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篇1
全面提升农民健康保障水平,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也是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同步发展的具体任务[1]。课题组在综合分析宁波市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基本数据和材料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同类城市先进经验和新医改《意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提出加强宁波市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建设与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现状
1.1机构分布和举办模式
截止2009年底,我市共设立卫生服务站1126家、村卫生室1753家,分别分布在全市455个社区、2588个行政村。农村平均每0.18万人口拥有1家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简称室,下同)基本实现了农村“20分钟服务圈。
1.2人员配备和结构情况
几年来,通过大力引进和加快培养等措施,全市农村卫生适宜人才队伍有了长足的进步。截止2009年底,全市村级卫技人员共计3412人,其中卫生服务站内工作的卫技人员1011人,这部分人员队伍建设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占全市村级卫技人员总数约70%的主要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队伍发展不容乐观:他们中50岁以上的占总数约60%;中专以下包括无学历的占30%,中专学历占66.9%,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到4%;很少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现象比较突出。
1.3运行管理情况
1.3.1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2]村级卫生工作主要分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其中基本医疗为主要工作。诊疗疾病以感冒、腹泻和体表创伤为主,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咨询配药为主。公共卫生服务是村级卫生工作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各县、乡镇成立了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镇、村分别配备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但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对较少,除中心延伸下设卫生服务站能在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外,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对有限。
1.3.2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3]目标是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与卫生服务站(室)实行“标志标识、进药渠道、医疗处方、发票使用、人事培训、医政管理等统一的一体化管理。目前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下设的服务站,全面实行了人、财、物一体化管理;资产集体所有,乡村医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村卫生室只实行药品配送、收费标准、业务范围、人员培训、考核评估等统一管理;资产私有、私人经营的村卫生室,统一化管理程度更低、一体化实行难度也更大。
2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2.1机构建设滞后当前,机构建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村级卫生机构规划不全面,年度建设计划不落实;卫生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偏低。主要原因是:主观上个别地区对村级卫生网络规划和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客观上个别地区规划不够合理,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建设标准过低等。
2.2卫技队伍后继乏人[4]虽然卫生服务站内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这几年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占村级卫技人员总数70%的乡村医生,年龄结构偏大、业务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卫技队伍后继乏人现象严峻。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现有相当一部分老村医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卫生服务工作,但目前全市尚未建立全面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导致一些不再适合执业活动的老村医难以退出工作岗位。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生活条件苦、工作条件差、经济待遇低、人事编制不明确、基本社会保障未建立,许多年轻卫技人员和医学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去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2.3运行不规范与村医收入待遇不高并存[5]当前,个别村卫生室已偏离了“公益性,成了挂村卫生室牌子的个体诊所。他们受经济利益驱动,超范围、超能力行医,收费不合理、弄虚作假和医疗差错等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利益。虽然部分乡村医生参与了一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工作内容不多,质量也不高。运行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是现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政策未对村卫生室内的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也无明确工作规范。另一个原因是,目前大部分乡村医生收入不高,基本半医半农。部分乡村医生还担负着一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于这部分工作,政府的考核补助机制仍未全面建立,影响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4经济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目前各级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创收保生存发展的机制还未明显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仍以药品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根据国家新医改方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药品零差率销售,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若得不到有效补偿,经济运营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甚至难以为继。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不断拓展,内涵的深化,质量的提高,工作量的加大,服务成本也越来越高,各项经费需求相应增加。基本公共卫生的经费投入,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居民实际的基本需求,因此必须在现有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可持续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
3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建设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加快推进村级卫生服务站(室)建设
根据城乡统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思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建设。
3.1.1科学规划卫生服务站(室)布局和实施年度计划各地政府应以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行政区划为指导,因地制宜尽快完善县(市)区级卫生服务站(室)建设规划。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或每个中心村都有一个站的要求,由政府主导设置一家卫生服务站,实行共建共享;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行政村政府支持设置一家村卫生室;对地处偏僻、人口稀少的行政村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固定巡回医疗点。各地应依据对所编制的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计划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努力实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和全面完成的目标。
3.1.2明确村级卫生服务站室点职责和任务以区域规划为前提,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村级卫生站、室、点的职责、功能和任务。卫生服务站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慢病管理、康复、计生服务和辖区居民的健康管理及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辖区居民的一般健康管理及可以胜任的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巡回医疗服务点主要进行健康教育、健康保健管理、计生康复技术指导、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咨询、诊疗和转诊服务,以及其他可以胜任的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站、室和点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功能和任务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开展力所能及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p#分页标题#e#
3.2强化建立以人为本队伍建设工作环境和制度
加快建立一支配置合理、素质高、留得住、用得上的全科医学专业队伍已成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当前村级卫技人员数量不足、存量不精的关键所在。
3.2.1积极招聘和培养村级卫技人员一是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编制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所增编制重点向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倾斜。二是制定实施招聘计划和免费定向委培计划。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制定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医学毕业生招聘和免费定向委培年度计划。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在职培训。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专项基金,规范建设全科医学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深化实施城乡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四是继续采取综合提升基层卫技人员能力措施。如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对口支援农村(社区)制度等。
3.2.2健全建立以人为本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对于在村级医疗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在工作环境和政策上,一是要有“行头,即创造尽可能好的工作环境,使从业者在此工作能够心情舒畅,安心工作;二是要有“衔头,即要组织从业者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关心他们技术职称晋升,使他们具备合法的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业资格;三是要有“甜头,即要把从业者纳入到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范畴,建立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的新型收入分配机制,根据完成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来确定相应报酬,使从业者优劳优得,生活无后顾之忧;四是要有“盼头,即从业者工作若干年后,工作表现好的人员在正式编制、公务员、职称晋升等能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还要有表彰和奖励制度,在精神上给予一定鼓励和物质上给予适当奖励。
3.2.3切实落实村级卫技人员基本待遇根据我市村级卫技人员乡村医生占七成的实际,各地要按照基本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相对统一的乡村医生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同时要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参保和缴费补助办法。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可以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扶持方式,参加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享受最基本的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服务站(室)工作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其收入与当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职工收入相衔接。
3.3完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3.3.1全面推行中心与站(室)一体化管理为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服务站(室)推行人员、财务、物品、业务、信息和分配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之一。对规划内暂时还未改建达到标准化的村卫生室也要实行人员培训、业务范围、药品配送、收费标准和考核评估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服务站(室)应享受财政补助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等政策。
3.3.2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在积极推进一体化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各级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卫生服务站(室)进行全行业有效监管。二是定期服务质量信息。根据一定周期的服务质量监控和考核结果,定期服务质量信息,使卫生服务站(室)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基本公共卫生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篇2
一、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
农村卫生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这一义不容辞的职责。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卫生事业的补助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从现在起到2010年,各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补助范围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事业发展建设支出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
(一)农村公共卫生经费
1、卫生监督经费
农村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合理安排,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
2、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经费
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等因素,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公共卫生机构征收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
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从事防保工作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按照当地部门预算的相应标准定额及其所承担的工作量核定。设备购置、修缮等必要的发展建设支出要合理安排。重大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和重大灾害防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给予补助。
省、市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县(市)、乡(镇)开展公共卫生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补助。省级财政承担购买全省计划免疫疫苗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等的预防和控制项目给予补助。
(二)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医疗服务经费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医疗服务工作需要予以核定。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由县级财政在已核定的公共卫生经费中给予定额补助。定额标准根据完成的社区人群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具体可采用编制人员或单位服务量(包括预防接种人次、母婴保健人数、健康教育人次等)补助定额、服务人口与服务面积综合补助定额等,由财政、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状况、居民收入情况、社区人口、服务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照当地医保制度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在职职工可根据当地医改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由卫生院在“福利费”中列支。对政府举办的确有困难的乡镇卫生院,由当地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并逐步实行集中支付。
(三)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应与当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10年全省要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其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政府举办的县乡两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县乡区域卫生规划,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计划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核批准后,列入县级计划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其他市、省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分别纳入市、省及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对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修缮、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支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列入县级财政支出项目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逐年给予安排。
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给予资助。其中32个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区)和黄桥、茅山老区所属乡镇,由省财政根据当地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所在市、县财政以县为主按每人每年总额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它地区,由所在市、县财政以县为主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总额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分担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县级财政要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和补助定额对合作医疗给予资助,并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及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要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自愿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村五保户及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县级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
三、加强农村卫生经费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经费管理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划转等有关工作。到2004年,各地要基本完成上划管理的任务。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基数,原则上由各地按当年县级财政下划乡(镇)财政的经费基数,参考经济增长及近几年乡(镇)政府经费安排情况重新确定经费基数。其中人员经费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划转,即按原县级下划到乡(镇)管理的人员(含现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含已脱离卫生院的人员)所需经费全部上划;下划后新增加的人员按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留岗的人员所需经费上划。
在上划过程中,乡(镇)财政和卫生院要认真清查乡镇卫生院的各项资产。在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清产核资并经验收确认后,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监管,防止乡(镇)卫生院资产流失。
乡镇卫生院经费基数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农村卫生经费预算。乡(镇)政府要继续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支持,并按规定在用地、用工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
(二)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政府举办的农村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财政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超定额资金,财政不予安排。
农村公共卫生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及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核拨给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各类卫生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篇3
工作目标
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服务与广大农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直接面向农村居民与农村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第一类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农村居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8项工作目标制定如下:
一、开展健康教育,主要包括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等。
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三、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主要包括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做好妇女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建卡率90%以上;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等。
五、做好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向0—7岁的儿童免费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加强afp及计免相关传染病调查、报告、标本采集工作,规范实施儿童计免保偿。确保新生儿和4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8%、脊灰、麻疹接种率>95%、百白破、卡介苗、流脑、乙脑苗接种率>90%、四苗全程接种率>90%、脊灰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及接种率>85%、新生儿乙肝疫苗合格接种率>90%、首针及时率>80%。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等。
六、进行慢性病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
七、加强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主要包括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等。
八、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主要包括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主要策略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在卫生院院长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全年的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制定奖惩措施,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了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及时完成。院长董利波负责全面工作,苏阳华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安排、艾滋病、寄生虫病的防治管理,石莉娟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柏娇负责结核病防治,李栋负责计划免疫工作,许红波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许江负责肠道传染病,急性传染病防治管理,曹化负责慢性病管理,庄晓娟负责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监督监测,李伟负责公共卫生财务管理。
二、部门协调,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积极与教育、宣传等部门协调,落实健康教育和中小学传染病和防治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与分管领导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健康教育,中小学生体检和传染病防治。
三、加大督导力度,提高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目标,为了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及时完成,成立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督导小组,每季度到村卫生室、青阳医院进行公共卫生工作验收。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拿出督导意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使村卫生室管理、传染病防治、肠道门诊建设、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同时卫生院根据工作进度,每月拿出工作计划并对上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性自查,每周有工作安排,每周召开一次院周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每项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结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四、注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为此,我们将加强对卫生院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的业务培训频次和力度,根据工作内容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目标,使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
五、加强思想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卫生队伍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将在本年度深入开展“行风廉政建设”,培养职工的廉政意识、服务意识,以思想建设保工作,使每位职工都能做到爱岗廉洁奉公,同时注重排查,调处卫生院及医疗室内部矛盾,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纠纷,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环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卫生队伍。
六、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本年度,我们将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为村(居委会)及各卫生室为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四苗覆盖率,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传染病报告和疫点处理率,加强村卫生室内部建设,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健康教育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基本公共卫生年度工作计划(收集3篇) 】相关文章:
[精选]开学日记(整理5篇) 2024-07-04
精选小学四年级数学日记(整理2篇) 2024-07-04
开学第一天日记精选(整理9篇) 2024-07-04
[精选]暑假旅游日记20(整理12篇) 2024-07-03
万圣节日记精选1(整理9篇) 2024-07-02
初二的日记精选1(整理9篇) 2024-07-01
打羽毛球日记精选1(整理9篇) 2024-06-28
回忆的甜作文(整理8篇) 2024-07-08
基本公共卫生年度工作计划(收集3篇) 2024-07-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问题(收集3篇) 202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