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6篇)

时间:2024-07-14 来源:

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篇1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紧迫感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近年来,我园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开创了全新的应急管理工作局面,同时又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幼儿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以来,我园各方面的总体形势较好。全园围绕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一案三制”的有关要求,着力抓了各方面的工作:中心园根据大王教育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幼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园长,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园所园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我们还围绕地震、火灾、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高危领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通过开展预案演练,既熟悉并宣传了应急预案知识,检验了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防止了应急预案成为一纸空文,还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和本领。应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园的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差距。应急预案的制订还不够全面、系统,所制定的预案不够全面,或不够实用。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对近几年来应急管理实践的总结和升华。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努力促使我园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积极组织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氛围

我园在此项活动的开展中,加强了老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了宣传、学习和培训,确保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权益的依据和准绳。

幼儿园常年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同时,加大了参与社区活动实践,积极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我园积极将安全宣传工作送入社区,利用门口宣传栏、安全知识现场表演、安全竞赛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还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对家长、周围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由于宣传教育深得人心,全员教职工、幼儿、家长、社区居民法制、安全观念大大加强。切实抓好了学习培训。我园的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并通过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认真组织了学习活动,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普及,使得《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走进班级、走进家庭。

三、加强安全检查,抓住重点,切实将《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到了实处,及时整治整改。

幼儿园经常联系镇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大队、卫生院等部门不定期的对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我园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园所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且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社区反映,及时整改。但请有关领导协助解决园所外的小卖部。

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最终目的,是要确保认真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切实把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了当前幼儿园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和依法应对的水平。

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把握好了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如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事故灾难,如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大卫生传染事故等;社会安全事件,也叫,如、恐怖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前期工作很重要,但按照《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应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故。二是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目标,努力控制了的的发生,在矛盾纠纷刚刚显现的时候,就平息消除。第三,把握了应对管理的“四个特点”。一是时间的紧迫性。二是协作的服从性。三是措施的非常规性。四是处置的强制性。第四,把握好了处理突发性事件的“三条原则”。一是要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二是要坚持软处理放在首位、硬手段适用恰当的原则。三是要坚持高度警惕、高度敏锐的原则。

二是努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推进了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预案、健全了体制、建立了机制、加强了法制,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得以执行。理顺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了必要的应急演练。我园分别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比较成功、效果很好。通过必要的应急演练,能够及时发现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四是完善了信息报告与通报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的规定,不管是各级政府、各部门,还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都有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义务,并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这就要求:首先,我园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研判、处置、和评估工作。其次,我园向政府部门直报重大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及时报镇教育办,确保园所获知信息不落后于政府部门。

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篇2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县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幼儿园的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实行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成立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局职责

(1)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县内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县内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病毒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本县内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

(2)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与本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职责

(1)要坚持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保健科室)。教育局接到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疫情报告后,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防疫部门,重大疫情报当地政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密切关注与疫区回归人员有密切交往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和师生。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及时掌握师生情况,做好登记调查。

三、应急处理措施

1.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指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要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校医及保健教师进行病毒肺炎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学生(幼儿)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幼儿)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篇3

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本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生的紧急情况,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建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类别及等级划分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紧急情况按其不同性质主要分为事故、事件、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公路、铁路、水上等各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以及其他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的突发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和教职工健康的事件)、重大恶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干旱、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森林火灾等。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突发紧急情况按其影响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教学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

(二)重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需要由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的紧急情况。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紧急情况:

1、师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师生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师生1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事件);

5、其他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重大级的紧急情况。

(三)特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大的危害和影响,出现跨乡镇的大范围扩散的态势,需要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县直单位、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处置的紧急情况。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紧急情况:

1、铁路、水运事故造成师生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公路交通、校舍倒塌和其他发生一次师生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事件);

3、一次造成师生10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第三章报告程序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第七条学校(幼儿园)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重特大紧急情况发生后,县教育局应立即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县委、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第八条各级各类紧急情况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报告的内容为: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事件)的简要情况、死亡(含失踪)人数、受伤人数(含中毒)、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第九条重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散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平面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章预案实施

第十条紧急情况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自救为主,各方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各类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协调处置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把事故(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发生重、特大紧急情况,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如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教育局科室职能分工

县教育局各科室要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办公室:负责安全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协调各科室对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教育科:参与处置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人事科:参与处置教师因经济、政治待遇、职称评审、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的紧急情况。

计划财务科:参与处置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饮用水、锅炉管道和电网线路等方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

纪检监察室:参与处置教师因违纪违法等方面原因造成的紧急情况和教师因经济、政治待遇等原因发生的个人、集体上访等紧急情况。

教师进修学校:参与处置教师培训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紧急情况。

勤工俭学办公室:参与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置。

仪器站:参与仪器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和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置。

招生考试中心:参与处置招生考试中发生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

第十三条在紧急情况处置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要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害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第十四条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

(一)安全生产(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突发事件、事故,在当地安委会的领导、指挥下,由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二)对影响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涉及多部门、跨乡镇影响重大的事件,在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三)对群体性骚乱、冲击校园、重大群体性学生械斗、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恶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影响重大的爆炸事件,配合县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四)“”及其他活动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配合县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进行处置。

(五)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紧急情况,配合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六)师生群体性上访、越级来市或赴省赴京上访及异常上访事件,配合部门进行处置。

(七)重特大校舍倒塌事件,配合建设部门进行处置。

(八)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配合交通、交警部门进行处置。

(九)重特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处置。

(十)锅炉、压力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重大紧急情况,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处置。

(十一)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紧急情况,在抗灾指挥部、防汛防旱指挥部等机构统一指挥下处置,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二)重、特大紧急情况发生后,主管职能部门暂不明确的,根据县领导指示,协调确定的牵头部门进行处置。

第五章善后处理

第十五条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中毒)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幼儿园)稳定。

第十六条对伤亡学生的赔偿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六章调查与结案

第十七条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工作,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第十八条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九条重、特大事故(事件)的调查由市级组织进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调查取证工作。事故(事件)调查组向发生事故(事件)有关单位、现场证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取证、索取有关材料,各有关单位、人员应无条件的给予积极的配合,无保留的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和调查组要求的其他资料,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事件)的调查。

第二十条由省、部级组织调查的重、特大事故(事件),县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第二十一条重特大事故(事件)的结案工作在调查工作结束之后进行,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故(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七章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必须遵守本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故(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大事故(事件)时,主要领导如遇有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应立即停止,不在当地一时不能赶到现场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回,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可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学生和教职工有功者;

(三)及时准确报送紧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四)为处置紧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五)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紧急情况发生后,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以及不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对发生的紧急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第八章附则

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篇4

为加强我区学校防汛应急救援工作,力争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汛情灾害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区防汛工作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汛情所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深刻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实行防汛责任单位、学校领导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思想,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安全底数清,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措施得力,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要把工作做在平时,要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汛情后,各校(园)应遵循分级负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区教体局报告。

(四)及时处置原则。学校发生汛情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区教体局的各相关股室和各学校负责人及学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各项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做到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

(五)依法处置原则。坚决执行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处置事故。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上饶市广信区教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马焕斌

副组长:周群余国华郑东辉柯书斌沈志华张军年吴宪林谢贤芳

成员:区教体局机关股室长及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二)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和成员的职责

⒈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教体系统汛情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区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上报辖区校园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和学校落实汛情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⒉组长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全区教体系统防汛工作。

⒊副组长职责:根据教体系统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的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根据需要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学校现场。联系卫健委部门参加学校抢险救灾、消杀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协助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受灾学校迅速恢复教育教学活动。

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⑴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⑵负责传达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汛情灾害安全事故的建议和具体措施报领导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汛情灾害事故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学校开展防洪安全撤离演练。⑶负责检查、监督所有学校做好校舍隐患的排查、整治以及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指导协助学校在危险期做好师生的撤离疏散与学校救灾工作。⑷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和防汛应急队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上饶市广信区学校、幼儿园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电子稿在6月28日下午5点前直接转发在综治安全工作群中),明确职责到人,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危急关头学校度汛工作万无一失。

防汛抗灾是一项全局性的大事,局机关各股室、学校要发扬通力协作精神,上下共同努力,切实抓好我区教体系统今年的防汛抗灾工作。

联系号码:0793-8442544、0793-8444476。

(三)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小组:

1.防汛办公室

主任:谢贤芳(兼)

副主任:苏友辉、余列明

成员:局办公室、局综治安全股其他人员

职责:负责处理防汛日常工作,宣传有关法规,编制防汛预案,安排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及时通报雨情、水情及灾情。

2.抢险救灾应急组:

组长:郑东辉(兼)

副组长:余列明

组员:局综治安全股其他人员、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职责:学校遇灾遇险时,快速赶到现场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

3.卫生医疗救护组:

组长:吴宪林(兼)

副组长:严振华、郭小华

组员:局教育股、局体卫艺股其他人员、各学校、幼儿园校医

职责:做好撤离受伤师生医疗救护工作。

4.警戒维护组:

组长:柯书斌(兼)

副组长:王瑞军、丁德建

组员:局校建办、局保安办其他人员、各学校应急小分队

职责:维护好现场治安、交通秩序及组织抢险人员做好受威胁房屋、被困人员的抢险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沈志华(兼)

副组长:谢永劢

组员:局执法监察室其他人员、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职责: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工作,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军年(兼)

副组长:陈进垚

组员:局勤办其他人员、各学校、幼儿园装备处主任

职责:做好受威胁师生转移和安置工作。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

本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依据不同的防汛预警信号等级(以市有关部门或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预警信号为准)实行分级响应程序。

(一)正常值班程序(蓝色,Ⅳ级)

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包括被通知、看到等)防汛四级预警信号”时,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预警信号通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中小学、幼儿园保持正常1名校级班子成员、1名教师参与的24小时值班。

2.各中小学、幼儿园将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告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3.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及时报告区教体局领导、市教育局和区防汛办公室。

(二)预警值班程序(黄色,Ⅲ级)

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包括被通知、看到等)防汛三级预警信号”时,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预警信号通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进入预警值班。

2.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单位的校舍、围墙等建筑物等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告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体系统防汛工作校舍安全、物质保障组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校舍隐患的排查、整治等工作。

3.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汛办公室及市教育局。

(三)警戒值班程序(橙色,II级)

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包括被通知、看到等)防汛二级预警信号”时,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号通知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进入警戒值班;教体局防汛工作成员进入待命状态。

2.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单位主要排洪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告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生的情况报告区防汛办公室及市教育局。

3.出现灾情、险情的学校提前进入紧急状态,立即报告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区防汛办公室及市教育局;教体局防汛工作抢险救灾应急小组立刻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四)紧急响应程序(红色,I级)

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包括被通知、看到等)防汛一级预警信号”时,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教体局进入紧急状态,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号通知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到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教体系统的抗洪抢险工作;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学校的防汛抢险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赴学校待命。

2.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知教体局工作人员随时待命。

3.出现灾情、险情的学校进入紧急状态,立即报告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区防汛办公室及市教育局;教体局防汛工作抢险救灾应急小组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4.没有出现灾情的学校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5.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设施抢救,通讯设施、自来水管道等抢救抢修的学校,立即报告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听从相关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特殊情况下,如学校所处地的实际预警等级高于区防汛办公布的预警等级时,学校按实际的预警等级启动预案,并迅速报告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预警信号解除的通知后,由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六、信息报送

1.一是迅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二是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续报,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2.电话报告,各中小学、幼儿园遇突发安全事故,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体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组长,并按组长要求,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书面材料报送,电话报告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当立即将事故发生、处置等情况书面报区教体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组长的意见,将信息迅速报告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

七、抢险救灾措施

1.学校发生灾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有学生伤亡,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并积极开展自救;教体局、学校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成员知情后,要立即赶赴受灾学校现场。

2.防汛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3.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工作。

4.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逐级上报情况,并跟踪上报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对被困师生应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6.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配合卫健委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的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防止出现流行疫情。

7.各学校、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八、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今年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实做细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防汛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增强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指挥。灾情发生时,各办公室、学校教职员工必须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对擅离职守、不服从命令、不听指挥、不顾大局、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对汛期内忽视预防,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从严处理。

(二)认真开展汛前、汛中防汛安全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到位。要对所辖学校校舍安全状况和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教室,特别注意检查学校原危房,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除险加固。对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点所在学校要在汛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觉天气突变,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在汛期内放假的学校要加强对留住学校学生的管理,上课的班级要清点人数。

(三)搞好防汛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抓好防汛演练。学校要利用课间操、晨会和活动课等时机向学生宣传学校防汛工作,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在汛期如何安全地上学与放学,知道当洪水来临时、遇到险情时该如何应对。必要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学生开展汛期急救技能演练,以切实提高学生的防汛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力争做到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四)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度汛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各工作环节,明确学校各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人,并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提高有关人员贯彻落实防汛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汛期,区教体局各股室确保政令畅通,股室间密切协调配合,共同为学校安全度汛做出积极努力。

(五)加强值班和报告制度。在预警期内,区教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随时监测掌握水情,以应对突发的险情;要执行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体局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篇5

【关键词】幼儿师专;校园安全管理现状;策略

安全和发展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高校的迅猛发展、高校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高校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幼儿师专(以下简称为幼专)作为培养幼儿师资的重要基地,其与一般高校的不同之处主要就在于:学校学生几乎都是女生,女生比例高达90%;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课程的课时较多,训练强度较大,学生锻炼、展示机会多,使得幼专女生既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又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心灵手巧、能歌善舞、亭亭玉立,活泼可爱;学生下园见习时间多,到园实习时间长。正因为这样,堪称“女儿国”的幼专更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改进、优化人防技防体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尤其是女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

1幼儿师专校园安全管理现状调查

1.1调查对象与方式:为了更好地了解、分析幼专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探究幼专校园安全管理的有效应对策略,课题组成员选取了省内外共五所幼专作为调查对象,采取问卷调查、访谈、文献借阅等形式,对幼专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了相应的调查与研究,共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98份,问卷有效率为89%,充分体现了此次调查的代表性、广泛性和有效性。

1.2调查内容:此次调查,以幼专校园安全问题、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意识、技防体系等方面为调查的主要内容,全面了解幼专安全管理现状与技防水平,了解幼专安全教育的途径与成效,了解幼专师生尤其是女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程度与应急能力,了解幼专学生安全教育的需求及其对校园安全现状的看法与建议,从而探讨幼专校园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

1.3调查结果与分析:通过对收回的1798份有效问卷与访谈资料的统计分析以及对借阅文献的分析显示,幼专均制定了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定的人防技防体系,大部分师生对目前的校园安全状况是比较满意的;但幼专校园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不足,亟待改进与提高。根据对幼专校园安全管理状况的实际调查研究,现将幼专校园安全管理现状客观分析如下:

(1)校园安全管理理念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健全: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幼专的安全管理部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管理理念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管理理念还未深入人心,安全管理与师生的关系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甚至彼此之间难以有效沟通。另一方面,幼专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学校各系部、各处室工作职能与权限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一定的交叉,存在模糊的不明确的职能空间,极易导致出现问题推卸责任的现象,出现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既给保卫部门与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又严重影响着幼专校园安全。比如学生之间的纠纷、财物的丢失等问题举报到系部,系部相关人员略加问询就报送到学生处、保卫处,不愿承担调查情况、解决问题的责任与义务。又如学生食堂的卫生条件、饭菜的数量与质量、服务人员的态度等往往是其主管部门――后勤处负责监督管理,保卫部门只有建议权,没有管理权,一旦学生因不满其服务态度或饭菜质量而与之发生冲突,保卫部门往往就处境尴尬,难以采取有效措施。

(2)保卫处机构设置不够健全:高校保卫研究专家吴心正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高等学校保卫工作规模庞大,面临复杂的局面,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方针政策、措施对策等由于缺乏科学理论指导,基本上没有解决好。”由此可见高校保卫工作之重重困难与巨大压力。也正因为这样,许多高校保卫处往往都下设有治安交通科、消防科、调查研究科、户籍室、校卫队等职能科室,以确保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而幼专作为高校系列中的小字辈,却存在保卫干部人员配备不足,机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许多幼专保卫处下属机构很单一,仅一个综合办公室,整个保卫处只有一名处长几名工作人员,人手严重不足。尽管有多所幼专为了弥补人员的不足而与保安公司签约,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员参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但由于工资待遇较低,保安公司很难招到符合学校要求的保安人员,致使校保安队人手不够、素质较低;也有许多幼专学校发动学生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诸如校风纠察队、校园安全志愿者协会、食堂卫生监督员等,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有效发挥其作用。

(3)人防、物防、技防组成的校园安全体系防范能力薄弱:调查表明,许多幼专不仅保卫处人员不足,而且因为经费投入有限,其技术防范体系还处于相对低级的状态,校园内原有的监控设施不完善,技防系统维护不及时,视频监控系统覆盖面很小,很多区域还没有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更谈不上建设电子巡更系统、紧急求助系统和安防管理系统。如此一来,校园的安全防护主要依靠人手不足的保卫处、校保安队和并不严实的实体防范,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4)硬件设施完善不及时:调查表明,幼专的招生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相应的硬件设施建设却明显滞后,尤其是学生公寓、食堂、浴室等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风等安全设施与卫生条件的更新、完善不及时。如学生公寓这种高密度的学生聚居场所,一方面存在电器、电路老化的问题,一方面又存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时常被破坏的现象,再加上学生经常在室内使用违章电器等,增加了老化电路的负荷,致使短路等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校园安全。

(5)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活动方式不够多元化:通过调查与访谈,我们了解到幼专对女生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交往安全等方面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比如女生防盗、防骗、防抢劫、防害、防滋扰等的安全教育与应急技能培训,比如针对教育见习、实习的安全教育与应急技能培训等。调查显示,97.8%的学生表示在进入幼专后接受过学校的安全教育,但只有38.5%学生认为学校的安全教育比较系统,有一定的针对性,91.7%的学生希望学校安全教育的方式能够更加多元化,60.6%的学生希望学校多多开展“安全逃生自救演练”之类的体验活动来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许多幼专既有专科学生,又有中专学生,民族涉及回族、藏族、壮族、彝族等。不同的学生层次、不同的民族习俗与性格、不同的管理需求与教育需求,无疑是对幼专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挑战。针对中专层次未成年学生,幼专往往制定了更为严格的中专学生管理制度,以规范其行为、促进其学习与成长。如中专学生回家或临时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随意离校。但这样的管理模式显然又不太适合大专学生,大专生们需要的是更为宽松自由的空间。这种参差不齐的学生层次与同在一个屋檐下对安全管理的不同需求,应引起安全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以人文本,思考、构建更为合理、更加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与体系,以适应幼专目前的实际需要。

2.4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育约束、凝聚导向、激励助推、迁移辐射等功能。因此,幼专应注重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加强安全文化的实物载体如安全提示牌、安全宣传栏、物防装置等的建设与维护;积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如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女生管理制度、教育见习与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等;积极创新安全教育活动,尽量给学校师生提供一些将安全教育理论用之于实践的机会,如组织师生消防疏散演习、地震自救与逃生演习、安全技能培训等;依托“普法社”、“安全协会”、“学生剧社”等校园社团组织,开展校园普法、女生安全防范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情景剧表演等活动,扩大安全文化宣传阵地;与时俱进,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介,开拓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通过校园安全文化的教育、宣传与熏陶,有效提升幼专师生尤其是女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

2.5积极改进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校园安全预警机制,是一套能够及时发现校园内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并及时报警的系统;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是一套能够快速应对和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系统。在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调查显示,幼专虽制定了相应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且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面对日益复杂的校园安全状况、日益多样化的安全隐患与风险,现有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与应急预案显然就有所局限、有所不足。所以,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也应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与完善,从而使其作用最大化。

2.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针对幼专学生因学习、人际关系、情感等因素产生的心理问题,幼专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因为心理健康是保证幼专学生成才的重要前提。所以,要对幼专学生开展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寻求心理咨询帮助,以提高其心理健康意识与心理健康水平。同时应以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医务室为主要机构,以心理学教师、辅导员、校医为学生心理问题的主要倾听者、疏导者和安慰者,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幼专学生尤其是女生心理安全辅导,发现心理问题及时疏导、及时处理,帮助他们养成积极健康的心理与积极健康的价值观,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勇敢迎接生活的挑战与考验。

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篇6

一、成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书记)、(业务园长)、(保育园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机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领导小组成员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遵守秩序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3、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性地对幼儿园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5、安全负责人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幼儿园,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另外安全负责人,或请其他负责人代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6、办公室印制全园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确保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7、幼儿密集出入时,每楼层安排一名教师维持秩序(白天值班教师负责):

三楼楼梯口:二楼楼梯口:一楼楼梯口:

三、教师职责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幼儿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幼儿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幼儿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在上课期间,教室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幼儿及时有效地疏散。

4、幼儿在经过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现场老师要马上报告园长,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6、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定,特别是对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幼儿的高度重视。

7、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所有老师都有责任及时报告园长,并负责组织好本班幼儿,做好疏散等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幼儿走近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及时电话报警(电话:119)。同时组织幼儿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8、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幼儿。

9、要学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及时扑灭火灾。

10、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幼儿园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发生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反映,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援助。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发生事故后,领导小组按以下原则组织师幼进行紧急疏散:

1、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吹哨报警(由负责),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幼疏散逃生。

2、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课余时间各班班主任负责指挥本班幼儿疏散,上课时间由授课教师负责指挥幼儿疏散。

(2)按楼层由底到高的顺序依次逃生:一楼幼儿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到操场,二楼层的幼儿成二列纵队依次逃离。

(3)每楼层安排一名教师维持秩序(值班教师负责)。

(4)操场指挥员:各班班主任

(5)紧急疏散后集中地点:

楼道疏散下来的幼儿按指定线路到操场集合,但不能影响其它班级的通过路线。

3、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听到幼儿园发出的警报声后,全园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

(2)、疏散集合地点:全部幼儿按做操位置在操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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