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监控解决方案篇1
柳河县委、县政府把生态建设列为政府的首要任务来抓,先后组织了集中打击林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收复侵占林地专项行动。这为柳河县以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林政管理机关肩负的任务也将会越来越重。林政管理队伍必须认清形势,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在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
1.加强林业执法监管,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的修改完善,为我县依法加强林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1?1要在加大破坏森林案件查处工作力度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加强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上来,强化预防措施,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并用,注重林政管理效果,使大通林业人为破坏降到最小程度。
1?2要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森林资源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保护森林资源原主要责任人的规定落到实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制定林政执法人员工作责任考核办法,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积极推行执法人员考核末位淘汰制。
1?3切实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对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职责权限、管辖范围等要做出严格规定,明确职责,划清权限,尽力避免权限不明、职责不清的现象。
1?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抽调办案能力,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使林业系统内林政公安同心协力,形成打击合力。并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以重特大案件的查处为手段,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1?5规范乡镇林业站处罚程序。乡镇林业站除实施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外,所有实施的处罚必须到县林业局林政科登记备案,由法制人员逐一审批后方可执行。鼓励支持村级制定村规民约,从最基层来加强林木管护,确保造林成果。
2.完善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
审批制度是对森林资源消长实施监控的主要手段。审批制度要公开行政审批的程序、步骤、形式、强制措施等,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既要追究批而不管的责任,也要追究管而不批的责任。
2?1认真实行林木采伐合同管理,严格林木采伐限额。
2?1?1依照上级下达的采伐限额,根据各乡镇森林资源的现状,层层分解下达,并与乡镇签订《乡村林木采伐管理合同书》,明确规定乡镇政府及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界定管理权限,明确采伐责任;
2?1?2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统一印制林木采伐申请书,标明采伐树种、数量、四至界限、林木权利有关证件等,分别由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主管领导、县林业站签署意见后,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发放采伐许可证,并签订更新造林合同,收取还林押金;
2?1?3对农村集体成片林一次采伐5m2以上的,必须由县林业调查设计队编制采伐作业设计,经县林业局审批后,按设计书要求,由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监督施工,当前完成补栽,并在每年年底进行采伐限额执行情况验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大采伐限额之内,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2?1?4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退耕还林地在柳河林业中有极其重要位置,面积高达17466公顷(其中清理林地还林13000公顷),特别是分布于烧锅水库周边的退耕地,对水源的涵养十分巨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林地管理力度,禁止区群众砍柴。
2?2依法保护林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强化林地管理,对毁林开垦现象要严肃查处,并按要求退回占用林地,足额收齐补缴四项林业费用。同时,切实落实林权界定和林权颁证工作,协调解决林权争议。
2?3强化木材流通领域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天然林的禁伐和公益林的划分,使木材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林业部门在规范管理市场方面,对运人本地的木材要严格检疫,依法处罚无证运输。加强对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林业法规的宣传学习,依法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不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木材运输证的保管和发放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木材加工点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防止违法收购和非法加工行为,维护林业生产和木材流通秩序。
2?4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对应检疫苗木、木材等的经营单位和个体要完善制度,严格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和复检制度,健全档案,建立强化测报点工作,加强预测预报,严防病虫害侵入。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健全县、乡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突出重点,强化林火监测,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大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提高防扑火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火意识。在防火期间积极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材料,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继续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和林区社会稳定工作。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林政管理的有效性
林政管理部门在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力争做到执法公开、公开处罚,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4?1县人大要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案中倒查回访,从中发现并指出林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高度重视工作,设立群众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好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困难,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处解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4?3严格案件报告审查审批制度,所有林业行政案件都必须报县林业局,经审批后方可执行,杜绝处罚失当现象的发生。刑事案件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逐级上报司法机关。
林政队伍的建设,关系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县域经济突破的目标能否实现,也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尽管前进的路上困难重重,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通过社会各界的齐心努力一定会取得可喜的业绩。
参考文献:
森林防火监控解决方案篇2
摘要福建省森林覆盖率高达63.1%。福建电网较多需跨越林区山区,容易受外界或人为不安全因素的影响,维护比较困难,尤其线与树的矛盾,是影响电网安全运行较为突出问题之一。本文主要从电力线路安全与林业防火安全相结合为切入点,尝试线树矛盾解决机制建立,通过政企、群众联手解决好线树矛盾,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和有效避免森林火灾发生,从而达到电力与林业发展和谐共赢。
关键词电力林业矛盾机制
近年来,随着福建省林权改革的试点推广,群众植树造林,许多山地种植了速生高杆树木。由于穿越林区架空输电线路下,树木超高与电线磨擦或树木刮倒而造成的输电线路断路、短路等电网事故,此外,各地群众扫墓、祭祖、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输电线路跳闸事故也较为频繁。为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电力企业必须对电力线路下方超高进行清理。从电力线路安全与林业防火安全相结合为切入点,尝试线树矛盾解决机制建立,是解决好线树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电力企业与林业管理部门常态沟通协调机制
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电力与林业管理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加强林业和电力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应当与林业部门合作,积极促成双方共同成立电力线路走廊超高林木清理与林业防火联动领导小组和互设联络员,畅通电力安全与林业防火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林业火险监控,确保第一时间获得输电线路附近的火情信息,能有效避免或减少森林资源和林区电力损失。
(一)建立电力企业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防火和电力线路保护工作联席会。分别对前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部署。
(二)建立线路走廊隐患信息沟通。结合电力线路巡视情况,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线路走廊隐患信息资料,并及时将隐患信息报送林业局,重要时段内,特别是森林火险期间,市、县林业部门和电力企业互通火情和可能威胁森林安全的电网故障信息,林业部门及时将火情监控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对方信息,短信内容主要包括火灾和故障的具置(包括所在的乡、镇、村)、经纬度坐标、发生时间、现场火情和人员扑救情况、风向、预计发展趋势和方向。联络员及时互通防范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等信息。
二、建立电力企业与林业管理部门应急响应互动机制
联合制定高压线路穿越林区区域防火灾的事故预案;制定林区火灾扑救联动应急预案等。做到人员落实、措施到位,做到林业火灾发生时最短时间内展开有效的火情监视和事故抢险。依托林业防火综合管理系统和电力群众护线员网络组织优势,把电力企业护线员与林业管理部门的护林员的选择聘用相结合;电力企业与林业管理部门双方发挥各自职能特点,根据火情和故障隐患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有效减少灾害损失。
三、建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联动机制
电力线路下方超高树木即是电力线路运行安全隐患也是引发林业火灾的安全隐患,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与清理往往容易起输电线路断路、短路等电网事故或引发林业火灾事故。电力企业一方面应当从企业内部组织上进一步加强线路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大巡视力度,采取线路运行特巡与当地供电所就地护线员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经过坟场、林区的输电线路开展防火特巡;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应当加强与林业管理部门联动,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到各县(市、区)森林保护区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合下达隐患排查通知书督查隐患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促使有关业主采取整改措施,共同解决可能引发林业火灾或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
此外,林业管理部门从行政职能管理角度,重点督促基层单位积极配合电力企业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的清理力度,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拓宽防护区,保证线树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林业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规定与电力设施有关的高林业火险区,严厉查处一切可能危及林木和电力设施安全的野外用火[2]。对防火重点区域,组织护林员、护线员进行巡护,采取定人员、定线路、定地点、定措施的“四定”方针,在极易发生山火的地域,安排专人配合当地护线员进行实地蹲守,做到全面设防监控;预控措施防止山火殃及输电线路运行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龙岩电网安全可靠供电。
四、建立宣传联动机制
建立电力设施保护与林业防火宣传联动机制[1],由电力企业与林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策划集中开展林业防火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宣传应结合林业防火和电力设施保护的特点,在森林火灾易发期、易发区,突出提高沿线居民电力安全知识、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和林业防火意识宣传,杜绝引发火灾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林业防火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内容一,是宣传森林防火和电力设施保护对社会稳定与经济建设的意义和内涵;二是宣传如何预防避免因森林火灾造成电力设施及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的影响;三是宣传以及如何预防和避免因自然灾害原因或电力设施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林业防火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形式可以通过报纸、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通过建立电力设施保护与林业防火宣传联动机制,宣传动员社会群防群治,构筑共同保护电力设施和防止林业火灾事故的大格局,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电力设施安全。
综上所述,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与林业防火密切相关,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防止林业火灾事故发生,是电力与林业管理部门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也是双方共同责任。电力与林业防火联动尝试线树矛盾解决机制建立,把电力线路安全与林业防火安全相结合,并作为电力与林业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入点,能够有效发挥林业行政管理职能,调动社会、群众参与电力线路走廊超高林木清理与林业防火,是解决好线树矛盾的有效途径。能够有效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和有效避免林业火灾发生,从而达到电力与林业发展和谐共赢。
参考文献:
森林防火监控解决方案篇3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范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森林公园(保护区)及群众安全防护
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
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
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
82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
83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市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辽宁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市区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范,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4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三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城市市区的除外)扑救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对启动《预案》的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组织领导。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沈阳警备区参谋长、武警支队副支队长、辽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参谋长、森林公安局局长担任,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成员单位包括沈阳警备区、武警支队、辽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建委、城建局、交通局、农经委、林业局、卫生局、气象局,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指挥部下设1室10组,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组、扑救指挥组、气象预报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安置组、安全保卫组、通讯信息组、火案调查组、宣传报道组、综合材料组。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即为扑火“前指”,是处置森林火灾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扑火力量,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组织指挥尽快扑灭火灾。
22职责任务。
总指挥: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工作。
总调度长:负责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及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及《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负责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及建立森林火灾档案。承办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专家组:成立市、区县(市)两级森林防火专家组,由气象专家、火场扑救专家、扑火安全专家、应急事件处置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在启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Ⅱ级和Ⅰ级响应时,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问题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指导与建议。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预案、制度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及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各类防火业务培训与演练、教材编审等工作。
扑救指挥组:由沈阳警备区、武警支队、辽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组成。主要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扑火措施及火灾扑灭后的检查验收。其中,沈阳警备区负责指挥、调度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武警支队根据需要调集森林扑火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辽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根据需要调集所属部队官兵及扑火救灾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市公安局组织公安消防支队参加火灾扑救,负责火灾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及交通管制。市林业局负责指挥、调度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并负责勘查火灾现场、调查火灾损失、对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
气象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组成。主要负责火险等级预报,随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火场气象信息,做好人工增雨扑火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林业局、财政局、交通局、火灾事发地区、县(市)政府组成。主要负责火场所需的扑火工具、扑火设备、食品、被服、油料等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其中,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扑火人员、扑救物资的调配与协调。市林业局协调、调动扑火物资。市财政局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市交通局负责扑火人员、扑火器材、扑救物资的运输工作。区、县(市)政府负责扑火人员的食品、被服供应及住宿安排,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安置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及火灾事发地区、县(市)政府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其中,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扑火现场的医疗救护及灾区的卫生防疫。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生活安置及赈灾物资与资金的管理工作。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疏散火场附近的居民及灾民生活安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维护火灾区域内的治安秩序,适时制订和《禁火令》,组织并参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通讯信息组:由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组成。主要负责火场移动通讯畅通,提供各种特殊通讯服务。
火灾调查组:由市公安局、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组成。主要负责火灾情况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综合材料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林业局组成。主要负责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的文秘工作。
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将火灾情况告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快速反应,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随时听候调遣,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火险预警预报。
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市气象部门在沈阳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每天向全市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适时向全市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森林火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绿色预警。
32林火动态监测。
建立市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完善区、县(市)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利用东部山区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及康平、法库2县的地面瞭望塔,并通过全市920名护林员密切监视火情动态,实现森林防火数字化监控。森林防火期内,市、区两级森林防火监测中心24小时值班,护林员配备对讲机全天候巡护,一旦发现火情立即逐级上报。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本地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
如有发生在与外市、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发生在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森林火灾,危及村屯、厂矿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危及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或持续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以及需要市统一调度或增援的森林火灾,各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总指挥、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办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12119。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职能。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3级。
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次生林;需要省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组织火灾扑救工作的同时,请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扑救力量。
Ⅱ级响应。当火场出现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次生林;发生距市界1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等5种火情之一时,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迅速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Ⅲ级响应。发现火情,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个小时内,区、县(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如6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市级“前指”要组建到位并现场指挥。
42扑火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分段包干,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的原则。
43火场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在火灾发生地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火场较大时,“前指”要根据具体情况划分战区,设立分指挥部,具体负责局部火场的扑救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前指”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避免指挥混乱。“前指”应当设立专家顾问组、扑救指挥组、气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应当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前指”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44扑火安全。
“前指”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形势、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5居民点、森林公园(保护区)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级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森林公园(保护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和避火通道,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森林公园(保护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事发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全市扑火队伍共分3个梯队。
第一梯队:由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支队森林扑火突击队、辽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公安局消防支队组成。
第二梯队:由沈阳警备区民兵应急分队组成。
第三梯队:由义务森林扑火队(林区企事业单位、有林村义务扑火队)组成。
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市内其他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还可以向省申请周边城市支援扑火。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8火案查处。
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火案,应当由森林火灾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组织侦破。
49火场验收。
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410信息。
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根据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信息由县级以上政府。森林火灾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
411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其他森林火灾由市、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火灾事发地的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2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事发地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火灾事发地的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牺牲的有功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号)、《辽宁省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
按照人员精干、装备精良的“双精”标准和塔形分布、梯次武装、分层次配备防火器材与装备的要求,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武警支队森林扑火突击队达到300人,其中精装队伍100人;东陵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康平县、法库县6个重点林区各组建1支由20人组成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其他10个区、县(市)各组建1-3支由20人组成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市林业局组建20支森林保安大队。形成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先锋,武警支队森林扑火突击队为骨干,森林保安大队为基础,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行跨区联动,相互支援,协同作战。
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实行市、区县(市)两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设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扑火工具和特殊扑火工具,用于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补充;各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各自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按照“11332”储备标准,即1000枚灭火弹,100台风力灭火机,300把二号扑火工具,300把铁锹,2台扑火专业运输车,保证较大森林火灾扑火物资的应急之需。
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
健全完善市、区县(市)森林防火监控指挥中心,建立数字化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实现重点林区远程监控全覆盖。健全完善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绘制森林防火图,对域内重点设施设备做详细标识。重点林区的防火通道要统一规划,分期投入,分段建设。
64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市、区县(市)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确保森林防火通讯与信息畅通。
65技术保障。
市森林防火监控指挥中心对重点林区实行森林防火远程监控,发生火灾时实现远程会商,进行智能分析。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及防火专家信息库,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信息、火险等级预报、火势蔓延分析、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的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作战能力。同时,对武警森林扑火突击队、辽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林区驻军和民兵应急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器材,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市政府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管理,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森林防火监控解决方案篇4
1无线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
无线监控(Wirelessmonitoring)是指利用无线电波来传输视频、声音、数据等信号的监控系统。采集前端由用户安装在监控场所,包括智能网络摄像机、无线报警触发器等,用于采集报警信息和监控画面。监控终端指用户用于接收报警信息、查看监控画面、控制采集前端的设备,包括电脑、手机、PDA等。服务机房是远视通信公司为了保障系统能正常运行而设置的专用服务器机房,机房包括寻址服务器、短信服务器、网络硬盘服务器等。
2无线视频的优势及功能
2.1综合成本低,性能更稳定。
无线视频属于一次性投资,减少了埋设管线等复杂的人力和材料成本,特别是有利于户外远距离信号传输,对森林防火及森林调查、森林管理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对有线网络和有线传输因立地条件和距离限制,采用有线网络施工周期太长,甚至根本无法实现,这时,采用无线监控可以摆脱线缆的束缚,安装周期短,维护方便,扩容能力强,能迅速收回成本的优点。
2.2组网灵活,没有地域限制。
组网灵活,在有无线信号的地方,均可以实现无线信号传输,达到视频传输的目的和要求。在无线监控系统中,无线监控中心实时通过摄像头,得到被监控点的信息,并将该视频信息连续、清晰的传入监控中心。
2.3无线视频的功能。
无线视频的功能有远程实时监控功能;远程报警与远程撤设防功能;网络存储图像功能;具备夜视、云台等操作功能;手机互动监控功能。
3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在林业中的应用
3.1无线视频系统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
森林火灾是世界性的林业重要灾害之一,年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发生,造成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随机性,短时间内能造成巨大损失的特点。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就必须以极快的速度进行扑救措施,扑救是否及时,决策是否得当,重要原因都取决于对林火的发现是否及时。因此森林火灾的重点在于预防,而在传统的森林防火中,信息的传输主要依靠辽望台,而辽望台一般都建立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山脊上,以便于观察周围森林的情况,并且要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以保证周围森林的防火需要。大多数辽望台生活条件艰苦,交通不便,要对生活用品肩挑背扛,致使辽望台工作人员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而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首先减少了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减轻了森林防火的压力和强度,并真正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的火情监控和预警,并能客观、准确的将森林信息传入监控中心。
3.2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对野生动物监控的作用。
传统的野生动物调查基本上是以野生动物活动规迹、野生动物的脚印、粪便等痕迹进行判断,需要大量时间、人力进行详实而复杂的工作程序,才能了解到自己想要的数据。现在有了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很大程度缩短了调查时间,可以很直观的对动物种群、数量、大小进行辨别,并对其照片、视频进行存档。
森林防火监控解决方案篇5
一、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全市林业系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提升防控能力,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具体指标: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火案查处率达到85%以上。
二、森林防火工作
(一)抓好网格化管理
进入防期后,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全面布防。要着力解决乡镇改革后“三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尽快充实管护力量,要按要求全部到岗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织密网格化管护网络,认真履行火源管理的监管职责。各级领导按照包保责任分工分区包保,在重点时段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野外火源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监测预警
充分发挥好各部门在监测预警方面的优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利用森林火险监测设施设备,实施区域不间断火险监测。与气象部门共同落实好会商、信息共享和等制度,结合当地森林植被状况,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特殊天气,在高火险出现前要提早做出预判,及时火险预警,落实好预警响应预案。监测到的火险数据要准确,按照地域和时效精准预警信息,确保响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效。
(三)抓好火灾先期处置
做好省级专业扑火队伍集结待命工作,保证接到火警能够马上出发,用充分的待命准备赢得火灾初发期的宝贵扑救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演练。通过开展技能、装备和预案等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使每个扑火队伍都能熟悉预案过程、每名扑火队员都能熟练掌握使用各种灭火装备,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抓好隐患排查
建立风险隐患自查自改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围绕自身职责,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不间断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通过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地、措施完善、推进有序。
(五)抓好宣传教育
一是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要制定年度行业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宣传设施设备刷新、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和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印刷、分发等工作。三是启动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展开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结合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抓好林区森林防火户外宣传物、警示物体系化设置工作。四是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结合《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报道,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大重点时段宣传力度,在清明节、五一、十一以及农耕重点防火期,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遍插“禁火旗”的方法,营造禁火声势。
(六)抓好预案保障和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做好预案的修订工作,根据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本单位火险预警响应和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做到快速反应。一是严格执行预警响应预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警响应预案规定落实好不同火险等级下的响应措施,真正做到精细预警,因险布防,科学响应。二是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各单位要根据全市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扑火支援方案,确保火情发生快速反应、协同高效组织扑救。三要落实好防火期值班值宿。进入防火期,全市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提高应急值守工作水平,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制度。
三、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省委书记景俊海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五化”工作
一是坚持“清单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重点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二是坚持“图表化”推进,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分门别类制定安全检查流程图,各相关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规范流程图,决不允许违规操作和生产,决不允许安全检查走过场;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问题短板,彻底整改解决,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实地督办,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坚持“手册化”操作,各单位要制定安全责任手册和安全监管手册,企业要制定安全操作手册,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手册,及时下发执行,推动各项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四是坚持“模板化”运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五是坚持“机制化”落实,进一步健全应急联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季节性安全事故预防等机制,完善落实警示教育、督办调查、约谈提醒、事故通报、严惩重罚制度,坚决遏制
(二)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落实
为巩固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阶段成果,全面推进落实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2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制度措施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要要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落实“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对所有风险隐患实行“责任制+清单制”管理。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三)深入开展系统宣传
各单位要精心制作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在各类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结合防疫形势,以线上宣传为主要形式和线下开展咨询日活动。积极组织观看观看学习安全生产举措、应急演练视频影像;制作展板、条幅、印刷宣传品,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科普安全常识等,并做好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并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四)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制定《2022年度市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按照文件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更加扎实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
森林防火监控解决方案篇6
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遏制我乡森林火灾高发多发势头,根据XX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X森指办函〔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依法整治农事、祭祀、林业生产等违法违规用火顽疾,把森林火灾多发高发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管控长效机制,遏制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态势,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实现森林火灾稳步下降,为保护经济平稳运行和生态文明成果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必须的农事用火无管理措施和无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从业人员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随意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的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和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林区用火无有效管控措施等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等。治理生产性用火不遵照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开设符合技术要求的隔离带、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吸烟、野炊等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三、组织实施
全乡统一部署,以村为基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治理措施
(一)精准分析评估,找准本地重点隐患。各村要深入研究本地森林火灾规律、全面评估本区域森林火灾风险,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充分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采取管用对策措施,强化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减少火灾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和“村村响”、移动宣传车、标语横幅等传统接地气的宣传手段,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三)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和落实林业生产(病虫鼠害、冻害防治,炼山造林等)用火审批、监烧制度(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参照林业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探索农事用火报告监烧制度,实行防火期防火区内农事用火或与森林相邻、相连无有效阻隔的农事用火报告、监烧制度(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将绿色祭扫、生态祭祀,生产作业清除杂树病枝、农作物秸杆、田埂和田头地块杂草处置,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安全用火自律要求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高火险时段及时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负责)。
(四)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经审批的林业生产用火和已报告的农事用火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人力、物力落实管控措施。(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对散布林区尚有祭祀坟墓的山头地块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加强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巡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和经营主体具体负责)。
(五)依法快速查处,严惩失火纵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执法大队负责)。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严厉打击人为纵火,严惩失火肇事者(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火灾成功扑灭后,要第一时间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调查评估,对失职失责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六)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强化日常巡护,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积极推动火警"119”和森林火警“12119”合并应用。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各村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步骤、时限、要求、措施,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防控森林火灾重要性认识,自觉增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15日)。各村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客观评估本区域森林火灾风险,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对照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目标、步骤、时限、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整治违法用火行为,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管住野外火源,减少人为火灾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对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自我评估验收,全面总结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责任机制。乡政府将野外火源专项治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范围,实施严格考核。对不按统一部署要求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或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启动问责追责,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效果。
(三)聚焦重点发力。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从全面防控野外火源着手,紧盯重点人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全面落实落细监护责任,不漏一地、不漏一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治理措施,把牢易失控关口,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坚决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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