣市场、培育市场体系,是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缺少的,这也是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之一。服务贸易范围很广,只能是民贸县内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的服务贸易才能列入民贸企业的范畴。

(三)从民贸优惠政策的宗旨要义来理解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但它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也是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的。民族贸易从它产生开始,就不是一般的商业活动,它既是经济工作,也是民族工作,既要尊重经济规律,也要体现民族政策要求。由于各民族因自然环境、经济结构、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各民族需求的多样性。同时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市场依赖性商品运距长,费用多,交易成本更高。加上民族地区市场发育滞后,市场设施缺乏,市场体系不完善,如果没有国家对民族贸易的扶持,就不能实现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保障对少数民族各种生产生活必需品的特需的供求。”[8]民贸优惠政策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人文关怀,体现的是公平公正的社会理念。

(四)澄清几个错误观点有利于理解民贸企业的概念

1、传统狭义论

从“九五”到“十二五”,民贸企业的概念均选取列举法与概括法两种方法来进行表述。概念证明了三层含义:一是区域,即民族贸易县内。二是企业主体,采取的均是列举法,即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三是经销的产品,采用的列举法与概括法,即列举了药品、书籍。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农牧副产品则是概括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理解产生偏差,往往停留在列举的企业和商品上,而未对生产生活必需品、农牧副产品等概括性表述未作深入的研究。将民贸企业锁定在一个相当窄的范围内,认为民贸企业就是传统的民贸公司、供销社、医药公司、新华书店、盐业公司。而列举的药品书记只是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中的很小部分。经销少数民族群众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品、农牧副产品的企业也绝非列举的那几类企业,范围要宽的多。

2、民贸无边论

有些人认为民贸政策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强大的支撑作用。于是乎,民贸政策可以解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所有的问题,所有企业都可以定为民贸企业,都可获得优惠利率贴息。将这项政策神化而无限扩大。认为民贸企业优惠利率贴息其资金是由国家财政部承担进入财政预算。贴的息都是中央的钱,能为地方企业多争取资金是好事。民贸是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只要是民族地区的企业,都可以列入民贸企业进行贴息;有的甚至将固定资产贷款、逾期贷款、法定代表人个人贷款变更花样,转化为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将民贸政策变成无边无际。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它的边界,政策是一样,民贸政策更是一样。如果民贸政策无边无际,就会失去政策的生命力,而导致此政策的终结。

3、民贸民品混合论

由于民贸民品执行的都是优惠利率政策,技术改造和网点建设贷款贴息政策。许多人,将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混为一谈,民族贸易企业与定点企业是这优惠政策的两个不同的主体,既相同又有区别。其区别在于:①分布区域不同。民贸企业只在民贸县(民族地区)存在,非民族地区的非民贸县不可能存在民贸企业。定点生产企业不但在民贸县存在,而且还存在于非民族地区,如上海、北京等。②批准认定的层级不同。民贸企业由省及省以下的民委、财政、人行三家联合认定。定点企业由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家联合批准认定。③存在形态不同。民贸企业以贸易为主,定点企业以生产为主。④功能不同。民贸企业既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要,同时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需求。定点企业只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如果将两个主体混为一谈,容易导致民贸企业功能特殊需求、公共需求的双重功能被特殊需求这一个功能所覆盖,进而弱化民贸企业功能。大大缩小民贸企业的范围,不利于民贸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

三、科学定义民贸企业、制定民贸企业经营商品目录,有利于民贸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

民贸企业定义:民族贸易企业是民族贸易县内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农牧副产品的企业。

财金字[2012]139号文件将民贸企业销售的商品采取列举法,进行表述: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在理解和操作过程中,容易产生分歧。如对电力公司能否认定为民贸企业就存在分歧,这就需要认定电力公司经营的商品――电,是否属于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因此,将民贸企业销售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列出一个目录表,有利于民贸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正如定点生产企业有一个特需商品目录一样,有一个标准便于操作。

目录所列商品应紧紧扣住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这一核心属性,即这一商品是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不可或缺的。同时,还要考虑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等特点。因此,目录以一个州或民贸县为单元编制。使用周期为五年,五年一修订。目录的编制要经过目录草案、专家论证、听证、审批等程序。审批要获得国家民委等部门授权,授权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有自治权的地方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可以审批,也可以是自治地方的民委、财政、人行三家联合审批。

目录编制可分为三大类:

生产类:农业机械、电力、农资、建筑材料、种苗(动植物)、饲料、农产品。

生活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食品、服饰、药品、书籍、电、自来水、网络电视。

服务类:技术、咨询、中介、客运、机械维修、旅游、宾馆、餐饮、物流、仓储、广告、民族文化演艺、污水及污染物处理、印刷、网络。

确定民贸企业主体资格时,除了参照经营商品目录之外,还要考虑二个因素:一是当时的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限制类、打压类的企业不能认定;二是资源垄断性、政策垄断性经营的企业不能认定。

四、建立民贸企业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民贸企业认定质量

为了让民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理公平竞争,提高民贸企业主体认定质量建立退出机制很有必要。

已认定的民贸企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随时退出,取消民贸企业资格。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的。

(二)非法融资,吸收公众存款被查处的。

(三)不讲诚信,有失信记录的;企业或法人代表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

(四)造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责令整改未到位的。

取消民贸企业资格由原审批的部门认定。

认定为民贸企业,只是具备了享受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主体资格。不是所有的民贸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要享受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必须首先具备主体资格,然后具备相应的政策要件。享受民贸优惠政策,并不能抵减其他优惠政策。同时,其他优惠政策的执行也不能影响民贸优惠政策的执行。(作者单位:1.吉首大学商学院;2.湘西州民委)

课题来源:民族地区“两民企业”发展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开放项目

课题编号:JD201304

参考文献:

[1]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银发[1997]437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3.P143

[2]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银发[2003]8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3.P155

[3]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财税[2006]10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3.P34

[4]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财税[2007]133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3.P35

[5]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财税[2012]139号》,《“十二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13.2.P25

[6]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在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杨建强》,《“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3.P3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篇5

【关键词】竞争优势/比较优势/国家竞争优势/国际贸易成因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9世纪初,李嘉图在斯密的绝对优势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优势论,成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石。100多年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基本上没有跳出比较优势的范畴。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由哈佛大学迈克尔·波特教授提出的竞争优势论异军突起,尤其是1990年《国家竞争优势》一书的出版,引发了理论界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系的热烈讨论。

波特对竞争优势的研究经历了从企业和产业层次向国家层次、从参与国内竞争向参与国际竞争演进的过程。他早期的研究,如1980年的《竞争战略》和1985年的《竞争优势》在分析产业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竞争优势的概念。到了1986年的《全球产业竞争》,波特开始将其理论架构延伸到国际竞争的背景当中。而成为里根政府产业竞争力委员会成员的经历,使波特意识到国家环境对于企业竞争的成功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因此他开始探寻一个国家创造并保持其产业竞争优势的因素,终于在1990年出版了《国家竞争优势》。可见,产业竞争力始终是波特研究的核心。当研究重心提升到国家层面和国际竞争后,波特将衡量一国某产业是否具有竞争优势的最佳指标确定为该产业是否具有向众多国家持续、大量出口的能力。这样,在客观上,竞争优势理论对传统的由比较优势引发国际贸易的理念提出了挑战: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究竟哪个是国际贸易的真正动因?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梳理代表国际贸易理论主流的比较优势论与新兴的竞争优势论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明确国际贸易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竞争优势》刚刚问世,国内对此理论还缺乏系统的了解,因此,这一时期的相关文献中的某些认识违背了波特竞争优势论的本意,从而不能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作出正确的评判(注:如熊贤良虽然开创性地指出了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的一致性,但同时强调一国货币汇率的低估会导致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的分离,使该国在不具备比较优势的领域也能具有竞争优势。而波特认为低估本币虽会带来一时的出口增长,但这不具有可持续性,并将损害该国长久的竞争优势,因而并不认同这种由汇率因素引致的优势(参见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对波特的竞争优势论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但在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中,都把比较优势的概念仅仅停留在20世纪30年代的资源禀赋论的层面上(注:波特本人在其著作中谈到比较优势时,将这一概念限定在资源禀赋论的层面,并认为在现代经济中比较优势概念应该让位于竞争优势概念(参见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再版序第1页,正文第11、14页),国内学者的上述观点可能是受此影响。),由此,符正平(注:符正平虽然注意到了当代就比较优势内生性和动态性的研究成果,但在与竞争优势的对比时,仍主要将比较优势的概念停留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时代,强调比较优势采用的是“静态均衡分析方法”,没有将当代比较优势论的研究成果充分纳入其对比分析中。)认为竞争优势概念与比较优势概念是互补的,且在当代,竞争优势更为重要;洪银兴、谢娟认为必须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盛晓白甚至认为竞争优势的概念全面超越了比较优势的概念,将会取代比较优势,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

俄林在1933年创立的资源禀赋论虽被誉为是比较优势论的集大成之作,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经过这半个世纪的发展,比较优势论已经不再局限于资源禀赋的理念了。随着里昂惕夫之谜的提出,二战后,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20年的大发展时期,再经过20世纪70~80年代的整合归纳,形成了被称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一系列贸易理论,使比较优势论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发展。所以,理应将20世纪80年代初的、经过发展了的比较优势论与这一时期诞生的竞争优势论进行比较,才能准确地把握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由于对国际贸易成因的阐释是国际贸易理论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是学术界就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关系论争的一大焦点,因此本文将就比较优势论和竞争优势论对这一问题的解释进行比较。又由于比较优势论基本代表了至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和主流,因此这一比较也将揭示竞争优势论在国际贸易成因探索历程中的贡献及其地位。

二、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

(一)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历程

1776年亚当·斯密提出绝对优势论,认为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原因。1817年大卫·李嘉图发展了绝对优势论,提出比较优势论,认为只要两国在生产成本上存在相对差异,即生产两种商品的成本比例存在不同,就能产生互利贸易。由于斯密和李嘉图所使用的成本概念是指劳动成本,即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在将其转化为商品的货币成本后,便会发现不论是绝对优势还是比较优势都意味着具有货币成本绝对低廉的优势。正如李嘉图本人在阐述了比较成本模型后,紧接着指出:“因此,毛呢在葡萄牙所能换得的黄金如果不比输出国所费的黄金多,就不可能输入葡萄牙;葡萄酒在英国所能换得的黄金如果不比葡萄牙所费的黄金多,便也不可能输入英国”。又由于斯密和李嘉图使用的都是完全竞争模型,因此生产的货币成本等于销售价格。所以,对李嘉图的以上表述可以归纳为,只有当一国生产某商品的货币成本(同时也是其国内销售价格)绝对地低于另一国家国内同一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也是其国内生产成本)时,国际贸易才会产生。俄林将此概括为:“贸易的立即原因,永远是按货币表示的商品能从区外比在区内生产更便宜地买进”。

1933年,俄林在继承赫克歇尔的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资源禀赋论,指出各国在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禀赋方面存在的差异,是最终导致各国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的根源。这样就将国际贸易的成因进一步建立在了外生性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的客观基础之上。20世纪50年代以来产生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在比较优势的范畴内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了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被统称为新要素理论的诸多理论分别引入了技术要素、人力技能要素、研究与开发要素、信息要素、规模经济和管理要素等等内生性的生产要素,丰富了对比较优势来源的解释。格雷和兰卡斯特在产业内贸易理论中引入了商品异质性的概念。异质性为每种商品提供了有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特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相对于同类商品的非价格形式的垄断优势。商品的异质性成为了继商品价格的国际绝对差异之外的另一种引发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林德提出的代表性需求理论摆脱了以往从供给角度阐释国际贸易成因的束缚,开辟了从需求角度进行研究的新视角。国际贸易动态理论则认为,比较优势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因素。由筱原三代平提出的“动态比较成本说”指出,一国可以通过政府政策干预,开发要素资源,形成比较优势。

强调内生性生产要素的作用、引入商品异质性的概念、关注需求因素、提出比较优势动态化的观念,国际贸易新理论极大地补充和完善了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使当代的比较优势理论远远超越了20世纪30年代资源禀赋论的理念。

(二)比较优势范畴内的众多理论尚待整合

为了便于和竞争优势论的比较,笔者将比较优势论解释国际贸易成因的逻辑结构大致归纳如图1所示。该图仅仅是将比较优势范畴内的众多理论简单拼接而成的,事实上还不存在一个能够涵盖整个逻辑结构、完整地描述国际贸易成因的理论。

比较优势范畴内的每种理论都对国际贸易的成因提供了一种独到的看法。虽然各理论之间有着一定的互补性,但总体而言,汇聚于比较优势范畴内的理论为数众多,略显纷繁、杂乱,具体表现为从形式上看,各理论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比如,作为比较优势来源的各种因素之间会发生怎样的相互影响?对于这类涉及数个理论间相互关系的问题,我们尚无法直接找到答案。此外,比较优势理论体系内对同一主题的论述又往往散见于诸多理论之中。比如,就生产要素在比较优势形成中的作用这个主题,资源禀赋论和统称为新要素理论的许多理论各就某一特定种类的要素的作用作了静态的阐述,产品生命周期论就产品生命周期中由于产品要素密集性的变化而引发的比较优势的转移作了论述,“动态比较成本说”提出了要素的动态开发可以扭转比较成本的劣势、创造比较优势的观点。因此,有必要对上述理论进行归纳,形成统一的要素理论。

三、竞争优势论对比较优势论的整合与完善

从客观上看,在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方面,竞争优势论整合了比较优势论的观点,并有所补充和完善。

(一)竞争优势的概念与比较优势的概念

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竞争优势有两种形式:成本领先和标歧立异”。他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对此进一步表述为:“企业要在国际竞技场中获胜,它的竞争优势不外是以较低的生产成本或与众不同的产品特性来取得最佳价格”。

可见,竞争优势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同质商品的生产上由低成本所带来的低价格竞争优势,另一种是由商品异质性所带来的竞争优势,这与比较优势的两种表现形式,即由同质商品的价格(成本)差异产生的比较优势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差异产生的比较优势,恰好能够一一对应。可见,竞争优势的概念与比较优势的概念是等同的,都揭示了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

(二)竞争优势的来源与比较优势的来源

波特创立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来分析竞争优势的来源,该理论在客观上也是对比较优势来源的众多解释的整合与完善。

1.国家竞争优势菱形中的4个关键要素。波特认为,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其所在国的国家竞争优势。他用国家竞争优势菱形描绘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4个关键因素。

(1)生产要素。波特把生产要素分为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两种。初级生产要素包括天然资源、气候、地理位置、非技术人工和半技术人工等,这些要素是被动继承的,或是仅需要简单的私人及社会投资就能拥有的。这与比较优势论中的外生性生产要素概念基本是一致的。高级生产要素通常是创造出来的,包括现代化通信的基础设施、高等教育人力以及大学研究所等,它们是比较优势论中的内生性生产要素,如信息、人力技能、技术、研发的载体或创造者。波特进一步指出,除了在天然产品或农业为主的产业以及对技能要求不高或技术已经普及的产业,初级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低。一个国家想要通过生产要素建立起产业的强大且持久的竞争优势,则必须发展高级生产要素。但同时,初级生产要素的数量与素质又是创造高级生产要素所不能缺少的基础。可见,竞争优势论的生产要素观不仅整合了比较优势论中的众多要素理论,而且其就两类生产要素的相对地位与相互关系的论述更是对要素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波特还认为:“生产要素优势有它重要的动力特征,象知识、科学或产品改善等高级生产要素的标准就是持续发展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持续升级和专业化,它对竞争优势的阶值就会越来越低”。因此,他主张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个人应共同对高级生产要素进行持续性的投资,刺激其发展。竞争优势论强调对生产要素进行动态地开发和升级以获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这和比较优势论中的动态理论不谋而合。

(2)需求条件。波特认为,国内市场的需求会刺激企业的改进和创新,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同时,内需市场的大小对企业能否形成规模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些观点与林德的代表性需求理论是完全一致的。林德的理论进一步通过国家间存在需求结构的相似性来解释发达国家间的水平贸易现象。但波特认为,这样的解释尚无法说明偏好相似的国家间贸易的流向。他指出,即便是需求结构相似的国家,仍然存在着各自特有的需求特点,而正是这些需求的差异之处使不同国家在不同产品或产业上具备了竞争优势(注:波特曾举瑞典为例,该国的发电厂集中在南部,而能源密集型产业集中于北部,这种独特的内需市场的特点使得瑞典在远距离高压电传输设备中领先全球。)。

(3)相关及支持性产业。波特开创性地把产业集群理论与国际竞争力的形成联系起来。他认为一个产业若要形成竞争优势,就不能缺少世界一流的供应商,而且彼此之间必须维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如果在一个国家的一定区域内能为某个产业聚集起健全而且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相关和支持性产业,从而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则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有助于改进激励方式,创造出信息、专业化制度、名声等集体财富,更能改善创新的条件,因此,更容易形成产业的竞争优势。这个观察问题的角度是比较优势论所未曾涉及的。

(4)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虽然产业内贸易理论已将比较优势的研究从国家和产业层面部分地引向了对微观企业行为(如销售政策、品牌战略)的探讨,但波特作为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授,他对竞争优势的研究历程是从企业的竞争战略入手,逐步推进至对国家竞争优势的研究,因此他对于微观企业层面的阐述更为独到和深入。波特认为,企业的目标、战略和组织结构往往随产业和国情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各种差异条件的最佳组合便形成了国家竞争优势。来自本国竞争者的压力会使企业时时有落后的忧患意识和超前的欲望,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强劲的良性国内市场竞争与随之而来的长期竞争优势,事实上是外国竞争者无法复制的”。这些观点都是比较优势论所忽视的。

2.四个关键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强调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这是竞争优势论的一大特点,也是比较优势理论体系所欠缺的地方。波特认为:“如果企业只依靠一项关键要素竞争,除非能由此扩张出其他关键要素,否则连保持经营都会有困难。”国家竞争优势菱形中的每个关键要素的效果都建立在其他要素的配合之上,各要素是相互依赖的,每个要素都会强化或改变其他要素的表现。波特在其著作中详细列示了每种要素对其他3种要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指出:“要能将这些因素交错运用、形成企业自我强化的优势,才是外国竞争对手无法模仿或摧毁的。”可见,4个关键要素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制约、相互强化的一个系统,从而使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成为一个融合的整体。

四、竞争优势论在国际贸易成因探索历程中的地位

综上所述,竞争优势的概念和比较优势的概念是一致的,而国家竞争优势论客观上是对比较优势来源的解释中所包含的众多理论的归类和整合。同时,由于波特的研究历程是从企业到产业再到国家,与比较优势研究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路径正好相反,由此产生的不同视角使竞争优势论较比较优势论有所创新,尤其是竞争优势论中关于企业战略、同业竞争以及产业集群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的研究弥补了比较优势论在此领域的空白。

竞争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描述形成了如图2所示的结构,可以把它视为是对经过二战后蓬勃发展的比较优势论就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成果的一次初步成功的整合和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整合尚未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比如,就分析手段而言,比较优势分析采用的是一般均衡的分析法,指出一国在拥有比较优势的同时必然也拥有比较劣势,因而几乎每个国家都能参与国际分工、开展国际贸易(注:在忽略运输和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出现两国在各种商品生产上的成本比例完全一致的现象。),而竞争优势分析主要采用的是局部均衡的分析方法,只是通过各国环境存在差异并且资源毕竟有限的角度认为每个国家应该能够找到在本国生产最为有利的商品,但这仅仅是种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可见虽然局部均衡分析与一般均衡分析形成互补,但毕竟无法涵盖一般均衡分析的全部,给竞争优势模型留下了遗憾。

竞争优势论创立至今不过10余年,还是一个年轻的理论,其自身仍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之中。通过对比较优势理念更为深入和全面吸收,经过不断磨合,竞争优势论将进一步确立其在国际贸易成因探索历程中作为阶段性成果的地位。同时,比较优势的理念仍将作为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理念,在竞争优势的外衣下不断充实和完善,继续指导各国的贸易实践。

【参考文献】

[1]michaele.porter.patternsofnationalcompetitivesuccess.harvardbusinessreview.1990,march-april,76.

[2]熊贤良:《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分离和结合》,《国际贸易问题》,1991年第6期。

[3]翼名峰:《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国际贸易问题》,1995年第2期。

[4]符正平:《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比较分析——兼论新竞争经济学及其启示》,《国际贸易问题》,1999年第8期。

[5]洪银兴:《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兼论国际贸易的比较利益理论的缺陷》,《经济研究》,1997年第6期。

[6]谢娟:《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研究》,《国际经贸探索》,2001年第4期。

[7]盛晓白:《简评竞争优势理论》,《国际贸易问题》,1998年第8期。

[8]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15页。

[9]bertilohlin:《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8年版第3-4页。

[10]唐海燕:《现代国际贸易的理论与政策》,广东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178页。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篇6

关键词:国际贸易主导生产要素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

一、生产要素理论的发展

自从有了经济学以后,对生产要素问题的研究不乏其人。各派经济学者对生产要素的用语不一,且概念的表述各种各样,但它是探讨经济学和贸易理论的前提[1]。

古典经济学大多没有清晰的生产要素的概念,甚至于没有明确的生产要素用语。威廉·配第认为“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换句话说,我们应该说一艘船或一件上衣值若干面积的土地和若干数量的劳动。理由是,船和上衣都是土地和投在土地上的人类劳动所创造的。”[2]“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3]。其后,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提出“土地是所有财富由以产生的源泉或质料。wwW.133229.cOm人的劳动是它的形式”[4]。据此可以推断,配第和坎蒂隆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产要素的概念,但两人都认为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和劳动,这就是所谓的生产要素二元论。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将生产要素理论推进了一步,明确使用了生产要素用语,提出了生产要素三元论,认为“产品是由人类所能掌握的生产手段创造出来的,即由人的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创造出来。”[5]效用是通过生产要素的协同活动和协力作用生产出来的。无论何时何地生产都不能缺少这三个要素。西尼尔原则上同意萨伊关于生产要素分类的观点,但与萨伊不同,他用“节欲”取代了资本。约翰·穆勒追随萨伊,把资本主义生产条件归结为生产的三要素,即劳动、资本、自然要素(土地)。与萨伊不同的是,他认为惟一的生产力是劳动生产力,并实际上把资本生产力归结为特定生产方式下的劳动生产力。

与古典经济学不同的是,新古典经济学有了清晰的生产要素概念,对生产要素的分类也更为准确。对生产要素理论进行专门研究的当推马歇尔,他用几乎一本书的篇幅专门论述生产要素,认为“生产要素通常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类。土地是指大自然为了赐予人类的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各方面的物质及力量。劳动是指人类的经济工作,不论是体力方面的还是脑力方面的。资本是指为了生产物质产品以及为了获得通常被算做一部分收入的利益而储备的一切资源。”[6]在此基础上,马歇尔认为资本大部分是由知识和组织构成的,主张把组织从资本要素中独立出来当作第四生产要素。由此可,马歇尔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实际上提出了生产四要素论,进一步发展了生产要素理论,丰富了生产要素理论的内容。

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对生产要素理论的分析始终局限于生产要素概念的内涵、分类、性质及其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考察。现代经济学关于生产要素理论的研究出现了一个大的视角转换,把生产要素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联系起来,考察了一国要素禀赋状况与一国参与国际分工方式的选择和贸易模式的决定二者之间的关系,开辟了生产要素理论研究的新方向。

1933年瑞典经济学家奥林出版《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提出了其国际贸易的要素禀赋理论,认为“每一地区在生产某些产品上具有优势,即该产品含有该地区拥有丰裕而便宜的相当大量的生产要素。”[7]现代国际经济学的教科书把它叫做h-o定理,即一国应当出口该国相对充裕和便宜的要素密集型的商品,进口该国相对稀缺和昂贵的要素密集型的商品。然而,要素禀赋理论仍然没有脱离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框架,只不过将劳动成本比较优势变成了生产要素上的比较优势而已。正因此,迈克尔·波特在1990年出版《国家竞争优势》一书,提出著名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在其打造国家竞争优势的钻石体系中,放在第一位的就是生产要素,波特将生产要素分为人力资源、天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和基础设施五类,并将这些要素分成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两大类。[8]与奥林不同的是,波特关于生产要素与国际贸易、国际竞争的分析已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具有动态性质。

二、主导生产要素的涵义

综观生产要素理论的发展过程,关于生产要素的分析尤其是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没有阐述生产要素的主次、优劣问题。二是对生产要素的分析基本都是静态的,实际上生产要素形式是发展变化的且成一个序列。这两个问题正是本文提出国际贸易的主导生产要素概念的基本出发点。

所谓国际贸易中的主导生产要素是指整体经济活动和贸易商品生产中所必须的并在生产要素序列中居于主导地位、对外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的物质或非物质要素。首先,商品生产中包含的生产要素多种多样,且成一个序列,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要素序列也在不断延长,到目前为止,这个生产要素序列为土地(或自然要素)-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知识。

其次,一国生产要素序列中的生产要素有主次之分,本文区分为主导要素和非主导要素。顾元勋提出生产力主导性要素,并阐述了生产力主导性要素与制造模式分工发展之间的相互关联。[9]刘国武、李卫星提出知识企业的主导生产要素就是知识资本,并基于“概念格”理论进行了数学推论。[10]但这些都不是本文基于国际贸易分析所提出的主导生产要素概念。就生产要素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而言,波特将生产要素分为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他已观察到并论述了不同形式的生产要素在商品生产和产业竞争力形成中的不同作用,但划分过于粗犷,没有提炼出最重要的主导生产要素。国内经济学者洪银兴认为我国单纯根据资源禀赋确定国际贸易结构,企图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作为出口导向,可能跌入“比较优势陷阱”。[11]显然,这已充分认识到以不同生产要素为主导的经济之间的重大区别。

每个国家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都有一个生产要素序列,这个序列中都有一个最多两个主导生产要素。美国从工业社会走向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社会,其主导生产要素是技术和知识;日本虽然没有美国的领先优势,但其工业化水平远在其他发达国家之上,其主导生产要素是资本和技术;中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资本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但在现在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主导生产要素依然是劳动。

再次,从世界范围来看,一国生产要素序列中的主导生产要素应是该国对外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主导生产要素可以区分为国家主导生产要素和世界主导生产要素,国家主导生产要素必须是一国要素序列中要素密集度最高且在对外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但不一定是世界主导生产要素,世界主导生产要素代表了世界生产要素序列发展的最高或次高阶段。我们通过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分析会发现,每个国家都是以其主导生产要素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总是把其理论分析严格限定在两个国家之间,它分析两国之间的贸易基础是有效的,但在多国模型中要确定一国究竟以何种模式参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却变得十分困难。如果以主导生产要素确定一国在多国模型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的位置将变得十分容易。

最后,一国生产要素序列中的生产要素分为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两类,与之相对应,主导生产要素也有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之分。叶文虎等认为,社会经济发展要素分为物质和非物质的元素,[12]但哪些是物质元素,哪些又是非物质元素没有说明。于刃刚、戴宏伟将生产要素分为传统性生产要素和知识性生产要素。[13]本文将生产要素分为物质要素或实体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物质要素主要包括土地、劳动和资本。而非物质要素主要包括技术、管理和知识。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考察,无论是物质要素还非物质要素,都曾经充当过主导生产要素。

三、世界主导生产要素演进的历史考察

主导生产要素的历史演进要以地理大发现之后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开始作为时间起点,本文将这一时间起点定为1700年。从1700年至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可以划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三个时代。各个时代的主导生产要素是不同的,但它依世界生产要素变化的序列进行历史演进。

(1)农业社会(1700-1850年)是指以农业、矿业、渔业、林业为产业的社会。这些经济部门,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主,可将其归类为第一产业,很明显这些产业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例如天气变化、土壤肥力下降、森林资源与矿山资源采伐、挖掘过多而储量减少等等对第一产业都会产生影响。丹尼尔·贝尔将其称为“对自然的博奕”。这一时期对应的是农业技术,人类已完全进入农业文明,虽然从18世纪中叶英国开始了工业革命,但此时的工业革命仅限于英国,其影响还未波及到全世界。因此,这一阶段的主导生产要素是土地和劳动,一国在对外贸易中之所能取得对别国的比较优势,在于该国拥有较多的土地财富和劳动要素,增加土地和劳动要素的投入成为产出增长的动力机制。

(2)工业社会(1850-1950年)是指以加工业、制造业、建筑业等部门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依靠机器大批量生产产品的社会。与农业社会相比,工业社会对应的是物理技术,占据的地域较少。例如,欧洲与北美洲、前苏联、日本等国家已经经历过工业社会这一发展阶段。工业社会的工作主要是设计“人对付人造自然的策略”,工业社会人被机器牵着鼻子走,劳动高度紧张,注意力需要高度集中。这一时期,从英国开始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到波及欧美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机器大工业彻底占领了资本主义世界。“在工业经济的国家里,发展经济的目标是生产商品,其制约因素往往是资本。”[14]因此,这一阶段的主导生产要素是资本,一国在对外贸易中之所以能取得对别国的比较优势,在于该国拥有充裕的资本要素,生产越来越多的资本设备。

(3)后工业社会(1950年至今)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它不是现在西方社会延长线上的东西,而是在社会、技术组织及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形成了新的原则的一种社会发展阶段。w.e.哈拉尔认为,后工业时代包括两个相继出现的、与社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阶段。这两个阶段是非常独特的,所以每一个阶段又产生一个“服务社会”和一个“知识社会”。[15]

后工业社会的第一个阶段是服务社会,社会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就是从以商品生产为基础转向以服务行业为基础。上世纪八十年代,汤姆·斯托尼尔认为,当时美国出现的经济重点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的变化与两个世纪前经济重点从农业转向制造业是类似的。[16]丹尼尔·贝尔认为,在后工业社会的“服务社会”阶段:第一,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辅助性服务—运输、公用事业、销售等引起非制造业蓝领工人的增加;第二,白领工人在金融、不动产以及保险等行业中增加;第三,由于物质的丰富和收入的增加,人们对耐用消费品(衣着、住房、汽车等)、奢侈品和娱乐消费的不断增长,第三产业部门如饭店、旅馆、汽车服务、旅游、娱乐、运动等开始发展;第四,保健和教育成为人们普遍的要求;第五,人们对社会服务行业的更多要求,导致某些政府部门的增加和发展,等等。与这一阶段对应的主导生产要素是技术和管理,此时的技术主要表现在产品工艺的改进、新产品的研发、标准的制定,等等;同时,随着后工业社会已转变为“人与人之间的博弈”,管理成为一个生产要素,科斯指出:“我们有一个生产要素—管理,它的功能是协调。”[17]但这仅仅是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的企业微观协调管理,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角度出发,作为主导生产要素的管理的内涵已大大扩展,既包括企业微观协调管理,也包括跨国公司的全球资本运作、营销网络组织管理和资源整合,更包括国家政府为打造本国产业竞争优势而进行的宏观管理。

后工业社会的第二个阶段是信息社会,人们的活动都与信息的搜集、传递、过滤、使用有关联。在这个时代,信息技术不仅对经济结构和劳动力构成带来了变化,而且正在越来越深入地影响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从而使得社会的劳动者的绝大多数从事创造、处理和分配信息的工作。新社会的战略资源是信息,“在信息经济的国家里,发展经济的目标是创造和使用信息,以提高各种生产的效率,并创造新的财富。这时的制约因素是所掌握的知识。”[18]因此,这一阶段的主导生产要素是信息技术或知识。谁拥有信息技术知识并系统化地生产知识,谁就能取得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总之,世界主导生产要素的历史演进规律与世界生产要素序列的发展变化规律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将其以图表形式表述如下: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70.

[2]威廉·配第.配第经济著作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42.

[3]威廉·配第.配第经济著作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66.

[4]理查德·坎蒂隆.商业性质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

[5]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328.

[6]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121.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6篇) 】相关文章:

季度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篇) 2024-06-11

转正工作总结范文(整理10篇) 2024-05-21

数学教研组教学总结范文(整理10篇) 2024-05-20

幼儿园大班的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篇 2024-05-15

班主任家访工作总结范文(整理4篇) 2024-05-15

慢病工作总结范文(整理7篇) 2024-04-28

学习委员工作总结范文(整理10篇) 2024-04-23

养老机构的服务理念(6篇) 2024-06-12

国际经济与贸易概念(6篇) 2024-06-12

发表建筑论文论文(6篇)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