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工作成效(6篇)

时间:2024-09-11 来源:

财务监督工作成效篇1

关键词: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思考

一、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必要性

铁道部通过制定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确立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等改革推进方案,使体制机制创新迈出重要步伐。加快市场经营,谋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变成铁路企业的重要任务。只有提高铁路企业的内部财务监督,进一步促进铁路企业财务工作规范,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才能为铁路实现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投融资业务的不断开展,社会对铁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铁路企业通过实施内部财务监督,能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管理过程控制,提高行业会计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完整、真实和可靠。

2.是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经营合法合规的需要。随着当前铁路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经营战略实施,财务工作势必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实施内部财务监督,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规范铁路企业经济行为。

3.是加快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可以约束企业非理性经营行为、节约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上海铁路局内部财务监督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目前,笔者任职的上海铁路局,除定期接受国家审计署、铁道部审计中心、社会中介机构的外部财务监督外,也定期开展内部财务监督,建有比较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完善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内部财务监督体系,促进财务管理水平

(1)总会计师。主要职责有:组织对全局资产资金安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指导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协助组织财务预算、落实情况,实施全局国有资本监管、建立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企业投融资、担保、抵押及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安全监管,强化财务监察工作,确保全局资产、资金安全等。

(2)审计处。是路局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管理全局审计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全局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根据局有关规定,对局属单位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审计,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执行财经法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局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3)财务处。是路局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局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筹集运用、会计核算、国有资本监管等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局属单位和控股合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内部财务监督方面设有:一是财务监察,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单位执行《会计法》及国家、铁道部、路局财经法规情况,全面预算编制、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国有资本营运、管理情况,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二是资金结算所,主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管理资金,落实局属单位大额资金监控、现金管理、建设资金支付实时监控等工作,实行每日资金动态报告制度。

2.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转换经营机制为主线,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并实施《上海铁路局财务监察实施细则》,重新修订《上海铁路局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上海铁路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办法,以制度促管理,切实提高财务保障能力。

(2)加强国有资本动态监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逐级负责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加强评估项目的过程监管。

(3)加强资产的日常监管。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并全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等经济事项事前分析认证、事后评价考核制度。开展优化资产配置的专题研究,盘活闲置资产,努力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加大对企业改制、重组、对外投资、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强化资产源头的动态控制。

(4)强化财务监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财务监察队伍作用,强化财务监督职能,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采取日常检查和抽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财务管理包保调研工作。建立财务包保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调研、检查、分析和指导,督导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统筹各项财务资源,实现运输生产过程成本可控,有效发挥财务包保作用。

3.内部财务监督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1)取得的成效

一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通过路局设立总会计师、所属单位试点配备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策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利用专业的财务知识,有效地防范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合理规避了经营风险。

二是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大额资金联签、货币资金内控等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了资金安全控制,提升资金管理效益,保障全局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加强内部资金调剂过程管理,合理控制资金调剂规模,提高了内源性存量资金的效益,确保结算资金安全可控。

三是夯实财会管理基础。举办2010年会计规范年活动,对所属单位进行会计基础达标考核工作,实现财务管理常态化,夯实会计基础规范管理,进而在2011年的复验工作中,取得会计基础规范化单位达标率100%的成效。

四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职能,由路局财务处、站段总会计师组成兼职财务监察队伍,开展财务监察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交叉检查、定期检查、财务监察、季节性监察等,强化全局财务预算管理过程监控,做好经营管理的参谋和“保健医生”,为加强增收节支提供有力依据,为完成财会重点工作奠定基础,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坚决督促整改,并从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2)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部财务监督信息未能实现资源共享。目前,我局缺乏一个路局财务处、审计处以及各单位共享各类审计信息的平台,通常是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处)、财务处组织的财务监察小组各自按照财务监督工作要求,完成对单位的审查工作,提交审计报告或检查结果。财务处负责统一督办整改情况,做好外部审计函复;内部审计则由各单位自行复函,财务处则收文督促整改。如此,一方面,财务处无法得知单位整改情况,需不时电话督促,跟踪效率低;另一方面,对于共性问题,各单位整改程序不尽相同,没有规范的流程。

二是内部财务监督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路局内部财务监督系统,各单位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是仍然有少量诸如会计核算、会计基础不规范等情况在外部审计报告中出现,有时还是重复出现或未及整改,反映了我局财务监督工作尚存不足之处。

三、对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铁路企业虽然大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但普遍由于线长点多,局内单位跨省市跨地区,在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中难免会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笔者对此提出以下两点思考:

1.设立路局内部财务监督信息平台

(1)总体思路及具体步骤

总体思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创建“财务规章知识库”和“审计检查问题库”,搭建路局相关处室与所属单位共享的查询督办平台,具体权限由路局合理设定。在“财务规章知识库”分类置放国家、铁道部和路局财务规章、文件,在“审计检查问题库”分类置放外部、内部财务监督发现问题;规范整改业务流程,建立问题跟踪、预警、反馈机制,督促单位分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达到对各类问题的动态监控;分析统计各类审计检查问题,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达到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及时防范;建立审计检查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遵纪守法情况,达到对所属单位经济行为的有效控制。

具体步骤:首先,科学、合理分类财务规章文件、审计检查问题,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创建“财务规章知识库”、“审计检查问题库”,实现财务规章、审计检查问题信息资源共享,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重复审查,浪费资源;其次,在共享审计检查问题库的基础上,规范整改业务流程,建立问题动态实时跟踪、预警、反馈机制,督促单位分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反馈整改情况,从源头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重复发生;再次,在进行对各类审计问题综合统计基础上,根据统计结果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及早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最后,根据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类别、性质、金额大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复合分析评价方式,做到对事的控制和对人的管理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检查结果评价体系,对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给予科学公正的评价,并据此进行通报和奖惩。

(2)建立内部财务监督信息平台的预计作用

一是有利于规范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有利于实现规章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四是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交流,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五是有利于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铁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水平

(1)加强财务法规和政策研究。只有加强财务法规、各级政策文件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法规意识,才能使铁路企业财务工作运作合理合法,财务监督运行及时高效。

(2)制订内部财务监督条例。监督条例应当体现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原则,以利于铁路企业财务工作自觉遵纪守法,监督有理有节。

(3)加强内部财务审计。通过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帮助及早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铁路企业财务工作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多元化经营健康发展。

(4)将监督活动渗透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及全过程。内部财务监督不是只对某一项,如资金活动的一定过程进行监督,而是要贯穿于资金活动的全过程,并且贯穿在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5)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路局纪委、审计处等部门,结合案件案例,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财会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我约束能力,抵制不正之风,保持队伍纯洁。

(6)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的组织体制。加大所属单位总会计师配备力度,在内部控制、投融资决策、公司治理、财会信息化、财务监督和生产经营等领域切实发挥站段总会计师的作用。

参考文献:

财务监督工作成效篇2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监督弱化;监督检查队伍

财政监督是财政安全有效地重要保证,为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管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避免出现“违纪违规、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出现。在财政监督工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如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落后、各监督主体之间缺乏有效地沟通、协调机制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造成我国财政监督弱化的原因

(一)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落后

目前我国财政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表现在监督检查人员政治素质低、业务能力低等问题。监督检查人员政治素质差容易产生执法不严、监督管理松懈、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甚至勾结企业骗税、逃税、制造假发票、截留国家收入。而业务能力水平低、专业化水平低会影响到监督管理水平。有些监督人员对财政业务不了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低,难以适应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需要。在人员配备方面,专业人员相对稀少,影响财政监督工作的进行。导致我国财政监督职能弱化的主要根源在于机构队伍建设落后,特别是地方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建设相对滞后,机构形同虚设。从总体上来说,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因过多的人为干预、人情关系之上、随意性太强,致使深陷“关系网”难以抽身。

(二)各监督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监督主体有: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监督和项目稽查等。各监督主体之间按照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经济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各监督主体之间相互独立,出现“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分散局面。同时监督主体之间职责分工不明晰,存在“多头管理”,容易导致重复检查、错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陷入“多龙治水,水患不治”困境,难以达到监督合力的效果。此外,在信息交换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致使检查业务繁多,监督检查人员压力过重,加大监督成本,严重制约或影响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完善我国财政监督职能,发挥财政监督效能

(一)整顿财政监督检查队伍,提升监督检查队伍整体素质

为了保证财政监督质量,保证财政监督检查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重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政治理论素质培养。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部门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一些财政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约束监督检查人员。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地位,保障相关人员的监督权,赋予其处罚权,树立监督主体在监督工作中的权威性,能够做到依法办事。

第二,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培养其业务知识和能力,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各级财政部门之间可举办相关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鼓励监督检查人员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提升业务素质。

第三,财政监督机构设立独立的编制,提高监督人员的准入门槛,使得专业化水平高、业务素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进入到监督检查队伍来[1]。监督机构内部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留住优秀人才,保证队伍稳定。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为避免各监督主体“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局面、财政监督工作中出现的缺位和越位,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务之急是在经济监督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联系,形成“大监督”格局。可以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或者交流会等形式,对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进行交流,并共同解决这些问题,借鉴成功的经验。

其次,明确经济监督部门之间各自职责,实现权责明晰、分工明确,避免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重复检查、错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出现,保障监督检查资源有效利用,提高监督资源整合效能。

最后,为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政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可以借鉴国外在财政监督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以美国为例,美国建立了完整、严密的财政监督体系。其主要内容是:由财政部门监督财政宏观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违纪违规;税务部门负责其他一般性税务问题的税收监督;其他部门(包括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和国会)负责财政支出监督。此外,我国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应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资源纳税”、“自觉纳税”是欧美国家税收征管的典型特征,其背后约束力量在于严厉的惩罚措施,严格规定执法人员的职责。对于逃税、漏税或者采取其他途径躲避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的处罚,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提升财政监督威慑力和震慑力。

参考文献

[1]朱传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J].财政监督,2012(31):44-46

财务监督工作成效篇3

关键词:财政监督;必要性;建议

依法理财是财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推动和实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新机制,坚持“习之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兼顾、查改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聚焦热点,在财政收入征管、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为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振兴当地发挥积极作用。

1当前财政监督的现状

1.1缺乏完善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

财政监督主要是由相关财政部门依法对各类组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监督,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现阶段内,我国财政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比较落后,没有形成专门针对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使得财政监督工作实际操作起来具有较大的难度,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造成财政监督的成效不高。

1.2财政监督的方式、内容缺乏创新性

我国的财政监督在目前还是以合法性监督为主要内容,对财政绩效的监督力度较小;财政监督采取的方式与手段比较传统,主要还是使用直接、专项、事后等检查手段,与实际的财政管理有着较大的差距,导致财政监督工作处在被动的状态之中,进而就大大限制了财政监督的成效。同时,财政监督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没有跟上时展的步伐,无法适应越来越重的监督任务,导致财政监督工作缺乏一定的连续性,使得财政监督的效率低下。财政监督机构与队伍的建设较弱监督机构与监督队伍的建设对财政监督的成效有着直接性的影响。目前,财政监督机构还属于财政机关的范畴,使得其在权力制约上有着很大的不足,由于职权不够,从而使得财政监督工作无法得到顺利的开展,往往会受到许多的限制。而且当前监督队伍的人员素质与水平无法与财政管理的发展相适应,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不高,缺乏全面化和系统化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2加强财政监督的建议

2.1突出重点、热点,开展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财政监管中的重点问题,强化财政支出监督力度,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更紧密结合,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开展检查过程中,继续探索监督检查的新形式、新方法,综合利用监督检查成果,降低检查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一是加强对财务、国库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收入对账制度,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与安全;二是结合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对重大财政支出资金,如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财政资金从编制、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机制。

2.2提高财政队伍素质

在基层财政监督落实的过程中,虽然可以借助一些统计软件、计算机操作来完成,但最终的工作还是要依靠不同的工作人员来完成。因此,我们在后续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当中,必须采用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素质。第一,所有的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应针对内部工作人员实施系统的培训、进修、考核,从而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够更好地应对日常工作任务,即便是在重要的时期,依然可以保持基层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协调好内部工作人员的具体状态、模式。有些地方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方案可行性较高,但对基层人员产生的工作强度较大,压力提升,且无法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最终导致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能力下降。该类问题在今后应充分的避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量。

2.3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拓展财政监督的领域和空间

要实行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即不定期或定期公布O督信息,对重大案件实行媒体曝光,对一般案件实行公开制度,这样既可代替催款通知,又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单位法人和直接责任人遵纪守法的责任意识,提高违纪成本和风险,建立健全检查结果移交制度,真正起到监督效果和作用。树立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将检查和调查相结合,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将检查信息和调查研究相结合,适时转化为有效的管理建议。

2.4拓宽财政监督工作方式

与以往工作不同的是,现下执行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影响范围上和工作责任上都得到了明确,且必须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进步,绝对不能固守老旧的模式。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方向,持续的拓宽财政监督工作方式。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财政监督工作应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转变重收入监督而注重收支并重;转变事后监督为主而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逐步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通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同时,积极配合税务等执法部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打击偷、逃、抗、骗、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提高财政监督手段,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2.5创新财政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百姓认知程度的提升,大家对财政监督的机制是比较关心的。在以往的工作中,财政监督的机制长久遵循固有的模式,虽然可以将很多的工作良好分门别类,减少混乱的情况,但是在工作效率上并不高,针对很多的尖锐问题和事件,所呈现出的成绩也非常表面化,对百姓的积极作用不突出,必须将财政监督机制全面的创新。首先,必须将内部监督机制不断的健全,从多方面强化自我约束和行为规范。其次,必须将基层财政监督的信息化建设加快。当下已经是信息化的时代,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信息化技术、设备、软件的基础上完成。应针对各地方的财政监督情况,投入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增加平台的建设力度,充分实现信息、数据、工作的大量交流,对工作实现全面的监督和处理,避免造成恶性循环。

财务监督工作成效篇4

[关键词]财务监督体系;现状分析;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075-02

1我国财务监督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1.1财务监督存在认知差异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人大监督、上级政府监督、财政部门监督、税务部门监督和审计部门监督为主的财政监督体系,而各单位财务监督工作则是以内部审计与监察工作为主。一直以来,人们对财务监督信奉的观念是外部监督较内部监督更可信。每当提起财务监督工作,许多人都会想到上级专门从事财政监督的财务监督部门,并且认为不管用什么样的形式进行财务监督都应当是财政监督部门的事。实际情况是,这种观念和认知导致各级财政监督部门都在大范围地开展财务监督工作,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预算到支出都要进行检查,但是由于人手少而工作量大,往往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很好地发挥监督职能。许多时候各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特别是审计与监察机构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仅仅是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开展工作,难以有效发挥其履行财务监督工作的职责。

1.2财务监督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在我国的财务监督体系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与财务监督工作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我国的《会计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对财务监督虽然有规定但较为原则化,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而且现有的财务监督法规的立法层次较低,更多的是财政部的部门规章,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关系不顺、法与法之间不衔接的情况,这使得财务监督执法缺乏力度,甚至导致监督失效。在我国已有的财务监督法律中,忽略了一些对于财务监督工作实施的规范条文,对于财务管理部门划定的职责范围缺乏系统性,呈现出不完善的特征,没有明确规定被监督者不接受监督应负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保障财务监督权落实的法律措施,这些都会降低财务监督工作的效果。

1.3财务监督的覆盖范围不全面

我国的财务监督管理范围是对于我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涉及的资金预算与收支过程。然而,我国的财务监督实践受到人为或其他多种因素的限制,导致财务监督工作范围较窄,只局限在财务管理中的某些资金或者是其中一个环节,这难以适应现阶段财务监督工作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表现在:一是重收轻支,即重视对财务收入的监督,忽视对财务支出的监督;二是重专项轻全面,即重视专项(如小金库)监督检查,而实际上很少进行全面的财务监督检查;三是重外部轻内部,即重视对资金使用部门的监督,却忽视对财务部门自身的监督。

1.4财务监督主体职责不明确

从我国现行的财务监督体系来看,存在监督主体职责交叉、分工不明确的问题,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在实践中存在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的现象,降低了监督效率,淡化了监督的严肃性。例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也包括监察机关,都是政府部门,实质上是政府授权其监督政府的工作部门或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这种模式导致了财政管理者与财务监督者两者身份的重叠,造成监督主体在行使职权中,与被监督对象利益趋同,而站在相同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致使监督所发现的问题被忽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有些违法违纪问题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现象,这与监督主体职责不清,责任追究不力有很大关系。

2财务监督的模式比较与国际经验

2.1国际财务监督模式的比较

西方各国的财政(财务)监督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四种模式:立法监督模式、行政监督模式、司法监督模式和独立审计模式。相比之下,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三种监督模式强调议会以及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审计机关对政府财政或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行政监督模式与其他三种监督模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监督理念不同。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三种监督模式强调对财政或财务活动的监督,其实是强调民主监督,强调公众财政或财务的理念。而行政型监督模式强调的财政或财务监督是在部门或单位内部进行的,其实是把财政看做是政府的财政或财务,把决策权、监督权归于政府或单位,即国家财政和集体财务的理念。第二,权力配置不同。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三种监督模式,由于议会与政府、审计机关与政府都是相对独立的,因此监督是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实现的。而行政监督模式虽然也是靠权力制约来监督的,但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最终都归于政府领导之下,这种赋予权力的同一性,致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并不能实现本质上的权力制约。第三,监督效果不同。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三种监督模式,由于议会和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法律性,财政(财务)活动在监督制约之下运行,监督效果比较好。而行政型监督模式,从根本上讲,财政(财务)权力并没有受到外部力量的有效制约,监督效果相对要差一些。

2.2国外财务监督的主要经验

财务监督工作成效篇5

关键词:团场;财务监督;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目前团场财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团场内部财务监督力度不够,存在监督空白。为了适应改革的需求,团场将原本的审计科和财务科进行了合并,只保留了财务科,也就是说,团场的财务监督由过去由两个部门共同监督,变成了财务部门单独监督。财务监督工作就由财务科内部的人员担任。但是由于财务科人员紧张,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担较重,往往把财务管理的重心放在对企业资金、预算等的管理上,使得监督工作常常流于形式。其次,团场财务监督工作分工不明。当前,团场财务工作岗位的设置不合理,各个岗位之间的衔接不紧密,不能形成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关系,岗位分工也不明确,不能够对团场的财务管理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以上这些问题削弱财务监督的力量,会出现监督死角,造成财务风险。

(二)团场内部财务监督存在滞后性,不能有效预防财务风险。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团场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并在事态扩大化之前将问题处理好。但是当前团场财务工作存在滞后性,往往是事后监督,即当在团场财务活动中出现违纪行为以后才进行监督,而无法在违法活动发生之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预防,这种事后监督对防止团场国有资产的流失于事无补,会影响团场正常的经济活动。

(三)团场外部监督的缺失。要想保证团场财务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除了发挥团场自身财务机构的监督作用之外,还需要有效的外部监督。而师财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团场实施财务监督的外部机构,肩负着对团场财务活动实施监督的职责。但是,当前,师财务部门对团场的财务监督不力,主要表现在监督的随意性,往往是在团场出现财务问题时,才发挥其监督作用,对团场进行财务调查,这样就无法预防团场财务问题。也无法与团场财务部门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不能保证财务监督的顺利实施。其次,师审计部门没有发挥其对团场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作用,审计力度不够,使得团场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没有得到应有的审查,无法维护团场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四)团场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影响了其监督水平。财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思想素质的高低、业务素质的高低都将对他们的财务监督水平产生直接的影响。当前,团场的财务部门中,还存在部分非专业出身的财务人员,他们自身财务知识匮乏、业务能力不高,也缺乏专业的财务培训,这使得他们的财务监督水平不高,不能够敏锐地捕捉和分析团场的财务风险,不能够及时地嗅到团场财务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团场财务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一)完善团场内部财务监督。对团场来说,只有加强内部的财务监督,才能为财务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要完善内部财务监督需要从三方面着手。首先,要做到分工明确,衔接紧密。团场财务部门会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设立不同的岗位,应该明确各个岗位财务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有条不紊地开展财务工作,对于不相容的岗位则要进行分离,保证岗位独立性。同时,各个岗位之间应该紧密衔接,从而形成共同合作、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其次,团场应该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监督方式。当前,财务管理方式已经从传统的管理模式向信息化转变,团场也应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财务监督的信息化。比如可以建立集查询、监督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团场的领导及上级机构可以通过这个信息化系统轻松地了解团场的财务信息,并对其实施监督。这样就可以保证上级领导及团场内部领导对团场财务活动的时时监督,及时发现团场经济活动中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再次,建立团场内部会计稽查考核部门。其作用是对团场的财务活动实施直接监督。内部稽查部门的人员不应该由财务人员兼职,而应该配备独立的稽查人员,保证稽查的独立性。及时发现团场财务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反馈给团场上级部门,及时发现团场财务管理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并督促财务部门进行积极的改进。

(二)对团场财务活动实施全面监督。要改变团场财务事后监督的滞后监督方式,采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要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团场要运营,就必须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需要支出大量经费。强化事前监督,即是从团场的经济活动开始时就实施监督,在每笔经费支出之时就要明确其去向。强化事中监督,即在团场的经济活动进行中也要时时监督,要明确团场的各项支出都是合法、合理的,对于团场资金使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要立刻制止,防治团场资产的流失。要保证团场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定好的预算进行经济活动。通过这种全过程的监督,可以形成一个监控网,及时发现团场财务活动中的漏洞,能够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可以起到预防作用。

(三)加强团场外部财务监督。对团场来说,在实施内部财务监督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外部财务监督,这样才能形成内外互动,有效地保证团场的资金安全。师财务部门要成立团场财务监督小组,以定期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团场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督,这样能及时发现团场财务管理活动中的不合法、违规现象,能够保证团场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同时,应该成立审计小组,对团场的经济行为实施监督,包括团场的各项支出、收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要确保其真实合法,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加大处理力度。

此外,团场要提升财务部门员工的整体素质。要加大对高学历、业务熟练财务人员的引进,壮大团场财务队伍。同时,要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学习最新的财务知识,强化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他们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和财务监督水平。

三、结语

当前,在团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监督工作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而不重视财务监督将无法有效的保证团场资产的安全,无法保证团场的经济活动符合国家及团场自身发展的各项要求。因此,必须要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并进一步完善团场财务监督方式,保证团场财务监督作用的发挥。

参考文献:

[1]邓世平.浅谈如何加强团场财务管理[J].西部大开发?中旬刊.2010(07)

[2]曾强.创新财务管控体系提高风险应对能力[J].财经界(学术版).2011(07)

财务监督工作成效篇6

一、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关系

财政监督新机制的建立,应当体现财政管理的特色。在当前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中,财政监督要紧贴财政中心工作,围绕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影响财政收支变动的重要因素,不断调整监督的方式方法,理清思路,提高认识,正确处理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关系,实施有效监督。

1、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密切联系,相互促进

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财政管理的活动是财政监督的内容和依据。从一定意义上讲,财政监督本身就是一种财政管理行为,是保证财政分配、调节职能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无论从管理学理论上分析,还是从财政实践的角度来讲,监督都是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同时,财政监督的范围涵盖了财政管理的范围,只要存在财政管理,就必须要有财政监督。而且是从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到事后检查的全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管理中开展监督,在监督中加强管理。

2、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职责不同,互有区别

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财政管理主要是按照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及财政业务流程组织财政收入和安排财政支出的活动;财政监督则是对财政收入的征管质量、财政支出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财税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一般是通过日常的业务(比如对财政资金的验证、征收、分配、拨付等方式)开展工作;而财政监督则主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调查等方式达到监督的目的。另外,二者参与工作的人员有所不同。财政监督一般由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有时还需抽调财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配合,共同参与对有较大影响、较为普遍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一般是财政业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经常性、事物性的活动。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定位

1、加强财政监督是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是当前财政支出改革的主要任务。改革的内容已经明确:一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首先保证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的需要,保证文、教、科、卫、农等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减少财政对应由市场调节的项目和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的投资,优化支出结构。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就是在财政收入方面,取消一切收入过度帐户,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帐户;所有财政支出都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并统一由国库直接支付。三是强化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部门预算。通俗地讲,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

财政监督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财政管理的改革过程就是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得到加强、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提高的过程。比如,强化预算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为进一步完善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的编制,事实上扩大了原有预算的范围;部门预算的全面推行则深化细化了预算的内涵。基于此,只有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又如,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支付方式,既是对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改革,同时也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收付环节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与损失浪费。可以说,财政监督工作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直接影响到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

2、财政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公共财政的要求

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就本质而言就是一个重要的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本身也是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财政监督的这种属性,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堵漏,监督检查和管理相脱离的片面做法,要善于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财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逐步从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在当前,财务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形式,仍需大力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专门机构要按照财政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原则,抓住财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效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克服“为检查而检查”的思想,不做表面文章。要站在切实服务财政管理的角度实施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分析,善于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加快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实现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三、当前财政监督面临的形势

(一)、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目前,我市的财政监督工作同全国一样,从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的效果等方面来看,其深度和广度都远远不够,财政监督还缺乏权威性、及时性与有效性,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振兴财政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

1、财政监督的覆盖面窄。从财政监督的本质要求看,其监督范围至少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的全过程;二是执行财政财务制度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三是结合经济运行情况对财政运行质量进行检查和分析。由于在财税物价大检查取消以后,地方财政监督的范围没有得到及时的明确,造成监督的范围、职责模糊不清,实际监督面狭窄;监督的方式方法,仍以直接的事后检查为主,针对既定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查处,没有对事前、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而对新的经济行为、交易方式,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以及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的监督约束很少。在监督对象上也缺乏针对性。因而,大大降低了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效果。

2、财政监督方式不规范。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财政监督职责权限等因素的影响,财政监督工作主要是对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或专项治理的方式进行。从方式方法上看,表现为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从时间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从监督内容看,表现为对财政收入检查较多,对财政支出监督少;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由于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很多财经违纪违规问题都在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税务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现象屡查屡犯,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虽然强调根据新的形势来调整财政监督方式,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财政监督与财政具体业务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但以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这种多样化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方式,暂时还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有效运用。

3、财政监督体系不健全,财政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是财政监督专门机构设置不规范,级别、名称不统一,部分县、区至今还没有成立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二是经济监督的职能分工与监督范围界定不明确。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主要是由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稽查、银行监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等构成的。这些监督部门都是根据部门属性确定各自的监督职责,基本上都是以预算收支、财务收支、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经济运行质量作为监督对象。虽然在日常工作中各自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但由于没有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边界,因而实际工作中很难避免相互扯皮甚至出现多头检查、相互“打架”的现象。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随着财政监督工作环境、对象、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变化,要求财政监督工作要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涵盖全部财政收支、体现财政管理特色、具有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测、预警、分析、保障、规范功能的财政监督新机制。我们要认清形势,克服困难,扎实工作,针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尽量研究出相应的对策。

1、建立规范、有效的财政监督方式。财政监督方式要彻底得到转变,具体体现出上文提到的“四个结合”。我们应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认真地分析和归纳,在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财政管理的措施和方法的同时,深入细致地探究和概括财政监督的最佳方式。

2、健全财政监督保障体系。我国的宏观经济监督体系是一个全方位、宽领域、多环节、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体系,主要由财政、税务、审计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几大系统构成。这几个方面对于财政监督的侧重点不同,既有分工,又有交叉。财政监督是其他任何监督都无法替代的。审计、税务、社会中介监督是对被检查单位的外部监督,且主要是事后监督,而财政监督既有外部监督,又有自身内部监督,且内部监督是在财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同步监督。因此,要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和财政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监督保障体系,以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与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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