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方案(收集3篇)

时间:2024-07-27 来源:

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方案范文篇1

今天在孙田庄村召开的现场会,是一次关系全镇农村长远发展,关系4.6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镇文明生态村建设进程的重要会议,目的就是要动员全镇上下,特别是76个行政村的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积极投身到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中来,加速文明生态村创建步伐,努力实现“走在全县最前列”的目标。

一、全镇文明生态村创建进度

自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进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在市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经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努力,全镇文明生态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以点带面,分类实施。

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在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文明生态村创建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镇的总体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且首先确定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十一个村作为文明生态示范村。如:孙田庄村定为市级文明生态示范村;赵官庄村定为县级普及村;上荆子、刘田庄、枣林、前双庙、康时庄、杨园子、前茶芽山、六百户、后上庄九个村为镇级文明生态试点村,做到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我镇根据各村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设施等基础条件,把76个行政村分成不同类型,以“五化”、“三化”、“两化”为目标,以净化为突破口,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在创建标准,创建模式等方面划定不同期限,提出不同要求,做到同时展开、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目的就是使各村的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分期分批达标。

2、“三图一案”进展较快,“五化”、“三化”、“两化”工程进度不一。到6月底,我镇76个行政村,除了两三个村完成“三图一案”工作外,其余的村都已制定了规划方案,绘制了村庄现状图和规划图,一部分村虽已绘制了创建效果图,但完全符合要求的图只占少数。

3、抓住机遇,用足关系

镇党委、政府把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紧密地与“驻、访、帮、解”、村村通工程、小城镇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和上级包村单位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生态要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为加快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驻、访、帮、解”活动中,通过多方联系,我们取得了上级市、县两级部分的大务支持,共协调资金133.55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镇在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村两委干部认识不到位。有些村干部对文明生态村认识片面,认为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庞大,而本村的物力、财力、人力有限,不足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不能正确客观地评价自己,存在畏难情绪,思想负担过重,致使信心不足,希望渺茫;有些人缺乏大局意识,不能妥当地处理创建文明生态工作与村里各项工作关系,错误地把创建文明生态村孤立起来,甚至寻找种种理由进行推拖,致使文明生态村建设进展缓慢停滞不前。

2、部分群众创建文明生态村积极性不高,多年形成的生活陋习难以改变,突出表现在:净化方面,自家庭院卫生不扫,死角垃圾太多,脏水乱倒,柴草乱放,特别是养殖圈舍的粪便乱堆,污水乱流;道路硬化时不出钱、不出工,绿化植树时不按规划乱栽,甚至不栽树。室内电气化,室外脏、乱、差的怪现象难以改变。这些现象足以说明,群众对文明生态村认识不全,导致积极性不高,缺乏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理性认识。

3、规划方案缺乏科学性,有的村制定的规划方案不切实际,制定的目标过高或过低。有的村制定的规划不全面,实施步骤简单粗泛,目标任务不明确;三图不健全、不规范,各村现状图和规划图大部分是手工划制,与村现状极不吻合,图、案脱钩,三图与规划方案的内容不符。

4、文明生态村创建面小,范围窄,工作缺乏主动性。作为市级文明生态村的孙田庄村,在市县领导的关心和上级部分的帮助下,经过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努力,该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力度大、进度大,但是从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我镇的示范村始终是孙田庄一个村,典型示范的范围小,其余的村连最起码的净化都没有做好,有进度的村也只是在中心工作的带动下有些起色。村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表现出很强的被动性和应付心理。

三、下步要求

上述问题如得不到彻底根治,将直接影响全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进度和创建质量和创建目标。因此,通过这次在孙田庄村召开现场会,今后大家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加快全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活动,争取各村的文明生态村建设都有一个新的起色。

1、端正认识,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项宏观战略,同时也是农村工作的综合性工程,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搞好文明生态创建,不单取决于经济实力,关键是干部的认识,根本在群众的观念。因此,各村两委干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把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

2、找准定位,让广大群众真正“动”起来。我们始终强调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这绝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我们去组织实施和认真落实。这次参观并不是让大家来看孙田庄的路、凉亭、路灯的景色,而是要让大家通过学习找准定位。孙田庄村在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中,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标准和模式,在硬化方面,既有低标准的石子路,又有普通的柏油路,还有高标准的水泥路;在绿化方面,既有庭院绿化,也有环村绿化带;在净化方面,既有高标准的“四位一体”的沼气池,还有普通的沼气池等等。对照这些模式,各村要立足实际,做到以净化为突破口,逐步实现“五化”目标。创建文明生态村的“五化”建设就是净化、绿化、硬化、美化、亮化建设。抓好“五化”一定要从“净化”入手,所谓“净化”就是要做到“一建三改”,实现“六无”。“一建三改”就是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六无”即无脏水乱泼、无垃圾乱倒、无粪土乱堆、无牲畜乱跑、无柴草乱垛、无污水乱流。

大家要认识到,农民群众是创建文明生态村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创建文明生态村的主体力量,要靠农民群众的力量,靠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去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项工作,只要群众真正理解了,真正动员起来了,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因此,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前提和基础,但这不能停留在口头空喊上。教育和引导的力度,决定着农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和参与程度。我们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必须把教育和动员农民群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场伟大的教育运动,大力宣传创建文明生态村的重大意义,尤其要结合孙田庄村的新变化,把创建活动带来的好处向农民群众讲充分、讲透彻,使农民群众真正理解到创建文明生态村,干的都是他们自己想干的事,解决的都是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他们自己的事业,从而使他们自觉投身到这一伟大的事业中来。要教育农民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把农民群众在创建文明生态村中的责任和义务讲清楚、讲明白,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和主角,真正发挥主人翁和主力军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切实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出样子带头干。在创建活动中,我们的村干部怎么做,对群众有着很强的导向作用。你带头捐了款,带头出了工,带头作了奉献,群众就信服你,就支持你,就会自愿地跟着你干。孙田庄的文明生态要为什么会取得这么大的成绩,为什么孙田庄的群众觉悟都这么高,都能积极投身到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中去,就是孙田庄的村干部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他们都是工作在第一线,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才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孙田庄的文明生态村建设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希望今天来的村干部要积极向孙田庄的村干部学习,发挥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在自己完成好净化、绿化、美化和为本村的文明生态村出资出力的基础上,带动群众做好自家庭院卫生,积极主动地建沼气池、建好沼气池,积极为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出力出资。绿化和硬化方面可以从低标准做起,抓绿化可以从房前屋后植树做起,逐年扩大绿化面积。抓硬化可以从石子路硬化做起,紧紧抓住村村通工程的大好机遇,在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可以采取向社会各界筹集,群众自筹等多种办法,逐步实现高标准的柏油、水泥路面硬化。这才是参加这次现场会的目的,也是我们举办这次活动的根本宗旨。

3、做好“三图一案”的“回头看”工作。各村对已制定的“三图一案”要进行一次校兑,一是看所定的规划是不是符合实际?按照要求还缺什么内容?二是看所定目标是不是切实可行?在规定内期限实现目标会遇到什么问题?三是看所定的实施步骤是不是经过细化?每个步骤是不是具有可操作性?四是看划制的“三图”是不是与实际相符合?与方案相符合?按照实际和规划方案的要求,“三图”还缺什么内容?

按照县委要求,我镇第一批文明生态试点村的效果图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其余村的“三图一案”工作必须于7月15日前完成,新制定的规划方案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三图”要齐全规范。

4、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我们要把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与当前的“驻访帮解”活动、小城镇建设、村村通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及“三城”同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习孙田庄村支部书记孟凡勤同志不屈不挠的精神。多方面地和驻村单位联系,做到多交流、勤沟通,与这些单位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基础,取得他们在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机结合点。

我们在孙田庄召开这次现场会主要目的是要大家学习孙田庄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的坚强党性,学习他们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顽强意志,学习他们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学习他们科学求实的工作态度,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主力军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核心和带头作用,唱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主旋律,让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方案范文篇2

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市召开全省土地执法监察暨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会议,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总结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二是总结表彰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和围垦造地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昨天,大家参观了海宁市的海涂围垦、秀洲区的土地整理和嘉善县的村庄整治项目现场,会议还印发了海宁、嘉善、安吉、温岭、嵊州等5个书面典型材料,这些现场和典型材料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刚才对**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等一下,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的领导还要发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同志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一、通报近二年来查处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材料另发)

二、认清形势,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近年来我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成效。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土地市场秩序明显改观。据统计,**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5万件,面积13.82万亩,其中耕地8.96万亩,没收建筑物2600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750万平方米,罚没款8.32亿元,收回土地3.9万亩。对181名违法案件的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46人受到刑事处罚。

二是认真抓好执法巡查工作,防范了一些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据统计,**年和**年,全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54万起,涉及土地面积14.04万亩,其中耕地7.16万亩。及时制止了3.31万起违法用地,挽回经济损失8.02亿元。

三是努力做好土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国务院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把群众土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通过扎实工作,我省土地量已开始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土地12576件,比去年同期增幅下降了30%,到国土资源部的量下降了41%,重复信、重复访、集体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与安置专项清理中发现拖欠的4.53亿元征地补偿费,已于**年底全部归还到位。

四是开展了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3011件,拆除违法建筑57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108万平方米,罚没款7120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厅会同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村官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专项执法检查。

五是锻炼了执法监察队伍,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近几年来,我省执法监察队伍承担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大量工作,不辞辛苦,任劳任怨,顶住压力,勇挑重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队伍素质在工作磨炼中得到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市场治理整顿和宏观调控,查处违法案件的力度明显加大,查处的效果逐步提高,少数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件查处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

(二)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形势不容乐观,土地违法案件依然居高不下,土地增量虽有下降,但总量依然很大,甚至出现一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确实还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和问题。

1、地方政府成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征收征用土地的主体。从近几年土地执法情况来看,土地违法的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违法,多数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地方政府有一定关系。据我厅最近调查,全省**年至今年6月底1428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中,有违法用地的项目202个,占重点项目总数的14.15%,违法用地面积10.97万亩,其中耕地6.79万亩(基本农田2.85万亩)。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属政府和法人违法用地的面积占查处总面积的70%以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征收征用土地有严格的规定,但有的地方政府违反规定,擅自大量“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据统计,**年以来,全省市、县、乡镇政府和各类开发区擅自“协议征收”土地63.5万亩,已占用20万亩,已支付征地款251亿元,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同时,政府自身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政府土地违法往往冠以“发展经济”的帽子,即所谓的因公违法,而且违法用地面积大,有的甚至大量占用基本农田,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处理难到位、执行难到位。从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近期组织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检查看,**年—**年,全省拖欠减免土地出让金128.42亿元,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22.73亿元。

2、因违法用地和违法征收征用土地引发的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我省土地量在国土资源部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最近,国家局又专门通报了我省43件土地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因征收征用土地引起的。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9501件,来访3418批次、8323人次,总量仍然在高位上运行,尤其是重复率较高,结案率较低。今年5月1日国务院新的《条例》实施以来,复议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和自杀、自焚、拦截车辆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

3、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有所抬头,甚至出现反弹趋势。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整顿,空前的案件查处力度和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有效抑制了土地的无序需求。但用地“饥渴”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以土地换发展的冲动并未消除,一旦管理出现松懈,反弹就会成为必然。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最严峻考验。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今年1-8月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547件,立案查处8986件,涉及土地面积6.45万亩,其中耕地4.6万亩。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村官卖地、企业违法占地、城镇居民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建房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今年国土资源部对我省杭州市和宁波市主城区进行了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年2月至**年7月期间,杭州市建设用地宗数为404宗,用地面积2.4万亩,其中,违法用地宗数达到117宗,面积4900亩,分别占29%和20%。宁波市建设用地宗数1718宗,用地面积5.0万亩,其中,违法用地宗数达到729宗,面积2.2万亩,分别占42%和44%。这些情况说明,违法用地已经出现反弹趋势,有可能再度蔓延,形成新的违法用地风潮,执法监察的形势依然严峻,绝不可掉以轻心。

4、土地执法工作自身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后,违法者反而加快了施工进度,国土资源部门缺少进一步的制止措施。对国土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于多种原因,往往难以得到落实。对应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责任人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的处分建议或土地犯罪移送书,不少案件石沉大海。二是案件查处工作反应机制不够灵敏,抓典型违法案件的准确性不高。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有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情况,不能作出快速反应,不能尽快查处。很多情况是在领导批示、媒体报道或群众举报后国土资源部门才发现,案件查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对于已经发现的一些违法案件线索,国土资源部门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进行排查,但又往往抓不到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准确度不高。三是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格执法是土地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查处违法案件是土地执法工作的核心。从目前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案件的情况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较为普遍,尚未形成国土资源部门的“拳头”和“利剑”。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的主要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土地,对违法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关于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公开的立案标准、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加强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加大执法力度等一系列具体要求,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和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对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登记发证等规定,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违规。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一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管理。要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不得擅自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金。要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土地出让金。凡土地出让金没有交清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对在这次审计和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各地要积极主动、认真纠正。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当前,各地检察机关正在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其重点之一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案件。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要认为自己是因公违法,或者是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事不关己。按照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7种情形,即使不落个人腰包,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一定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

2、严格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严格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安置补偿要到位;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面,实行即征即保,政府出资的30%的保障金要及时到位;多渠道、多形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做到程序依法,群众信服。对未经依法报批擅自“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省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省政府主要领导已原则同意,请各地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把握好以下三条:⑴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已落实农用地转用指标及符合其他用地条件且尚未填土动工的,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报批。用地指标除了可使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和省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外(额度之内),也可以使用盘活的1999年以来转而未供的农用地指标。⑵对未批先建或已填土破坏耕作层致使土地难以复耕的,依法查处到位后,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按我厅《关于印发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16号)文件的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对未动工建设或未填土破坏耕作层的土地,应由当地政府组织农民耕种。⑶对已支付的部分征地补偿费用,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土地,征地依法批准后,可在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中予以相应抵冲,但征地的补偿安置费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狠抓查处到位。查处案件是执法监察工作的“杀手锏”,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一定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跟踪处理。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问题。查不清事实,就抓不住违法者的要害,人们就不会敬畏法律;分清是非,才能树立正气,打击邪气,才能树立执法的权威。通过近几年的执法实践,大家都有一个共同认识,违法者主要有“两怕”:一怕丢官背处分,二怕建筑物真的被拆除。针对这一心理,只有强化处罚到位,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土地违法行为一经立案,必须有处理结果,对人、对事都要依法处理。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要警惕通过查处“洗地”。对商品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后,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国务院《决定》后的顶风违法行为,要有案必查,坚决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和处理。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坚决申请;对违法责任人,该政纪处分的,要坚决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查处不能隔靴搔痒、敷衍了事,必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承担始料不及的风险和责任。还要强调的是,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有困难的案件,必须及时报请上级部门查处,否则就是失职。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避重就轻、处罚不到位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2条的规定责令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按照国发[**]10号文件的规定,对市、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案件,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查处。要抓好典型案件的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和公开曝光。违法者最怕公开曝光。这是很好的查案方式,对其他想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有震慑作用。这次会议以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土地执法检查,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要一一查清,依法处理,并于今年底向省国土资源厅写出报告。要从群众举报中,发现土地违法案件,并严肃查处,取信于民。要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的工作,确保节会期间无人进京上访,不发生重大。

4、加强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防范违法案件的发生。查案不是目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是解决执法难、降低执法成本和减少损失的根本途径。针对出现的违法用地反弹趋势,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必须强化动态巡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各市、县(市、区)都要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行多点多面、循环往复的检查和排查,形成“全场紧逼、盯人防守”的态势。要把违法行为高发区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尽最大努力降低发案率。要进一步发挥卫星这一“天眼”的作用,科学地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了解土地利用的基本态势,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从明年开始,实施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每2-3年对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进行卫星监测,除了国土资源部确定的监测杭、宁、温重点县(市、区)外,省里每年再确定5—10个县(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5、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横向联动办案机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执行,离不开纪检监察及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要建立工作制度,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对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处理违法责任人,要依法移交、移送有关部门,跟踪到底,保证案件查处一起,处理到位一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6、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要建立、完善和落实违法案件查处会审制度、报告备案制度、督办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责任追究等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二是要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把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执法监察岗位上来。三是要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不失时机地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三、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扶持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一)充分肯定我省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我省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至**年底,全省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建成标准农田1194.38万亩,新增耕地达182.07万亩,为我省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核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131.09万亩,使用折抵指标批准的耕地104.26万亩,占全部批准建设占用耕地179.27万亩的58%,大大缓解了我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环境、生态环境、生活居住环境,开辟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财源,壮大了村级经济,为村民办了一些实事、好事,既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建设。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达不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个别地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有的地方开展这项工作征求农民意见的工作做得不细不实,引发农民上访;有的地方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在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指标管理上存在漏洞,引发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已经或者正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防范。对我省前一阶段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要充分肯定成绩,理直气壮地加以宣传。

(二)进一步提高对土地整理开发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土地整理开发是保护耕地、保证我省粮食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粮食安全是以一定数量的耕地为前提、为基础的,没有耕地这个基础,没有足够数量的标准农田,粮食安全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只考虑如何解决建设用地,而忽视保障粮食生产能力。我省提出建设标准农田,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建设1500万亩标准农田,按照“吨粮田”标准,就可以保证相当于30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将1500万亩标准农田真正建成了,保护好了,那么浙江的粮食安全就有了保障。

2、土地整理开发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必然要求。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只要有建设用地指标就可以批准农用地转用了。其实,这只是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一个条件。要批准农用地转用,除了有用地指标以外,还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占用耕地的,必须实现占补平衡,依法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必须补划等面积的基本农田,同时还必须依法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予以补偿和安置。这是批准农用地转用最基本的条件。当前,有些地方虽有用地指标,但农用地转用报批报不上来,一个重要原因是补充耕地方案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不能落实。同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已明确表示,“十一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只能在本省范围内进行,不能跨省补充平衡。因此,各地必须把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重中之重来抓。否则,光有建设用地指标,也是无剂于事的。换句话说,就是要用地,就得造地;不造地,就不能用地。

3、土地整理开发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我省正在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就包括了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的工作,而且是一项重要内容。宅基地整理是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所在,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而且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我省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明确目标,完善政策,确保完成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建成1500万亩标准农田,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将建成标准农田1300万亩。明后两年还需要再建设标准农田200万亩。明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在“十一五”期末,即到2010年,按照我省人均GDP接近达到5000美元测算,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30万亩左右,其中占用耕地20万亩左右。这意味着,全省每年要垦造20万亩耕地才能实现占补平衡。因此,土地整理开发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政策,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1、提前谋划,强化规划管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落实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滩涂围垦、黄土丘陵开发等专项规划,开发项目要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地块。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块,必须在城镇规划区范围之外,避免城镇建设发展占用标准农田。对城镇规划区之外已明确建设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范围,也不能安排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耕地项目。

2、制定激励政策,调动方方面面开展土地整理开发的积极性。针对当前土地整理开发难度加大、投资增加的实际,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一是适当放宽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项目立项的连片面积标准。二是实行超额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与奖励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挂钩制度。对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任务的地区,按超额完成面积的一定比例奖励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同时,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奖励标准。三是适当提高开荒垦造耕地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助资金标准。降低向省申请资金补助的开荒垦造耕地集中连片面积标准。四是鼓励向省统筹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凡向省统筹专户调剂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的,省里原则上参照市场调剂价支付统筹款,并按统筹折抵指标数量的一定比例奖励相应市、县(市、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年度使用额度。凡**年及以后动工建设的滩涂围垦项目,必须按实际围垦面积的20%由省里统筹用于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并按省委托垦造耕地项目补偿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五是补充耕地易地委托垦造的资金补偿标准按双方当地耕地开垦费就高标准确定。标准农田易地代建的,由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商定资金补偿标准。这些政策措施,将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协商沟通后,报省造地改田领导小组讨论,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进一步鼓励土地整理开发的政策性措施。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土地整理开发的数量和质量。国土资源部已经发出通知,今后耕地占补平衡要按等级折算,既要保证新开发耕地的数量,又要保证质量,真正实现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一是要加强立项管理。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前必须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立项、实施。补充耕地易地委托垦造和标准农田跨县(市、区)代建的,由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商定,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跨市的还须由双方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人民政府鉴证),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实施。二是要保证土地整理开发的面积和质量。这么多年来,地表比较平坦、土层较厚的农地多数已被整理,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向偏远的土层较薄的地方转移。在这些地方建设标准农田,除了做好沟渠道路配套外,更要注意耕作层土壤的厚度。鼓励占用耕地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土壤改良。三是坚持省、市、县三级验收制度,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同时参与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交由农业部门管理,继续培肥地力。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的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经查实,除了扣回已核发的折抵指标以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方案范文篇3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我区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有利于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政策,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提高防汛除涝抗旱能力、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农田水利发展新格局。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实行连片推进,打造农田水利建设重点片区,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利基础。打破时间界限,常年开展农村河道坑塘疏浚整治和水源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灌排水条件与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要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制度与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农民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要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要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按照规定控制筹资筹劳标准。

(三)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安排。对灾情重、基础差、群众呼声高、筹资条件好的农田优先安排治理。要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政府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原则。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五)坚持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按照水利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责任,不断增加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主动地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突出实效,以防洪除涝、抗旱兴利、节水灌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申报项目,努力争取各项水利资金,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利保障。

三、目标任务

年全区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年度项目工程和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6.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新增除涝面积3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1万亩;改善防洪面积12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6.2万亩,维修涵闸16座,新建泵站装机2台/300千瓦,新建维修桥涵1240座,坑塘改造280口,清洗机井1375眼,新打机井3238眼,提水机械配套3302台套,疏浚大中沟40条,高标准农田综合治理面积1.6万亩。解决6.22万人饮用水不安全问题。新建乡镇水利站11处。

四、实施内容

(一)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要求工程所在乡镇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已建好的安全饮水工程,要加强运行管理。认真推行民办公助的实施办法,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企业主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惠及更多的群众。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已编制上报,解决6.22万人的高氟饮用水问题,工程总投资约3098万元。

(二)搞好大中沟疏浚治理。大中沟疏浚治理,是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内容。安排大中沟疏浚治理的乡镇,根据各自水利现状和灾害发生的情况,在开展调研和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保证筹措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列入治理计划,提前将治理沟河名称、起讫地点,疏浚长度、流域面积、估算土方等报区农建办,以便技术人员进行测量和设计。

(三)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开展农田综合治理。继续坚持以“沟、桥、路、林、井”建设为主,机井建设放在第一位,做好配套工作。按照“灌溉标准化、配套规范化”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完成”的要求,坚决杜绝无效工程。根据《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年工作方案》分配我区每年3000眼农用机井建设与配套任务指标,实行分年实施,必须完成年度计划,并选定有资质的打井队施工,完善成井手续,财政奖补优先重点兑付。实现从年-2013年三年机井覆盖全部农田,真正做到遇旱能浇,保障农业丰收。

(四)围绕重点工程和涉农项目建设,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各有关部门的涉农项目,要规范操作,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人员安全”。要相互协作,整合资金,扩大优势,发挥效益。项目所在乡镇,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群众,全力支援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完成沟河疏浚、道路整修等土方工程和林网配套,并做好作物结构调整,以利管好、用好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五)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建设。一是病险涵闸和水毁农用桥梁的除险加固和恢复重建。群管涵闸和属地管理的桥梁,乡镇要不等不靠,积极筹措经费维修加固,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各乡镇结合“村村通”工程,把此项工作当作富民实效工程来抓。利用轧砖、砖渣、砂礓、炉渣、山皮石、煤矸石等材料对生产干道进行硬化,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沥青或砼路面硬化。三是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疏通村庄排水通道,做好村庄绿化和环境美化。进行沿高速公路取土坑标准整修和废窑场取土坑塘及低洼废闲地坑塘改造,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和休闲旅游垂钓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水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农田水利事业加快发展的合力,并积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宣传,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方面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统筹项目建设,实现资源整合。要树立“大水利、大工程、大整合”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立项衔接、过程检查等协作机制,推进水利重点片区建设。重点片区建设要依据已编制的全区农田水利规划、重点片区整合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大水利项目的自我整合、与涉农涉水项目的结合、与生态环境旅游文化的融合,促进农田水利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大整合,着力推进水系清洁、河塘生态、农田平整、水利配套、村庄环境优美的新农村水利建设,彰显生态水利的特色。

(三)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团结治水。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水行业管理,担负起水利建设和改革的重任,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好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年预算资金的安排和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调度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配合项目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协调解决,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环保、电力、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利建设,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四)突出财政主导,多方筹措资金。在继续加大区乡财政投入的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水利投资重点和方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继续做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水土保持及节水灌溉建设等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农水项目“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积极调动社会资源。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主体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拓宽农水投资渠道。

(五)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工程质量。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中央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切实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建设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对一般补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二是确保建设进度。各类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要按照要求,特别是中央、省明确要求竣工时间的项目,全面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各执法执纪机关,要强化招标、质量、安全、工期、资金、廉政等关键环节监管,重点农水项目实行设计审查、招标审查,推行质量检测,保证建设质量。

(六)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工程管理。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抓好农用机井建设、河道疏浚治理、泵站改造和塘坝建设的管理,全面落实新建农水工程管理工作,做到一建就管、建管并重,注重引导农民多形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二是加强检查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小农水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其结果作为年度农水工作考评的依据,区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水工程管护的引导与考核,加强工作指导,精心培育管理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面上农水工程管理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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