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20 来源: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教职称〔2025〕6号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现将2025年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人数
    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中,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简称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公办学校(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确定推荐人数,岗位使用数需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除符合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有关政策以外,超出相应岗位数申报职称的,取消职称参评资格。民办学校应按照教师体量,参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合理确定推选人数,并报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教师资格及相关要求
    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三)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
    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2月31日。公办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单位等在编人员从初次聘任相应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的聘任时间起算,岗位聘任时间应在符合任职年限规定的相应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例:申报人为本科学历,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任职年限要求为5年,其初次聘任中级岗位的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公办学校(单位)非在编教师及民办学校教师从本人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起算,任职资格时间应在符合任职年限规定的相应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其他证明不予认可。
    (四)专业能力及业绩要求
    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其专业能力和业绩须分别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七)年度考核要求
    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
    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九)支教工作要求
    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采取线上途径教学、免费提供优质资源,以及送培送教、走教的,由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使用情况、在线点击量等认定,其折合的相应课时量,对照当地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换算的时间,视作相应支教(从教)经历。其中,“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的教师从事网上教学的时间视为支教(从教)经历。
    (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有关政策要求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二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1.任现职期间,援藏援彝服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2.任现职期间,在“四大片区”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四大片区”服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4.工龄累计满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支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本项第1、2、3条进行申报的人员,均应按破格申报程序执行。
    (十一)其他要求
    1.逐级申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不能跨职称层级申报。
    2.缴纳社保。按照《成都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5〕62号)要求,申报时最近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应在成都市范围内,由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
    3.职称转评。按照《成都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5〕62号)要求,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职称的,须在我市参加同级转评后方可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4.档案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申报人、公办学校非在编申报人档案的管理。学校(单位)应提前核实申报人档案情况。个人档案委托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的申报人,其档案在成都的须有1年及以上工作学校(单位)业务材料,档案不在成都的需在申报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单位负责核查申报人档案情况,经查核符合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由申报单位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程序统一推荐上报。
    (十二)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会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三、申报系统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号)要求,并经市人社局同意,2025年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将全程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学校(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进行。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填报有关表格。
    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自行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填报《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经学校同意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二)单位考核推荐
    学校(单位)可根据省级评审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本校(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系统填报和单位审核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申报人于9月26日—10月22日在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学校(单位)以法人为单位登录系统,于10月24日前进入系统审核确认,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上传《公示证明》(附件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附件4),公办学校审核在编教师申报信息时,还需同时上传《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区(市)县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
    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应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严把材料关,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门。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可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补正要求和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对拟推荐的人员,须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10月31日前在系统中将通过审核的人员信息推荐至“成都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对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本地人社部门报请市人社部门审核。
    (五)参评资格审查
    为确保职称评审材料审查工作公平、公正、准确、高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申报人,结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流程规范,2025年将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基本材料审查”和“论文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基本材料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存在漏传、错传等情况的,在系统中会退回1次,申报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基本申报条件审查”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不作为评审结果的直接依据。
    “论文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存在抄袭、弄虚作假等问题,若确认存在相关问题,将按学术不端进行处理,有关情况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反馈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人不得参与后续职称评审流程。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须将以下材料(教育教学视频除外)彩色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系统对应栏目。
    (一)基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须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或任职文件);在编人员补充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2.与任教学段、教学岗位相应且按规定完成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基本信息页和定期注册页);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申报高级教师取得最高学历年限不足5年的,还需上传前一学历证书。
    4.近5年来继续教育印证材料,平均每年不低于90学时,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确定应上传的教育学时。
    5.近5年来年度考核表,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上传近年度考核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任现职以来须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6.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7.由所在学校德育部门认可签章的思想政治教育经历相关印证材料。
    8.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支教或从教证明。
    9.由学校盖章的近5年周课时量证明(含近1学年课表)。
    10.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
    11.教育教学视频。申报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一节本学期完整的讲课(一线教师)、评课(教研员)等视频(含相应课表、教案、课件等,详见附件1),上传内容与申报学科相符。
    (二)其他材料(以任现职以来成果为主)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的本专业高水平论文(仅选取上传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论文,不超过3篇)。
    (1)可在知网检索的论文:提供知网检索页面。
    (2)不能在知网检索的论文:提供发表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和论文正文全页,并附正文pdf版。
    2.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注:提供专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
    3.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
    4.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印证材料。
    5.各级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证书。
    6.各类荣誉、表彰的文件和证书。
    7.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取得较好成效,经验作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推广;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注:提供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材料)。
    8.完成的县级以上教研课题(注:提供立项、结题文件的首页及参研人员分工情况页);或者参与编写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课程(注:提供教材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
    9.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10.担任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专家证明材料。
    11.以少先队辅导员身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应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业绩为主。
    六、评审方式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由成都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材料评审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材料评审审核申报人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成果及综合业绩、教育教学视频等。申报人、学校(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文件申报条件、时间节点开展资格审核与材料上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因申报材料存疑、内容疏漏、信息错误等问题造成影响的,由申报人、学校(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人员自行负责。
    (二)答辩评审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全员答辩,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对任教学科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答辩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
    申请免答辩人员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请免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教职称〔2022〕13号)相关要求,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提交申请免答辩名单及佐证材料,经市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答辩。
    七、报送材料时限及要求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金牛区同兴路2号A栋一楼服务大厅)。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单位)加盖公章的《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式一份,见附件2)。
    (二)申报人的《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一份),并附填写完整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附件4)。
    注:《评审表》排序方式以附件5注释为准。
    (三)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单位)鲜章的《送审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6)。
    (四)申请免答辩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免答辩人员登记表》+申请教师符合免答辩政策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要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申请破格材料:《成都市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名册(汇总表)》+申请教师的《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破格证明材料+破格说明。
    (六)《职称费用转账情况》和转账凭证(请在免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再集中转账,注明转账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取2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每人次8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
    评审费由主管部门直接汇至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账号:4402025109100000206
    开户行:工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单位+职称评审费”字样。通过银行汇款的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时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八、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资格审核贯穿职称申报评审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核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进行约谈或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规定,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4.任现职期间,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5.任现职期间,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1715。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市级申报咨询电话:028-86646771;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9113903952 ;成都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7790275292。
    (二)各区(市)县职称申报咨询电话:


天府新区

68772830

东部新区

81320319

高新区

61810680

锦江区

84556972

青羊区

62322799

金牛区

87798975

武侯区

85067001

成华区

84313286

龙泉驿区

84852266

青白江区

68936516

新都区

83976011

温江区

82764618

双流区

64009283

郫都区

87931580

新津区

82511600

简阳市

27215515

都江堰市

87125597

彭州市

83708448

邛崃市

88767177

崇州市

82184821

金堂县

84994015

大邑县

88210246

蒲江县

8855044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成都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教育教学视频上传办法
     2.××单位关于202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关于×××等  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
     5.《评审表》报送说明
     6.成都市2025年高级教师职称申报送审花名册

成都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2025年成都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教育教学视频上传办法

    202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每一位申请人均需上传“教育教学视频”。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视频内容
    1.中小学各级各类学科教师采用“随堂讲课”方式,讲课要求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把握活动重、难点,尊重学生,注重方法,强调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2.幼儿园教师采用“保教与活动组织”方式,需紧密结合学龄前儿童的特性,依据其年龄阶段和发展需求精心设计活动及活动规划,运用多样化的活动手段激发儿童主动学习和探索的兴趣。
    3.教研员采用“评课”方式,要求通过观察、记录、反思课堂中的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方法、活动效果等要素,对课堂实施提出有效的建议。
    二、上传流程
    (一)确认参加人员。区(市)县相关部门组织完成各学校(单位)高级教师职称推荐申报,所有申报人员均须上传教育教学视频。
    (二)教育教学视频录制。推荐完成后即可准备录制教育教学视频,常见拍摄设备均可操作,如手机、摄像机、学校拍摄设备等(手机请横屏拍摄)。
    (三)教育教学视频上传。申报人须于9月28日至10月30日在“成都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jsdw.cdeducy.cn)中上传本人教育教学视频,同时上传本人本学期课程表、教案、课件、评课记录(教研员)等(材料为PDF格式)。为避免网络拥塞,建议错峰上传。
    (三)学校审核推送。学校应10月31日前在“成都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审核和视频推送。
    三、相关要求
    (一)讲课(活动)视频。讲课(活动)视频为常规教学(活动)课(试卷评讲、组织学生复习自习等不作为本次考核课例),课程时长约40分钟。视频内容与教师申报学科(专业)一致,与本学期的课程安排表一致,紧密围绕上传的教案展开,课程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允许另行剪辑编辑。视频需拍摄完整讲台,全面呈现教师讲课画面、学生听课画面,不透露学校和教师信息。如本人上传的视频讲课内容与申报学科不一致或不属于职称申报学科范畴的,责任由教师自负。
    (二)评课视频。教研员根据在线视频(系统中附链接)进行评课,评课视频须全面呈现评课对象(观看视频过程)、评课状态、评课内容(现场反馈)等。视频中不得透露单位和教研员信息。
    (三)教学视频制作要求。视频时长不超过45 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 1G;采用 MP4 格式封装(视频编码格式:H.264/AVC(MPEG-4 Part10) ;音频编码格式:AAC(MPEG4 Part3) );视频分辨率:采用标清 4:3拍摄时,建议设定为 720*576;采用超清 16:9拍摄时,建议设定为 1280*720。
    (四)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全力支持保障老师完成教育教学视频的录制,农村学校要指派本校信息技术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协助,确保视频录制、上传等顺畅。
    (五)教育教学视频将作为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而非决定性指标。视频内容以常规课程记录为主,切勿刻意彩排、剪辑拼接、换班试讲,不得增加一线教师负担。

附件2

××单位关于202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
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一、申报情况
    简要说明岗位设置、推荐程序、申报人员构成和人数等情况,需阐明公办在编教师推荐人数是否在岗位设置数以内、民办或公办非在编老师推荐比例及理由。
    二、审核情况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要求,××(负责审核的主体单位或组织)对共××名申报人资格以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严把材料关。
    简要说明审核情况与结果,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是否做材料退回处理。
    三、公示情况
    含公示情况说明(可参考附件3内容)以及公示异议处理情况(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需说明异议来源、核实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办法)。
    四、形成推荐名单
    经××推荐、××审核,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经局(校)党组会审议同意,决定推荐某某等×名同志参加202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特此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等  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经研究,本单位同意推荐某某、某某、某某(全部列出)等××位同志参与202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已逐一审核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人员信息于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在××进行了公示(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本单位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4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

(学校(单位)参考模板)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职务

教师、中层干部、校级干部

主管部门


最高学历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所学

专业


任教学段


申报学科


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名称


是否在编

(在编/非编)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城市/农村)

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


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取得时间


现聘任岗位等级和时间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5+取得考核优秀的年份

周课

时量


普通话

等级


教师资格种类


完成的继续教育总学时


是否取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申报人诚信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支教情况及其他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以下内容由学校负责人填写

单位审核人承诺

⠂ 

申报人以上所填信息经核实无误,上传材料均提供了材料原件经本人认真严格审核,与原件一致。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人:(签名)

                                                                                  期:

师德测评满意率(%


民主推荐测评率(%


校评委会表决结果

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注:评委会人数应为单数)

学校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

经校评委会评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该同志德、能、勤、绩、廉表现良好,符合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申报。


学校公章

2025年   月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现岗位等级时间格式:YYYY-yy(如1970-09)。

2.工作单位:以公章名称为准。

3.最高学历: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

4.任教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跨学段教学请填写最高学段)。

5.申报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外语(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少先队辅导员;学前教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社区教育;通用技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以及其他未列学科。

6.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名称: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等

7.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以职称证书表述为准;

8.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级(以《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为准)。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和完成的继续教育总学时:填写近5年情况(如2020年优秀、2021年合格、2022年合格、2023年合格、2024年合格)。

本表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



附件5

《评审表》报送说明

    一、《评审表》及所附材料按《送审花名册》序号、学段、学科分类报送。

    二、《送审花名册》学科顺序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外语(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少先队辅导员;学前教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社区教育;通用技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以及其他未列学科。
    三、学科内部按照小学、初中、高中的顺序排列(学前教育除外);免答辩、转评、破格申报人员排序请排在相应学科最后。
    四、《送审花名册》一人一号,请勿重复编号,其序号需标注在《评审表》左上角,免答辩、转评、破格申报人员需增标“免”“转”“破”。
    五、申请免答辩和破格的证明材料请单独准备。
    申请免答辩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免答辩人员登记表》+申请教师符合免答辩政策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要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申请破格材料:《成都市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名册(汇总表)》+申请教师的《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破格证明材料+破格说明。

附件6

成都市2025年高级教师职称申报送审花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

1.请按以下学科顺序制表:语文;数学;英语;外语(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少先队辅导员;学前教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社区教育;通用技术;综合(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其他。

2.学科内部按照小学、初中、高中的顺序排列(学前教育除外);

3.序号按序列填充,请勿重复编号(即一人一序号)。

4.此处的序号需标注在《评审表》左上角。

5.免答辩、转评、破格申报人员排序请排在相应学科最后,并在《评审表》的左上角标注类别。

6.是否在编、是否破格、是否转评、是否免答辩:均只填“是”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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