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合同(收集3篇)

时间:2024-08-06 来源:

外包服务合同范文篇1

因此,合肥市应采取加强投资软硬环境建设,扩大服务外包招商力度,培养适用性和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培育扶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并形成产业集聚等措施来提升其服务外包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合肥市;服务外包;钻石模型;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2-0037-03

一、合肥市服务外包业发展概况

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等,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等优势。服务外包产业是实现产业升级、扩大就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合肥市服务外包业发展迅速。2007年12月3日,国家三部委正式批准合肥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200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合肥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目前,合肥市正在按照“1个示范城市加3个示范区”的整体构架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截至2009年10月底,合肥市服务外包企业共有72家,从业人员1.5万人,认证数量50个(其中“六项国际认证”

12个)。2009年1—10月,合肥市新增服务外包企业56家,同比增长2.8倍;接包合同签约金额1.9亿美元,同比增长8.1倍。合肥市服务外包业增势迅猛,已经成为承接服务产业转移的重要领域之一。

但有关研究或统计表明,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的综合竞争力还较差,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如孙晓琴的研究表明,在我国1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合肥市排名第15位,属于成本优势型,还处于政策引导阶段,城市的制度环境、服务外包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均相对薄弱。从商务部《2009年1—4月全国示范城市服务外包情况表》的数据显示来看,合肥市服务外包企业数、从业人数、受训人数和认证数等各项指标均低于平均水平,综合排名第17位。下面利用钻石模型对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对其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对策建议。

二、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钻石模型理论

波特钻石模型理论认为,决定一个国家的某种产业竞争力主要有四个关键因素:1.生产要素。包括区位环境、综合经济水平、人力及知识资源与基础设施等。其中,人力及知识资源对一国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更为突出。2.需求条件。主要是本国国内市场需求的规模和成长速度。3.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主要指一产业的支持性产业与相关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优势及其大小。4.企业的战略、组织结构及同业竞争。包括企业的目标及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等。除此四大要素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外在影响变量:机遇和政府。政府通过政策影响四个关键因素来影响产业竞争力。钻石模型中各个要素相互作用、彼此互动,形成动态的竞争模式。

波特钻石模型理论是基于一国的研究,而合肥市只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地区,因此,模型中个别要素需要修改或调整,修改后的模型如图1所示。

(二)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1.人力与知识资源

在钻石模型中,生产要素包括自然禀赋和人为创造的高级要素,后者对竞争优势有重要作用。服务外包具有知识密集型的特征,需要大量高端的信息技术、软件、外语以及管理人才,本文只分析人力资源因素。

合肥市拥有包括中科院合肥市物质科学研究院等众多科研院校,并且有全国“四大科教基地”之称,在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上具有人力及知识资源先天优势。(1)高校人才方面。合肥市拥有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41所高等院校,截至2007年在校生达29.58万人,为合肥市服务外包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保障,也为形成一定规模的从业人群奠定了坚实基础。(2)科技人才资源方面。合肥市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拥有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合肥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等各类科研机构200多个,拥有各类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358家,各类科技人员达30万人,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3)在服务外包职业人员方面。合肥市拥有与IBM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IBM软件人才实训(合肥)基地”,与惠普公司和卡内基梅隆大学共同成立的“卡内基梅隆―惠普软件学院合肥分院”以及安徽合肥服务外包职业培训学院等一批专业培训机构,为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保证。另外,合肥市人力成本相对更低一些。

然而,合肥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存在人力及科技人才供求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现行教育体制培养的人才缺乏项目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与企业需求相脱节。在外语能力、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上能全面满足外包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不足,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短缺,企业要花费很大力气去培训。截至2008年底,合肥市有100多家服务外包企业,平均每家企业雇佣人员不到100人,而大连、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外包企业员工一般都超过千人。

2.需求条件

钻石模型中的需求条件主要指国内市场需求。但考虑到合肥市的具体情况,加之国内国外市场的需求都会影响产业的发展规模,以及投资与创新,进而影响产业发展的效率,因此,本文中的需求包括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需求。

从国际市场看,目前北美、西欧和日本是全球服务外包的主要需求方。根据印度NASSCOM和IDC的研究,2008年按地域分布来看全球IT服务需求,北美占39%,西欧占37%,日本占8%。近几年,合肥市软件企业对日韩软件外包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合肥市软件外包业务的市场需求的一半以上来都来自日韩,而承接欧美份额较小。但是日韩软件发包市场占国际市场份额有限,因此,过分依赖日韩市场而忽视对欧美市场的开发将使合肥市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受到局限。

从国内市场来看,合肥市服务外包业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发展空间很大。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服务外包的潜在客户。但是,现阶段由于受体制及观念制约、市场化和专业化分工程度低等因素影响,服务外包业国内市场实际需求不足。但是,我国对许多国际大公司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绝大多数全球500强跨国公司都在我国投资,大量业务需要外包,成为服务外包的需求方,为合肥市的服务外包业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

张青磊:钻石模型下提升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竞争力对策

3.相关与支持产业

波特认为,相关和支持性产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协同效应。服务外包业以制造业、服务业为依托,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度。制造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不仅为服务外包业提供一定的物质基础,同时在其产业升级的进程中也能为服务外包业提供较低的成本投入,通过提升效应促使服务外包业优化发展、升级。合肥市是以制造加工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目前已经形成了家电、汽车、机械制造等支柱行业。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合肥市引入了一批世界500强公司。IBM、整理电气、埃克森美孚、三菱重工等将其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合肥市,给合肥市承接离岸外包带来了便利条件,将促使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在支持性产业方面,目前,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聚集了安徽省最具优势的软件企业,如科大讯飞、科大恒星、亚微信息、英图微电子等,但是仅有科大恒星、科大讯飞、易商数码、安徽服务外包公司等几家公司通过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CMMI3)或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4级(CMM4)认证。而西安市通过CMM/CMMI3级以上认证的企业有8家;无锡市获得CMMI国际资质认证企业有31家;大连市获得CMM/CMMI3级以上企业超过16家。另外,据合肥市高新区统计,2008年合肥市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实现52亿元,同比增长32%。而同年,无锡、大连、北京的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完成额分别高达262亿元、306亿元、1537亿元。可见,合肥市虽然在服务外包业的相关与支持产业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产业基础还较薄弱。支持ITO发展的软件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其规模和竞争力还难以适应信息技术外包产业做大做强的要求。

4.产业集聚

目前,合肥市服务外包业中单个企业的实力大都较弱,因此,“产业集聚”较“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更能衡量其服务外包业竞争力状况。本文用“产业集聚”代替波特钻石模型中的“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进行分析。

目前,北京、大连、天津、上海等城市服务业已形成集聚,在人才、软件服务平台以及优惠政策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各地区对于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合肥市服务外包产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小、数量少,与国际主要服务外包城市相比,在产业规模、交付能力、人才结构、品牌、国际客户资源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合肥市无龙头企业,高端人才匮乏,导致大多企业通过二包、甚至是三包开展业务。从总体上看,合肥市服务外包企业竞争力比较弱,还没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因此,产业集聚不强是制约合肥市服务外包竞争力提高的一大瓶颈。

5.机会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众多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纷纷将产业链中的非核心业务转向由发展中国家承接,同时我国不断强调加速第三产业的发展,强调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合肥市的服务外包业可从中获得商机,延长制造业跨国公司的产业链,向他们提供相关的商务服务,全方位发展BPO业务,加速使合肥市的服务外包产业驶上快车道。

在基础和准备工作方面,目前合肥市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其三个服务外包聚集区建设已经全面启动或已现雏形,为合肥市利用各种机会做好了初步的准备。

6.政府作用

政府是通过影响四个基本因素间接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影响的。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时期,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加之服务外包业是新兴产业,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政府的扶持作用尤为重要。

为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合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合肥市外包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07年8月《合肥市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合肥市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2008年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产业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明确了土地、租金、税收、人才培训、企业认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并安排市级专项配套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出台《合肥市关于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合肥市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合肥创业工作的暂行规定》、《合肥市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合肥市服务外包产业特别是软件外包产业的发展。另外,还规定各示范区可以结合园区特点和发展方向,制定合理的政策,支持合肥市外包产业的发展。

但与我国同类城市相比,合肥市配套支持政策集成度差、可操作性不强,这样既难以吸引一流的服务外包项目落地,又难以扶持本市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这导致发包方因担心企业的核心技术外泄,可能将服务外包转移到其他地区。另外,目前合肥市政府机构还缺少完善的监控体系,服务外包业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衡量指标,因此很难对外包水平进行定量评价。

三、提升合肥市服务外包业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投资软硬环境建设,扩大服务外包招商力度

合肥市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简化审批手续,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领域;加强服务外包业的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组织软件外包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加大软件外包的对外宣传、推广和招商力度;改善服务外包企业的数据存储、信息传输、电力保障、后勤服务等共享设施;积极培育服务外包企业及品牌,通过发展信用担保机构,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直接融资等;客观认识服务外包发展取向,重视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另外,大力培育合肥市有实力的外包承接商,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越来越多的国际认证,同时对已经取得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支持其国际认证的维护与升级。

(二)培养适用性和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

根据合肥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各类适用性和高级人才,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各类适用性和高端人才进入合肥市服务外包行业。同时,要充分利用合肥市得天独厚的人力资源优势,开辟多元化的人才培训模式,培养适用性和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一方面积极开展与国外教学机构、国际著名软件企业联合办学,成立专业培训机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机制,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三)培育扶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形成产业集聚

合肥市目前尚处于服务外包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应选择一些已有一定规模、初具或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尤其是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点软件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使其成为服务外包业务的骨干企业,并加大软件服务外包项目的对接,重点发展软件服务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和软件测试外包等领域,促进合肥市软件服务外包持续快速发展。另外,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协调服务职能,以合肥市三个服务外包示范区为中心,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扩大市场份额,促进企业升级,以大带小,以联促强,合作共赢,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升服务外包业的产业竞争力,开拓多元化的市场。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19-122.

[2]孙晓琴.我国服务外包城市竞争力评价研究[J].国际贸易,2008(7):28-33.

[3]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合肥[EB/OL].合肥服务外包网,www.hefeisourcing.com/zh-CN/Magzine/mode-10506000l.shtml.

[4]张晓毅,黎娜.安徽产业集群现状分析与对策[J].铜陵学院学报,2007(4):11-14.

[5]贾海基.对合肥服务外包基地发展的调研与思考[J].国际经济合作,2009(2):63-66.

[6]汪传雷,杜纲,张新九.安徽企业发展软件外包业务的问题与对策[J].情报杂志,2006(8):111-113.

外包服务合同范文篇2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_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国_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国_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_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整理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_____。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_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外包服务合同范文篇3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被政府引用到公共管理领域。它有着降低政府开支、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政府规模等优势,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合同外包也会遭遇各种风险,我们必须理性客观的看待。从委托理论的视阈分析,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委托人与人由于存在目标利用的冲突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在合同外包中出现寻租风险、成本提高风险、服务质量降低风险和公平风险。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委托人与人直接目标利益的冲突与信息的不对称。

关键词:

委托;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风险;原因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学者发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推动了以英美为首的福利国家的改革,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借鉴企业管理的一些有效管理工具、理念来提升政府部门和人员的绩效,其中服务外包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引入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越来越被欧美国家所认可。公共服务外包就是指政府不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的方式,并制定一定的准入标准,再把其承包给有资质的市场主体来完成,从而使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样化。

一、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理论逻辑

作为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中的一项管理工具,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逻辑起点是“把民事行为中的契约关系引入公共管理领域,本质是种委托关系”。从公共服务的逻辑链条看,这种存在三方主体间的两层委托关系。如下图所示,第一层委托关系涉及公民与政府,公民作为原始的委托人将公共服务供给权力与资源委托给政府,政府作为人,肩负起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这是第一层的契约关系,也称隐形的契约关系。第二层委托关系则涉及政府与承包商,政府肩负起公共服务职能后,作为委托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将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与资源委托给承包商(私人企业或是社会组织),承包商作为人肩负起依据合同的规定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这是第二层的契约关系,也是称显性的契约关系。在这双重委托关系中,公民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也并非完全割裂,公民也具有监督承包商履行义务的权利与责任,承包商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是被公民消费的,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与作用的关系。显而易见,合同外包的最大贡献就是以契约的方式把市场竞争机制引进到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打破传统上的政府一方垄断的局面,实现了供给主体多元化,并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数量,从而保障了公共服务的最终受益者也即原始委托者——公民的公共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公民—政府—社会”能够形成一种互动的公共事务治理结构。

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由于政府能力的有限和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外包合同的不完备,同时,公共服务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属性和市场机制效率优先及私利至上的信条存在内在冲突,使合同外包的过程遭遇了一系列的风险,具体表现如下:

1.公共服务外包容易滋生腐败,损害政府声誉。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由政府单一的提供最容易造成垄断和效率低下的现象,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的就是寻租或是腐败问题。首先,政府官员可能以权谋利,主动索要回扣。根据经济人的假设理论,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政府官员也不例外,很有可能凭借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其次,参与竞标的组织或是承包商,为了更多的赚取公共利益很有可能主动向政府官员进行行贿,诱导官员受贿;在提供的公共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承包方为了逃避承担责任或是免受惩罚,也可能主动向相关政府官员行贿。这些现象严重损害到政府的形象,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一落千丈,使政府陷入信任危机,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遭到质疑。

2.外包活动可能增加成本。运用公共服务外包这一管理工具并不是零成本的,合同的拟定与正常运行都会产生一定的交易成本。通常来说私人部门在利益动机的引导下比公共部门更有效率,表面上看似乎节省了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目标利益的冲突、信息的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与影响,使得竞争中直接节省出来的大量成本少于交易成本。首先,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能会隐藏或是提供一些虚假的相关信息,例如伪造自己的资质,导致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的执行过程中,就一定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这势必会增加交易成本。其次,还存在一些被忽略的隐形成本,如处理在交易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意见不合等争端的成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机会成本、腐败成本等等,这些成本都很有可能比政府自身生产和提供公共服务所花费的成本高。

3.外包可能会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外包服务质量下降通常表现为:延迟或是拖延递交服务的时间、递交的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外包业务技术人员专业水平不过关等。由于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的监督与管理方面捉襟见肘,部分官员由于责任意识的缺乏,对公共服务外包的质量不闻不问,甚至当作包袱,而承包公共服务的人往往具有逐利的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其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就很有可能利用监管漏洞而偷工减料,降低服务质量。或者是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存在漏洞,承包方利用模糊的合同条款,通过降低成本、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取额外利益,造成服务质量风险。

4.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会产生不公平现象。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该是均等的,但是公共服务承包方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就有可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而只是有选择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如私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追求更大的利益,对于落后的农村地区或其他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提供很少的服务,或者对一些弱势群体可能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存在歧视;而对有利可图的发达地区则提供高质量的多种服务。政府本来在制定公共服务政策时就有可能有失公平,而这种明显的差别对待、有选择地提供公共服务更加剧了不公平现象。这种不公平性与公共服务追求公共利益的信条是相悖的,这种牺牲公平与公正去求得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哪怕看起来再成功,实际意义上它也是失败的。

三、风险成因分析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来看,造成这些风险的原因主要是目标利益的冲突和信息的不对称。首先由于经济人的特性,承包商追求的是自身利润最大化,而政府部门追求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私利”与“公利”的追逐使承包商与政府站在棋盘的两方展开激烈的博弈,承包商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可能会向政府官员行贿,或是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增加交易成本,损害政府利益。其次信息的不对称也是交易成本增加的原因,政府有限能力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合同无法预估未知所发生的情况,使得说在谈判、执行和监督中产生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另外从人的角度讲,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不公平”风险这两个典型的委托问题。逆向选择指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人可能隐瞒自己的信息,并借助传递不真实信息的手段来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但这种行为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杨桦,刘权.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价值、风险及其法律规制[J].学术研究,2011(4).

[2]徐姝.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的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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